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红敏
正厅级国企掌门人的“捞钱术”
文/郭红敏
身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煤炭行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姜光杰,在担任河南省郑煤集团总经理、河南省煤层气公司董事长期间,收受贿赂上千万元。为给情人买房,他还向企业负责人索贿。2014年1月9日,姜光杰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55年2月,姜光杰出生于河南省镇平县一个农民家庭。大学毕业后,姜光杰与煤矿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先后担任平顶山矿务局一矿调度室主任、副矿长,五矿、八矿矿长,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矿矿长、平顶山煤业安全监察局局长、副总经理等职务。后来,姜光杰担任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郑煤集团始建于1958年,原名新密矿务局,1989年1月更名为郑州矿务局,1996年1月经原煤炭部批准组建为国有独资公司,1997年独家发起组建“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并以“郑州煤电”在上交所成功上市,是国有煤炭企业第一股。郑煤集团拥有煤炭采选、电力、铝、建材、化工、物流等产业,是国家大型一类企业,河南省重点企业。
在担任郑煤集团总经理期间,一次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让姜光杰有惊无险。2004年10月,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35.7万元。后来,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该集团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七名厅级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姜光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不过,这次事故未能阻挡住姜光杰的升迁步伐。2007年2月,姜光杰调到刚组建成立的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省煤层气公司”),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成为一个正厅级的国有企业掌舵人。
姜光杰担此重任也得益于他的特殊身份。他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国家安全生产专家、全国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全国煤炭行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连续两届任全国矿山救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是国内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和安全评价体系的创立人。
姜光杰到任后不久,河南省第一口煤层气地面参数井在焦作开工建设,煤层气由此也一跃成为河南省煤炭行业继煤炭生产、煤化工之后的第三大支柱产业。后来,该公司创造了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河南模式”和“河南奇迹”,得到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和国土资源部的肯定。
姜光杰东窗事发,与收受煤矿工程承包商吴某送的现金50万元有关。2004年至2006年,姜光杰利用担任郑煤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分三次非法收受煤矿工程承包商吴某送的现金50万元,为吴某谋取利益。
2004年8月的一天,吴某听说郑煤集团白坪煤矿主斜井承包方湖南一家集团干不下去了,想接手此工程,于是通过一名中间人和姜光杰打招呼。没多久,郑煤集团派人到吴某的矿上考察,一个星期后吴某接到通知,去郑煤集团基建处商谈白坪煤矿的承包事宜。就这样,没有经过正式的招投标程序,2004年10月,吴某承包到了该工程。为了感谢姜光杰的帮忙,同时希望得到姜光杰的更多帮助和照顾,2005年春节前的一天下午,吴某到姜光杰的办公室送了20万元现金。2005年的下半年,因吴某的施工队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郑煤集团质监站要对其进行处罚,吴某找到姜光杰从中协调。后在姜光杰协调下,吴某的施工队被免于处罚,吴某送上10万元感谢费。2006年3月,郑煤集团下属一工程要进行招投标,吴某想中标,再次找到姜光杰。经姜光杰安排,在郑煤集团基建处处长张某的协调下,吴某成功中标。2006年6月,姜光杰又在办公室收下了吴某送上的20万元感谢费。
在姜光杰被“双规”前,河南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已经掌握了姜光杰收受吴某50万元现金的线索。在河南省纪委立案调查期间,姜光杰主动交代了纪检部门尚未掌握的他收受他人163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以及价值784万元干股的事实。2011年5月,姜光杰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年6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姜光杰的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公司董事长职务。2012年9月17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姜光杰涉嫌受贿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0年,姜光杰利用担任郑煤集团总经理、省煤层气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分七次非法收受平顶山一煤炭公司董事长孙某现金共计130万元,为孙某谋取利益。据孙某称,2004年9月,孙某找到姜光杰,表示想代理郑煤集团向湖北一电厂的供煤业务。在姜光杰的安排下,孙某成功代理了该业务。他第一次送钱大约是2004年11月底或12月初,当时到宾馆去见姜光杰时送了20万元现金。此后,孙某多次给姜光杰送现金表示感谢。除了供煤业务,在姜光杰的帮助下,孙某还参与到煤炭资源整合中来。2010年4月,孙某向姜光杰表达了想参与煤炭资源整合的意愿,姜光杰同意由省煤层气公司与孙某合作成立公司,参与煤炭资源整合。这次,在郑东新区的一个广场上,孙某送上了20万元感谢费。
在此期间,姜光杰分八次收受、索取南京某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段某人民币33万元。2004年10月20日,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导致井下通讯设备损坏,时任现场抢救总指挥的姜光杰推荐段某公司生产的井下小灵通通讯设备,使段某获利23万元。2005年上半年的一天,姜光杰在办公室收受段某送来的感谢费8万元。2006年和2008年春节前,姜光杰在办公室又两次收受段某送来的现金1万元。随着权钱交易次数的增多,姜光杰也对段某有了好感。2009年8月,大权在握的姜光杰决定调段某担任河南省煤气层瓦斯抽采计量认证中心管理主任。但段某并不领取工资,条件是河南省煤层气公司在采购相关设备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段某公司生产的设备。姜光杰对段某的特殊照顾还不止这些,段某还让河南省煤层气公司下属的瓦斯研究院和段某联合成立郑州某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段某任法定代表人。这对段某来说,可是一个发财的机会,在河南省煤层气公司采购产品时,该公司多次中标。当然,姜光杰这样做也是有所图。
2009年的下半年,姜光杰的情人郑某一直闹着要他给她买房,而姜光杰手里的钱不够。这年9月份的一天,刚好段某来到姜光杰的办公室,于是,他让段某往郑某提供的银行卡上汇款6万元,段某照办。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在北京某宾馆,姜光杰又向段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据姜光杰供述,其收取的现金大部分拿回家中,或存银行,其中有少量给了情人郑某。
为了大肆捞钱,姜光杰是煞费苦心。2010年3月,河南省政府发文授予河南省煤层气公司煤炭资源整合主体资格,共有68处矿井归该公司兼并重组。
为解决整合煤矿资源的资金问题,姜光杰带人到深圳招商时与深圳商人王甲、王乙兄弟(二人为化名)相识。按照初步达成的协议,王甲、王乙与河南某公司共同参与河南省煤层气公司煤炭资源整合。为达到引资又最终以河南省煤层气公司控股整合煤炭资源的目的,姜光杰建议他们新成立一家公司,然后以新成立的公司再和河南省煤层气公司合作,参与煤炭资源整合。
2010年4月,王甲和河南某公司合资成立上海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河南某公司占60%的股份,王甲占40%的股份。这年5月份,河南省煤层气公司和上海这家公司合资成立河南中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姜光杰提出将河南省煤层气公司所属的平顶山汝州境内的煤矿划给其整合。为了方便整合资源,2010年6月,河南中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又出资人民币1亿元成立了全资控股子公司——平顶山中祥能源有限公司,由平顶山中祥能源有限公司对汝州境内的煤矿进行整合。姜光杰为公司董事长和法人代表。
在2010年8、9月间,王甲、王乙与姜光杰见面,二人为了在以后的煤矿整合中得到姜的照顾及更方便获利,提出给其股份,最后三人商定按照一定比例对王甲持有的河南某公司40%的股份进行分配,姜光杰获得其中16%的干股,按照注册资本计算,折合人民币784万元。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光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213万元、美元2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784万元的干股,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姜光杰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014年1月9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姜光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延伸阅读
近几年,郑煤集团一些贪官相继落马,发人深省。2013年12月23日晚,郑州煤电发布公告证实,郑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董事长孟中泽被河南省纪委“双规”。其涉案原因主要为:在鹤煤集团担任董事长期间,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行为;在鹤煤集团时,利用手中职权收受贿赂。
在孟中泽被河南省纪委“双规”前夕,郑煤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原主任王卫兵,被灵宝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王卫兵担任郑煤集团内部结算中心主任,主要负责郑煤集团内部结算和对外融资等工作,掌控郑煤集团大量资金,与郑州各个银行之间都有不同程度的业务往来。在此期间,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80余次收受10家银行24人所送现金、超市购物券(卡)共计303.05万元,为银行业务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