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中
(湖北经济学院,武汉 430205)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翻译研究开始了文化转向。西方学者指出,“翻译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文化因素对翻译者有巨大的影响”(Lefevere 2004a:14),并提出翻译是“改写”,翻译是“操纵”,从而引发了翻译界对译者和影响译者翻译过程的各种文本外因素的探讨,如国外的有Andre Lefevere(2004b),Louise von Flotow(2004),Douglas Robinson(2006)等;国内的有许钧(2003a)、屠国元(2003)、胡庚申(2004)、葛校琴(2006)等。通过研究与探讨,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得以凸显,使翻译研究范式从以原作为中心的作者中心论转向以译者为中心的译者中心论,提升译者的社会地位,为译者在翻译中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提供理据。然而,单独探讨译者的主体性而忽视作者和读者的主体性易造成译者主体性天马行空,不受任何制约地发挥,导致乱译。于是,有学者开始涉及翻译的主体间性研究,如许钧(2003b)、李明(2006)、王湘玲和蒋坚松(2008)、庞东和毛忠明(2009)等,这些研究广泛地论述了翻译主体间对话对翻译过程的重要性,在本质上否定了翻译研究中长期存在的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证明了意义生成于主体与主体之间无限的对话之中,主体间视阈融合至关重要。
变译,作为翻译的一个范畴,与全译共同构成翻译的一体两翼,是典型的文化之译,其定义是“译者将原语文化信息转换成译语文化信息以满足读者特定需求的思维活动和语言活动(黄忠廉2002:78);随着对变译研究的深入,变译又被界定为“译者根据特定条件下特定读者的特殊需求,采用增、减、编、述、缩、并、改、仿等变通手段摄取原作有关内容的思维活动和语际活动”(黄忠廉2007:56)。这两个定义都突出译者和读者,“摄取原作有关内容”表明译者没有脱离原文。
本文从哲学阐释学的角度论证合格的变译应该是主体间性的变译,是各主体视阈融合的产物,对变译现象的研究符合译学研究发展的客观趋势。
当代哲学阐释学是20世纪60年代后流行于西方的一种哲学和文化思潮,是探究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学涚。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Gadamer 1900-2002)把古代解释诸神意义的思想发展成系统的当代哲学阐释学。集中体现伽达默尔哲学阐释学思想的是其于1960年出版的经典之作《真理与方法》,在书中他提出了“前见”、“视阈融合”、“对话”等阐释学概念。
所谓“前见”就是被特定的历史、文化、语言所浸染,根本无法自由选择或摆脱历史文化,通过语言对自身预先占有。通俗地讲,就是理解者对任何事物的理解都融有个人在此之前所形成的知识、观点、情趣等要素,每个理解者自身所具有的“前见”不同,造成他们在理解对象时有不同的个性特点,展现出不同的风格,这暗示文本意义多元化理解的可能。
所谓“视阈”“就是理解者视力所及的区域,这个区域囊括了从某个立足点出发所能看到的一切”(伽达默尔1999:388)。解释者对对象的理解就是在自己视阈内的解读,理解者和被理解对象都是历史地存在着,两者都各自具有自己的视阈。这里的“被理解对象”在翻译中就是作者和原文,理解者的视阈与他者的视阈融合度越高,他们之间同质的内容或思想就越多;反之,则越少。翻译中有两次视阈融合,在第一次译者同作者的视阈融合中,因理解的结果包涵译者特有的“前见”,所以译文会不同程度地偏离原文内容,导致“等值”、“忠实”标准只是一种理想,是译者应该努力接近的目标;在第二次译者同读者的视阈融合中,两者视阈重叠部分决定变译类型:融合度越差,两者的重叠部分就越小,读者视阈进入译者视阈的比例就越小,译文在内容上受读者因素的影响就越少,译文就越近似原文;反之,则越偏离原文,由此产生摘译、编译、译述、缩译、综述、述评、译评、译写、改译、阐译、参译、仿作等各种变译类型(张永中2009)。12种变译类型的结构关系如右图所示。
从哲学阐释学的视角来看,在摘译中,译者的视阈同读者的视阈融合度最差,受读者因素影响最小,所以在内容上离全译最近,而在仿作中,由于译者仿拟译语文化语境中的内容或形式来翻译,涉及的原文内容最少,即与原文作者的视阈融合度在上述12种变译类型中最小,再加上译者是有的放矢地仿拟,即往往受潜在读者因素的影响,故译文在内容或形式上离原文相差最远,离创作最近。
所谓“对话”是理解者和被理解对象在相互平等、互为存在条件下的视阈融合途经,它是主体间平等关系的体现,是译者创造出一个包含各主体声音的文本基础。
在哲学上,主体通常指有实践和认知能力的人,而主体性是指与客体相对立的人所发挥出来的主观能动性,或者严格地讲,“主体性也就是主体所潜在地具有并且能够发挥出来的属性”(魏小萍1998:22)。变译强调外围因素对译者的影响和制约,关注翻译成品在译语语言文化中发挥的功能作用和读者的接受性,它把视线主要集中在读者身上,为满足特定读者或读者群而由译者对原作施变,因此变译主体必然包括译者和读者。那么,是否包括原文作者呢?虽然在变译的定义中没有出现“作者”两字,虽然“译有所为”是变译的宗旨,但它不排斥、不忽略原作品,即不忽略原文作者。译者如果与代表作者的原文没有视阈融合,则译文不属翻译范畴,属于创作。因此我们认为,变译主体应该包括原文作者、变译者和读者,主体间关系图示如下:
图中符号⇌表示双向互动关系。在图示中,原作者、变译者和读者3位一体构成变体主体社区,变译者处于左顾右盼的中枢地位。作为变译主体的译者向右盼时,需根据译入语中特定的读者群、译评者、译文使用者、赞助人或委托人等特殊的或潜在的要求和阅读接受心理,对原文采取增、减、编、述、缩、并、改或仿等变通手段来进行变译,即须要同读者的视阈进行不同程度的视阈融合;变译者向左顾时,须与作为创作主体的原作者进行不同程度的视阈融合。同时,原作者和读者的视阈也会影响和制约变译者在变通手段上的选择。
巴斯奈特(S.Bassnet)认为:“翻译是一个对话过程。我们多年以来的工作方式也是对话式的。毕竟,翻译就其本质而言是对话式的,包括不止一种声音。对翻译的研究,就像对文化的研究一样,需要复调(plurality of voices)”(陈琳 张春柏2009:48)。变译也是一个对话过程,是作者、译者和读者平等和谐的对话和视阈融合的过程。这种对话既可以是指以译者为中枢进行的面对面的对话交流、沟通,最终达成共识,也可以是指译者以作品为媒介,与作品的作者建立精神上的对话,因为译者和作者可能生活在不同的国家或不同的时代,时空的差别会通过译者认真解读和理解作者融入作品的情感和意义而得以填补。同样,若现实读者主体缺失,译者作为变译中最活跃的主体,可以从自身前见出发,来同译语文化中潜在的读者或读者群进行交流,把自己的视阈同潜在读者的视阈进行融合,这样即使在变译实践中,在作者和读者都缺失的情况下,译者也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同他们进行一种跨越时间和空间上的心灵交流,进行视阈融合。
由于变译定义的“译者根据特定条件下特定读者的特殊需求”来对原作施变,再加上德国翻译理论家诺德认为,“按照译语文化的准则来调整或改写原文是每个翻译工作者的日常工作的一部分”(Nord 1991:28),因此,不少学人认为,变译只突出译者和读者的主体性,忽视了代表原文的作者。其实不然,合格的变译不能忽视原文作者的主体性,因为有时原文作者会反作用于变译者,对变译者的行为形成制约,特别是在作者同译者还处于同时代的情况下,译者在变译作者作品时,作者可能在场,即使作者不在场,在采取变译策略时也要积极同作者对话,征求作者的意见,否则会影响翻译活动。如译林出版社曾购买版权翻译出版《亲历历史:希拉里回忆录》,因该中译本里有多处变译,引发了希拉里和译者之间的版权争议。希拉里认为,译者不应该删减书中有关内容,这样做是对中国读者不负责,而译林出版社声称,采取删减的变通手段来处理作品中的一些内容正是为中国读者着想的表现(王湘玲 蒋坚松2008)。这个例子表明,在作者和译者处在同时代或同时空时,译者若对原作内容采取变译,最好同作者协商对话,让作者也发出自己的声音,尊重作者,体现其主体性,特别是翻译一些重要人物的作品更应如此。
当原文作者与译者不属于同一个历史时期,如当代译者在变译英国文学家哈代的文学作品时,就须要同代表原作者意图的文本进行心理、精神和理解上的视域融合,充分理解原作内容和精神内涵,决不能因为作者已经不在人世,就认为作者的主体性不在了,就可以完全抛开原作进行改写,这样做只能导致伪翻译出现,不属于翻译,也就不是变译作品。即使在网络信息化时代的今天,许多短、平、快的文献没有署名,或不是名人所撰,在变译时,若无法找到对话渠道,则需以代表作者视阈的文本内容为媒介,与作品的作者建立精神上的对话,深刻领会原文内容,否则会成为胡乱之译。
严复翻译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的天演论是典型的变译,文中有译有述。译述的作用是转述原作的实质内容,这种类型的变译首先须要对原作内容完全理解和对读者的阅读习惯等有整体的把握,再对原作内容进行有的放矢的转述,整个译本因为读者的因素而在语义、风格上都对原文作了变译。严复当时不可能与作者进行实际接触、对话,只能通过阅读作品来吃透原作内容,把自己融进原作者文本意图的深层意义中,从而与作者进行精神交流,即严复通过与原作者赫胥黎在心智上的精神交流,由此深刻领会原作者的创作意图和文本意义。从严复的变译文来看,虽然因翻译目的和读者因素导致与原文在内容和风格上有较大的差异,但他还是同原作者有视阈融合,并没有因为重点顾及读者的潜在需求而忽略代表作者的原文。现把原文第一段第一句的变译和选自1971年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进化论与伦理学》中的全译文进行比读,以管中窥豹。
It may be safely assumed that,two thousand years ago,before Caesar set foot in southern Britain,the whole countryside visible from the windows of the room in which I write,was in what is called“the state of nature”.(下划线为笔者所加)
变译:(1)赫胥黎独处一室之中,在英伦之南,背山而面野。(2)槛外诸境,历历如在几下。(3)乃悬想二千年前,当罗马大将恺撤未到时,此间有何景物(赫胥黎1981:1)。
全译:可以有把握地假定,二千年前,在恺撒到达不列颠南部之前,从我正在写作的这间屋子的窗口,可以看到整个原野是处在一种所谓的“自然状态”之中(赫胥黎1971:1)。
上面的全译和严复的变译无论在内容和风格上都给读者不同的感觉,会在读者头脑中形成不同的画面。不管严复怎么对原作施变,他没有忽视作者这个主体的存在,始终与作者的视阈保持着融合状态,虽然有时融合度高,比较忠实原文,有时融合度低,偏离原文,原文中的“两千年前、恺撒、房屋、英伦之南、窗户、房外景色”等意象和关键内容还是融合进了严复自己的视阈(见原文中的下划线词语),再加上严复融入了心中潜在读者的阅读期待视阈,故用汉以前字法、句法来译述原文,以此来吸引和取悦当时的士大夫和平民读者。
严复在1898年提出“信达雅”翻译标准,但他翻译的8大西方社科名著都采用了变译的方法。从当今译学观点来看,由于严复在变译中不自觉地遵循了主体间性的视阈融合,使译者、作者和读者3个主体都参与到了变译活动中,相互理解,平等对话,由此产生出了成功的变译本。“《天演论》出版后的数十年间,国内外中文报刊中触目即见‘物竞天择,优胜劣败’的论调,一些小学教师拿此书做课本,中学教师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为作文题目。”(邹振环 1996:120)可见,严复无意识地采用主体间性的视阈融合变译出来的《天演论》影响之大。
如果说像严复这样的变译大师在清末民初进行的翻译活动是在发挥译者主体性时无意识地行使了主体间的视阈融合的话,那么,当代随着译者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版权公约的普及、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译学理论知识的普及,译者在变译时大都是自觉地遵循变译主体间的视阈融合原则,有意识地同读者、作者进行沟通,例如:
原文:6月15日,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委员会和赛伯世纪论坛共同举办的“第三届电子商务国际论坛(中国·天津)在天宇大酒店举行。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吕新奎、外经贸部副部长陈新华、中国机电产品商会会长李慧芬、中国社会科学院高级顾问刘国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及天津市领导出席论坛。(李欣2001)(下划线为笔者所加)
变译文:On June 15-16,the Third China International E-commerce Forum(Tianjin,China)was held at Tianyu Hotel.The forum was jointly sponsored by Tianjin municipal government,Glob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Commission and the Cyber Century Forum.Present at the forum were officials and researchers from China's central government and Tianjin Municipality.
变译文是天津电视台国际部外宣记录片《中国·天津》中的解说词,而对外宣传在内容和形式上应内外有别,特别是要关注国外受众的阅读和接受心理。译者认为,这段报道的主旨应是“电子商务论坛”的相关信息,而中文稿根据中国新闻的习惯,罗列了一大串政府官员,不符合西方人的接受习惯,所以在征得编辑同意的情况下,将一部分内容删掉。在这个例子中,译者作为主体中的一员,首先考虑到读者的主体性,同潜在读者的阅读视阈进行融合,为读者进行变通。同时没有忽略原作者的主体性,积极主动地同作者协商(即中文稿编辑),在3个主体视阈融合的基础上采取“述”的变译手段来简洁地转述中文稿里划线语句的核心内容,使翻译的内容在对外宣传效果上更好。可见,在变译实践中,只有译者、读者、作者3方平等对话,发出各自的声音,才能在以译者为中心的各主体间视阈融合中产生出合格的变译文。
综观中国翻译史,从鸠摩罗什等变译佛经、利马窦和徐光启等变译西方科技著作、严复和林纾等变译西方社会科学和文学作品到当代文艺、科技、外宣、旅游、军事情报等领域众多的变译文本和作品,译者经历了由无意识地采取主体间的视阈融合到自觉能动地进行主体间的视阈融合的过程。合格的变译能生产出翻译中各主体都能接受的文本,达到有的放矢地传播信息文化的目的和使译文在译语文化语境中发挥特定社会功能的效果。变译理论体系中的“增、减、编、述、缩、并、改、仿”是变译的3个主体在平等对话和沟通中走向视域融合的变通手段,合格的变译是主体间视域融合的结果,变译是主体间性的变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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