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聪
【摘要】东亚经济一体化在上世纪90年代以亚洲金融危机为契机在区域金融合作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东盟10+3国家在此次危机中认识到区域金融合作对抗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并建立了一系列合作机制。本文着眼于在此过程中建立的清迈协议及其多边机制,通过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探索其向亚洲货币基金发展的前景。
【关键词】流动性储备池;亚洲货币基金;区域金融一体化
一、引言
随着全球多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化,经济关系紧密的区域内爆发的金融危机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上世纪90年代亚洲金融危机后,东亚(尤其东南亚)国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金融系统改革,成效显著,近来东南亚部分国家再现的大规模资本外流未导致上世纪90年代般的严重区域性危机便是成绩。然而此次资本外流以及2008年起的全球经济危机却使亚洲国家不得不再次审视其应对区域金融危机的防范措施,其中清迈倡议多边机制便是重要一环。当国家需要流动性来抵御危机时,清迈协议多边机制被设计为至关重要的流动性援助设施,然而近来的危机却显示,清迈协议尚未准备好。
二、发展过程
亚洲经济危机期间IMF的表现让受危机影响国家感到失望。IMF的援助附带苛刻条件,对此次危机错误定性而“一刀切”地采取的紧缩措施甚至加深了危机。东亚国家开始清醒地认识到,不能仅依赖IMF的援助,只有建立自己的区域性货币基金,才能及时得到流动性援助和符合本区实际的解决方案。在1997年援助泰国期间,日本提出了“亚洲货币基金”(AMF)的倡议,但终因美国和IMF的反对及多数东亚国家的消极反应而被放弃(PY,Lipsy2003)。然而东亚国家在“建立区域性流动性援助机制”上已达成共识。2000年东盟10+3发表“清迈倡议”(CMI),通过建立双边货币互换机制来应对短期流动性冲击,80%救助份额与IMF挂钩并附带其限制条款;在此基础上,2009年发展为清迈倡议多边机制(CMIM),由双边扩展为多边互换机制,以此建成1200亿美元规模的非正式“流动性储备池”,并于2012年增至2400亿美元,与IMF的挂钩部分也缩减为70%。在危机预防与管理职能上,引入稳定机制(StabilityFacility)和预防线(PrecautionaryLine);在运行机制上,CMIM的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作为经济监控机构同时具有执行职能,在稳定期与危机期分别扮演不同角色(Siregar,Akkharapho2013)。
三、存在问题
2008年韩国出现大规模资本外流,当局未求助于CMI,而是选择了与美联储签订货币互换协议。其原因主要出于两方面:CMI的“流动性储备池”规模仍较小,以及担心08年高达80%的IMF挂钩再次把韩国经济置于IMF摆布下———而亚洲金融危机中对IMF的怨恨使这成为韩国所要极力避免的事态。即便是在“流动性储备池”翻倍、挂钩比例减少的今天,这两个问题仍阻碍CMIM发挥作用。事实上在亚洲金融危机后,东南亚国家的金融改革重点放在国家内部,比如金融市场开放谨慎化、银行系统整顿、以及国家外汇储备的大幅增长。尽管对区域共同防御机制达成共识,但东南亚国家还是更倾向于把更多资源投入本国的外汇储备,增强自身抵御资本外流的能力。与IMF的挂钩在当前也是必要的,它可以使CMIM借用IMF的现有限制性条款和审慎性机制,同时减少来自IMF的阻力。
CMIM自身机制仍不完善。尽管有了执行机构AMRO,但它的职能有限,而究其原因则是在于“流动性储备池”的非正式性。事实上,各国的出资都由各自分散管理,只有在危机需要时才会集中交出,也就是说如今CMIM的资源只是一个合约,而非真正的储备池,远未达到财务独立,受财务掣肘的AMRO也难以有效履行其管理和监控职能。另外,CMIM的危机预警机制也有待完善。
CMIM内部成员和外部力量中也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内部成员方面,作为出资最多的两个成员国,中国和日本对出资份额和影响力的竞争从未平息。在漫长的出资份额之争后,中国(包括香港)和日本各占32%,双方的投票权也相应地各为28.41%,成为势均力敌的两大股东(Kawai, 2010),多边机制CMIM才终于被建立。中日之争妨碍了CMIM的进展,使其发展速度远慢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求。外部力量方面,由于CMIM的较强地域性和排外性,美国在东亚的金融影响力会被挤压,或许会因此对CMIM施加压力;IMF目前虽因与CMIM保持着70%挂钩而相安无事,但在CMIM未来缩小挂钩、增强独立性的道路上,不排除IMF会像当初抵制AMF一样发出反对声音。
四、前景展望
在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亚洲货币基金的建立将越来越必要,而CMIM可以视作是它的雏形。要想向前推进,CMIM存在的上述问题需要改善。首先,作为支撑整个机制借出能力的关键要素,流动性储备规模亟待提高,而且成员国各自自主管理的“合约”模式应向集中管理的正式流动性储备池转变,以此来增强CMIM的决策自主性、提高危机应对效率。其次,AMRO的职能有待完善,尤其监控职能应尽快跟上,提供其所应有的区域经济监控能力。第三,加强成员国内部沟通,通过对话机制减少和解决纠纷;尤其中日之间应更多地通过外交途径达成共识,共同推进CMIM的发展,在东亚经济一体化中共同受益。第四,逐渐减少与IMF的挂钩份额,从而发挥区域货币基金的快速反应和本地优势,避免IMF过于严苛、一刀切的限制性条款扰乱危机应对行动,减少成员国在借款时对本国经济自主权的后顾之忧;但IMF的合作仍在机制借鉴、减小违约风险等方面有积极意义,因此这个过程需要循序渐进,这对减小IMF方面的阻力也是必要的。与其他东亚金融一体化措施一起,CMIM将为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Grimes, William W. 2011. The Asian Monetary Fund Reborn? Implications of Chiang Mai Initiative Multilateralization. Asia Policy, number 11(January 2011), 79104.
[2]Kawai, M. (2010). From the Chiang Mai Initiative to an Asian Monetary Fund. Asia Regional Integration Center, retrieved 7 Oct, 2012 from http://aric.adb.org/grs/papers/Kawai%205.pdf.
[3]Phillip Y. Lipscy .2003.“Japans Asian Monetary Fund Proposal”. Stanford Journal of East Asian Affairs Vol 3 (1) 93-104.
[4]Siregar,Reza and Chabchitrchaidol,Akkharaphol.2013.Enhanc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CMIM and AMRO: Selected Immediate Challenges and Tasks. ADBI Working Paper SeriesNo. 403. January 2013. Asian Development Bank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