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明朝内阁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2014-04-29 18:57孙浩
西江月·上旬 2014年1期
关键词:明朝

孙浩

【摘 要】丞相制度自秦始,沿袭千余年,是连接群臣与皇帝,外廷与内廷的纽带,承担着处理天下庶务的重担,在其朝中作用巨大。自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之日起,便亦开始了丞相制度的替代制度的探索,内阁制度就是在这种状况下应运而生并最终在嘉靖年间形成的一种制度。

【关键词】明朝;内阁制度;票拟;三杨;发展条件

明朝建立之初承袭元制,置中书省,设丞相。后因中书省与丞相权力过大,妨碍朱元璋专权,在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案之后,便废除丞相制度,裁撤中书省,提升六部地位,权分六部。并昭告天下曰:“嗣君不许复立丞相,臣下敢以请者,置重典。”从此永远地废除了沿袭千年的丞相制度。丞相制度自秦始,沿袭千余年,是连接群臣与皇帝,外廷与内廷的纽带,承担着处理天下庶务的重担,在其朝中作用巨大。自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之日起,便亦开始了丞相制度的替代制度的探索,内阁制度就是在这种状况下应运而生并最终在嘉靖年间形成的一种制度。

一、内阁制度的萌发

洪武十三年(1380)丞相制度被废除后,由六部分理全国有关政务。过去六部从属于中书省,现在六部长官则直接向皇帝负责,由此以来,皇帝事实上是兼任了丞相的职责,从而使君权与相权合而为一,形成了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系。皇帝的权力得以空前加强,其所管的事务亦大大增加。

洪武十五年(1382)十一月,朱元璋命置殿阁大学士,它是继四辅官之后在改制问题上又一个重要措施。从政治体制上说,它标志着明朝内阁制度的萌发。

“上既罢四辅官,欲仿宋制殿阁大学士以备顾问,乃以礼部尚书刘仲质为华盖殿大学士,翰林学士宋纳为文渊阁大学士,检讨吴伯宗为武英殿大学士,典籍吴沈为东阁大学士。又置文华殿大学士,征耆儒鲍恂、余铨等为之,辅导太子,秩皆正五品。”此外,在洪武十六年又征耆儒全思诚授文华殿大学士,十八年擢翰林待诏朱善为文渊阁大学士。

这些殿阁大学士有几个共同点:(一)或出自翰林职官,或以耆儒征召,俱以“博通经史,文体典确”见长;(二)除刘仲质为擢正二品的礼部尚书外,其余大学士的职位并不高;(三)年龄都比较大,像鲍恂年逾八十,余铨等亦逾七十,他们对阁职均固辞不就,旋即放还;(四)这些大学士在其任阁职期间,政绩并不显著,只是在经史义理方面作些文章。如吴沈奉命以敬天、忠君、孝亲三事为中心,撰成《精诚录》以进献,并进讲《周书》。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也说:“明祖革丞相官,以翰林春坊详看诸司章奏,兼司平驳,虽设有殿阁大学士,官仅五品,特以备顾问而已,于政事无与也。”以此可见,洪武朝殿阁大学士的设置,只不过是选用了一些年长嗜儒、品秩较低、帮助皇帝批阅一些奏章的顾问而已,而与“政事无与”。虽然如此,它卻是其后内阁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基础。

二、内阁制度雏形的形成

明成祖朱棣登上皇位之后,内阁制获得了很大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殿阁大学士不仅得到重用,而且已开始参预国家机务,内阁设置成为常例。

朱棣借口靖难用武力登上皇位,建文年间的重臣多不依附,众多繁杂的国家政务要亟须处理,在此情况下,朱棣不得不挑选一些既有有才干而品秩又低且忠于自己的朝臣组成自己的施政班子,以协助处理国家政务,据《明会要》卷二九《职官》一记载:“成祖即位,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值文渊阁,参预机务,谓之内阁。阁臣参预机务自此始”。

永乐五年(1407),胡俨考满将要被调出京师,成祖却以胡俨久侍皇上为由知照吏部不让胡俨外任。从此阁臣考满不外调形成惯例,阁臣成员相对稳定,内阁设置亦成为常例。终永乐一朝,内阁大学士始终只是地位不高的五品官,阁臣设置虽成为常例,但内阁并非行政机构,内阁大学士能够参与机要,但没有决策权力。《明会要》卷二九《职官志》称:“其时入内阁者,皆编修讲读之官,不置官署,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不得相关白”。因内阁没有权力,故与六部没有政务上的关联,权力还牢牢的掌握在皇帝手中。《明史》卷一○九《宰辅年表》记载:“其时章疏直达御前,多出宸断,儒臣入值,备顾问而已”。此时次大学士还只是顾问性质的官员,内阁制度在形式上依然没有突破朱元璋时期的格局,但由内阁大学士组成的辅助皇帝处理军国大事的工作班子,在国家政务中实际上已经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三、票拟制度的形成

在永乐年间成长起来的大学士们,在仁、宣统治的十一年间以及正统前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权利与地位,内阁也相应的获得发展并形成一套政治制度。

宣宗以后,内阁在制度上取得巨大发展,不但获得“票拟”之权,而且还拥有下属机关以及置办自己的属官。内阁之名亦第一次名列在记载皇帝日常事务的实录上,至此内阁制度初步形成。

“票拟”之权的获得是内阁制度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宣宗时就已经出现,称为条旨。据《明会要》卷二九《职官》载:“中外奏事,宰相均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以进,谓之条旨”。这里的宰相指的是内阁大学士。全国奏章先由内阁大学士预览,提出处理意见,贴在奏章的背面送呈皇帝,供皇帝采纳。这一“条旨”相当于皇帝的意见草稿。这是因为政务较多,皇帝不可能把全国各地的奏章一一详读,并且在皇宫长大的皇帝对外面的世界了解甚少,加上大学士获得皇帝的信任重用,那么,他们所拟定的“条旨”基本上会被皇帝采纳。而它更深的意义在于条旨是代表皇帝给出的处理意见,这在洪武和永乐年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在宣宗时,获得“条旨”之权的不只限于杨士奇等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蹇义,夏原吉也拥有条旨之权。只是蹇义,夏原吉与皇帝见面的时间较少而且才干不及杨士奇等大学士,所以,条旨之权基本上为内阁大学士专职。到正统时,条旨正式称为“票拟”。英宗年少,票拟所起的作用更大。到蹇义,夏原吉去世后,票拟便由杨士奇,杨荣,杨溥掌握,自此以后票拟便由内阁大学士掌握,且成为定制。“票拟”所涉及的范围涵盖了国家政务的各个方面。但是,这一时期的内阁在制度层面上还显得较为粗糙。首先,是内阁大学士人员不稳定,大学士是一个荣誉称号,宣宗时为了嘉奖权谨的孝道而加升其为华盖殿大学士,但并不参与机务。其次,是内阁大学士的挑选、分工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备制度,首辅还没有出现,内阁也还不是国家承认的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宣德七年的《御制官箴》,凡中外诸司各一篇中没有内阁一篇,阁臣任然归属翰林院”。内阁还没有用摆脱翰林院而独立,内阁在表面上还是附属于翰林院的机构。

四、首辅的出现与内阁制度的最终完备

内阁制度,在仁,宣以后参预国家机务已经名正言顺。在英宗、景帝本纪中大学士入阁均称“预机务”。到世宗时,内阁阁臣的挑选、朝位班次等已经形成制度。不但“内阁首辅”已经出现,甚至出现了“独辅”,由此标志着内阁制度的最终形成。

首先,在朝位班次上,据《明会要》卷二九《职官》记载:“弘治四年,邱濬以礼部尚书入内阁,王恕长六卿,位濬上,以故事,弗让也,濬不悦。明年二月,内宴,濬居恕上。其后由侍郎、詹事入阁者,班次皆位列六部尚书上矣。”由此說明,这一时期六部尚书与大学士的地位还有争论,但是内阁大学士却已压倒了六部尚书,而到“嘉靖以后,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大学士全面压倒六部尚书。

其次,阁臣已形成一套特简、廷推的选用体制和完整的培养体系。所谓的“特简”,就是由皇帝亲自选拔。天顺年间,李贤入阁,即由英宗亲自点用第三,是“内阁首辅”名称正式出现,并且开始形成首辅、次辅、群辅之分。天顺元年,先后命徐有贞,李贤掌文渊阁事,此处所说的“掌文渊阁事”,而已经不是值文渊阁,由此它开了内阁首辅制度的先河。到了世宗时,杨廷和、杨一清、张璁先后任首辅,专票拟之权。

内阁在这个时期随着阁臣掌部权而成为中央机构。“阁臣可以兼管部院,从而拥有行政实权,位于部院之上,实际已经恢复了中书省统率六部格局”。嘉靖以后,阁臣掌部院已经被君臣所认可。而内阁的建制在这个时期完全形成。内阁已经摆脱翰林院成为独立的中央机构,《明史》卷七三《职官志》注载:“嘉、隆以前,文移关白,犹称翰林院,以后则竟称内阁矣”。嘉靖十六年(1537),还建立了正式衙署。“世宗以内阁规制未备,令太监高忠带领官匠到内阁与大学士李时等相计修造时宜。于是以文渊阁之中一间恭设御座,旁四间各相间隔,而开户于南,以为内阁办事之所。阁东诰敕房内,装为小楼,以贮书籍。阁西制敕房南面隙地添造卷棚三间,以容各官书办。至此,内阁规制才算完备”。“于是阁制,视前称完美矣”。因此以文渊阁的改造完毕为标志,内阁制度最终形成。

五、结语

总上所述,自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后,明朝内阁制度经历了一个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内阁随着君权的高度强化而建立。虽然后来在入值阁臣中出现了权力很大、与历代丞相颇为相似的内阁首辅,但内阁制度与丞相制度毕竟还是不同的。其一,丞相历来是有定员定制,而阁臣则无定员定制;其二,丞相是封建王朝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六部为其法定的直接下属,而内阁则不是法定的最高行政机构,首辅亦非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六部不是它的法定直接下属,阁臣的品秩有时比各部尚书还要低;其三,丞相拥有法定的权力,而阁臣包括首辅在内,只备皇帝顾问,因而阁臣权力的大小,完全取决于皇帝对他们的信任程度,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明代阁权的忽轻忽重,其作用忽大忽小,很不稳定。这种事实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明朝以内阁制度取代历朝的丞相制度,事实上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皇权的高度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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