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坚
(镇江教育会计结算中心,江苏镇江 212001)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朱志坚
(镇江教育会计结算中心,江苏镇江 212001)
融资难的问题是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基于“景气指数”理论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了增强企业自身素质,改善企业自身融资条件;完善服务于小微企业的金融体系;加大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等对策。
小微企业;景气指数;风险管理;融资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资本市场必担重任。自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后,资本市场率先行动。证监会提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10条具体措施(简称“融十条”),包括抓紧完善制定股票发行改革方案、完善创业板制度、做市商制度、研究出台区域性股票市场发展制度等。这些措施的发布不仅有助于小微企业的良性发展,而且也将真正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现实难题。小微企业占我国实体企业总数的90%以上,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细胞,小微企业填补了我国大部分劳动力缺口,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中坚力量。可以说,小微企业是否能健康良好发展关乎我国经济是否能稳健增长,关乎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小微企业总数已经达到1 169.87万户。在日益恶化的全球经济环境背景下,小微企业的发展并不乐观,特别是几年前出现在温州大规模的“老板跑路”现象一直是人们心中挥之不去的阴霾。就目前小微企业的发展概况和融资现状进行分析,试图探讨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促进小微企业稳健发展,为我国经济提供持续发展的动力。
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认为,小微企业可以细分为四种类型的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2011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将小微企业的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未来3年内免征,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通过各种短期贷款,以帮助小微企业提升抗风险能力,把握市场机会,抓住发展机遇。
从雇员人数、资产总额、销售额等方面可将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划分开来。并规范了16类行业的划型标准。比如在我国工业行业,雇佣人数在1 000人以下或销售额4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雇佣人数300人及以上,且销售额2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雇佣人数20人及以上,且销售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雇佣人数2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在批发行业,雇佣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4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雇佣人数20人及以上,且销售额5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雇佣人数5人及以上,且销售额1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雇佣人数5人以下或销售额1 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截至2013年年底,中国共有小微企业1 169.87万家,占企业总数76.57%。若将4 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视作微型企业纳入统计,则小微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中所占比重达到94.15%。报告显示,外资企业中小微企业比重最低,仅占53.94%,国有集体企业中小微企业占61.39%,私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比重最高,占80.72%(如图1所示)。因此,从数量上可以推测小微企业在市场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小微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是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稳定持续增长的基础。
图1 各种所有制企业中的小微企业占比(截至2013年年底)
“景气指数”是用来反映行业运营状况的一个量化指标,它可以衡量企业发展状况的方方面面,如盈利景气指数、生产景气指数、订货景气指数、企业家信心指数、流动资金指数、融资景气指数等。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龙头,也是小微企业发展的密集地。长三角小微企业的景气程度可以成为衡量中国民营经济的风向标。据有关资料显示,2013年长三角小微企业景气指数为110.89,比中间值100高出10.89个点,处于“相对景气”状态。说明相对于前些年,小微企业的运作状况相对好转,长三角小微企业经济发展呈回升趋势。此外,据10月12日发布的《中国中小企业景气指数研究报告(2013)》显示,江苏、浙江、广东三省中小企业综合景气指数分别为118.46,118.61,141.88,以高出平均值两倍以上的水准成为我国沿海地区中小微型企业经济发展的领头羊。
然而,“相对景气”的状态并未使企业家信心指数大幅增加,企业家信心指数基本较去年呈持平状态,说明企业家对小微企业发展仍持谨慎乐观态度。截取报告中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指数,融资景气指数、投资指数等数据可以发现,小微企业经济的长远持续增长任务的实现还任重道远。投资景气指数持续低迷,融资景气指数则更加严峻,仅有63.60;成本景气指数更不容乐观,为60.56,位居最末。资金的短缺,成本费用大幅度占据盈利空间,融资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了2013年度我国8大行业的小微企业融资指数(如下图1所示)。其中只有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业超过中间值6.5个点,属于“微景气”状态。相比较而言,其他行业的融资情况都不容乐观,属于“不景气”状态,说明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图2 我国各行业小微企业融资指数
2.1 内部融资是基本渠道,能力有限
小微企业在创立之前,首选的基本融资渠道是内部融资。即包括本身自有资金、向亲友好友借贷的资金、风险投资以及企业以前年度营业后积累的资金等来源。目前,大多数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主要靠自身的积累,但受到利润率和积累期限的限制,其融资的能力相当有限。据统计,我国私营企业资本金来源的26%是依靠内部留存收益积累的资金,其中小微企业这一比例更高。小微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就差。与大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往往由于自身融资不到位而导致生产经营不下去,其生命周期更短,破产率更高,风险更大。研究结果显示,一般小微企业创办5年内的死亡率高达30%至50%。在自身融资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更多的小微企业最理想的融资渠道就是向金融机构借贷。
2.2 金融机构是理想渠道,关卡诸多
银行出于对信贷资金的安全考虑,将信贷重点放在资产规模大、盈利能力强、偿债有保证的大型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及其他大型民营企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不够重视,信贷条件设置过高,同时金融机构创新不足、产品单一,缺乏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即使放宽政策予以资金借贷给小微企业,也会出于风险因素的考虑,给予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都会相应地提高,再加上手续费、证明费、担保费等等,造成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大大提升,甚至比大中型优势企业高出一至数倍。很多企业就是因为资金盈利状况不佳而频频陷入资金困境。银行信贷资金取得难度加大,导致部分小微企业只能将非正式金融作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的方式和渠道。如通过“地下钱庄”用高利贷获取借款、依靠拖欠贷款来周转资金、相互担保等途径筹集应急资金,一些民间借贷也成为小微企业借贷的重要补充。因此,银行信贷资源分配不公平是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恶性循环的主要原因。
2.3 民间借贷是重要补充,危机重重
“跟传统银行相比,民间融资有一个核心竞争优势,就是速度快”。因此,有不少小微企业在正规金融机构融资阻拦的前提下,更愿意选择民间融资。从融资成本来讲,目前民间融资要比传统银行高出许多。据报道显示,现在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是6%,银行给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在10%左右,信托计划的融资成本大概是16%~18%,P2P平均19%,小贷公司的融资成本则在22%以上。与金融机构融资手段相比,民间融资手续便捷,交易成本低且方便灵活。但民间融资也有它灰暗的一面,浙江地区小企业融资渠道主要靠民间借贷,多为互相担保。但近年来出现的民间借贷跑路行为,正在引发一场“信任”危机,受损的民众已不再愿把钱借给企业。一位企业主表示,“现在的信任危机甚至比2008年来金融危机还要严重”。浙江地区很多小企业是靠着民间互保的借贷发展起来的,如果这类信任基础遭到重创,企业更加难以融资投入生产。他认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出口外向型的浙江小企业受到重创,出现订单下降、企业倒闭、老板跑路等危机。近年来随着转内销及全球经济形势转好,企业逐步好转。但最为关键的民间互保集资的信任基础难以恢复,资金越来越难筹集。因此,必须对庞大的民间资本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才能将如此巨大的融资契机由虚变实。
3.1 企业内部自身因素分析
1)管理思想不先进。企业日益发展壮大,创建前期所使用的一套管理方法已经逐渐落后。主要表现为管理力度不大、结构不协调、企业抗风险能力差、产品技术含量不高,不具备深入发展能力,从而影响金融机构的贷款[1];董事会构成不规范、不合理,直接影响到重大问题的决策,有些独立董事形同虚设,监事会的地位不高,难以发挥监督作用;法人内部治理机构缺乏、管理经验缺乏、管理水平低下、财会制度落后、缺乏审计部门认可的财务报表,加大了银行的审查力度和难度[2]。
2)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失真。由于小微企业向银行所借贷款不能满足银行收益率,其利润不是很可观,金融机构不会花费太多人力再调查其信用情况,而小微企业本身就不是很注重其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公开性、真实性,财务制度混乱,企业自身信息不透明化,导致其不能出具有效的审计报告,因此,企业获得信用贷款的机率几乎为零。设立多套财务帐、财务报表提供给有关部门成为有些企业钻空法律的手段,这些送到银行或是税务机关的资料、数据存在很大差异,银行往往无法从这些数据中获得最有效、最真实的情况,而银行业的特殊性又决定了其必须严谨地实行规避风险原则,致使小微企业从银行融资的可能性大幅缩减。
3)企业信用状况差、社会信誉度不高。部分企业负责人信用意识薄弱,诚信意识不强,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时有发生,致使企业整体信誉形象降低、社会地位不高,从而令银行“惧贷”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本身就缺少实质形式的借贷抵押、缺少有利的借贷担保,只能依赖最宝贵的无形资产——信誉。但从整个市场体系来看,小微企业信用状况较差,诚信问题比较突出,合同违约、商业欺诈、拖欠贷款、恶意逃债、财务失真、经济违规等问题屡屡发生。一些小微企业缺乏诚信,不仅体现在产品质量和日常经营方面,在贷款、纳税时更为严重。一些小微企业为了提升银行信贷机会,甚至编造不真实的财务帐、财务报表来取得银行信任,而这些报表数据与日常经营情况严重背离。这不仅影响银行、税务机关对其信用的准确判断,更严重影响自己的社会地位,从而导致融资难的窘境[3]。因此加强建设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迫在眉睫。
3.2 金融体系支持不足
各个金融机构从资金收益率和安全性等多方面评估考虑,对贷款企业的要求相对更严谨,审批手续也繁琐,特别是针对于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更是少之又少,各种条件的局限下,无法满足大部分小微企业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小微企业规模小、偿债能力差,并且在金融管制严格的条件下,缺乏有效的资产抵押,因此不得不使金融机构畏惧。小微企业管理成本高,银行重大轻小。小微企业贷款数额一般偏小、频率高,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成本较高。在同等情况下,办理一笔1 000万元的贷款与办理一笔50万元的贷款所耗成本相差不大,但两笔贷款所产生效益差异显而易见,管理成本又比大中企业还要高,故部分金融机构不愿参与其中,缩小了服务面。
3.3 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政府公共管理体系需逐渐完善。融资工作涉及的政府部门有很多,如经信委、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局等,却没有一个实质、明确的主导部门,工作推动实效性不强。各个部门只负责管辖范围的一部分,没有很好地关联、互通、从企业主利益出发考虑;没有主导部门的带领,即使有很多文件有助小微企业融资,也无法将政出多门的小微企业支持政策及时梳理、大力宣传,企业也就难以及时全面地了解政府优惠政策,使得不少企业主多走很多冤枉路。部门间协调问题也加大了工作推进难度,一些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的指导意见由于缺乏财政支持和管理效力,难以获得实质性效果[4]。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滞后。
4.1 增强企业自身素质,改善企业自身融资条件
为了不断适应环境的需要,小微企业必须增强自身的素质,自我调节、改善自身融资条件。要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改变家族式、家长式的管理模式,不断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更高要求严格企业自身内部管理。
1)加强企业人才储备,规范管理制度。随着小微企业日益发展壮大,要尤为注重财务部门人才的吸纳与储备,只有抓住了企业运营的“主动脉”,资金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建立健全的一整套管理制度,杜绝企业营运程序的随意无序,明确部门责任,使企业员工各司其职,提高经营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实力,使企业走向现代化组织形式与管理模式。以往小微企业家族色彩相对较重,企业没有健全的部门设置,企业在用人方面也没有正规化的招聘、任用、考评机制。如此一来,小微企业缺少专业人才扶持,缺少企业运营的“主动脉”。因此,小微企业应该加强选才的开放与公正,摈弃家族企业内部用人的落后观念,积极吸收外部人才以及他们所带来的先进管理理念,注重人才培养以及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人员综合素质。这样,小微企业才能健康向上地发展。
2)提高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创建新型竞争机制。除了小微企业要合理利用内部资源,合理管理内部人才之外,还需要不断自主创新,创建新型竞争机制。我国大多数小微企业还在劳动密集度高的传统行业发展,它们主要是靠低价格、低技术、低收益的盈利方式生存,利润不可观、收益得不到积累,资金无法更好地流转成了小微企业资金恶循环的现状。在电子商务平台日益发展的前景下,小微企业可以利用平台更好地推销自己的产品,减少货物的囤积,加快资金流转率,使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运行能力等方面刮目相看,增大银行借贷机会。
4.2 完善金融体系,改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不足现状
金融机构是完善服务于小微企业的金融体系,应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摆脱对小微企业的制度歧视,更加主动地提供信贷服务。金融机构可以建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信贷部门,配置专门人员,并将财力资源配置到位,明确服务对象,将小微企业从大中型企业中区分出来,使部门设置和财务配置更有的放矢。监管部门可以对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部门进行业绩考核和监督,以督促职能的实现。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开通的“绿色通道”也应名副其实,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融资门槛,使融资更加便捷、高效。其中对小微企业收取的财务咨询费、手续费、财务管理费用也应适当减少,这样才能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最后,金融机构应大力开发适用于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主动研究他们的融资难点与融资需求,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推荐符合他们的金融产品,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如农村信用社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微贷业务部,实行单独核算、单独配置人员,通过多劳多得、风险匹配的绩效考核方式,使全员在办理贷款时数量与质量并重,薪酬与风险达到平衡;通过专业的微贷技术培训及实践,做到专业人员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有效识别客户风险,下放审批权限,通过2~3人的审批小组方式,实行一票否决制,快捷、高效地对贷款进行审查审批,缩短原有的审批流程及审批时间,符合小微企业信贷资金需求特点。
4.3 改善政策条件,拓展高效通道
1)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办事效率。仅仅凭借金融机构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社会各界以及政府部门大力配合,积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小微企业的融资途径,完善相关财税支持及服务政策,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调整税负,提高工作效率,以便小微企业强大有力的发展。这样才能逐步改善、提高、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办理抵押权登记等政务过程中,为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与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急”的特点相衔接,及时满足资金需求。建议出台多类财政贴息类别标准,健全减、免税费制度及优化行政服务,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及缩短融资时间,助力企业发展。
2)规范民间融资及专业担保机构。民间借贷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一项很好的补充,对缓解企业融资压力、解决融资难起到了一定作用。加强民间借贷的管理也是极为重要的,政府及各级监管部门应积极配合规范民间借贷发展,进一步引导民间借贷在市场经济下的作用,大力扶持和服务小微企业有效规避和防范民间借贷潜在的风险因素,避免出现金融泡沫,影响经济发展。
3)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建立社会信用。从国际经验来分析,法律扶持会给小微企业提供保障,避免小微企业在自身先天不足的劣势条件下显得孤立无援。同时,政府的宏观领导也会让小微企业少走弯路,让小微企业能更好地为我国的GDP增长和就业率提高作出贡献。首先,政府应在财税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条文的制定方面加大人手,细化条文,增加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数量,加大优惠的力度,同时紧抓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避免税收征管漏洞的发生。对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也应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大政策执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次,政府部门可以建立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实行风险补偿和业绩奖励,夯实小微企业的发展之路。最后,在法律、政策基本完善的基础上,政府在行政上应加大执行和考核力度,将既定政策落到实处,建立监督和反馈机制,让政策惠及更多的小微企业。
通过研究与分析,本文从政策扶持、金融体系、非金融渠道和小微企业自身几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建议。其中,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和宏观支持,完善财税政策,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并做好执政监管工作,使政策惠及实处。金融机构可以设立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信贷部门,为小微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同时注重开发具有适用性的金融产品。非金融机构应规范发展,成为金融机构融资渠道的有力补充。最后,小微企业应注重自身规范经营,提高自主创新水平,增加企业竞争力,这是解决小微企业自身融资难的根本之道。
[1]欧尔智.成长型民营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研究[D].南开大学,2008.
[2]仉元光.民营企业融资风险控制研究[D].山东大学,2009.
[3]王俊峰.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研究[J].商业研究,2012(9):86-93.
[4]张立纳.政府视角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J].柴达木开发研究,2013(6):20-24.
〔责任编辑:胡 菲〕
Research on the difficulty in financing in small and m icro enterprises in China and countermeasures
ZHU Zhi-jian
(Accounting Settlement Center of Zhenjiang Education,Zhenjiang 212001,China)
Difficulty in financing is the key factor in affecting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Based on the“climate index”theory and the current financing problems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this thesis analyzes the reasons and puts forward the following strategies:improving their own quality and conditions of financing,perfecting the financial service system for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and strengthening the government's policy support.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climate index;risk management;financing
F275.1
C
1008-8148(2014)04-0040-05
2014-07-28
朱志坚(1977—),男,江苏镇江人,会计师,主要从事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