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希雄
注:本文系山西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组长孟希雄于2014年2月27日在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本刊略有删节。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回顾总结2013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潘军峰厅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
2013年,全省水利系统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抢抓机遇,扎实苦干,全力推进,大水网建设及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与此同时,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厅党组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职,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全省水利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年来,在厅党组的带领下,持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迅速制定出台了《山西省水利厅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实施细则》。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明工作纪律,开展明查暗访,狠刹不正之风,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2013年我厅会议活动比2012年减少24%,文件减少10%,简报减少53%。公务接待费用下降38%,清退公务用车23辆,公车运行费用下降18%,公务出国经费下降66%。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清房工作要求,清退办公用房1500余m2。作风的改变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使干部职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和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来,党组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次数比2012年增加20%,领导干部住村天数增加36%。厅领导带领处室负责人先后两次参加了《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组织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对话会,对群众反映的农村饮水安全、农田灌溉、工程建设等方面的31个问题以及一些热点问题逐一解答、核实和圆满解决,赢得了好评。真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真正感到了变化,看到了希望。2013年我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省直同类部门中排名第一。
紧紧围绕水利工作中心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确保了重点工程、重大事项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全省大中型水库蓄水安全督查。曲亭水库“2·15”坝体塌陷事故发生后,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水利厅派出30个专项检查组,对全省水库蓄水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为保证专项检查取得实效,驻厅纪检组又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对派出的检查组进行了督促检查。共检查归口水利部门管理的612座水库,发现155座水库存在隐患,决定对隐患较大的110座水库进行应急除险加固。同时决定对列入全省应急专项除险加固范围的中小型水库全部实行空库度汛,应急工程通过验收之前,一律不准蓄水运行,确保度汛安全。
加强对大水网四大骨干工程的进度、质量及安全全面检查,全年共进行了8次检查,有力促进了大水网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加强对2012年全省部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民生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共检查了30个县44个项目,发出33份整改通知;加强对省纪委安排的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朔州市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及朔州市固废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北坪循环经济园区、朔城区富甲工业园区、晶都太阳能光伏产业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结果报告了省纪委;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共对93项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从招标备案、发布公告、编制标底、开标、评标、公示到发中标通知书进行了全过程行政监察,避免违规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干部选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对厅机关部分处室主要负责人竞争上岗和厅直单位录用两批共120多名干部从笔试、面试、业绩考核到考察任用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畅通信访渠道,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把惩治工程建设违纪违法问题及失职渎职问题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明显加大了力度。省政府严肃查处了曲亭水库事故的责任人员,共追究33人,其中6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我厅有5人受到处分。严肃查处了沸泉二库除险加固中的质量问题,责成县政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严肃查处了榆次区水利局2名在防汛工作中失职的工作人员,由区监察局、水利局给予政纪处分。祁县水利局原局长因经济问题被判刑,另有4个县水利局的5名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或经济问题受到处分。严肃查处了小浪底引黄工程施工Ⅳ标投标中中水十六局伪造业绩的问题,给予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今后3年内不得进入山西水利建筑市场的处罚,对该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委给予2年内不得参加评标的处罚。会同省监察厅严肃查处了汛期工作中发生失职渎职行为的干部,对26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孙廷容案件涉案人员处分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处分全部到位。案件查处和严肃问责,有力遏制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警示和教育了党员干部廉洁行政。
注重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形式多样地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道德品行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观看了警示录像片《失德之害》和《贪婪的代价》等,使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印发了《山西省水利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与4个大水网工程管理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明显提高;继续强化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和廉政风险点的监督防控,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编印了《水利厅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制定了《山西省水利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方案》,减少了权钱交易的机会,规范了市场秩序,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狠抓工程招投标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水利工程评标工作的意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抽取办法(试行)》;坚持规范工程管理,出台了《大水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大水网工程项目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水库大坝年度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和《山西省水库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治理。
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纪委和厅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结果,也是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全力奋战的结果,在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和单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四风”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市县的要求较少而且不够严格,制度打折扣、政策不落实、有章不循、自行其是的问题时有发生;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和问责的力度还不够。这些问题都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在抓、腐败在查、风气在变。从以上率下层层践行八项规定精神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剑指“四风”;从重拳出击严惩腐败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党上下以坚决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和显著的成效,让全党全国人民感到了明显变化。但应看到,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仍然思想麻木、行动盲目,常以习惯性思维、习惯性行为导致习惯性违纪,少数党员干部把陈规陋习当作传统文化,心中缺乏对纪律的敬畏,行动没有高度的自觉,依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甚至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这不仅是政治上极不成熟的表现,更是对自己党员身份、干部身份的极不负责,必须从根本上纠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宣示了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水利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上的高度一致,首先需要思想认识上的高度一致。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中央的新标准、新要求、新规定,不许说三道四,不可心存侥幸,更不能逆势而为,要的是不折不扣的执行和落实。要坚决消除特权思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真正做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主动弘扬清风正气,把严守纪律作为一种修养,把执行禁令当成一种习惯,切实增强改进作风和廉洁从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跻身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大潮之中。
2014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预防腐败,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和查办案件力度,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是五个方面,即加强领导,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班子成员负监督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水利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彻底解决责任不清、有腐不反、包庇袒护、惩处不力的问题。要以责任制的形式,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位,抓好、抓实。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与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结合起来,联系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深入推进具有水利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使惩治更加有力,预防更加有效。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主要是四个方面,即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防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这里特别强调,水利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有问题不查就是渎职的意识,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或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部门和单位不仅要实行“一案双查”,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而且要追究纪检监察监督不力的责任。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保证纪检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严明党的纪律,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组织纪律教育。严肃对待组织观念薄弱、组织纪律涣散的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现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就是违纪。2014年,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纪委明确将对报告事项进行抽查。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在党组织面前,不能隐瞒自己,不能信口雌黄;要加强财经纪律教育,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各类资金、资产严格管理起来,使资金运行、资产管理始终处于可控之中,始终按制度管理使用。一切资金、资产都不允许失控运转,不许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不许公款私存、私分滥用。大额资金开支和资产处置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聚焦解决“四风”问题。厅机关及厅直单位要巩固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继续发挥好职能作用,强力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以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和严明的纪律,严肃整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遏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之风,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或违规消费。纪检监察部门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年一年抓下去,努力营造水利系统风清气正的环境。
整章建制,积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坚持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按照中央和省委出台的作风建设新规定、新要求,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使上级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确保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真正用制度管住干部行为,固化整治成果。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细化落实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大水网工程、民生水利工程及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质量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管理、验收管理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全方位、零距离、实打实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大水网等重点工程,要采取工程稽察的方式,聘请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业务强的水利专家进驻工程建设现场进行稽察、监督。要净化水利建筑市场,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和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市场主体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清除出山西水利建筑市场。市县管理的水利建设项目,要参照省水利厅的办法加强监管和督查。通过有力有效的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
加强对水库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山西省水库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和《山西省水库大坝年度安全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水库年检,全省水利工作会议要求2014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否则要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执行不到位、隐患不排除、问题不报告的有关责任人员,要建议当地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加强对深化水利改革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对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基层水利服务体制改革的监督检查。按照全省水利工作会议要求,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要实行充分使用地表水,严格限采地下水;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理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即规划引导、政策调动、资金监管、绩效考评;基层水利服务体制改革是要加强乡镇水管站能力建设。纪检监察部门既要督促有关部门按要求实行改革,实现改革目标,又要防止在改革过程中发生新的腐败问题。对改革不到位,以种种借口阻挠改革或借改革之机谋取私利的,要坚决查处和问责。
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强化监督检查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管,实现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全程监控,务求把监督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充分发挥财务、稽察、审计等部门以及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坚持“谁主管,谁对纠正整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谁检查,谁对监督检查的结论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形成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按照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约法三章”,水利系统干部在工程建设上要自觉遵守“十不准”:不准违规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擅自决定工程项目立项,扩大建设规模或安排其他事项,增加建设资金;不准随意调整工程计划或重要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不准“报大建小”、套取国家资金;不准行政领导及公务员担任项目法人代表;不准上项目时随意承诺自筹资金,立项后自筹资金不到位;不准违规干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投标活动,使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项目不招标或虚假招标;不准违规干预工程建设施工管理,擅自决定分包工程项目,甚至向施工单位指定分包队伍;不准擅自决定压工期、赶进度,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导致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不准违规干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指定工程建设物资生产商、供应商;不准违规干预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挪用工程建设资金,或用项目资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扎实做好工程建设、资金资产、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水利厅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开展经常性的专题教育和学习培训,使其真正发挥应有作用。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运用科技手段加强风险防控的经验做法,提高风险防控工作的科技含量。
完善权力设置和运行机制。要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改进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并约束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使权力运行做到公开透明。把应该公开、可以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事业单位事务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加强上级对下级单位的监督,加强部门岗位间的约束制衡,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防止以权谋私和权力寻租问题发生。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继续开展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道德品行教育,以勤廉榜样强化示范教育,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坚定“三个自信”,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对领导干部,既要加强八小时内的管理,也要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继续落实《水利部实行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的暂行规定》,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清清白白做官,公公正正用权。
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凡是有具体线索的都要认真核查,凡是实名举报的要优先办理。要畅通和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前提下,注重从干部考核、监督检查、工程稽察、专项审计和巡视监督中发现线索,从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挖掘线索,从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反映的热点问题中查找线索。
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铁面执纪、铁拳惩腐,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切实加强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处,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遏制腐败蔓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权、资金分配权等权力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违纪问题变成社会问题。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通过戒勉谈话,防止违纪问题发生。同时,要把严肃查处与保护干部结合起来,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重视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全面查找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完善制度。对于发生腐败案件的单位,要通过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人、眼前事,让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行为的危害性,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落实“三转”要求,前提要转观念,关键是见行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把职能定位,强化“主责主业”,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执纪监督问责和查办案件上来。既要落实好协助党委(党组)抓党风、组织协调反腐败的工作职责,又要处理好工作中监督与监管的关系、行政监察与行政管理的关系,把着力点向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集中,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执纪能力;要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带头纠正“四风”,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四个不准”和省纪委“六个严禁”,要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防止“灯下黑”,对个别不守规矩、违反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从重从严处理;要按照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聚焦反腐中心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推进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