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孙某6年前登记结婚,婚后经常因为琐事吵架,起初只是嘴上吵,后来他开始打我。我不堪忍受,提出离婚。孙某不愿离婚,请求我原谅他,我们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他今后如果再对我使用暴力,则赔偿我10万元。半年后,孙某恶习不改,因为家庭琐事又对我拳打脚踢。现在,我想去法院起诉离婚,请问,我和孙某签订的赔偿协议有效吗?
罗江(四川自贡)
律师意见:我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您与孙某自愿签订婚内赔偿协议,孙某自愿对自己行为做出保证,并愿意承担惩罚性赔偿,属于附条件生效合同。孙某在签订赔偿协议后再次对您使用暴力,协议所附条件成立,协议内容自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