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亚云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东莞 523808)
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探讨
——基于政校企多方参与框架的研究
孙亚云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东莞 523808)
服务社会是高职院校的基本职能之一。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构建政校企多方参与框架,从院校、企业、政府三个方面探讨了高职院校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的途径。
高职院校;社会服务;政校企
服务社会是高职院校的基本职能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和需求越来越高。2006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启动国家示范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对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职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积极为社会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培训师资,促进地区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同时,教育部2010年7月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但现实情形下,高职院校参与社会服务的方式始终比较单一,培养各类专业人才一直是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主要方式,其他的服务模式虽有尝试,或缺乏实操性,没落到实处,或缺乏必要深度,效果乏善可陈。随着这种供求矛盾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教育界和社会人士开始关注并研究这个问题,尝试提出有益的改进措施。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构建院校、企业、政府多方参与框架,探索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的路径。
传统的高职院校社会服务模式相对单一,以培养专业人才为主,校政企三方疏于沟通。企业忙于生产、销售,院校专注于教学、研究,政府只是停留在倡议者的角度,三者之间边界清晰,相互间交流、合作较少。校企联系不够紧密,合作层次较浅,多停留在企业参观、学生顶岗实习等浅层面的交流;缺乏人才、知识、技术、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深层次合作,院校、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彼时的政校企关系如图1所示:
图1:传统模式下松散的校政企关系图
图2:多方参与框架下校政企多方参与关系图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一方面市场对企业研发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从长期看,企业必须能够持续推陈出新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但企业由于经营目标的约束和人才机制的限制,创新能力的提升需要外力的帮助,特别是那些规模不大,实力不够的地方企业,更是迫切需要来自于外部智力的支持。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多是面向地方经济办学,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往往以当地经济社会需要为导向。随着办学水平的提升,高职院校越来越重视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迫切需要为其拥有的人力资源、知识资源和技术资源寻找发挥的平台。在此情形下,校企深度合作成为企业创新发展和高职院校更好的发挥社会服务功能的现实需要。但是由于二者发展经营的出发点和目的有所不同,二者在自由状态下的组合难免存在嫌隙,导致二者合作范围不广、深度不够,合作效果不尽人意。在此情形下,迫切需要政府以组织领导者的身份参与其中,在合作方向、模式、资金、机制等方面予以规范和支持。政府、院校、企业多方参与模式下,政校企关系如图2所示。该模式下,政校企三方为平等、独立、合作、互惠的关系。其中政府扮演的是领导者和组织者的角色,主要负责宏观调控、政策制定、方向引导、资源整合以及资金支持,其目的是通过政校企三方合作、协同创新,促进区域经济的稳步快速发展。其中高职院校拥有丰富的知识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但缺乏足够的经费资助、政策支持和科研成果转化平台。通过政校企三方合作,院校可以获得相对充裕的资金支持,知识资源能够得以充分利用,加速了其科研成果转化的速度,同时也更好的发挥了其社会服务职能,实现了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三方合作框架下,企业作为第三个重要参与主体,通过深入合作,可以获得各类知识技术资源,节约研发成本,获得管理创新,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1]
(一)学校方面
政校企多方参与模式的构建,为高职院校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提供了政策引领、资金保障及合作平台。作为社会服务的提供方,高职院校应发挥服务的主动性和主导性,从以下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设贴合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的专业和课程;输送社会急需人才,避免人才供求的结构性矛盾
高职教育服务社会,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就是为社会提供成千上万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2]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 《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要服务经济转型,要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要能够自觉承担起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时代责任,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应立足本职,时刻履行人才培养重任,专业设置应对接区域产业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深入社会行业企业调研,充分了解社会和企业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以就业为指引,在课程开设方面,注意密切贴合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培养满足社会产业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避免人才供求的结构性矛盾。[3]
2.开展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提升学生就业能力
如前所述,人才培养是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主要方式之一,而人才服务社会的前提是学生学成后能够顺利就业、成功融入社会。而目前就业形势严峻,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双向选择结果经常是“擦肩而过”,双方都存在结构性过剩。一方面是企业没有找到急需的人才,另一方面是毕业生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毕业生过低的就业率会让高职院校培养人才服务社会这项基本职能大打折扣。为解决此矛盾,高职院校在专业教育之余应增加开设就业指导课和创业教育课程,从高职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高职学生的特点给予学生以科学的就业指导和和创业教育培训。通过加强就业教育和心理辅导,以及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提高高职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学生调整就业心态、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意识,毕业后能够顺利就业或创业,成功融入社会,服务社会,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3.紧跟经济社会发展节奏,成立各类培训、咨询、服务机构,努力做好政府“智囊团”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技能更新速度加快,为更好地适应不断创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需要,企业和员工都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此形式下,高职院校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通过社区服务、技能培训、继续教育、技术服务咨询等各类方式为社会提供不同形式的非学历教育、考证培训、技能培训和咨询服务,将最新的知识和技能传递给企业和有需要的人员,帮助他们及时进行知识和技能的更新,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另外高职院校可以通过申报、承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课题或举办经济发展类研讨会等方式,网罗民间智慧,收集精彩创意,群策群力,努力做好政府“智囊团”,为政府献言献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4.智力输出,与各类企业、产业园区深入对接,将知识有效转化为产品和服务
高职院校发展多面向地方经济,将自身所拥有的丰富的人力资源、知识资源和技术资源与地方各类企业单位和产业园区深入对接,知识服务社会,技术拉动经济,通过搭建政校企合作平台,谋求政校企协同创新,是实现政校企多方共赢的举措。一方面,通过管理模式创新,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增加产出,扩大收入,助力企业发展;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知识和技术成果的转化,惠及大众,造福社会,推动经济增长。
(二)企业方面
企业的根本目的是逐利,在政校企多方合作的利益诱使下,企业有动机参与配合高职院校社会服务活动的开展。具体表现为下述两个方面:
1.整合地方教育资源,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的资源平台和研发能力,促进校企长期合作机制的建立
自主创新是每一个企业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都必须面临的一个问题。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实力所限,尚不具备完全自主创新能力。在此情形下,与地方性高职院校合作,通过高校资源与企业资源的有效整合,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平台,借力职业院校的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提升自身研发能力,成为众多企业创新发展的现实选择。同时,企业也为高校科研技术成果转化成产品和服务提供了载体,使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帮助高职院校实现了知识服务社会的职能。
在此过程中,企业应提高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地方高职院校能更清楚的了解企业的技术(管理)瓶颈和创新诉求,以增加合作的准确性和深入性。同时,企业应抱有持续发展观念,通过合作共建科研院所、“校中厂”、“厂中校”等合作基地,建立与地方院校的长期合作机制。有长期合作,才有深度合作,才能实现多方共赢,高职院校也能由此更好的发挥其社会服务功能。
2.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功能,参与高校专业人才培养,助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
企业市场功能的发挥,一方面体现在引导、参与高职院校专业及课程设置,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市场需求是人才培养的指挥棒,企业可以通过发布人才招聘要求、参与高职院校专业指导委员会等方式,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提供指导意见,以此帮助高职院校更好地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人才。另一方面体现在帮助院校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产品和服务上。通过校企合作,企业可以为院校的技术资源和研发成果提供转化的机会和平台,提高科研成果的覆盖面,使高职院校的知识资源可以更好的转化为社会效益。
(三)政府方面
政府应做好合作发展、协同创新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提升高职院校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高职院校充分发挥其社会服务功能扫清障碍,创造条件。
相关政策法规的缺失是制约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功能发挥的原因之一。对此美国政府的一些做法是政府部门在高校社会服务中一直扮演着组织、引导和服务的角色。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协调企业、高校及其他参与者之间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地方高校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紧密联系;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协调校企合作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方向,并推出相应的研发、推广风险承担机制,对高校和企业等社会机构无法承担的科研开发支出,由政府承担或出面组织协调。[4]借鉴美国经验,政校企多方参与模式下,政府应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出发,通过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引导、支持、鼓励、协调校企合作;通过创新完善对高职院校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提高院校服务社会的积极性;还可以通过设立相关专项基金,扶持高校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创办社工服务机构、建设校企合作科研院所等服务平台,为高职院校服务社会创造条件。[5]
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发挥依赖于政校企多方密切合作。首先要求高职院校强化社会服务意识,从抓好人才培养做起,提高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做出努力;同时需要企业和政府从各自的角度进行积极的配合、支持,为高职院校发挥其社会服务能力提供环境和平台。同时也需要充分的意识到,校企合作没有终点,高校社会服务永无止境。除了前述政校企多方合作框架下的社会服务模式外,高职院校还可以通过与企业事业单位定向合作、委托培养等模式为社会提供不同方式的服务。总之,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模式是不断发展的,高职院校应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发挥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职能。
(注:本文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院级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课题编号:2013B13)
[1]马永斌,王孙禺.浅谈大学、政府和企业三者间关系研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7,(5).
[2]雷久湘.高职院校如何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刍议[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34).
[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麦可思研究院.2012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N].中国教育报,2012-10-17,(05).
[4]杜佩莲.我国高职院校社会服务的不足及对策[J].中国电力教育,2009-02.
[5]吴建新.高职院校如何拓展社会服务功能[N].中国教育报,2011-1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