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亚主要国家农产品比较优势和贸易互补性分析

2014-06-05 14:34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指数值互补性优势

王 伶

(1.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荆州 434023;2.长江大学 经济学院,湖北,荆州 434023)

中国与东亚主要国家农产品比较优势和贸易互补性分析

王 伶1,2

(1.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荆州 434023;2.长江大学 经济学院,湖北,荆州 434023)

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贸易互补指数(TCI)分析中国与日本、韩国、东盟主要国家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和互补性。研究显示,中—日、中—韩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较弱,但在某些农产品上中—日有很强的互补性;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是竞争性和互补性并存,但有较大的合作潜力。

贸易结构;比较优势;互补性

一、引言

由于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东亚经济一体化发展缓慢。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农业和农产品问题,一直是东亚经济体自由贸易区谈判中的主要阻力之一。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建成,中国—东盟贸易增长迅猛,其中农产品贸易在中国—东盟国家的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农业问题在日本和韩国的特殊重要地位,以及日本、韩国两国农产品竞争力的低下,两国政府长期以来对其国内农业给予高度的保护和补贴。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设想于2002年首次被提出,经过了大量的可行性分析后,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即将正式启动。作为东亚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中国、日本、韩国和东盟,他们的农产品是否具有比较优势?中、日、韩东盟农产品合作的潜力有多大?东亚各国应该怎样在农业合作中实现双赢和共赢?这是本论文研究的问题。

二、中国与日本、韩国、东盟国家农产品比较优势及贸易互补性分析

本文分别采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和综合贸易互补指数(TCI)分析中国与日本、韩国、东盟国家在不同农产品上的比较优势和互补性及变化。由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的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占东盟的绝大比重,并且鉴于数据的可得性,在计算东盟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和贸易互补性指数时选取这五个国家作为东盟的代表。

1.数据来源与农产品统计范围

本文采用2001~2012年中国、日本、韩国、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数据,把东盟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数据来源于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Commodity Trade Statistics Database)。本文农产品的范围包括《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HS,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me)分类中1~24章及50、51、52、53章的全部商品。

2.中国与日本、韩国、东盟国家农产品比较优势分析

图1 各国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从图1可知,2001~2012年中国农产品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明显下降,指数值从2001年的0.957下降到2012年的0.456。韩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也有所下降,日本变化不大。2012年中国、日本、韩国指数值分别为0.456、0.088、0.168,竞争力都很弱,其中日本农产品的竞争力最弱。与此相反的是,东盟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呈上升趋势,其指数值从2001年的0.873上升到2012年的1.123,具有中等竞争优势。由上述分析可预见,中国与东盟FTA的农产品合作模式是中国进口、东盟出口;如果中国与日韩建立FTA,农产品合作模式将是中国出口、日韩进口。以下分具体的产品来考察中国、日本、韩国、东盟各自在哪些农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在哪些产品上具有劣势及其变化。

表1 2001与2012年中国与日本、韩国、东盟国家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变化

续表

从表1的中国、日本、韩国、东盟各章农产品2001年和2012年的比较优势指数值及其变化可看出,中国几乎所有农产品的指数值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韩国大部分农产品的指数值下降,日本部分上升,部分下降,而东盟大部分农产品的指数值上升。

对中国、日本、韩国、东盟各章农产品的指数值进行比较可以看出,日本在所有农产品上都不具有竞争力,韩国在几乎所有农产品上也不具有竞争力。日本和韩国农业资源缺乏,农业一直是其弱势产业,如果中日韩FTA推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日本和韩国国农业的几乎所有部门都将受到重大冲击,所以可想而知日本和韩国两国政府不会轻易放开农产品贸易,中日韩FTA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谈判阻力很大。中国与东盟在部分农产品上有竞争力的,但双方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种基本不同(见表2)。人口众多的资源禀赋决定了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如蔬菜、水产品、加工食品等,而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如谷物、油料、糖、烟草等不具有比较优势。东盟自然条件优越,农业资源丰富,在资源密集型产品上具有优势,如海洋渔业、油料、油脂、可可、糖等。由此说明中国与东盟在农产品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

表2 中国与东盟具有中等及以上竞争力的农产品的品种

3.中国与日本、韩国、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分析

两国之间贸易互补性的强弱,通常用贸易互补指数(TCI)来测度,体现着一方主要出口或进口的产品是否为对方主要进口或出口的产品,如果相吻合,两国间的互补性指数就大,相反不能吻合时,两国间的互补性指数就小。计算公式如下:

图2 中国出口、日韩东盟进口的互补性指数

由图2可知,2001~2012年中国出口、日韩东盟进口的中—日、中—韩、中—东盟的互补性指数都呈明显的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下降。2008年之后互补指数趋于平缓,近几年指数值都小于1,但中—日互补性高于韩国和东盟,这说明中国出口的农产品与日本之间的合作潜力和空间大于韩国和东盟。

图3 中国进口、日韩东盟出口的互补性指数

由图3可见,2001~2012年日韩进口、中国出口的日—中、韩—中的互补性指数呈下降趋势,且指数值很小,而东盟—中的互补性指数值在波动中呈上升趋势,在2011年曾达最大值1.25,表现出一定的互补性。以下分品种分析中国与日本、韩国、东盟在各章农产品的互补情况。

表3 2012年中—日、中—韩、中—东盟农产品贸易互补指数

续表

对2012年中国出口、日韩东盟进口的中—日、中—韩、中—东盟各章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的计算结果可见,中—日在第3章、第5章、第14章、第16章、第50章上有很强的互补性,在第20章、第51章、第53章上有较强的互补性。中—韩只在第50章上有很强的互补性,在第3章、第5章、第14章、第51章、第52章、第53章上有较强的互补性。中—东盟在第3章、第14章、第50章、第52章上有较强的互补性。总地来看,中国出口的中—日互补性强于中—韩国和中—东盟,且中国与日本在某些产品上互补性很强。

对2012年中国进口、日韩东盟出口的日—中、韩—中、东盟—中各章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的计算结果可见,中国只在第51章上与日本有较强的互补性,而与韩国在任何农产品上都不具有互补性,中国与东盟在第14章、第15章上有很强的互补性,在第52章上有较强的互补性。总地来看,中国进口的东盟—中互补性强于日—中和韩—中。此外,还需特别说明的是,由于本文按照HS海关编码每章进行分类,而海关编码每章都包含若干税目,各税目的贸易形式可能有所差异,而整体特性并不能完全体现每个个体特性。如,第7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和第8章(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等水果的果皮)是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中的重要品种,但表现在互补性指数数值上却很低,这并不说明中国与东盟蔬菜、水果的互补性不强。而如果把每章农产品划分为更细的种类,结论可能会产生变化,如中国与东盟蔬菜与水果贸易形式是中国主要生产与出口温带蔬菜、水果,而东盟主要生产与出口热带蔬菜、水果,所以如果把蔬菜、水果分为更细的温带和热带品种,互补性的结论会有所不同。

三、结论与政策启示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及启示:

1.从中国与日本、韩国、东盟贸易情况及贸易结构的分析中可看出,中国与日本、韩国两国的农产品贸易发展缓慢,除了中国农产品竞争力减弱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日本、韩国两国政府对其国内农业给予高度保护,运用一系列的非关税壁垒限制中国农产品的进口,如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对各类食品的残留化学含量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因此要扩大中国对日本、韩国两国农产品的出口,必须致力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可鼓励日本、韩国两国农业和食品企业来华投资建厂,然后将所生产的产品再返销日本、韩国两国的形式,来避开日本、韩国对中国农产品进口的各种贸易壁垒的限制。

2.从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中可以看出,中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逐年下降,竞争力逐年减弱,这是中国对东盟农产品贸易逆差扩大的原因,也是中国对日本、韩国出口增长缓慢的原因。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要着力提高中国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同时要调整中国农业生产结构,发挥中国的比较优势,重点发展水果、蔬菜、水产品、动物养殖等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并且要加大农业科研力度,提高农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档次。另外,要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3.从互补性贸易指数来看,中—日和中—韩之间无论以中国出口衡量,还是以中国进口衡量的互补性指数都小于1,这说明中—日和中—韩互补性较弱,但也应注意到以中国出口衡量的中—日互补性强于中—韩、中—东盟,且中国出口与日本进口的某些农产品有很强互补性的,如鱼及鱼类制品,所以中国可充分发挥这些产品上的优势和互补性,扩大中—日双边贸易。中—东盟的以中国出口衡量的互补性指数很低且呈下降趋势,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下降,另一方面说明中国与东盟出口的农产品存在越来越强的竞争性;而以中国进口衡量的东盟—中互补性指数在某些年份大于1,且呈上升趋势,这说明东盟出口中国进口的农产品存在一定程度的互补性。因此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关系是竞争与互补并存。但是由于中国与东盟独特的区位优势,各自不同的需求和比较优势,使得双方进行优势互补的可能性很大,合作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

[1]崔超,吴林海.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竞争关系的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7,(7).

[2]白扬,田维明.中日韩农产品贸易变动分析——基于产业内贸易发展的视角[J].中国农村经济,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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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n Comparative Advantage and Complementar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between China and Main Countries in East Asia

WANG Ling1,2
(1.Hubei Rural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Jinzhou 434023,China;2.Economic School of Yangtze University,Jingzhou 434023,China)

This paper uses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and trade complementarity index to analysis the comparative advantage and complementarity between China and Japan,Korea and ASEAN.The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trade complementar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between China and Japan&Korea isweak,but the complementarity of some agricultural products between China and Japan is very strong.The trade competitiveness and complementar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between China and ASEAN coexist,and there is strong cooperative potential between China and ASEAN.

trade structure;comparative advantage;complementarity

F752.65

A

1008-2700(2014)02-0076-07

(责任编辑:周 斌)

2013-12-23

王伶(1977- ),女,湖北黄石人,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长江大学经济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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