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时报》网站6月8日文章,原题:来自中国的实用主义视角 作为生活在北京的美国讲师,我经常听到“文化差异极大”的道德对话。近来,与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和中国学者共进午餐时,我们就在有关红包的话题上彻底谈崩。
中国人经常互送红包。在中国,患者家庭给主刀医生送红包的做法很普遍。美国人认为这是贿赂,因为此举意在寻求医生“偏袒”。中国人回答说:“这正是我们这么做的目的。”中国人还质问美国人是否有子女:因为父母必定要尽其所能保护子女。
这种显而易见的困惑彰显两种文化的架构性道德差异。中国人认为互送红包是礼尚往来的重要社交(关系),与也被中国人谴责为自私的贿赂无关。大多数西方人不能理解中国人这种实用道德伦理。
美国产生的唯一官方哲学正是“实用主义”。在我看来,美国实用主义似乎更“中国”。
在中国,对杜威(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哲学的浓厚兴趣正迅速增长,而美国却截然相反。对杜威作品的翻译正在华东师范大学进行。最近在北京和上海也有许多杜威哲学研讨会。此外,我的中国本科生都听说过杜威,而我在芝加哥的学生却没有。
道德并非从天而降的永恒真理。杜威和实用主义时下在中国的“复兴”凸显一个愈发富裕的阶层所信奉的伦理。中国人一直是无神论者,而实用主义与儒家道德规范水乳交融。当我要求我的北京学生解释中国的实用主义时,我原以为他们会引述邓小平的黑猫白猫论。但他们全都追溯至孔子,并提醒我,当孔子被问到怎样才能最好地侍奉鬼神,孔子答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只有我们先解决了此地的问题,才能担心超自然领域的事。
我们需要从实用主义哲学考虑中美两国的道德差异,并探究为何应重振我们(美国)的国家哲学。有关孝顺和红包的行为展现出中国道德伦理的实用主义本质,但这并非仅是“不得已而为之”。疏通社会关系不是自私而是互惠,这可以形成使团体及其成员受益的互惠纽带。只有当这种行为不能互利或过度才会成为问题。它的错误取决于程度,而非本质上就错了。(作者史蒂芬·T.阿斯玛,王会聪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