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镇推行“信访代理制”的实践与思考

2014-04-29 18:26李泽
2014年1期
关键词:思考实践

李泽

摘要:推行信访代理制度,是新形势下基层信访工作创新实践的具体体现,大门镇推行信访代理制以来切实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效果。本文通过对大门镇推行信访代理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并从实践中得到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信访代理;实践;思考

大门镇是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辖镇,是洞头县陆域面积最大的建制镇,位于洞头县域西北部,乐清湾南端,隔海与台州、玉环、龙湾相望。全镇陆域面积35.36平方公里,其中大门岛面积28.69平方公里,为温州市第一大岛;海岸线总长42.18公里。下辖3大社区,22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总人口数约2.7万人。当前,大门镇处于“推进二次创业、迎接大桥时代”的“黄金机遇期”,同时也是大发展、大促进中的“矛盾凸显期”,为了全力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推进二次创业创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2012年3月,大门镇全面推行群众信访代理制,解决长年来该镇因交通不便、资源匮乏等因素导致的群众信访成本高、效率低,信访渠道不畅通等难题。

一、创新实践,“信访代理”出成效

大门镇在推行信访代理制度的实践中,把让人民群众信访满意,让人民群众信访便利,作为推行“信访代理制”的全新定位。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为出发点,以增强该镇基层基础为目的,勇于创新实践,不断拓展民意表达渠道,通过搭建民意表达平台,让群众说话有地方。一是搭建平台,“信访代理”做到网格化。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信访原则,率先实行了三级信访代理制。镇机关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社区专职干部、部门站所负责人和全镇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员都可以成为信访代理人。二是完善机制,“信访代理”实现规范化。全程按照登记受理、签订代访委托书、调查走访、代理信访、办结回访的代理程序严格执行,保证代理机制完善,程序顺畅。三是强化保障,“信访代理”走向制度化。建立了目标管理体系,并制定了考核办法,对“应代未代”、“拖办延办”的代理员给予通报,并计入个人年度目标考核档案。此外,还建立了专门的监督、投诉、举报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或违反纪律的代理员,对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的部门和单位,群众可以直接拨打镇级的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推行信访代理制度,是新形势下基层信访工作创新实践的具体体现,大门镇推行信访代理制以来切实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畅通信访渠道,提高信访效率

相对信访人自己上访而言,代理人在上访途径和上访程序上可能更为熟悉,从而更有利于群众准确地反映自身的利益诉求,提高信访效率。代理人员可以帮助信访人确定信访事项的主办责任部门(单位)。并且可以应信访人的要求,采取代访、陪访等方式,向信访事项处理责任部门咨询、反映问题,对这些部门进行催促,加快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对群众呼声作出回应,使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使自己的利益诉求有人管、有人听、有人办。

(二)良化社会秩序,提高信访质量

信访代理人一般都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能够把上访的问题表述得比较正确和清楚;他们比较了解政策,有较多的法律知识,既能向上访者提供一定的咨询,也会把上访的要求提得比较合理。他们比较贴近群众,更易与信访人进行思想沟通,增强了信访人的信任感,种种因素拉近了代理人与信访人的情感距离,信访人更听得进,更接受得了,更能及时解开群众的思想疙瘩,提高了思想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使群众在第一时间内息诉罢访,减少了越级上访的发生,良化社会秩序。

(三)提高责任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信访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基本上都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行信访代理制主动做好信访工作,有助于强化基层干部的服务观念。使得党员、干部主动深入基层,树立起党和政府以及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融洽党群、干群关系。此外,基层干部可从中洞察民情、集中民智,从而推动基层部门不断改进工作、完善政策,从源头上防止信访矛盾产生。如辖区内一村民系残疾人,原先参军时期错过当初土地分配,而今无地可种,无房可居,没有收入,社区书记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为他申请了低保,获得本村其他福利待遇。党员干部在信访代理中改进作风、为民服务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发挥基层资源,共建和谐大门

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帮助基层群众表达合理利益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大门镇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拓宽了解决信访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群众的上访行为更趋于平和、理性,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群众代言,帮群众解忧,信访代理制成为“大门大桥”之外在群众之间架起了的又一条“桥梁”。

二、深入探索,“信访代理”引思考

(一)明确重点,解决好群访代理问题。群体性上访因其规模大、影响广,极易产生不稳定因素。在成功代理东浪村等群体性信访案件后,认为群体性信访代理应抓住根本,尤其做好众多群众的观点统一问题。充分利用老协、妇联等群体组织,在村民中发挥其号召力,更好地为信访代理服务。对群体性信访要做好充分的信息收集分析;不可偏听一方之言,对确需上级或有关部门处理的问题,负责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反映,代表属地群众依法提出请求,最后尤其注意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确保稳定。

(二)凝心聚力,解决好信访代理质量问题。信访代理是在双方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不是强加给群众的,群众有权选择信访代理人,目前代理人的素质高低不齐,建议上级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有关部门对代理人进行适当的业务培训,确保提高他们履行代理义务的能力。信访代理中解决信访问题的依然是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因此他们对信访代理活动应热情支持、密切配合。信访代理是维权而不是越权,是代表群众上访而不是带领群众上访;对代理人所提出的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敷衍,如果权属部门在处理信访问题中发生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引发新的信访矛盾,造成不良后果,必须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完善机构,建立健全信访代理机制。大门镇出台了《中共大门镇党委大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镇范围推行“信访代理制”工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信访代理的工作原则、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进行了明确。下一步要继续建立健全有关机制,例如领导约访、包保责任、信访听证、重大代理事项直接呈报、责任追究、教育转化等制度。(作者单位:浙江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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