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益男
【摘要】一直以来,一些企业出于完成财务计划、维持或提升股价、获取贷款、保住上市资格等目的,常常采用各种手段虚报利润。而在形形色色的利润操纵手法中,资产造假占据了主要地位,由于资产中的存货流动性较弱、种类杂、数量多、收发频繁,涉及计划、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众多环节?在管理和核算上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存货也往往成为了会计调节利润的主要对象。由于不同行业所涉及的存货不同,本文仅对常见的通过存货进行利润调节的方式进行阐述。
【关键词】存货;调节;利润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和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一、通过不实的存货采购价值,调节利润
是在采购过程中,由于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采购人员图谋私利?在物资采购供应中营私舞弊,通过里应外合、拿“回扣、佣金”等形式,虚增存货价值。为此,应通过所购同类物资的价格对比、查验物资质量作为突破口。
二、通过暂估或在途形式调节存货价值,虚拟发料业务,调节利润
一些企业往往通过暂估或虚挂在途料的手法,对不同期间所购物资提前或延迟入库,从而人为增加或减少存货数量,调节存货价值,并通过虚假材料领用手续,多计入或少计入生产成本,调节各期利润。如期末虚拟领料业务,按虚假的发料单等原始凭证虚增当期生产成本,隐匿利润;或人为隐藏领料手续,减少当期生产成本,从而虚增当期利润、粉饰业绩。更有甚者,仅凭虚假的仓库验收入库单,便进行暂估入账,虚列应付账款,而虚列的材料通过领料单逐步进入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达到隐瞒利润的目的。对此,应审阅被查企业有关存货账户,核对其账实、账账有无不符情况,对比前后各期成本水平,必要时审阅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并询问有关业务、仓库当事人,核查有关部门所存原始凭证(如领料单)与会计部门原始凭证是否一致,
三、通过随意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影响销售成本,调节利润
根据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用相应的存货计价方法,但选用的方法一经确定,年度内不能随意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必须在会计报表中说明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都存在随意变更存货计价方法的问题,造成会计指标前后各期口径不一致,人为调节生产或销售成本,调节当期利润。最为常见的便是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的交替使用。因此,新的会计准则已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的存货计价方法。要发现此问题,应查阅有关财务指标,分析对比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指标有无异常变化,并查阅有关存货明细账,核查各期采用的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一致。
四、回收材料不做冲减处理,少计利润
为隐瞒本期利润,企业对于已领未用材料,不作退库处理,对领用原材料采用以领代耗的办法,将投入产品生产的材料一次性全部计入产品成本,期末有剩余材料,不管下期是否需用,均不作退库处理。更有甚者,回收材料作为账外存货,不仅没有如实反映产品生产中材料的实际消耗,也相对加大了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少计了利润。对此,应了解企业回收材料的一贯处理方法,并通过盘点方式,看存货是否账实相否,是否有多余的回收材料。
五、材料盘盈盘亏,不作转账处理
许多企业通过利用不正确的处理盘盈或盘亏的手法,来调节利润。企业应在年终时对各种材料进行实地盘点,并将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核对,对于材料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进行转账处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担心承担管理责任,对材料盘盈盘亏不做财务处理,不计入当期损益;或为了调节利润,只对盘盈或盘亏进行单项处理。为此,应通过期末实地存货盘点来核实企业是否存在存货的盘盈盘亏情况,并通过账务来确认企业是否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六、不报毁损,致使产品成本不实
企业在资产清查及存货盘点过程中发现的毁损材料,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转销其毁损价值,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减少当期利润。但一些企业为规避责任或调节利润,对于在存货盘点中已经查明的毁损材料,不作账务处理,使其损失价值仍潜藏在材料成本中,相当于延迟了成本费用的确认。为此,应通过实地存货盘点来核实企业存货是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材料毁损的情况。
七、虚计在产品完工程度,调整完工产品成本
产品总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是否正确,将决定着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成本的真实性。一些企业为了调节利润,常常在分配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上做文章。即有意多折合或少折合月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或多计或少计在产品的加工程度等,以调节生产费用在在产品和完工产品之间的分配,从而影响完成产品的成本,调节利润。为此,应通过询问或查阅方式了解企业产品成本的分配方法,并比较各期产成品及在产品的成本费用指标情况,从而发现存在相关问题的线索。
八、对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其他存货的领用采用不适当的摊销方法来调节利润
一些企业为调节各期利润,对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其他存货随意改变摊销方法。如一次领用数量较多、价值较大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时,对本应进行分次摊销的价值采用一次摊销法将其全部摊入成本或费用中,从而人为降低当期利润。对这类问题,应了解企业相关的分摊方法的一贯性,通过审阅“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相关科目,核实企业是否存在上述问题。
总之,由于存货性质的特殊性,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应重视对存货的管理与核算工作,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合规。
参考文献:
[1]孙晓宁.存货计价方法的改变对企业会计核算结果的影响[J].商业会计,2006,13
[2]张晶.会计造假原因及其防范措施[J].价值工程,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