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幼儿为本”是学前教育的核心理念

2014-05-30 10:48叶平枝李丹珣
幼儿教育·教育教学版 2014年7期
关键词:保教指南幼儿园

叶平枝 李丹珣

在教育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晨晨这样的孩子,他们常常会做出这种貌似“害人害己”的“不良”行为。您是否也如案例中的教师那样软硬兼施,使出浑身解数来“纠正”孩子的行为呢?我们该如何看待此类教育事件,并采取更有利于幼儿发展的教育策略呢?

一、对幼儿园午睡的价值分析及对教师教育行为的反思

午睡的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身体方面的,幼儿大脑工作的特点是易兴奋不易抑制,因而容易疲劳,且脑细胞脆弱,由此,幼儿需要比成人更多的睡眠来预防疲劳以保护脑细胞的健康。经过上午的半日活动,幼儿一般都需要通过午睡消除疲劳,恢复精力,以保证下午半日活动的质量。二是适应能力方面的,能在幼儿园有午睡的习惯是幼儿具有良好适应能力的体现,这样的幼儿一般具有积极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效能感。《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将“具有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作为健康领域的一个重要目标,并在此目标下列出了幼儿睡眠方面的典型表现:3~4岁幼儿要“在提醒下,按时睡觉和起床,并能坚持午睡”;4~5岁幼儿要“每天按时睡觉和起床,并能坚持午睡”;5~6岁幼儿要“养成每天按时睡觉和起床的习惯”。

可见,让幼儿养成良好的午睡习惯是幼儿园一项重要的保教内容。但这一重要的保教内容是否要“一刀切”地落实呢?笔者认为这要因人而异,讲究一定的方法,要思考幼儿的睡眠是否存在个体差异,有没有幼儿不用午睡也精力充沛的。为此,我们不妨先尊重晨晨的意愿,而后观察晨晨当天下午的表现。假如他下午活力依旧,且随后几天也无异常,我们就要考虑是否应该调整自己的想法和做法。《指南》中所列的各年龄阶段的典型表现是指大多数幼儿可能表现出来的特征,决非每个幼儿都是这样的特征,幼儿的行为表现与其不完全一致并不代表异常。〔1〕所以,我们在遇到实际问题时不宜一概而论,不能僵化地认识理论和制度的要求。

假如发现晨晨下午表现出疲倦,那就要探明原因对症下药了。如,了解晨晨在家有无午睡习惯,是否因不习惯集体睡眠环境而拒绝午睡。对此,可从家园共育、营造睡眠环境、帮助晨晨习惯集体睡眠等几个方面入手解决。可供选择的方法如下:(1)与家长沟通午睡的价值,让家长引导幼儿午睡,保证幼儿周末和节假日都能在家坚持午睡。(2)营造睡眠氛围,午睡室要通风少光、安静舒适、温湿度适宜,睡前不要活动过度或谈论兴奋话题,不妨播放似有似无的摇篮曲,让幼儿形成条件反射,从而能很快入睡。(3)动静交替地安排上午的活动,适当增加幼儿的运动量。(4)通过一些教育活动让幼儿逐渐喜欢并适应集体睡眠环境。如,通过故事、绘本让幼儿感受到小猫小狗小羊一个个都躺下睡在一张大床上,好温馨、好舒服,以改变幼儿的态度,让他们愿意午睡。

惩罚乃至体罚往往是我们的无奈之举,假如我们能够理解幼儿,且有足够的方法达到保教目标,这种无奈之举就会越来越少,对幼儿的身心伤害也会降到最低。因此,在讨论这类案例时,问题的关键并不是讨论该不该惩罚,而是我们要怎样面对一个个真实而鲜活的幼儿,怎样尊重并促进他们健康发展。这就是《指南》反复提及的“以幼儿为本”的理念。理念是一个人的深层素养,理念的改变是教育行为改变的基础。

二、在一日生活中贯彻以幼儿为本的理念

“以幼儿为本“是学前教育领域必须坚持的核心理念。《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都强调这一核心理念。以幼儿为本就是要把幼儿的发展及其幸福视为学前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视为保教工作的宗旨。为什么要以幼儿为本呢?幼儿身心相对比较脆弱,容易受到伤害,同时可塑性大,亟待接受高质量的启蒙教育。这些特点都需要教师以幼儿为本,了解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个性、兴趣、需要和学习方式,在不伤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基础上进行高质量的启蒙教育。以晨晨的午睡问题为例,教师本来是为晨晨着想,希望他好好睡觉、利人利已,但屡屡失败之后就与晨晨对立起来,以“补觉”作为惩罚使晨晨就范。晨晨为什么会就范?是心甘情愿的还是迫于压力?教师描述的“安分许多”反映的是怎样的观念?“安分”地躺在床上的晨晨心里是什么感受?这种迫于压力之下的“安分”对晨晨的发展有无负面影响?如果不去思考这些问题,而是断章取义地利用某个专家的一句话来证明惩罚的合理性,是否偏离了以幼儿为本这一核心理念?

保教工作的实施是否科学关系到幼儿当下和未来的健康发展。做坏一件衣服扔掉即可,而伤害幼儿或限制幼儿发展则可能既毁了他们的童年又毁了他们的人生。“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幼儿园教师与其他阶段的教师相比,肩负着更多的责任与使命。那么,要如何贯彻以幼儿为本的理念呢?

1.让爱扎根

以幼儿为本是建立在爱幼儿的基础之上的。爱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教育的原动力。没有了爱,教育就失去了灵魂,也就谈不上培养幼儿的个性、挖掘幼儿的潜力了。〔2〕当然,教师的爱不是无原则的纵容或溺爱,而是一种理性的以促进幼儿健康发展为宗旨的爱。这种爱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尊重幼儿,让他们拥有作为“人”的尊严与权利;二是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寻求“发展适宜性”;三是认识幼儿期的独特价值,把童年还给孩子,让他们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成长。这三个方面说着容易做到却很难,尤其当某一项保教任务与幼儿的情绪情感相冲突时,当教师的管理诉求与幼儿的行为相冲突时,教师的爱往往就大打折扣了。让爱扎根,使师幼双方在爱与被爱中共同生活与成长,是教师的责任,也是教师的福祉。

2.与幼儿建立亲和关系

假如一位教师某日因病没有上班,幼儿知道后欢呼雀跃,那这位教师必须深刻反省了。幼儿的幸灾乐祸表面上反映的是幼儿缺乏爱心,实则反映的是不和谐的师幼关系。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认为,良好的氛围是保证教育有效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良好人际关系的基础或前提。可见,师幼之间亲和的关系是教育的背景也是教育的手段。在这样的师幼关系中,幼儿的内心会充满安全感和信任感,从而自在探索,自由游戏,快乐成长。

3.充分重视生活环节的教育价值

在生活中学习与发展是幼儿的一个显著特点,融教育于一日生活中也由此成为学前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3〕学前教育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幼儿一日生活的质量上,要让每个幼儿充实地度过每一天。日本教育家仓桥惣三的“生活诱导理论”主张,幼儿的现实生活是第一位的,保教工作的目的不仅是考虑如何实施与幼儿能力相适应的教育,而且是让幼儿过真正幼儿那样的生活。他指出,若以成人的目的为主实施教育,幼儿的生活容易套入成人的教育计划之中;相反,若以幼儿的生活为主实施教育,以成人为中心的现象就会大大减少,教师就可以慢慢地、谨慎地向目的的方向循循善诱。〔4〕显然,这样的学前教育正体现了“以幼儿为本”的精神要义。

4.解读幼儿,尊重个性

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每个幼儿也都是不同的。以幼儿为本最重要的是努力读懂幼儿,熟悉他们的兴趣、需要、学习方式,关心他们的生存状态、所思所想,根据他们的特点灵活调整自己的教育计划,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的保教工作,促进他们的发展。

总之,学前教育应始终贯彻以幼儿为本的理念,给予幼儿自由和安全感,对于个性突出的个别幼儿则要放慢步调,循循善诱,防止以教育为名行强迫之实。对于午睡之类的保教问题,我们不要在问题表象和策略探讨中纠缠,而是要抓住问题的根本,树立以幼儿为本的意识,在此基础上努力探寻更有效的保教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以更加专业的保教行为促进幼儿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3〕〔4〕李季湄,冯晓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解读〔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29-31,216,238.

〔2〕叶平枝.生命教育视野下的教师素质建构〔J〕.教育科学,2004,(2):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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