孟晓辉
【摘 要】微博以其裂变式的传播速度、广度和深度,改变了社会结构,赋予了民众更多的话语权,更强调了民主政治的强大力量。微博反腐作为一种新的反腐方式,受到了热捧。一方面,微博的匿名性、去中心化较好地消解了民众上访举报的风险,伴随着民众政治参与意识的提升,借助微博平台的反腐形式为民众进行网络维权,参政议政,监督公权,释放心理压力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但另一方面,受“群体极化”、主观偏见等因素的影响,网民易受到鼓动,会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跟帖拍砖,甚至在微博反腐的过程中产生一些非理性的、极端的情绪和行为,这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和思考,以更好地搭建微博反腐的新架构。
【关键词】微博反腐 网络维权 网络民主
“围观”改变中国,微博作为自媒体时代的典型代表,以其独特的传播模式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更催生了“微博反腐”的新政治现象。从周文彬的“自杀式微博举报”到“雷冠希”的“秒杀式”倒台,从陕西的“微笑表哥”杨达才到女主播爆料的孙德江,微博反腐的急剧发酵,构建了中国政治生态的社会化,围观网民通过这一平台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知情权、监督权。
一、以价值裁判实现网络维权
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曾指出:随着信息运动的增加,政治变化的趋向是逐渐偏离选民代表政治,走向全民立即卷入中央决策行为的政治。话语权被重新分配,民众的维权意识逐步提升,底层发声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
目前,我国仍处于深刻的转型期和利益调整期,各项事业进展的同时,社会利益和权利的失衡极易触动民众脆弱的神经,激发社会矛盾、引起社会冲突,而其中存在权力滥用、贪污受贿更对群众利益产生了巨大的伤害。在传统的反腐体系框架中,群众可以通过上访、邮寄等方式进行举报,但难免存在着“官官相护”、打击报复等隐忧。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上个世纪90年代,全国每年发生的证人、举报人致残、致死案件不足500件,现在已经上升到1200多件。①
而微博的匿名性可以很好地保护检举者的人身安全,加上其大众化、快捷性、聚合性等特点,省去了民众因揭露腐败现象而耗费的大量时间、金钱,并能一言激起千层浪,引发轰动效应和舆论攻势,这使得微博迅速成为反腐利器,公众以“大众审判”的视角来寻求正当的权力维护和社会公平。
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曾指出“现代化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上海交通大学新媒体与社会研究中心搜集了2012年网络反腐案例,24件影响较大的案例中15件为非谣言误传,其中13件已处理案例从举报到政府公布处理结果,平均时间为28.08天。②网民对于维护生存、个人尊严、名誉等基本权利的诉求,会随着事件的发展不断递进,往往会由个体维权引起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同情,演化成包括大众自身在内的集体维权。
二、以政治监督构建网络民主
正如马克思所说“火药把骑士阶层炸的粉碎”,印刷术“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最强大杠杆”③,技术对改变社会形态有着不可估量的巨大威力。网络技术与民主政治的不断交融,衍生出了“网络民主”的新形式。大多学者对这一概念的界定,主要是将网络民主看成是公民借助网络技术重塑民主或强化和完善民主的过程。
在发展民主的过程中,政治监督被视为重要的标准之一,尤其是大众监督权的实现。传统媒介环境下,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的实现往往依靠于大众媒介,但是无论是政府干预还是市场化进程,在某种程度上都干扰了大众媒介的相对独立性,造成了对多元文化的损伤,引发了民众的质疑和政治参与水平的下降。而自媒体时代去中心化的本质不仅消解了主流媒体易失语的状态,也为民众提供了广阔的舆情表达和获知空间,激活了公共领域的形成与成长,营造了一个体制外的民主力量。
典型的反腐案例“表哥门”。2012年8月26日,陕西省延安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时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的杨达才在视察事故现场时,被媒体拍到面露微笑。微笑与死亡的惨剧形成了强烈对比,随着网友的人肉,这位“微笑局长”在各种公共场合佩戴名表的照片被不断搜集出来。随后陕西省纪委展开调查,最终杨达才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撤职。可以看出,在网络意见的表达空间中,畅所欲言的民意推动了网络舆论的发展,迫使现实政治做出回应,这无疑是民主的进步。
但与此同时,人们还应看到,网络民主不是一种独立的民主形态,它无法替代现实政治的发展,网络本身的隐蔽性以及数字鸿沟的存在会带来一定的非理性行为和情绪的极端化,这会影响民主监督的真正实现。
三、意见表达体现参政议政
互联网的渗透使我国的社会结构正在由“全景监狱”向“共景监狱”进行转变。所谓“全景监狱”是法国哲学家福柯对人类社会控制的方式的一个比喻,在这种社会结构中,由于信息垄断,地位悬殊,政府始终处于金字塔顶端,随时可以观察和检测到民众的一举一动,民众却不能观察、交流和获知政府的行为举动。与之相比,“共景监狱”的社会结构呈公共广场式状态,开放且流动性强,政府和民众作为地位平等的主体共同存在。这一结构的转变催生了微博问政的政治时尚。
微博问政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问政形式,主要是指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领导干部通过微博倾听民意、汇集民智、解民之忧。而微博反腐作为不可缺少的一环,展现了新技术手段下公民参政议政、政府社会管理的创新。
尤其是公检法的加入,使得微博承担了收集举报线索的功能。例如,全国首个官方“防腐微博”——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的微博刚开通7个多月,就吸引12万多名“粉丝”关注,并从微博上众多的举报线索中成功查实两件,3名贪官被绳之以法。如2010年6月,北京某高校在读学生小王将家乡干部利用宅基地管理的职务之便贪污公款的举报信息,反映给正义网上的“临朐检察”微博,山东省临朐县检察院对这条线索进行了调查,并将初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了举报人。
由此可以看出,在网络意见的表达空间中,民众高涨的政治参与热情蕴含着巨大的能量,畅所欲言的民意推动了网络舆论的发展,设置了议程,甚至改变了传统的政治逻辑。以网络为媒介的新政治现象、新社会活动、新社会结构促发了“新意见阶层”的崛起,这股新生的政治力量正不断渗透到政治生活中,这是我国舆论监督的重要新力量。
四、情绪宣泄形成集体狂欢
传播学中“使用与满足”理论认为,受众的媒介接触是基于个人需求对媒介内容进行选择的活动,这种活动具有能动性,并对传播效果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④微博反腐的屡屡成功正不断满足着广大网民通过网络爆料、检举的政治热情,也诱发了一场反腐狂欢的高潮。
在众多微博反腐事件中不难发现,有的实现了自我维权的需求,有的实现了政治参与监督的需求,也有的实现了情绪宣泄的需求。根据弗洛伊德的心理宣泄理论,人的心理压力只有通过一定方式的排解和释放,才能以满足人的某些本能而保持正常的精神状态,因此社会应为公众提供宣泄的场所和渠道以缓解心理压力。⑤
我国网民的结构十分复杂,来自于现实社会不同阶层,其中很大比例属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利益边缘化人群,他们长期因社会不公、贫富差距等现实困境,在内心堆积和酝酿了不同程度的不满与抱怨。网民一旦进入到网络社会,在各种煽动性、攻击性、围观性的效应推动下,很容易形成一个随时爆发的不定时炸弹,引发网络甚至现实社会的强烈震荡。
传媒学者詹姆斯·斯托纳在1961年提出了“群体极化”的概念,指出群体的讨论可以使群体中多数人同意的意见得到加强,使原来同意这一意见的人更相信意见的正确性。这一心理因素极易触发网络舆论的形成。微博反腐往往涉及的是一些社会敏感话题,而这些对象又具有与社会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特点,如“郭美美事件”、“最牛工商局长”,许多网民即使本身与事件没有任何联系,但在围观、凑热闹的心理反射作用下,也会参与到微博转发的队伍中,并得到群体的认同、肯定。尤其是对反腐微博的聚焦、跟帖、转载,对微博反腐领域意见领袖的推崇,对反腐对象的穷追猛打,成为了对以往“群众”运动在广场上怒吼的一种替代,从而形成了一场网络的集体狂欢。
在这种情绪模式中,被举报的官员往往在没有调查之前就被打翻在地,也有很多官员“躺着中枪”。
五、猎奇心理隐藏着反腐失实
并不是每一条举报微博都能迅速地被有关部门发现、甄别、落实和处理,微博反腐的低成本也使得爆料层出不穷。尤其是猎奇心理的存在,推动着网民对自己尚不知晓、不熟悉或比较奇异的事物或观念等所表现出的一种好奇感和急于探求的心态。这致使人人都在乐此不疲地进行人肉搜索,在不探究举报真实性的基础上就大肆进行言语攻击。
2012年通过网络举报的反腐事件有24起,其中由微博曝光的4起事件经调查被认定为失实,分别是官二代一年买两豪车事件、广西一公安局长强奸高中生事件、四川达县县委书记李春包养9名情妇事件以及南京市纪委称“微博反腐易打草惊蛇”事件。⑥
这种虚假举报不仅给公检法部门带来了巨大的工作量,也使得被谣言中伤的官员受尽了无端指责、批判甚至是侮辱,更为严重的是在网民共鸣情绪激发的状态下,官方的辟谣和澄清常常被认为是“被和谐”,很难起到纠正的作用。而那些经确认的腐败事件,在匿名制服和群体极化的效应下,部分官员的腐败行为被放大,曾经的工作业绩也被无视,造成公众对官员群体的悲观失望,甚至产生“问题官员”只有通过网上爆料形成舆论压力后才被发现和查处的负面情绪,从而对公检法的反腐机制产生质疑。
总之,微博反腐不是为了让官员遭遇“微博恐惧”,而是要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创新反腐渠道,更需要政府的顶层设计,对微博反腐进行正确的引导,确立有效的微博反腐制度,更多地发挥微博的正能量。□
参考文献
①李妍,《微博反腐——理性回归与顶层设计》[J].《中国经济周刊》,2012(12)10:27
②周凯,《微博反腐已进入“剥洋葱”式深度挖掘时代》[N].《中国青年报》,2013-1-4
③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人民出版社,1979:427
④顺风,《微博客对互联网的八大影响》[J].《观察》,2009(10)
⑤童兵,《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与传媒的宣泄功能》[J].《南京社会科学》,2009(8):27-44
⑥《2012年“微博反腐”迅速发展,进入成熟阶段》,http://yuqing.sjtu.edu.cn/index.php?Itemid=93&catid=73:2010-10-16-17-14-40&id=2791:2012-2012&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
(作者单位:开封大学人文学院)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