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姗姗
【摘要】如今我国广大中小企业正面临着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那就是融资难的问题,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良好的解决,势必会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进入严重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在这种经济社会的大环境下,中小企业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也就应运而生了。本文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深入研究,并且结合现今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相关内容,并对其相关内容做出以下论述。
【关键词】中小企业;互助融资;担保;研究
前言
融资担保机构的形成,对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以及金融风险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方法。但是由于我国发展中小企业互相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时间相对较短,缺乏经验以及科学的运营方式,导致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面临着很多风险与困难。同时由于融资担保行业是一个专业化极强而且高风险的行业,各种因素相互纠缠相互影响,也提高了融资担保机构的运营风险系数。这些风险不但会影响到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样也会严重影响到我国金融担保行业的健康运营。
1、中小企业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主要面临的风险以及成因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发展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经验还不是很充足,我国金融担保机构所面临的风险是来自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风险来自于以下几类:1、机构自身内部。2、被担保的中小企业。3、政府政策。4、合作银行。下面我们就分别加以介绍:
1.1来自于互助性金融担保机构自身内部的风险
互助性金融担保机构的创设目的在于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因此可知,金融担保企业是存在于银行以及中小企业之间的中介机构,承担着信用的风险。其中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来自于自身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自身专业人才的缺乏以及规章制度不健全两方面。
人才匮乏是目前多数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所要面临的一个主要的问题,对于融资机构的专业人才的要求包括要求其掌握金融、市场经济、资产评估等基础方面的知识;并且要求其要有丰富的担保融资的工作经验以及对其业务的熟练,事实证明由于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业务知识不熟练导致的问题比比皆是。
规章制度方面,目前我国多数的担保融资机构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没有对其员工的强有力的约束力,这样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假公济私。由于很多的中小企业在面临融资难的问题时,同时有没有资格取得担保资格,这时就会出现个别的贿赂现象,影响规范的工作流程。除此之外,有关申报偿还制度、债务追偿、代偿制度等制度的有关法律制度也很不完善。
1.2来自于被担保的中小企业的风险
来自于被担保中小企业的风险是融资担保机构所面临风险的主要构成部分,这种风险的形成主要来自于企业的偿还能力以及偿还意识淡薄所造成的,与被担保企业的综合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小企业的偿还能力较差主要是因为有融资困难的企业大多数是处于初始创立阶段,所生产的产品多为新型产品,在面对新的市场,新的社会、政策的情况下很容易破产而失去偿还贷款的能力。企业偿还观念淡薄主要是因为个别企业信用观念淡薄,存在着欺诈等恶性行为,更有甚者,有的企业不具备担保融资的资格,而弄虚造假来欺诈融资。
1.3来自于政府以及政策的风险
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成立时在政府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因此政府政策的干预对融资担保企业是具有较大的影响的。有的地方政策往往以保证社会经济稳定以及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政策要求来强加干预融资担保机构的正常工作。最终形成的局面就是融资担保企业完全成为地方企业的“基金会”。不利于机构的健康发展。
1.4来自于合作银行的金融风险
收益与风险往往是并存的,但是在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的银行看来,仅仅只有收益而没有风险。这就是 现如今银行的普遍看法。融资担保机构在与银行的合作中往往处于较低的地位,银行方面往往要求融资担保机构承担全额的贷款风险。在这种极其不公平的情况下,银行往往能够不承担任何风险而获得高昂的利益。然而在这种利益的驱使下,银行可能会降低对中小企业偿能力以及信用等级的调查,大肆放贷,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
2、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如何正确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
2.1健全融资担保机构内部自身的相关规章制度
为了增强融资担保机构的社会经济职能以及不断完善自身,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首先融资担保机构应该建立有关申报偿还制度、债务追偿、代偿制度等规范制度规章,增强业务操作工作的公正性以及客观性,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基础之上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活动以及工作方式。同时也要建立各项关于约束员工的规章制度,例如不可以接受来自与担保企业的任何形式的好处,不能影响到对企业资产、担保融资资格的审计调查工作。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要予以严肃处理,必要时要赋予刑事责任来要求员工的日常工作。
2.2完善社会信用诚信管理体系制度
健全完善社会应用诚信管理体系是保证中小企业自觉偿还融资贷款的重要手段方式。这就要求在给中小企业申请融资担保之前对企业信用等级做出科学的评价与评估,具体的工作内容就是调查企业的不良信用记录,主要从社会、公司账单、业内好友等途径进行调查。如果企业评级等级不能达到担保融资资格最低要求则不予以担保。同时政府部门也可以建设社会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可以面向全社会公布企业的不良行政记录,并加快信息的共享以及发布渠道的建立。其中主要内容可以使企业负责人的诚信记录评级,也可以是企业的信用评级,调查论证可以从企业竞争对手、消费者、投资者等多种渠道进行,并且要讲究证据的合法性,在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才可以对企业的不良记录做出公布。
2.3建立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承担风险的工作机制
面对银行方面不承担任何风险的现状,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有关政策,强制要求银行方面与融资担保机构共同承担融资放贷风险,保证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企业之间保持公平公正的社会市场经济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依照国外的相关政策,可以使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共同承担企业资产水平以及企业信用等级的调查工作,同时相互支撑共同承担贷款发放的风险。同时在债务追偿的环节,也要保持高度的联系与密切的合作。
2.4大力推行再担保的担保机制,建立全国性的融资担保机构
所谓再担保就是在以及担保的前提下在对担保进行担保,通俗的说就是有两个担保方。这种担保制度的优势在于可以更加完善债务追偿制度的完成落实。在前一方担保人无能力再继续追偿债务时,可以由后一方进行继续追偿,后一方担保方往往是具有国际效力的国家直属机构。
再担保机制的建立往往存在于地方融资担保机构与国家担保机构之间,在对中小企业进行放贷中,银行与中小企业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承担主要的风险,而国家融资担保机构承担次要风险。并且在进行强制性担保的同时两方之间要签署相关协定,起重要明确而固定主要风险的承担方,即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同时地方融资担保机构要向国际性担保机构缴纳先关的费用。
2.5建立相应的保险机制
中小企业融资环节,所涉及的资金总数相对来说较为巨大,这种风险往往不是融资担保机构独自能够承担的,因此建立相应的保险机制来分散风险是十分必要的。这里担保机构可以购买保险公司相应的金融类别的保险,同时也可以拉动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以及将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风险还原到社会本身。
3、结语
中小企业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本文上述关于其相关内容的论述,更加明确了其重要地位。由此可见,不断完善担保机制、相关政策以及不断提高风险应对能力是十分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