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华 刘凡毅
摘要:显性市场与隐性市场理论是由英国学者杰弗瑞·威廉姆斯提出的,但是发展至今,国内外现有文献对于该理论的研究较少。文章是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运用序贯博弈模型对隐性市场显性化外在机制做了更细致的论证,得出了隐性市场显性化成立的条件,即当消费者、生产者量入为出且允许隐性市场显性化的社会总收益大于不允许隐性市场显性化的社会总收益时,隐性市场显性化才得以成立;而当消费者或者生产者入不敷出,或者允许隐性市场显性化的社会总收益小于不允许隐性市场显性化的社会总收益的时候,隐性市场将无法显性化,通过文章的研究,可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隐性市场显性化理论。
关键词:隐性市场显性化;隐性市场显性化机制;序贯博弈
一、 引言
杰弗瑞·威廉姆斯提出显性市场和隐性市场理论之后,在最近二十余年,国内外没有太多的学者对其进行过太多深入的研究,直到最近几年,朱国华、李雪静(2008)在《隐性市场显性化理论研究——以衍生品市场为例》一文中,对显性市场与隐性市场理论做了更加深入、细致、全面的研究。首先是清楚的界定了显性市场与隐性市场的概念,然后对隐性市场显性化机制进行了理论论证,最后得出以下两个结论:第一,在金融市场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显性市场只有在收益、风险和流动性这三者都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才可能衍生出一个新的隐性市场;第二,是否允许隐性市场显性化,取决于政府的规制成本和获得比较利益的主体所获得的价值。
由于衍生品是产品创新的一种,所以本文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之上,从产品创新的角度,对隐性市场显性化外在机制做进一步的研究。
二、 隐性市场显性化的要素分析
1. 隐性市场产品的供给。
(1)隐性市场产品的生产者行为分析。在隐性市场显性化的过程中,正是隐性市场的产品供给主体,即隐性产品的生产者,简称生产者,将隐性的产品需求转化为显性的产品供给,由此可知,任何一种隐性市场显性化的过程,无一不是隐性市场的产品供给主体行为的产物。由此可知,本在对隐性市场显性化外在机制的研究中,必须深入研究生产者的行为及其特征。
①以利润最大化或者成本最小化为目标。生产者就是一个以利润最大化或者成本最小化为目标的经济组织。隐性市场产品的生产者从事隐性市场产品的生产,也是在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利益驱动下进行的,当利润空间越大,那么生产者提供隐性市场产品的积极性就越高,提供出隐性市场产品的过程就可能越快。
但是,生产者的这种逐利行为又与产权制度紧密相连。只有当市场经济条件比较成熟,并且私有制的产权制度比较健全时,生产者才会积极的采取相应的行动,来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仅生产者的产权关系明晰,而且生产者的产权可以得到制度的保障,因此,当隐性市场产品具有丰厚的利润时,生产者会积极的提供隐性市场产品来满足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而当产权制度不健全时,生产者的产权关系不明晰,而且生产者的产权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那么即使隐性市场产品具有丰厚的利润,生产者也会对于是否生产提供这方面的产品保持谨慎态度。这样一方面压抑了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得大家丧失了一次市场创新的机会,进而不利于市场的发展。
②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与生产者的自我价值实现行为。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就是一种制度安排,它是一个由企业决策者理性选择之后的结果。那么由此来看,企业的存在、企业的运行、企业的生产发展等问题就与企业决策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对于企业决策者而言,他首先是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也就是说,他的任何决策和行为都是以实现自己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个人效用最大化为目标。那么对于提供隐性市场产品的企业而言,它的决策者也是以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为目标的,只不过按照新制度经济学派的观点,他的效用函数中会包含多个变量,例如追求高尚的道德、受到意识形态的约束、展示个人才华、追求自己的理想等。
隐性市场产品的企业决策者行为可以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角度来加以佐证。其中,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是指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Maslow A.H.)于1943年在《心理学评论》上发表了《人类动机的理论》一文提出的关于人的需要的理论,该理论将人的需要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分为五类,即生存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这五个层次是逐级上升的,但是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高低划分,当有特例发生时,层次的等级位置也会有所变化。这就是著名的“需要层次理论”。
当隐性市场产品具有丰厚的利润时,生产者积极从事该产品的生产是为了获取利润,进而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而当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之后,他就会考虑自己所生产的产品的安全性问题,而当安全性问题得以解决时,通过对隐性市场产品的生产来满足自己社交的需要和尊重的需要就成为了首要问题。直到最后,自我实现需要成为了他的最重要的需要,即追求卓越、取得挑战性成就。
那么从效用理论来对这个过程进行分析可知,个人的需要包括两部分,即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而个人的效用就相应的会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即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而且这两个因素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替代关系。那么当物质利益得到满足时,物质需要的边际效用就会下降,而精神需要的边际效用就会明显上升,此时,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就会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自我实现需要。正如熊彼特所说,个人致富只是企业家创新目的的一部分,此外企业家还有显示“个人成功”的心理特征,即要通过实标的创新行动证明自己是出类拔萃的人物。
以作为隐性市场之一的金融创新市场为例可知,从西方国家金融创新的发展过程看,谋求企业利润最大化是创新决策者创新的常规和持久动力,但强烈的白我实现行为也是创新决策者创新的一种重要的内在驱动力。尽管在众多的金融创新措施中很难明确区分哪些是创新决策者自我实现行为的产物,但这种行为对金融创新的重要作用无论如何,都不应怀疑和低估。
③制度供给行为。在经济学中所讲的制度,主要是指经济制度。那么制定经济制度的主体主要有两个,分别是由众多经济机构自发联合成立的组织和政府。相对于前者而言,政府要更具有优势,一方面,政府可以利用其行政力量将新的经济制度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低的成本在社会中推广开来,从而提高了制度供给的效率;另一方面,政府在设定经济制度时,基本上是由自己来决定的,从而可以节省协商成本。所以相比之下,政府是一个更好的制度供给者。
那么,作为制度的供给者,政府应该为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经济制度,以便于生产者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竞争,并且保证生产者的产权关系明晰而且生产者的产权能够得到制度保障,从而使得生产者能够安心的从事产品生产、参与市场竞争,来实现自己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要想让企业能够积极的参与到隐性市场产品的生产中来,并且积极推动隐性市场显性化,政府应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经济制度,理清市场各方的产权关系,维护好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秩序,以矫正制度缺陷和弥补制度供给不足为己任。只有这样,生产者才会积极的参与到隐性市场显性化的过程中来。
(2)隐性市场产品显性化的成本与收益。隐性市场产品显性化是一种“生产行为”,因此,此产品的生产过程也会跟任何经济活动一样,有一个投入产出的对比关系,这种投入就是它的成本,产出就是它的收益,只有当它的预期收益高于预期成本时,隐性市场产品显性化才会发生。否则,生产者将难以参与到隐性市场显性化过程中来。
(3)影响隐性市场产品供给的其他因素。由微观经济学的生产者理论可知,导致一般商品供给量变动的因素主要有商品的收益、生产成本、生产的技术水平、相关商品的价格、生产者对未来的预期等。
此外,因为隐性市场显性化之后,作为一个新的市场,自然会受到政府的态度以及法律制度的约束。
2. 隐性市场产品的需求。
(1)隐性市场产品的消费者行为分析。产品创新通常分为两种,即技术推动型和需求拉动型,但往往市场需求或顾客需求是产品创新的起点,而技术则是抓住机会,解决问题、满足需求的手段与途径。
在隐性市场显性化的过程中,首先要有产品的消费者,由此可知,任何一种隐性市场显性化的过程,无一不是起步于消费者的需求。由此可知,本文应该在对隐性市场显性化外在机制的研究中,既要研究隐性市场产品的生产者的行为及其特征,还应该研究消费者的行为及其特征。
消费者,包括消费个体和企业,它们作为产品的主要接受者,具有大量的、多样化的、持久的产品需求,其中包括对隐性市场产品的需求,从而构成了隐性市场产品需求的重要内容。
消费者对隐性市场产品需求的产生,是因为环境的变化,例如对“浮动利率抵押贷款”的需求就是在通胀率频繁异常波动,而且利率波动也难以保持稳定的情况下产生的。在20世纪50年代、60年代,一方面是通胀率频繁异常波动,让人难以预期,从而产生了通胀风险;另一方面,利率的巨幅波动也使得借款者在一般的信贷市场中,时刻面临着利率风险,从而使得企业难以得到一个稳定的生产经营收益。在这种情况下,借款者就产生了对低利率风险贷款产品的需求,而美国加利祸尼亚的储蓄贷款协会于1975年开始发放浮动利率抵押贷款,即它的利率会随国库券利率的变动相应调整,从而满足了借款者的需求。
(2)隐性市场产品需求显性化的条件——效用与收入。由微观经济学的消费者理论可知,消费者要对产品产生需求,一是要有购买欲望,二是要有购买能力。如果消费者有购买欲望但购买能力一时受限,则购买行为无法形成;如果市场上现有商品并不符合消费者需要,则消费者仍会处于待购状态,直至适销商品出现,购买行为随之发生。而在经济学中,往往用效用来衡量购买欲望的强度,用收入来衡量购买能力的大小。
(3)影响隐性市场产品需求的决定因素。从需求理论来看,一般商品需求量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分别是商品价格、消费者收入、消费者偏好、替代品的价格、互补品的价格等。
3. 市场的监管者——政府。任何一个市场的健康合理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引导、调控和管理。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组织协调市场中的各种资源,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政府在市场中的基本职责是设定目标、监管与激励、组织与辅助。
三、 隐性市场显性化外在机制理论研究
由上述分析可知,隐性市场能否形成,主要取决于生产者、消费者和政府三方博弈的最终结果。因此,本文用博弈论的理论来对涉及到隐性市场显性化的这三方进行分析,这三者存在典型的博弈行为,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产品,生产者决定是否生产产品,政府决定发展该市场或关闭该市场。
从消费者角度分析,其目标是在收入允许的条件下,追求效用最大化;从生产者角度分析,其目标是在收益大于成本的条件下,追求利润最大化;从政府角度分析,其目标是在社会总福利最大化的前提下,决定是否发展该市场。
因此,消费者、生产者和政府他们各自的选择会直接影响到隐性市场能否显性化。本文通过序贯博弈来对隐性市场显性化进行分析。
1. 博弈要素。
(1)参与者。
消费者、生产者、政府。
(2)策略或行为。
消费者行为:{买,不买},记为{B,NB};
生产者行为:{生产,不生产},记为{S,NS};
政府行为:{发展,关闭},记为{D,ND}。
(3)支付向量。消费者、生产者、政府在不同策略下,具有各自不同的支付向量,具体内容见下文。
(4)信息。
该博弈是在完全信息下的博弈。
(5)顺序。
在隐性市场显性化过程中,参与者行为是有先后顺序的。首先,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然后是生产者决定是否生产;最后是政府是否发展该市场。
2. 前提条件与模型建立。根据上述分析可知,这三者是在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是典型的序贯策略模型,为构建博弈树,特做如下假设。
(1)消费者的收入为I,购买一单位隐性产品所支付的成本为P,购买产品为消费者带来的价值为V,V=I-R;
(2)生产者生产一单位隐性产品的成本为C1,相应的收益为R,而R=P,所以销售一单位隐性产品的利润?仔=R-C1=P;
(3)政府对市场的发展或关闭主要是通过出台政策的方式来进行,出台和贯彻政策的成本为C2,当允许发展市场时,社会总收益为TR1,社会总福利为W1=TR1-C1-C2;当不允许发展市场时,社会总收益为TR2,社会总福利为W2=TR2-C1-C2。
根据假设,可以建立一个隐性市场显性化的序贯博弈模型(图3)。
该序贯博弈模型共有4种组合策略,分别用节点1~节点4来表示,其中节点1代表的策略是{消费者购买,生产者生产,政府发展},而在节点1,各个参与者的支付向量可表示为:
消费者支付向量=收入-支付成本=1-P;
生产者支付向量=收益-成本=P-C1;
政府支付向量=社会总福利-社会总成本=TR1-C1-C2;
所以节点1{消费者、生产者,政府}支付向量来表示{I-P,P-C1,I-C1-C2},其他节点也可依次表示为:
节点1:{I-P,P-C1,TR1-C1-C2}
节点2:{0,-C1,TR2-C1-C2}
节点3:{0,0,0}
节点4:{0,0,0}
3. 模型求解。本文用逆向归纳法对模型求解。
当I?叟P?叟C1>0,且TR1>TR2时,市场均衡为节点1,即{I-P,P-C1,TR1-C1-C2};
当I?叟C1>P>0或者TR1 当0 四、 结果分析 从模型求解可知,只有当I?叟P?叟C1>0,且TR1>TR2时,即当消费者、生产者量入为出且允许隐性市场显性化的社会总收益大于不允许隐性市场显性化的社会总收益时,隐性市场显性化才得以成立;当0P>0,或者TR1 参考文献: 1. 李健.金融创新与发展.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 2. 斯韦托扎尔·平乔维奇.产权经济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3. 徐进前.金融创新.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 4. 亚伯拉罕·哈罗德·马斯洛.马斯洛的智慧.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2005. 5. 朱国华.期货市场学(第二版).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6. 朱国华,李雪静.隐性市场显性化理论研究——以衍生品市场为例.财贸经济,2008,(2). 7.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基金项目: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消费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作用机理研究”(项目号:2012MS1006);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消费结构变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机制与政策措施研究”(项目号:CXJJ-2011-369)。 作者简介:朱国华,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期货研究中心主任;刘凡毅,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 收稿日期:201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