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改革与实践
——三维系统考评体系的建构

2014-06-07 10:03赵迎欢
关键词:结论基础案例

赵迎欢

(沈阳药科大学 社会科学部,辽宁 沈阳 11001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改革与实践
——三维系统考评体系的建构

赵迎欢

(沈阳药科大学 社会科学部,辽宁 沈阳 11001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为有效发挥案例教学对深化教学内容、培养学生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教师应更新教育理念、健全考评体系、组织严密实施。为此,通过从系统思维角度,提出建立从案例精读到案例解析再到案例结论推断三维考评体系的观点,以不断在实践中提高案例教学的水平,增强“基础”课案例教学的实效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考评体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案例教学是深化教学内容的必要途径,同时也是教学方法的一种创新。案例教学法起源于哈佛管理学的案例教学。然而,“基础”课案例教学又具有与管理学案例教学不同的特点。在“基础”课教学中实践案例教学,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思辨能力,增强“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实施的意义

(1)在“基础”课教学中实践案例教学将有助于深化教学内容。“基础”课教学内容十分丰富,从对学生进行“三观”教育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和法制观念教育,课程紧紧围绕大学生的实际特点和国内外重大事件,开展有针对性和思想性的引导。案例教学有助于深化课堂讲授的内容,帮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在爱国主义教学实践中,针对钓鱼岛事件,可以教育和培养学生理性爱国的情怀。选择钓鱼岛的历史、事件缘由及相关内容做案例进行分析,采用从古到今的历史分析方法,帮助学生了解历史真相,摸清事件由来,探索事件原因,客观分析事件背后的目的,使学生在了解历史的同时,把握现实,理性选择实践中的行为。这样不仅增强了学生的爱国热情,而且也深化了学生对课堂讲授的爱国主义章节内容的理解,事半功倍。

(2)“基础”课案例教学结论的封闭性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方向。“基础”课案例教学结论是封闭的,即结论是一元的而不是多元的,具有非开放性的特点。管理学案例教学的结论是开放的,也正是由于其开放性特点,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主动性和创造性。但是,“基础”课不同于管理学,它本质上是思想教育课,统一思想,正确导向,教给学生能够达成共识的思想观点,帮助他们确立正确的世界观,这是教学的根本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增强学生的主动参与和研究兴趣是手段,目的是促使学生在研究和讨论的过程中,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践中实现教学的根本目的。因此,在结果检验时,对结论的一元化是必需环节和真正目标[1]。

(3)“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性有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事物和现象都可以成为“基础”课教学案例的来源。但是,并非所有的案例都是最好的。“基础”课教学案例具有说服力是根本要义。好的、精选的教学案例要具有典型性特征,能够通过它的感性材料揭示出理性认识原理。“基础”课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主动挖掘案例、筛选案例、分析案例、研究案例及在案例中汲取有益营养。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深刻而贴近现实的案例,是更好发挥“基础”课案例教学效能的决定性因素。激励学生有针对性地实践“基础”课案例教学的环节、要求及模式,对深化“基础”课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帮助学生自我解惑、自主学习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二、国内外案例教学的经验启示

国外对案例教学方法的研究历史悠久,早在1870年,哈佛大学法学院在对学生进行职前培训时就运用了专业实践中自然发生的案例,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原则。随后,哈佛医学院也引入案例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和医学教育领域中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激励了商业教育领域。1921年,工商管理教育也开始了案例教学实践[2]。在以后的几十年里,案例教学在许多领域被广泛应用,为学生营造了创造灵感的空间,使学生在各种环境和场景中,利用案例提供的事实和数据,运用严密的思维,演绎有说服力的观点和行动方案。案例教学作为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培养了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应变能力,也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国对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案例教学研究的先行者是大连理工大学。他们主要从精选案例教学内容和提供支持保障两个方面整体推进案例教学法与思政课的不断融合[3]。通过具有一定研究内涵的事件作为教学案例活化了教学过程,提高了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国内外案例教学实践中可以发现,案例教学的优势在于不仅可以深化内容,而且可以灵活运用,提升了受教育者对内容的理解和深刻把握。

为在实践中更好地实践案例教学,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更新教育理念。教育理念既是教育活动的基本反映,也是教育实践的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因此,教育理念的成熟和先进性与否直接影响到教育实践的进程和方向。教师应该在教学实践中提升对案例教学意义的认识,激发案例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决不能拒斥案例教学,甚至贬低案例教学的意义。同时,为了保证案例教学的实施,教师应该明确角色,循循善诱,案理结合,师生互动,使案例讨论能够对学生的学习产生实际作用和影响。

其次,健全考评体系。案例教学不仅需要先进教学理念的指引,适宜方法和手段的选择,而且要有健全的考评体系。课程考评是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验收和总结的必要环节,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主动性,同时考评制度也会影响到对课程整体效果的准确评价。案例教学的考评需要科学、合理的配套机制,需要被赋予动态过程。一方面,考评关注学生对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掌握;另一方面,考察学生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判断和解决能力。考评应该实行“结构分”制。

第三,严密组织实施。“基础”课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主要包括二个阶段、四个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

第一阶段:“案例式专题教学”研究。由于案例内容需要与理论对接,因此找到案例与理论的契合点十分重要。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内容的要求,不同内容需要的案例要各有特点。因此,要研究各部分内容中展现理论观点的具体专题,首先提炼专题,其次围绕专题编写案例和建设案例库。

第二阶段,教学实践阶段。在教学实践阶段包括四个环节:一是,教师选定案例。二是,学生研读案例。三是,学生总结案例揭示的思想内容和观点。四是,教师点评。可见,第一和第二阶段是教师发挥主导作用的关键。

尽管案例教学对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意义重大,但教师的主导地位十分重要。尤其在“基础”课教学中。为有效帮助学生理解案例,教师创新案例教学的多媒体呈现形式同样十分重要。为突破案例文本单一的文字呈现方式,进一步优化和激活课堂教学,赋予案例教学新的内涵,教师要尝试进行多媒体与案例教学策划和创设相结合,给学生创造一个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兴趣盎然、展现力强的学习环境。

三、“基础”课案例教学的三维考评体系

案例教学考评是教学实践的最后环节,也是对案例教学总体水平的综合评价。它一方面评价教师在案例教学过程中的理论功力和灵活方法;另一方面也评价学生在案例教学实践中的收获和体会。因此,建构科学的案例教学考评体系是案例教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构案例教学考评体系应该采用多维角度,切不可只见一般,不及其他,犯下片面性的错误。

首先,考评案例阅读环节。对案例的阅读尤其是精读,有助于深入了解事件发生的历史条件、过程和结果,这是解析案例的起点。学生通过精读案例并辅之必要的思考,可以开阔思维,培养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例如,针对在精读过程中个人的思考,学生可以先查适当的文献,对案例的相关内容做必要的补充和梳理,从而使案例中的人物更加丰满、鲜活和生动,使案例揭示的思想观点更加深刻和明确,这个实践过程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会产生促进作用。

其次,考评案例分析环节。对案例进行系统和较为完整的分析是十分重要的。这个环节是考评学生分析问题、理解和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在案例分析过程中,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理论思维水平,而且也可以培养学生的一种自信。学生通过独立思考,解析案例的全过程,并找到提出科学、正确结论的线索,表明学生自主和自学能力的提升,可以说这个阶段是学生思维最活跃的阶段,也是案例教学实践的“黄金分割点”。

第三,考评案例结论的推断,这是案例教学的最后一步。由于能否得出科学、正确的结论在“基础”课案例教学中尤其重要,因此,通过全过程的案例教学最终帮助学生得出正确的结论是教师的重要职责。尽管有时案例教学完成后学生对能否接受结论会存在犹豫和迟疑,但教师的正确引导是必要的。如果学生能够在教师给出结论之前自己得到正确的结论,表明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开始成熟,也表明学生在其成长过程中的进步。因此,在案例教学中能够获得正确结论是全部教学实践的“收口”。

综上,多维案例考评体系包括三个主要环节,即案例精读、案例解析、案例结论推断。各个环节还应设立指标体系,将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结合起来。如表1所示:

上述三个环节的考评分数各占三分之一,构成案例教学考评的框架。

当然,案例教学考评不是“基础”课成绩考评的全部,这里仅在案例教学单项实践过程中进行百分制考核。

表1 案例考评主要环节的指标体系

总之,“基础”课案例教学实践正在不断深化,教师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应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内容并创新教学方法,力争促进案例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1]赵迎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模式研究[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252-257.

[2]陈妮.工商管理专业案例教学研究[J].科技信息,2007 (35):347.

[3]杨慧民.以案例教学为突破口,努力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2):4-8.

The Reform and Practice for the Case Teaching of“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the Construction of Three-dimensional Systematically Appraisal System

ZHAO Ying-huan
(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Shenyang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Shenyang 110016,China)

It is necessary to reform the case teaching for“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Case teaching is effectively deepening the teaching contents and to culture the students'ability and it has a positive role.In order to realize this goal,the teacher should be updated educational philosophy,perfect a sound evaluation system and organize the implement.This paper proposed a point vie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 systems thinking to establish threedimensional view of evaluation system that is from case reading to case analysis,and then Intensive case conclusions inferred,in order to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level of the case in teaching practice,and enhance the case teaching effectiveness for“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case teaching;appraisal system

G642.4

A

1672-9617(2014)01-0092-03

(责任编辑 祁刚)

2013-11-16

沈阳药科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12025)

赵迎欢(1963-),女,辽宁锦州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主要从事思想教育原理与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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