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发展

2014-05-26 15:25邹古松
中国经贸 2014年6期
关键词:合作社科学发展农民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日益成为我国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和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有效组织之一,通过分析合作社发展的一些问题,辅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发展,更好的发挥合作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科学发展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以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数量激增。合作社的经营实力不断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互助性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离规范化要求还有差距。

成立合作社的目的不纯正,缺少约束力和凝聚力。成立合作社的目的应该是成员通过合作来形成“小生产、大群体”的经营格局,降低生产资料采购成本,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从而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使现代生产关系与现代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增加农民在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农民收入。但一部分合作社有的是投机钻营、争取和享受扶持资金;有的是为了享受国家对合作社的免税优惠政策;有的是为了完成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这些合作社成立后并未开展相关合作业务,在完成工商登记后成员则将股本重新分退更有甚者是出名不出资,成员与合作社的联系并不紧密,在进行生产资料及农产品购销交易时,见利就上,无利则退,根本无视合作社的约束。

合作社规模小,牵头人能力低,品牌意识弱,带动力不强。多数合作社社员以本村农户为主体,成员不多,整体上规模普遍较小,实力较弱、层次较低,牵头人多为传统农民,不但缺乏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也缺乏专业知识和创新意识。产品商标、品牌建设滞后,市场竞争力差。很多合作社不注重商标注册,品牌打造。以上因素导致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产后缺少农业实用技术的科技指导和技术服务,难以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也难以在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等方面有所作为。直接影响合作社服务的范围和水平,制约了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抵御农产品市场风险作用的发挥。

合作社融资困难。合作社处于创业初期规模较小,成立时间短,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弱,合作社成员的出资额就是合作社的资产总额,缺少资本积累,抗风险和偿债能力较差;同时合作社主要从事农业种植、养殖等,大多数固定资产没有独立产权如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符合金融机构抵押担保要求。很少有企业愿意为合作社贷款担保。金融机构普遍不愿意向合作社发放贷款。

财务制度不健全、利益分配制度混乱,有些合作社设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成员的权力和义务,但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或是虽有制度但执行不到位。会计资料不完整,支出没有正式发票,白条入账普遍,缺少审批人签字,收入不及时入账等。会计核算方面不能结合自身业务的特殊性设置内部科目,不能准确反应合作社的经营状况,根本没有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无法起到会计应有的核算和监督作用。

收益分配时股金分红、股息、利润返还的比例制定不合理,有的把股息当做股金分红,有的根本没有收益分配制度,对社员不进行利润返还。

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更积极作用,就要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辅导作用,引导合作社科学发展。

首先工商管理部门在合作社登记时应严格把关,定期年检,对空壳合作社予以取消。政府部门要进行监督辅导,对合作社定期检查运行情况,对目的不明确的合作社进行教育引导,严格把握政府补贴政策,使政府优惠政策真正起到扶植的作用,绝不给投机者机会。政府要辅导合作社规范化运行,充分发挥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应用先进技术、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作用。有计划、分层次的对合作社理事长和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热心合作事业的农民致富引路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品牌战略,树立现代农产品品牌战略意识。依托特色农产品创办合作社,立足地区特色,在绿色产品有机食品上做文章。政府辅导强化农经部门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合作社辅导员作用树立典型,促进合作社由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

针对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可以由政府出资成立担保公司,对合作社进行信用评级,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抵押担保难题。采取财政贴息、减免税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激励金融机构进入合作社金融服务市场。金融结构也要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扩大支农服务范围,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提高服务质量。探索新的抵押担保形式,扩展抵押担保物的范围。

财务管理方面,合作社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会计账簿及成员账户,严格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实行财务公开。盈利分配方面,设置合法的分配提取比例,既要兼顾劳动、资本、技术等多种生产要素的合理分配,又要兼顾合作社管理层的劳动报酬分配和成员的交易量(额)返还分配,注意保护各方的权益。

今后一个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中心任务,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让其更好的发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牛序芳.合作社需求真务实.农村经济管理2013.7

[2]索亚林.农牧民合作社发展瓶颈待破.农村经济管理2013.7

作者简介:

邹古松(1980-)男,天津市宝坻区,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三资管理、合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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