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杂音中前行

2014-05-15 09:38发自北京广州
IT时代周刊 2014年17期
关键词:反垄断法高通反垄断

(发自北京、广州)

责编:徐上峰E-mail:xushangfeng@ittime.com.cn美编:圆圆校对:媚子

第一章利剑出鞘

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正式实施,但大部分时间处于“沉睡”之中,无代表性的反垄断案例,一度被外界认为是一部“荒废的法典”。直到2013年,执法部门才开始慢慢发力。

进入2014年,反垄断力度进一步加大,打击面更广。不仅高通、微软等科技企业卷入其中,奥迪、克莱斯勒等多家汽车厂商,及十余家日本零部件供应商、轴承企业,均被反垄断大棒击中。

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对日本8家汽车零部件企业(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以及4家轴承企业(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的价格垄断行为,开出12.35亿元的巨额罚单,这是中国《反垄断法》生效以来的最大一张罚单。

中国反垄断渐入佳境。

汽车产业成重灾区

今年3月,发改委反垄断调查人员到日立中国进行突查,要求相关人员回答问题,提供电子邮件和会议纪要等信息。日立见证过这次行动的法务人员对《IT时代周刊》记者表示,反垄断执法部门这次做足功课,掌握了大量证据,显然是有备而来。“以前碰到类似的事件,我们会说时间过去较久,记不清楚了。这次不行,反垄断办案人员根本不给置辩的余地。”

中国政府的举动惊动了日立总部,为了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在日立总部的授意下,4月2日,日立中国主动“自首”,并公布了与相关企业达成垄断协议的详细过程,提供了重要证据。在日立的影响下,不二越也紧随其后,选择自首。

《反垄断法》对自首或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宽恕”机制,执法机关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日立因为自首,并提供重要证据,发改委免除了对其罚款处罚。发改委办案人员透露,这次反垄断难度巨大,很多垄断行为不是发生在中国,而是在海外完成的,无法实地调查取证。此种情况下,对自首者免罚的宽松政策,起到了瓦解垄断利益联盟的作用。

日立与不二越相继缴械,为这次调查打开了一道口子,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涉案的日本企业选择放弃抵抗。经发改委查实,在2000年到2010年长达10年时间里,8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在收到客户询价函后,通常通过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达成订单报价。它们还就具体细节,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沟通,垄断市场定价。截至2013年底,它们仍以这种方式控制市场。

近年来国内价格垄断大案

2014年8月20日,发改委宣布,对实施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的12家日本企业罚款约12.35亿元。这是迄今为止我国罚款额最大的一起反垄断案。

2014年5月29日,发改委通报,因操纵镜片销售价格,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7家眼镜镜片生产企业违反《反垄断法》,共计被罚款1900多万元。

2013年8月12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因组织部分金店垄断黄、铂金饰品价格,被处以高达50万元罚款;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5家金店因垄断价格,被处以1009.37万元罚款。

2013年8月7日,发改委对广州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开出总计近6.7亿元罚单。

2013年2月22日,茅台和五粮液公司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分别被贵州省物价局和四川省发改委处以2.47亿元、2.02亿元的罚款。

2013年1月4日,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因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内地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被罚3.53亿元。

2011年11月14日,发展改革委宣布,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非法控制抗高血压药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被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逾700万元。

而4家日本轴承生产企业,则于2000年至2011年,在多个会议上,由相关联的营业部长级别的人员讨论轴承涨价方针。什么时候涨价,涨价幅度为多少,都在讨论范围内。如果情况较为紧急,它们两三个月就举行一次沟通会。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日本轴承生产企业十分狡猾,其企业服务器上恢复的被删除文件标有“看后删除”字样。另外,2006年5月,它们决定对轴承产品提价,为了不引起中国方面的猜疑,在会议上协商好错开时间涨价。

发改委认为,日本零部件和轴承企业的做法,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影响了中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中国消费者利益,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

微软高通挨棒

据路透社近日报道,微软CEO纳德拉将于9月下旬访问中国。在正值中国对这家全球最大的软件公司展开反垄断调查之际,纳德拉的首次中国之行,无疑有“救火”之嫌。

猝不及防。7月28日,工商总局突然造访微软中国位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成都四地分公司。如此大规模出击,发起对微软反垄断调查,在国内不为多见。当天,微软在声明称,将尊重中国法律,积极配合中国政府的调查。

微软1992年进入中国市场,与中国的计算机发展同步。20多年来,微软频频遭遇美国、欧盟反垄断调查,但在中国却相安无事。“这是微软第一次在中国遭反垄断机构调查。”微软成都不愿具名的员工透露,自从“棱镜门”事件曝光以来,中国对信息安全格外敏感。

中国对微软发起的反垄断调查,经历了较长时间的酝酿,执法部门进行了长达1年时间的秘密调查,收集相关资料。著名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告诉记者,若微软中国垄断属实,将面临巨额罚款,其在中国的商业模式也有可能受到影响。

今年,微软宣布XP系统正式退役,不再对原有用户提供支持,这意味中国数亿XP用户的电脑“裸奔”,从《反垄断法》来看,这属于“拒绝交易”的范畴。

对微软的反垄断,现在有了新的进展。8月26日,工商总局局长张茅透露,微软被调查涉嫌Windows和Office软件的销售信息没有完全公开,以及捆绑发售播放器和浏览器。而有数据显示,微软PC操作系统,在中国的市场占比高达95%。

与微软相比,中国对高通的垄断调查已接近尾声。8月21日,高通总裁Derek Aberle再次率队就反垄断调查处理方案,与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交换了意见。此前,他已三次带队赴中国接受调查。

发改委于去年11月发起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突击搜查高通北京和上海公司。高通除了市场地位的垄断外,还以整机价格收取专利费,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将专利许可与销售芯片进行捆绑,并对过期专利继续收费。如果高通在华垄断属实,将面临高达70亿元人民币的巨额罚款。

中国是高通最大的市场,有华为、联想、酷派、中兴通讯、小米等数十家手机企业,高通在中国的营收,远超过其总部美国市场。数据显示,其2013年248.7亿美元的总营收中,49%来自中国市场。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国内手机企业对高通颇有微辞,但鉴于高通的市场地位,敢怒而不敢言。

高通表示,受中国反垄断调查的影响,部分中国公司少报销售数据,以减少专利费,甚至有些企业延迟缴纳专利费,这将会影响高通今后的业绩。为了将影响降到最低,高通最近几个月一直在做一些挽救性工作。7月24日,高通CEO史蒂夫·莫伦科夫访华,并宣布投资1.5亿美元支持中国创业公司,此举显然有迎合中国政府的意思。而在7月初,高通还宣布在28纳米工艺制程以及晶圆制造服务方面,与中芯国际进行紧密合。这些举动都表明,遭遇反垄断后,高通积极出动,尽力改善与中国政府的关系。

第二章杂音与质疑

反垄断调查已对市场价格构成影响。日本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纷纷降价,汽车维修价格下调,一些整车制造商,如宝马、奔驰、保时捷、路虎等豪车,售价有20%左右的降幅。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进军说,“国家启动对汽车及配件的反垄断调查,将促使价格回归理性,是对整个行业的一次普法教育,将从深层次推动中国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不过,最近的反垄断调查,中枪的是清一色的国外企业。对此,有人质疑,中国是在以“排外”的方式进行反垄断。

中国式偏见?

在中国反垄断如火如荼时,日本共同社指出,中国政府加强对外资企业的反垄断调查,其真实目的就是打压“外资”。中国欧盟商会也打破沉默,认为中国掀起的反垄断风暴,虽然有利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完善,但其强硬的调查方式,对外企似乎并不公平。

在中国欧盟商会看来,近期中国的反垄断执法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在声明称,“多个行业的会员企业向其反映,中国有关部门未履行法定程序,未进行充分听证,而是通过恐吓性的行政手段,迫使企业接受惩罚和治理,例如告知企业不要对调查者提出质疑和挑战、不要在审讯环节雇用律师等。”

针对外界的质疑,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近日指出:中国针对汽车及零配件的反垄断调查始于2011年底,广泛征求了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和律师意见,对严重违反《反垄断法》的一些汽车整车、零配件

高通上财年营收249亿美元,其中中国市场占4%,营收为12亿美元,按%罚款额度计算,罚单总额为3.69亿美元。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进行了调查,并将根据违法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此次反垄断并非随意而为,体现出了很强的专业性。本刊获悉,执法部门为这次反垄断做了精心准备,从确定调查开始,组织了大量专家和法务人士,对涉嫌垄断的企业进行全面评估。为了保持客观公正,在调查过程中,即便是细枝末节,都反复求证,以证据为准绳。

事实上,日本零部件企业,在美国也遭遇了类似的反垄断调查。去年9月,美国司法部对日立汽车系统公司、日本精工等9家日本零部件企业开出总计7.45亿美元的罚单。今年2月,日本轮胎制造商普利司因操纵汽车零部件销售价格,被美国司法部罚款4.25亿美元。

中国近期的反垄断,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更加公平、开放,同时保护了消费者利益。在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看来,中国的反垄断不存在“排外”之说,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它们在国内触犯法律,都将受到制裁。《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反垄断名单中既有对三星、LG、微软、高通、奥迪、宝马、日立等国外企业,也有奇美、友达等台湾企业,同时还不乏茅台、五粮液等内地企业。

去年2月19日,中国白酒行业的领导企业茅台和五粮液,因价格垄断,发改委对它们开出了4.49亿元巨额罚单——茅台被罚2.47亿元,五粮液被罚2.02亿元,所罚金额是上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这次打击“纵向垄断”,迫使两家企业作出整改,纠正了不规范之处,此后,白酒价格在国内市场一路走低。

相比中国,欧美的反垄断力度更大,罚款额度更高。欧盟曾对微软开出20亿欧元的巨额罚单。从全球来看,2000年到2014年上半年,全球25笔反垄断天价罚单,有21笔由欧盟开出。其中,花期集团、德意志银行等6家经营机构,去年被欧盟罚款17.1亿欧元。今年,欧盟向三星等10家芯片制造商,罚款3.31亿欧元。

那么,为何中国的反垄断会遭受外界质疑呢?业界认为,中国《反垄断法》反的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地位”。中国采取多部门行政执法,从全球来看是独此一家。记者获悉,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会分别拥有反垄断的执法权。其中,工商总局主要负责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商务部主要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发改委主要负责价格垄断的查处。但是,一个事实是,在地位上处于不对等的外资企业,往往很难发出声音。

中国欧盟商会说:“反垄断调查必须不对结果做预判,必须保障被调查企业的辩护权。然而,这些基本前提和基本权利,在中国近期的反垄断执法中经常缺失。”该商会主席Joerg Wuttke认为,反垄断执法部门应对接受调查的企业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将消息事先透露给媒体,造成舆论上的未审先判。从欧美国家的反垄断来看,都会等到结案后才正式公告。

据去年被罚的一家洋奶粉企业透露,执法部门太强势,不积极配合,就担心被重罚。反垄断法研究专家李曙光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曾指出,相比执法部门,通常企业和市场太弱势,中国目前很难出现美国反垄断中,微软和反垄断机构直接对簿公堂的场面。

究其根源,这是相关法律不完善造成的——国内迄今未出台相关法律保障律师的介入权。

不应有禁区

国内反垄断起步较晚,存在各种不足。国内学者认为,反垄断不应该选择性漠视,应该更彻底,既要反存在垄断行为的外资企业,也要对石油、电力、金融、电信等垄断国企果断出击,它们关乎社会民生。

在法律界看来,中国的反垄断不应设禁区。2011年11月,发改委证实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接受反垄断调查,这一消息在当时掀起波澜,国人以为反垄断的战火,终于烧向大型国企。然而,这一反垄断调查,至今悬而未决。

2011年11月9日,央视《新闻30分》报道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遭发改委调查一事,人们拍手称快,然而,没想到的是,工信部旗下的《人民邮电报》迅速发起反击,在头版头条以《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为标题,炮轰央视,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撑腰。

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垄断事实确凿,执法机构却无能为力。反垄断法专家指出,三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工商总局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均为司局级,而大型央企通常为部级,在等级制度较为森严的中国,其结果可想而知的。

记者获悉,反垄断一旦指向大型国企,难免会牵连部委的利益,其结果往往不会太顺利。不仅仅是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反垄断调查中遇阻,之前有媒体报道,发改委曾调查过保险、银行以及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但没公布结果。

更为微妙的是,在反垄断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某国企正在接受调查”这样模糊的字眼,相关执法部门并未直接点名。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涉嫌垄断的国企,通常以自己是上市公司为由,说公布名字会影响股价,给反垄断执法机构施压。

社科院的报告指出,国内运营商不仅处于垄断状态,而且有垄断行为。尤其是宽带市场,中国电信一家独大,并且设有附带条件。

广州宽带用户杨女士告诉《IT时代周刊》,她两年前在黄埔区某小区租房,宽带接入线路只有中国电信的,更为苛刻的是,接入宽带时必须要绑定一个天翼手机号码。两年内不能更改套餐,而且,一旦手机欠费,宽带就会断。

“我已有一个天翼号码,丈夫因为业务原因,配有两个手机号码,家里根本用不着增添一个新号码。”杨女士颇感烦恼,打电话投诉,没人受理。

“没有办法,宽带还得接入。”她说,今年8月底,她的宽带两年签约期限已过,于是打电话咨询中国电信的客户人员,对方告诉她的宽带套餐已经是最低标准了,更改套餐只能往上改。更荒诞的是,当杨女士提出停掉手机号码,只使用宽带,她发现费用不仅不降,反而比原来还要高出1元。“摆明了,这就是霸王条款!这就是垄断!”杨女士显得有些气愤。

从我国近几年的电信市场来看,电信资费有所下降,国务院也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放宽了电信资费定价的限制,运营商有自主定价权,这都是越来越开放的表现。但新华网最近撰文称,无论国内政策怎么变,仍难改三大运营商抱团垄断的事实。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院长、教授谢作诗认为,政府唯一该反的就是行政垄断。很多垄断都是政府的准入限制造成的。要想改变大型国企动不了的局面,法律上必须有相应的调整,否则会陷入一个无解的困局。

不少反垄断专家认为,要想提高中国反垄断的权威,苍蝇老虎一起打,首先要从反垄断执法部门入手。现在,中国的反垄断执法部门太分散,其手中的权力“说大也大,说小也小”,一旦反垄断牵涉其他部委的利益,往往不了了之。在这一点上,中国应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成立一个独立的反垄断机构,直属国务院管辖,使之具有独立的准司法权和立法权,如此才能扫清反垄断道路上的障碍,破除央企的阻扰。

第三章反垄断如何让人信服?

与中国反垄断中现行存在的一些问题相比,对垄断企业的界定,也存有争议,这导致反垄断不被一部分人认同。

“垄断”一词出自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孟子:“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网市利”,意指站在集市高地,操控市场。我国现行的《反垄断法》规定,垄断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与其他经营者合谋,排除和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如果按《反垄断法》的判定标准,一些被结案的企业,不一定完全适用。从过去两年的反垄断情况来看,进口汽车、洋奶粉售价过高而被纳入反垄断行列,引发了关于反垄断标准的争议。

日前,有官员放话,中国反垄断接下来将是针对星巴克这样的企业,其理由是星巴克在中国的售价远高于国外。经常去天河城星巴克店打发闲暇时光的白领赵敏芝告诉记者,星巴克在国内的售价还真不贵,其他咖啡品牌售价与星巴克差不多,但门店位置以及环境,都跟星巴克相差甚远。

赵敏芝的老家在湖南的一个县城,每年春节回家与父母团聚,见老同学,她喜欢选在咖啡店。“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想起大城市的好。”她说,“小城市的咖啡店,价格比一线城市的星巴克还贵,要服务没服务,要环境没环境。”

“以价格或利润过高来判断一家企业是否存有垄断行为,今天看来不一定合理。”有法学专家告诉本刊,中国很多东西都比发达国家昂贵,商品房就是如此。

执法部门对高通、微软以及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反垄断,没有争议。但中国对进口汽车、洋奶粉等进行反垄断,外界持有不同的看法。以奶粉为例,中国内地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洋奶粉就有惠氏、美素佳儿、合生元、明治、雀巢、雅培、美赞臣、多美滋等几十个品牌,另外,本土奶粉品牌也为数不少,整体来看,没有谁形成垄断。

再来看看进口汽车领域,今年7月开始,中国汽车市场刮起反垄断调查风暴,直指进口汽车存在暴利,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据披露,国内某些进口豪华汽车,售价高达国外的3倍。发改委先后对克莱斯勒、奥迪等进行调查,并对一些经销商开出罚单。但业界认为,国内汽车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进口豪华汽车品牌众多,没有形成占支配地位的车企。

至于零部件价格畸高,除了排除和限制竞争外,还有其他因素。在中国,不仅是汽车领域,家电和电子产品也是如此。广州的吴女士,2010年在广州沃尔玛超市购买了一台合肥三洋洗衣机,当时售价为899元。今年6月,吴女士的洗衣机出现故障——洗衣机不进水。吴女士打给三洋维修中心,修理人员上门检查后告知,要更换电脑板,价格为380元。

吴女士觉得不划算,三年前899元的洗衣机,现在都已经停产,买一款类似功能的新洗衣机,价格在700元左右,修理费太贵还不如买新的。最后,她在淘宝上买了一款相同型号的电脑板,只花了60元,把问题给解决了。

在吴女士看来,中国一些产品及零部件价格过高,不一定是垄断造成的,更有市场机制混乱的因素。从目前局面来看,国内价格体系较为混乱。在中国推进反垄断时,厘清混乱的市场机制、定价机制,尤其重要。

在发起反垄断前,相关执法部门必须要搞清楚,推高产品售价具体发生在哪些环节?是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审批领域、过高的税制造成的,还企业定价过高造成的?这些都要明明白白,具体可查,反垄断才能让更多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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