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杨,李建新
(石家庄铁路公安处 刑事技术支队,河北 石家庄 050000)
1985年,英国遗传学家Jeffreys等用RFLP(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的方法分析人类基因组DNA,检测到多条谱带,有如人的指纹一样,具有高度的个体特异性,称之为“DNA指纹”技术,开创了DNA识别技术的历史先河。随着DNA多态性检测系统的大量出现,以PCR方法为基础进行的检验,其个体识别率显著提高,目前已不使用DNA指纹技术。同时,STR基因座以其多态性好,分型更简便,灵敏度更高,对于微量、降解检材亦显示出较强的检验能力,在结果分析方面易于标准化,易于实现数据的共享等特点,已经被广泛应用。目前应用STR复合扩增技术进行检验,已经成为生物检材检验、鉴定的主要手段。
交通事故按交通运输方式可分为道路、铁路、航空、船舶交通事故四类[1]。随着DNA技术的发展,DNA检测广泛地应用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确认[2]。但在其应用于铁路交通肇事机车认定时,由于DNA提取环节存在问题,成功率并不高。火车速度快,因夜晚、雾霾、弯道等可导致瞭望条件不佳的客观因素的存在,个别火车司机在事故发生后并不知道已经撞人,而是由随后经过的司机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依靠DNA比对认定肇事车辆。目前,DNA检测已广泛地应用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侦破工作。同样,其在铁路交通事故肇事机车的认定中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火车相对于汽车具有质量大、速度快、需按列车运行图运行等特点,所以在火车机车上提取相关生物检材的方法也具有特殊性。
2013年石家庄铁路公安处管辖范围内共发生铁路交通事故50余起,其中包含5起需要认定肇事机车的案件。
此类案件的处理,需提取机车上可疑斑迹和尸体血样进行DNA比对(结果见表1)。采用干湿两步棉签擦拭法将机车上的可疑斑迹转移,之后将现场转移的棉签和尸体血一并送检,进行DNA提取、扩增和检测。采用Chelex-100法进行DNA提取,应用Identifiler系统进行STR(短串联重复序列)基因座复合扩增;扩增产物经ABI-3130XL型遗传分析仪进行检测,得到最终STR分型结果,将现场转移的可疑斑迹与尸体血进行同一认定。
其中案例1提取的可疑斑迹位于排障器左侧,案例2提取的可疑斑迹位于机车前轮,检验结果都是非人源性的,初步分析为机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击或者碾轧动物所形成,均不能认定肇事机车。案例3提取的可疑斑迹位于机车左前部,成功确定了肇事机车。案例4提取的可疑斑迹位于机车前部脚踏板处,虽然是人源性的,但是和死者为不同来源。究其原因,可能为该部位曾经遗留有他人的生物检材,或者在物证提取及后续送检及检验过程中出现污染。案例5,共有两个嫌疑机车,分别为机车1和机车2。在对两个机车分别勘验后,发现两个机车上都有疑似为血迹的可疑斑迹。机车1上血迹集中分布于机车右前侧,我们提取了5份疑似血迹;机车2则在其机车左侧及其右侧排障器上集中分布有喷溅状疑似血迹,我们分别在1室左侧1轮前弹簧处提取1处疑似血迹,在右侧提取4处。结果显示只有机车2的1室左侧1轮前弹簧处提取的可疑斑迹为人源性血迹并且和死者为同一来源。机车1上提取的5处和机车2上其他4处可疑斑迹均为非人源性,或为机车撞击或碾轧动物所形成。而后结合尸体位置和现场的血迹分布,推断撞击部位为机车左前部,DNA检验结果和现场勘查结论也相互吻合。
表1 5例铁路交通事故人车提取的D NA比对情况
对以上案例数据进行统计,用DNA比对的方法进行肇事机车的确认,比对成功率为40%,检材有效率仅为9%。由此可见依照常规的思路,在易发生碾轧或撞击的部位(机车前部车轮、机车前部、排障器)提取肉眼观察疑似为血迹的斑迹,进行DNA检验,成功率很低,提取到的绝大部分为非人源性物质。
通过对上述铁路交通事故肇事机车DNA存在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发现其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铁路线路为开放场地,且比较偏僻,常有动物活动,火车碾轧或撞击动物后所形成的血迹及组织会粘附在机车上,仅依靠直观判断很难区分其为动物组织还是人体组织。在以上几个案例中,机车上可疑斑迹均检出非人源性物质。
第二,火车速度很快,易使粘附不牢的组织或斑迹灭失;或当怀疑某车为肇事机车时,其距离事发地已有数百公里,要追赶此次列车相当困难,而当此机车到达终点或者回到事发地时可能已经是一天或者数天以后,这种情况也容易造成物证的灭失,极不利于物证的保护和提取。同时,机车极有可能在这几天内再次撞击或碾轧动物,造成混淆,降低物证检出率。如案例3和案例5,机车上既检出了人源性物质并且得到同一认定的结论,同时也检出了非人源性物质。
第三,铁路交通事故和公路交通事故有所不同。火车以保证运行通畅为第一要务,除极端情况不会临时停车,且进站时间有限,不利于机车上物证的提取和保存。这也要求技术工作者必须充分利用机车进站的时机提取物证,提高效率。
第四,火车机车的材质为特殊材料,硬度大,撞击物体后,不易留下撞击痕迹,难以从机车外观确定撞击部位,增加了物证发现和提取的难度。以上几个案例中机车均无明显撞击痕迹。
第五,按照铁路部门相关规章制度,机车到站后必须进行清洁。肇事机车被清洗后,物证可能绝大部分或者全部灭失,提取到相关物证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如第一次提取的物证经检验未得到理想结果,进行复勘,再次提取到相关物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针对铁路交通事故肇事机车上DNA提取的以上几个特点,为了提高物证检出率,更好地为案件的侦破提供证据支持,谨对DNA提取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根据尸体位置、损伤情况和现场血迹分布,重建事故发生过程,确定机车碾轧或撞击部位,重点提取,提高成功率。
第二,机车碾轧或撞击动物的发生率很高,应进行人类种属特异性检验,以确定是否为人体组织。如条件允许,应在现场进行初筛,以提高发现人源性斑迹的可能性。
第三,通过协调,争取让在火车经过地点的技术单位给予协助,第一时间提取物证,最大程度地保护物证,减少灭失,避免污染。
第四,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地勘验嫌疑车辆,不放过任何疑点。提高事故处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规范DNA检材的发现、提取、包装及送检程序,避免人源性污染和物证之间的交叉污染。
首先进行准备工作。(1)尽可能先进行现场勘查,推断机车撞击或碾轧部位,在此部位重点提取。(2)戴好帽子、口罩、手套,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禁止赤手触摸可疑斑迹及检材,避免人源性污染。(3)准备好提取用具,所用提取用品必须为一次性用具或经高温高压处理,禁止重复使用,避免检材之间的互相污染。
其次进行DNA提取工作。(1)根据检材附着的不同载体,提取方法有擦拭、剪切、刮削、吸附、浸泡、锯凿、挖取等。机车车体材质质地致密,宜采取干湿两步擦拭法进行转移提取,同时提取检材附近的空白材料作为对照。(2)具体方法为根据血量的多少,准备适量的棉签,用蒸馏水浸润(不要留有多余水分),然后仔细擦拭可疑斑迹,将其全部转移,在阴凉处晾干,每份检材用纸袋独立包装,详细记录提取部位。(3)尽量在现场进行人类种属特异性检验,使用抗人血红蛋白金标记试纸条进行检测。其原理是双抗体夹心法。操作步骤为剪取疑含有人血斑的检材置于0.5ml离心管内,加入450μl纯水,室温放置,不时振荡,将试剂条带MAX标记一端插入上清中,观察结果。阳性结果:二条带,质控线及检测线均为阳性,表示检出人血;阴性结果:一条带,仅有质控线,表示未检出人血反应;无效结果:无带或仅有检测线。在使用此种方法时应注意平行设置阴阳性对照。避免由于试纸条自身的问题出现假阴性或假阳性,从而错失有价值的物证。
最后进行DNA送检工作。(1)送检工作应尽快进行,以避免检材的腐败降解,影响后续的检验结果。(2)运送过程中应避免互相摩擦、冲撞及失落,易碎检材应防止挤压和震动,易散失的检材应严密包装。
在铁路交通事故中,肇事机车处于室外暴露环境,易被污染,而且受阳光暴晒等作用后DNA易于降解。基于STR复合扩增技术的DNA检验,由于其具有准确率高、灵敏度高、种属特异性好,对微量降解检材亦可获得较好结果的特点,在铁路交通事故中肇事机车的认定中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1]谢先奇.DNA检验技术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应用[J].广东公安科技,2011,(1).
[2]闵建雄.法医损伤学(第2版)[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