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实施林业十大行动 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在2014年全省林业局长会上的讲话

2014-05-29 04:50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侯新华
云南林业 2014年1期
关键词:林业森林生态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侯新华

同志们:

岁末年初,我们召开2014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总结2013年全省林业工作,分析全省林业发展形势,部署2014年全省林业重点工作,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再上新水平。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2013年全省林业工作情况

2013年以来,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不断锐意改革、创新举措,扎实推进森林云南、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

——发展思路更加完善。结合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编制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2013-2020年)》,与省科协等单位联合开展了云南省建设全国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课题研究,进一步理清了林业发展思路,明确了发展方向和目标,为推进森林云南建设打下了更加扎实的基础。

——林业投入持续增加。中央和省级共下达我省林业资金62.6亿元,同比增加13.2%。其中中央投资45.96亿元,同比增加11.8%;省级投资16.64亿元,同比增加17.3%。新增林业贴息贷款12亿元,财政贴息1.29亿元,带动投入33亿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37.37亿元,比年初新增22.37亿元。

——资源培育稳步推进。完成营造林850万亩,占计划的130.8%;木本油料基地257万亩,占计划的102.8%;低效林改造402万亩,占计划的100.5%;陡坡地生态治理80万亩;森林管护1.98亿亩;完成农村沼气10.4万户、节柴改灶15.7万户、太阳能热水器10.9万台,完成率分别为115.6%、104.7%、109%。全省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实现双增长,分别达54.64%和18.75亿立方米,比上次连清分别增加1.71%和1.63亿立方米。

——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完成木材产量800多万立方米,大径竹7400万根,人造板435万立方米,木竹地板238万立方米,各类经济林产品768万吨,木本油料产量70万吨,产值200亿元。全省预计实现林业总产值1700亿元以上。

——建设用地保障有力。争取国家林业局备用定额3957公顷,占国家备用定额的38%。共审核审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1143件,面积14112公顷,项目办结率100%,确保了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用地需求。

——灾害防控成效明显。全省共扑灭森林火灾263起,受害森林面积2400公顷,同比分别下降12%和4%,创造了连续2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良好成绩,实现了森林火灾保险全覆盖。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471.6万亩,防治432.4万亩,防治率91.7%,昭通盐津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有效除治。野生动物疫情溯源排查和防控力度加大,新建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5个,全省未发生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

——支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一批国家和省级科研、推广项目深入实施,省林科院科研基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新审认定林木良种88个,编制完成林业国家标准3个、地方标准32个。林业法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省人大通过并公布实施了《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取消、下放林业审批项目23项。林业宣传、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会、老干、社保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林业宣传工作连续4年名列全国第一。

回顾总结2013年工作,主要的做法和经验有三条:

(一)领导重视,突破瓶颈,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一是努力营造大林业发展格局。面对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林业改革发展压力增大,资源保护利用矛盾突出、林业焦点热点问题增多的实际,积极争取领导重视支持,提升林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作用,努力实现由部门办林业向社会办林业转变。一年来,光荣书记、纪恒省长、仇和副书记、李江常务副省长、建方秘书长、培平副省长等省领导先后对林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就林下经济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生态治理、林业科技服务山区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听取林业工作汇报,研究林业改革发展,并在森林防火、林业科技平台建设等方面安排专项经费,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先后由省领导、厅领导带队,多次到国家林业局汇报,在林业项目、资金、政策方面争取支持。省级相关部门采取调整、追加预算的方式,先后增加林业经费近3亿元,妥善解决了厅机关办公楼建设经费、林业贴息贷款省级配套资金、森林公安同警待遇、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等遗留问题。二是积极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模式。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需求增大,林地供需矛盾突出的实际,积极推行林地定额分级管理、用途控制、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核准制度,将国家下达的6900公顷年度林地定额分解下达到16个州市,由州市政府调配使用,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林地需求。推行“五采区”以临时占用方式使用林地,风电、光伏发电、生态旅游等项目以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使用林地,最大程度地减少林地流失,维护林农利益。积极开展占用征收林地补偿标准研究,形成了《关于提高云南省占用征收林地补偿标准的咨询报告》。编制了《云南省占用征收林地查验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占用征收林地省、市、县分级现场核查责任制。加快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探索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林业执法模式,向省政府上报了林业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并获得批准,今年将全面开始实施。三是加快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根据全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实际,适度调整了核桃种植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加强抚育管理,提升建设质量。同时,稳步扩大油茶、澳洲坚果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模。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先后与中信集团、上海万佳投资公司、中国林权交易所、云南省工投集团、省投集团、中国林权交易所、云南省家居家俱有限集团公司等大企业、大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推进林业二、三产业发展。加大林业龙头企业、林业大户、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基金会等新兴组织的扶持力度,努力提升林产业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发展水平。全省新认定林业龙头企业82家、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23户。

(二)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林业重点工作。一是以重点工程为带动,深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始终把生态建设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稳步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石漠化治理、农村能源建设和低效林改造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工程监督检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提升工程质量效益;全面完成了公益林区划落界和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启动实施了全省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积极推进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工作。严格执行林地定额和用途管制,改革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林业抗旱救灾、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林业应急管理体系;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共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23305起,综合查处率达99%,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积极稳妥处置焦点访谈报道的文山马关和红河石屏事件,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整改,报请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通知。二是以市场需求为驱动,加快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部署,加快发展九大林业产业。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起草了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意见,组建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业委员会,实现了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全覆盖,为加快发展林业产业提供了保障。报请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林下经济工作会议,编制了《云南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云南省澳洲坚果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了林下经济专题调研,起草了加快全省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制定了云南省森林生态旅游有关规范标准,起草了《云南省加快森林旅游发展的意见》,认真编制《云南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组织开展了竹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和培训,编制了《云南省竹产业发展规划》。依托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造林补贴等项目,加快发展珍贵用材林,扎实推进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与省统计局联合召开了全省林业统计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了全省林业统计工作标准体系。三是以生态文明为引领,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加大林业重大典型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学习杨善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林业、关心林业、支持林业的良好氛围,增强全民热爱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昆明市被评为“国家森林城市”,普洱市、临沧市列为“国家森林城市”申报范围,昆明海口林场、保山善洲林场、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评为全国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临沧市花果山森林公园和凤庆县安石村被评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三)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努力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在全厅12个党委(党总支)、202个党支部、2500余名党员中深入开展了以反对“四风”为重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集中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查摆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措施,共查找出厅党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6个,及时整改21个,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24项。全厅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有了明显提升。二是加大干部培训交流力度。组织开展全省林业局长培训班3期、126人次,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和省直机关党校学习培训153人次。启动实施了“百名机关干部到基层、百名基层干部到机关”双向挂职锻炼活动,第一批32名干部已双向选派到位。开展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活动,分三批次对厅机关、厅属单位28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三是着力推进林业党风廉政建设。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实施细则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探索建立了林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林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四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围绕“职能职责更加明确、工作范围更加清晰、岗位设置更加合理、组织结构更加科学”的改革目标,认真核定各单位职能职责、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管理机制和权责关系,对部分单位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向省委编办上报了事业单位模拟分类方案,为按期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打下了基础。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林业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受现行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的制约,林业改革发展压力增大,林业发展环境亟待改善,部分领导干部破解难题的勇气不足、信心不够、办法不多,制约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体制、资金等问题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林业发展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二是工作统筹协调不够,林业生态建设、资源管理、产业发展、投融资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够理想,林业大资源、小产业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三是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矛盾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大,改善林区民生任重道远,促进全省生态状况持续改善任务艰巨。

二、全力实施林业十大行动

党的十八大作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后,我们围绕省委、省政府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总目标,结合林业实际,组织编制了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十大行动计划,并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今天又将修改完善后的稿子提交大家讨论。林业十大行动计划是全省林业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林业工作的总抓手。大家要认真修改完善,科学谋划,全力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林业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理念、道路模式的重大进步。党的十八大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作为党的重大行动纲领写入党章。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进行了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快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要求着力加强生态建设保护,力争到2020年把云南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示范区,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生物多样性存在的前提,维系着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全省林业系统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打好主动仗、当好主力军,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准确把握林业行动计划的目标内容

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建设“森林云南”和构筑中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及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部署,努力建设完备的生态安全体系、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打下坚实基础。主要有十大任务:

一是实施生态红线保护行动。到2020年确保全省林地面积不低于2487万公顷,森林面积不低于214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要力争达到并保持在60%左右,森林蓄积量要保持在18.5亿立方米以上,全省自然湿地面积保持在42万公顷以上。二是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行动。以增加林地面积、恢复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目标,结合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对全省1000万亩陡坡地实施生态治理。三是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行动。进一步完善森林分类经营和生态补偿机制,拓宽生态效益补偿投入渠道,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确保实现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和管护同标准、全覆盖。四是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加大城镇面山,铁路、公路沿线,江河两岸,湖库周边及水源涵养区的防护林建设力度,逐步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防护林体系。加快推进石漠化地区、干热河谷地区、高寒山区等困难立地条件造林工程,努力恢复生态植被,提升生态功能。五是实施物种零灭绝行动。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园体制,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扎实推进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与保护,强化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努力形成较为完备的就地、近地、迁地保护体系,确保实现“物种零灭绝”的目标。六是实施高原湿地保护与恢复行动。加大投入力度、健全法规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开展退耕还湿、湿地生物群落恢复与重建等工作,逐步扩大湿地面积,恢复湿地生态结构与功能。七是实施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提升行动。积极探索橡胶生态化种植方式,建设生态环境友好型胶园,提升经济林生态服务功能,积极开展碳汇造林项目试点,加强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加大低效林改造力度,调整优化森林结构,切实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八是实施林业产业振兴行动。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林下养殖、竹藤、速生珍贵用材林和观赏苗木基地,加快推进森林、湿地生态旅游,集中打造一批集林产品加工、研发、物流、商贸、信息为一体的基础先进、配套完备、交通发达、产业集聚的林业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庄园经济,提升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九是实施森林灾害防控行动。加强森林火灾、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防控体系建设;探索完善森林火灾、野生动物公众责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险制度,提升林业灾害防控水平。十是实施生态文化建设行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抢占绿色发展制高点。

(三)切实抓好林业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

一要强化政策支持,做到五个完善。完善林业生态法制,建立健全地方法规体系和林业执法体系,强化生态保护,严格监管执法;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政策,健全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制度,加大林业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民生林业产业、林业灾害监测防控投入;完善林业基本建设政策,建立省、州、县三级财政基本建设投入制度,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完善金融和税收扶持政策,探索建立面向林农和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与贴息扶持政策,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碳汇造林及林业保险;完善生态补偿制度,逐步探索流域生态补偿、城市水源地生态补偿、水电矿产生态补偿、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等方式,逐步建立以政府补偿为主、市场机制与社会捐赠相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

二要强化科技支撑,做到六个加强。加强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配置为基础,以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目标,以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壮大特色优势林产业、弘扬森林生态文化为重点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生态状况监测评估,逐步形成以现有森林资源连续清查重点样地为基础,以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为支撑,以生态效益、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监测为重点的监测评估体系;加强生态标签制度建设,以“森林认证”体系为基础,结合“中国环境标志”,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生态标签或绿色林产品标准;加强林业技术研究与推广,积极开展林业关键技术和前沿领域研究,加快林业科技平台建设,加大林业关键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力度;加强林业种业工作,争取到2020年,实现全省造林全部由基地供种,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75%,商品林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100%;加强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开展专门针对基层技术骨干和林农的培训项目,形成适合林农不同需求层次的实用技术培训体系。

三要强化措施保障,建立六个机制。建立政府目标责任制,形成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建立生态文明评估机制,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实行生态政绩考核、奖惩、问责制度;建立政策创新机制,开展资源使用权、碳排放权、生态景观权交易等制度建设,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法规监督机制,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纠正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建立森林资源节约机制,着力发展农村沼气,积极开展节柴改灶,大力推广太阳能、小水电,鼓励林业剩余物综合利用,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建立全民参与机制,努力构筑生态文明建设社会道德体系,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三、全面深入推进林业各项改革

全省林业系统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树立改革思想,增强改革意识,加快改革步伐,深入推进林业各项改革,进一步理顺林业管理体制,完善经营机制,增强发展活力。

(一)加快完善一批改革措施。一要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家庭承包经营权,组织开展集体林确权发证查缺补漏工作,巩固主体改革成果。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规范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全面完成全省州市、县市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建成覆盖全省的林权管理和林权服务信息网络;开展“一权不变,两权分离”(所有权不变,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主要内容的林权改革,推进林木证和经济林果证发证工作,在确保不改变林地性质的前提下,创新公益林、商品林经营管理模式;大力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鼓励林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家庭林场、林农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流转,推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经营,使农民获得更多的林业财产性收入。二要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范围,探索抵押林木购买保险模式和抵押监管机制,开展观赏苗木、经济林木抵押贷款业务。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全面落实贴息省级配套资金,逐步扩大林业贴息贷款规模。三要完善林业补贴制度。加大对森林抚育、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木材战略储备及林木良种培育的扶持力度,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规模,逐步实行普惠制。四要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深入研究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生态区位极其重要、非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探索建立由国家出资征收、赎买或置换的机制。五要完善森林保险制度。巩固森林火灾保险试点成果,实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全覆盖,积极探索林业有害生物保险,逐步扩大森林综合保险覆盖面,推动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探索国有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逐步建立国有林保险制度。六要完善林业统计制度。加强与统计部门合作,进一步完善林业统计标准体系和统计制度,建立到基层、到企业的数据巡查制度,切实提高林业统计数据质量。七要完善考核党政干部的林业指标体系。进一步修改完善林业“双增目标”考核办法,做到科学、规范、简便、及时、有效,力争提高林业在全省经济社会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

(二)扎实抓好一批改革试点。一要抓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待国家《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出台后,学习借鉴先进省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稳步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二要抓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协调省委编办等部门,争取省政府尽快出台《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启动实施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三要抓好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进一步理顺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四要抓好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启动实施天保区集体商品林采伐试点,进一步放活对集体林区商品林的采伐利用管控,尤其要放活对速生丰产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的管控。建立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长效机制,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方便林农自主经营。推行科学采伐作业方式,严格控制皆伐作业,努力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五要抓好湿地建设保护试点。加强湿地保护政策措施调研,制定试点方案,积极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

(三)深入研究储备一批改革项目。一要研究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问题。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试验示范区课题研究,深入研究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林业行政管理体系、目标体系、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设计。二要研究林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问题。探索林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国有、集体、个人所有和统一经营、合作经营、股份经营、承包经营等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的森林资源经营格局,为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壮大绿色经济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三要加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研究。深入研究集体林、国有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产权管理制度,为理顺产权关系提供依据。抓紧研究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核算和有偿使用问题,为建立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制度提供量化标准和基础条件。四要研究林业重大战略问题。抓紧研究如何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如何在保护好生态的同时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如何充分发挥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作用等重大问题,提出具体的改革举措。五要研究林业法制体系建设问题。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加快推进《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云南省核桃产业发展条例》、《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规定》、《云南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进程。六要研究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问题。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研究提出提高征占用林地三项补偿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政策建议,引导集约、节约使用林地。七要研究育林基金规范使用问题。根据国家安排,积极落实好基层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规定,逐步健全育林基金全部用于林业生产经营的政策。

四、切实抓好2014年全省林业重点工作

2014年,全省林业工作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抓改革、扩开放,增投入、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不断推进林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年完成营造林650万亩,低效林改造400万亩,木本油料基地建设250万亩,退耕还林及陡坡地生态治理80万亩以上,森林管护1.98亿亩,林业产值增长10%以上,争取国家和省级林业投资增长10%以上。围绕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林业重点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认真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省25度陡坡耕地及石漠化地区可退耕还林地情况,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支持;把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与省级开展的陡坡地生态治理结合起来,与林业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编制实施方案,落实年度计划,探索创新生态治理修复模式、经营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全省陡坡地生态治理。统筹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低效林改造、农村能源建设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整合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集中开展城市面山、重点交通沿线、重要江河流域等重点地区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加大水土流失防治、生态植被恢复、绿化美化等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实施“绿水青山计划”,建立以保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水源、景观绿化为主要目的的森林生态廊道。进一步完善低效林改造的政策,限制皆伐改造方式,结合生态茶园、生态胶园建设,扩大低效茶林、低效胶林、低效经济林综合改造的范围,认真总结低效林改造和森林抚育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抓好示范引领,全面提升低效林改造的质量和效益。积极开展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区划工作,努力打造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新亮点。要认真做好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提标后补偿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益林管护、资金补偿等措施,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快林业产业提质增效。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大林下经济投入力度;科学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突出区域特色和产业重点,加快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产业,努力实现“不砍树也致富”的发展目标。稳步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巩固核桃发展规模,适度扩大油茶、澳洲坚果、油橄榄、青刺果种植规模。组织开展全省木本油料基地综合核查,加大良种选育推广、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化研制、精品森林庄园打造、精深产品加工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木本油料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昆明-宜良、蒙自-开远观赏苗木带建设,大力发展观赏苗木产业。抓紧编制《云南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加大林农专业合作示范社、省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推荐国家认定一批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新审认定一批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和省级龙头企业。加快推进林产业园区建设,努力提升林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严格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进一步创新“五采区”、风电、光伏发电等项目林地使用模式,争取省政府提高征收占用林地三项补偿标准,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使用林地资源。积极争取和科学调剂林地定额,继续实行林地定额分级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用地需求。完善木材运输管理制度,争取省政府出台木材运输管理政府规章。组织开展新一轮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研发全省森林资源信息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全省森林资源数据库,力争实现全省森林资源信息化管理、动态化监测。建立全省林业站信息管理系统,出台《全省林业站发展规划》,加快林业站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处置,加快推进森林防火监测预警、处置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保险制度。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建立检疫追溯制度,推进社会化防治。新建一批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全面推行以森林公安为主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模式,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加快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平安林区”创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四)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切实抓好第二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深入实施云南省极小种群保护工程,完善就地保护体系、加大迁地保护力度、探索完善近地保护模式,最大限度保存种质资源,努力实现“物种零灭绝”目标。通过建立健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强化科技支撑、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积极探索资源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管理模式。加大天然湿地管理力度,争取省政府出台加强湿地保护的意见,启动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探索建立湿地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制度,推进湿地监测站点建设,健全湿地保护技术规范,促进全省湿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快推进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五)加大林业对外开放合作。加快林业发展,一靠深化改革,二靠扩大开放。长期以来,制约和阻碍我省林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就是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导致社会各界对林业发展不愿投入、不敢投入、不知如何投入。政府财力有限,社会民力无限,若不改变单纯的政府办林业模式,林业就不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只能是把大象养成猪、把孔雀养成鸡、把蟒蛇养成蚯蚓,最终把林业引向毫无前途的死胡同。我们既要强化“守业”的责任和意识,又要树立“创业”的勇气和决心,通过理顺体制、激活机制,坚定不移地扩大林业对外开放,既注重资金、资源、人才的引进输出,更注重技术、管理、市场、理念的合作交流,依靠群众、依靠社会、依靠市场的力量,努力拓宽我省林业发展的战略空间。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优化林业投资环境,改进林业服务方式,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完善招商引资奖惩激励机制,争取新签约一批实力强、规模大、发展潜力好的林业项目。要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各级加大林业的投入,建立项目资金增量考核机制。

(六)全面提升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进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省林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质检中心、生态定位站、生物产业基地等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省林科院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创新科技工作机制,鼓励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各类社会团体在林业科技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支持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研发技术、开发产品。紧紧抓住中央大幅增加农业科技推广和种业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主动协调,力争获得更多支持。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全面实施林业信息化二期工程,启动运行厅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开展木本油料、观赏苗木、林产品加工、高原湿地和森林城市等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制(修)订,逐步建立以国家标准为龙头、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基础、企业标准为补充的林业标准化体系。

五、切实加强林业部门自身建设

(一)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厅机关、厅属单位要在去年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厅党组制定的整改方案,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目标、措施,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加快推进各项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林业重大问题专题调研活动,真正把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找准、吃透,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为深化林业改革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各州市林业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林业部门实际,认真谋划和开展好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部门作风,提升林业干部职工能力素质。

(二)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林业部门实际,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林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涉林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力度,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机制,着重加强行政审批权、资金使用权、项目分配权、干部任免权的监督检查,着力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要持之以恒地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要求,着力改进文风、学风、会风,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的管理。要加大涉林案件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大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升领导干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林业发展的能力。继续分批分期组织厅机关、厅属单位和州市林业部门干部开展双向挂职锻炼,加大厅机关、厅属单位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干部职工多岗位锻炼,提升综合能力素质。

(四)夯实林业发展保障基础。加强乡镇林业站、林区派出所、木材检查站、省资源管理总站等站所建设,加大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办公条件,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的宣传工作领导机制,把宣传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加强人、财、物的保障。围绕林业改革发展重点,充分运用各类媒体、《云南林业》杂志、林业门户网站等载体,深入挖掘重大典型,集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防火、资源管理等专题宣传,扩大林业影响,提升林业地位作用。继续做好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会、老干、社保等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林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同志们,2014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全省林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速崛起的攻坚之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科学谋划、扎实工作,为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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