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可否认,书法艺术因其抽象复杂的线条,丰富多变的墨色及空间,令人难懂亦属自然,因为没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切身的学习体会,对其美很难把握言说。然事物皆有规律,若顺应掌握,凡事玄而不玄,书法欣赏亦不例外。
关键词:书法;欣赏;五方面书法艺术是由中国汉字系统构成,书家借助笔墨纸砚等表现工具,对汉字进行有法度地书写造型,使之点画及空间和墨色产生丰富对比,表达个人情感的线条艺术。书法艺术与其他艺术门类一样,没有具体的审美参照和统一的标准模式,故而,一幅书法作品,在不同人的眼里,审美结果大相径庭是常有的,这与欣赏者的文化修养、性格特征、审美情趣相关联。古人云:“观千器而后识器,操千曲而后知音”,凡事须切身感受,尤其艺术作品,很多时候,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耳。
中国书法历史悠久,书家书体浩瀚,优秀作品甚多,就一家一体一派而言,很难准确而较为全面地代表书法美之所在。所以,如何去欣赏一幅书法作品,判断好与非,我们应从五方面观其基本元素。
1作品中汉字的使用是否准确
由于书法艺术表达的对象是汉字这一特定性,故而,在一幅作品中,首先,须观察作者对书写内容中汉字的运用是否准确。中国汉字系统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每个字不仅有多种读音,多层意思,尤为复杂的是,由于汉字有几千年的发展史,还有繁体、异体、简化之分,故而,在文字使用时应多加留意和区别对待,如“髪”和“發”“松”和“鬆”“鐘”和“鍾”“亁”和“幹”等很多字,虽同字演化,然各表其意,在作品中是不能混淆使用的,一旦错用,会贻笑大方,啼笑皆非,大大降低了书法作品的文化含金量。所以,我们在使用汉字繁体和异体时应逢字必查,准确其意,尽量避免误用,确保汉字的准确性。
2汉字结构造型是否合理
汉字因其固有的方块造型,使之形态在国人眼里根深蒂固,不可改变。而书法之所以能成为一门艺术,也正是书家打破了汉字的这种固有形态,使之进一步美化,具有欣赏价值。书家改变汉字形态,对汉字重新塑造不是随心所欲,是有一定依据和规律可循的。古人法帖里,多数汉字无论在哪一体中基本都能找到成熟的字形存在,这些都是几千年来得到人们认可的规范汉字艺术造型。假如作者通晓古人汉字艺术造型规律,并且对成型字法有较深的记忆储存,在创作时,当我们遇到少数汉字在法帖中不存在时,我们应该依据古人的造型规律对这些字加以塑造,使之与已有的汉字艺术造型相协调,但它必须是自然生成而不是扭捏作态的,否则,这些造型是经不起推敲,得不到共识和认可。所以,一幅好的书法作品中的每一个字在形态上应该既符合人们的审美习惯而又超乎人们的想象与意料之外,合乎情理,方为高妙。
3线条质量及姿态是否完美
书法艺术的表现形式,是由线条来完成的。而体现线条美的基本要素则是要求线条富于变化并且完整自然。当代书家有“起止决定线条质量,转折决定艺术风格”一说,因为线条质量高低取决于作者的用笔水平,而转折的不同的确能使同一个字的形态发生改变,譬如于转折处外拓就显大气张扬,内涵就显拘束小气。就用笔而言,无论中锋侧缝,还是顿挫、疾缓、逸涩、藏露、绞转、捻管等直接关乎线条质感姿态。而一根线条的用笔不外乎三个过程:起、行、收。“起”是一根线条的开始,“行”是一根线条的中部运行,“收”是一根线条的结束。何起?何行?何收?很是讲究,有很多具体要求,古人亦有很多形象比喻,如“惊蛇入草,飞鸟出林”等说辞,这三个过程无非是强调用笔亦不可偷工减料,应使线条形态更具完整性,从而突出线条的质感美。故而,一根高质量的线条首先应具完整性,而后才看是否具有和谐性、节奏性、连贯性、舒展性以及墨色的丰富性等。
4墨色及空间是否变化
在一幅作品中,墨色的变化直接关系到视觉美感,若一味黑乎乎的,就会令人目光滞涩,心情郁闷,没有艺术美和情趣可言。前贤用墨有“墨分五彩”之说,其实就是强调墨色层次在作品中起到的重要视觉作用。墨色过浓则滞,墨色过淡则无神。古人说用墨应“湛湛乎如小儿眼”,道明墨色应亮而不灰,方显作品精神与活力。墨色的变化不外乎浓淡、枯湿、涨晕、焦宿等,姑且不论如何去用为上,只要浓淡相宜,丰富而有层次就好。
当书家具备了很高的用笔书写技巧、造型能力、用墨方法之后,空间分割与字的排列组合就是个很复杂而多变的问题,譬如一串精美的手链,整体美感是因为有每个细节组合的结果。在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中,要求从每一个字的点画的细节到每一根线条的质量以及墨色的变化必须相互协调统一,嫁接而不露痕迹。就书体而言,对正书的空间要求相对简单平整一些,而草书的空间要求是很高的。一幅好的草书作品空间不应该是规整的,更不是北京的老胡同,直去直来,应该是跌宕起伏、前后顾盼、左右穿插、纵横捭阖而不断富有变化的。这就要求每一个字的大小,每一根线条的长短既有对比且是相互关照。空间的布置不仅仅局限于正文的书写,对落款和钤印亦是有要求,巧妙的落款和钤印往往会使作品空间视覺美感出乎意料而增色不少。当然,空间的掌握有一个经验和创作积累过程,不同的字体有不同的空间要求,这种要求不可标准量化、具体言说,只可意会而已。空间无论怎么变化,只要和谐统一、通透连贯,富有情趣,留有想象就好。
5文辞内涵与表现手法是否和谐
书法是文人的行当,不是市井的买卖。书法的表达离不开文字,离不开诗词语言,很多时候书法亦是文化人的代言词。故而,书法对所表达的对象,汉字的文化内涵是有要求的,必须是高雅健康而绝非庸俗不堪的。古今成名书家,他们首先不是文豪就是诗人,对文辞的要求是极为讲究的,他们所表达的皆是自己的诗词文章,是对生活和心境的真实感悟描述,没有今人“一抄唐诗三百首,不知明日何可书”的尴尬场面。所以,一幅好的书法作品应该有很好的文辞内涵选择,表现手法亦应与文辞内涵相得益彰,互相和谐才显完美。例如,一首大气磅礴的诗词,却用秀美的小楷表达,似乎有弱化诗词的气势。反之,一首典雅轻灵的诗词若用酣畅淋漓,风卷残云的笔势去体现,似乎有些不合诗词的意境。窃以为,大气的文辞用大气的笔势,典雅的文辞用轻灵的笔势似乎较为合理一些。总之,形式的表达应该与文辞的内涵和谐统一。
罗丹说:“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书法的审美远远不止上述一二,还包括作品的“精、气、骨、肉、血”和意趣神采、自然韵律等等众多,三言两语,难以述清。只要我们多加接触,神悟体会,很多美就会从书法作品中感受出来。俗话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因文化修养的差异,对审美的要求和需求是不一的,所以不好笼统具体要求,凡事亦然,书法亦然。作者简介:向永龙(1973—),男,湖北秭归人,湖北省秭归县文化馆四楼县文艺创作室群文馆员,研究方向:书法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