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或者移动互联网上的创新,一直都是美国公司引领潮头,中国公司很少被冠以科技领先,但这似乎已成过时的判断。随着腾讯、百度、阿里巴巴以及华为、联想等中国公司距离领先越来越近,很多国外公司的高管不得不承认,“传统上中国公司是快速的跟随者,但现在开始看见真正的创新”。创新正在成为中国公司的伟大基因。
在中国很多人眼中,苹果落地、望远镜的发明才叫创新,其实具体到某一个公司身上,任何改变都有可能是一个伟大的创新,因为这种改变犹如蝴蝶效应,能引发更大的改变。在这方面,中国公司变得越来越聪明,比如360公司,起源于杀毒软件,创新于杀毒软件免费,而如今把杀毒软件做成PC端和移动端,进而形成手机软件、电脑软件、硬件产品、理财举报、个人服务和企业服务六大业务。这看着像一个精心设计的棋局,实际上,它和很多中国公司一样在实践中调整,都在于一个变字。
现在有一个常用的句式是,“XXX改变世界”。这个XXX,你可以填上乔布斯,可以填上谷歌,也可以填写为其他的你认为合适的人或物,至于后者,比如移动互联网。改变世界并非就是要改变世界的全部,人周围的某一细节都是世界的局部,改变了它也就是改变世界了。而对于世界,多大的改变都是小的,而多小的改变对于个人或公司而言,都是大的。愚公移山是一种改变,陶朱公富甲天下也是一种改变。更多的情况是,我们所说的改变强调的是观察总结和提倡,现在谓之创新。
创新在具象意义上体现在与众不同,所谓鹤立鸡群眼前为之一亮,这种意境所呈现的差不多就是创新的意蕴。米丘林是嫁接之父,之前人间树木也好,花草也好,都是自然原味。米氏一出,树木有了复杂性,神父骂他把上帝的伊甸园变成了妓院,而从此世界植物和园艺领域出现杂交的概念。这种创新思想传承到中国,因地制宜地由袁隆平创新成了杂交水稻。2013年9月,其领衔科研项目的验收结果是,平均亩产达988.1公斤,创世界纪录。
科学发明自然是创新,但它有特殊性,有的还是偶然性,比如牛顿的苹果和伦琴的X光。而实业公司则涉及到各个方面,复杂得多。从某一领域看,一项技术可能没什么稀奇,但不同领域的技术放到一起,可能就是创新。比如,移动互联网已经渗透到各种设备中,正在引发硬件创新热潮,诸如可穿戴设备、智能汽车、智能家居等跨界融合正在成为IT产业创新动力。从这些产品中,我们看到了改变,改变的本身就是创新。世间没有什么是不变的,所以变是常态。而与时俱进之所以必要,是因为这是不拘泥的,是精神而不是形式之上的,关键它是适应的。《吕氏春秋·察今》说“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而这和《易经》的通则变,梁启超的变者古今之公理是一致的。
1999年,谷歌的两个创始人佩奇和布林找到Excite公司CEO乔治·贝尔提出他们的出售价:100万美元。如果时光凝滞不动,我们既用不上谷歌搜索引擎也戴不上了谷歌眼镜,这种坚持本身就是改变——对逆境的改变。
而且,谷歌的创新仍具有持续性,《乔布斯传》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近日在接受美国CNBC采访时表示,谷歌比苹果更具创新力。这句话从一位曾花费了数小时采访乔布斯和苹果诸多员工的人口中说出来,的确非常大胆。你是否知道,谷歌这家互联网公司正在开发可穿戴设备、智能汽车和机器人。谷歌不断否定自己,也不断在创新中生存。
历史的创新,过后自然成旧事。但特定的事离不开特定的环境,现在的旧是立足现在,但它在过往的某一段,确实是新的,而且还是含苞或者崭新。可见新这个东西,确实常讲常新,但不讲也常新,甚至想不新都不可能。梁启超撰成《变法通议》自序谓:“法何以必变?凡在天地之间者,莫不变。昼夜变而成日;寒暑变而成岁……一日千变,而成生人。”这可以看作一种与时俱进的法学理论。其初始思想来源于《易经》所阐发的“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endprint
中国工业评论2014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