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度空前的“京津冀一体化”

2014-05-12 12:55刘勇李仙
中外管理 2014年5期
关键词:京津冀一体化区域合作京津冀

刘勇+李仙

最近,京津冀一体化的概念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这是一轮因“雾霾”而起,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范围扩大、深度提高、力度前所未有的第三次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

但需要注意的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区应该是京津石。因为石家庄是省会城市,对接的层次更高,而且也只有石家庄才能把中南部的河北牵起来。

除了以京津石作为核心区,京津冀一体化在北部和南部的次中心将分别是唐山和邯郸。如此,未来整个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的空间格局才能拉得开。

“京津冀协同发展”三个重点

京津冀地区(在一定程度上还应该包括山东)的协同发展,主要目的在于,就跨省区的各种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如铁路、公路和生态保护等)开展区域共建和合作,以促进区域经济在更大规模上的一体化。

协同发展一共有三个重点:首先,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和跨区域基础设施合作。其次,是产业分工布局和城镇体系优化合作。再次,是要素自由流动和社会政策一体化合作等。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国区域合作的层次主要是在市县两级开展,并取得一定的成效,而省区一级开展的区域合作还不多见,也缺乏成功的事例。国家将第一个国家级跨省区综合性区域合作项目,选择在了京津冀地区,这无疑将给该区域协同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机会。

京津冀地区要努力抓住北京大力调整非首都核心功能、治理雾霾的机会,促进北方地区产业结构布局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打造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第三极。

过去两次“一体化”为何失利?

而要更准确地把握这次京津冀一体化机遇,必须重温过去两次京津冀一体化的历史。其实,改革开放以来,京津冀一体化的努力已经经历过两次。

第一次是1980年代中期,国家开始实施国土整治战略,要求环渤海和京津冀地区开展全面的国土整治工作。这次区域合作在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节约利用、土壤污染治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二次则在新世纪之初。2004年,为配合北京市新的功能定位和天津滨海新区大规模建设,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京津冀三方达成了著名“廊坊共识”,提出了在公共基础设施、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加速一体化进程的愿望。

此后,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一直在据此起草有关的合作规划和文件。但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规划几经调整和修改,但至今还是没有出台。

应该说,京津冀以上两次合作还是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实际意义不大。其中原因很多,主要两条:一是市场化程度相对较弱;二是发展水平和阶段没到扩散时期,内部差距较大。

2014年2月26日习总书记在北京专题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这开启了京津冀第三次区域合作。而这次因雾霾而起的第三次区域合作,必将打破前两次区域合作不顺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

对企业而言,在第三次京津冀区域合作的大幕拉开之后,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两方面都会给企业提供大量的发展机遇,值得企业深度关注和积极参与。

(本文第一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部主任,第二作者系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副教授)

责任编辑: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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