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

2014-04-29 00:44郑长德
民族学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人口普查老龄化

[摘要]利用1990、2000和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分析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老龄化问题发现,中国各少数民族人口随全国人口一起,共同进入了持续老龄化的状态,且表现为老年人口规模及其占总人口的比例增长快,75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增速快,老年人口规模大,老年负担系数大,老龄化族际差异大的“两高三大”的特征。文章认为,在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少数民族人口的老龄化趋势将会持续下去,老龄化程度会进一步提高。同时,中国少数民族集聚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在这一背景下步入老龄化社会,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要解决好少数民族人口老龄化问题,首先应尽快调整人口政策,以积极的人口对策化解深度人口老龄化进程中的社会压力与经济负担;其次要转变方式,调整结构,切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第三,要充分开发和利用“银色人力资源”,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第四,以健康老龄化为中心构建全民敬老爱老社会服务机制,广泛动员和吸纳社会中介组织、志愿者与社会资源参与。

[关键词]少数民族人口;老龄化;未富先老;人口普查

中图分类号:C9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391(2014)01-0001-08

四川 成都610041第六次人口普查表明,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增长速度快,进入老龄化社会比预期早,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人口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征。我国人口老龄化存在显著的族际差异,有的少数民族人口老龄化进程比较快,人口年龄结构属于典型的年老型,有的少数民族人口老龄化进程慢,人口年龄结构尚属于年轻型。同一地区各个民族老龄化程度和趋势不尽相同,即使是同一民族在不同地区其老龄化程度和趋势表现也不相同,因此,我国少数民族人口老龄化情况十分复杂。

本文基于1990、2000和2010年三次人口普查资料[1-3],分析研究人口老龄化的族际差异。首先给出少数民族人口老龄化的基本态势,其次分析少数民族人口老龄化的族际差异,再次,把人口老龄化与地区经济发展相结合,分析人口老龄化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意义。最后是结论性评论。一、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老龄化的基本态势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最近确定的年龄分组[4],44岁及以下为青年人,45~59岁为中年人,60岁及以上为老年人口,其中60~74岁为年轻老年人,75~89岁为老年人,90岁及以上为长寿老人。按国际标准,如果一个人口群体,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在10%及以上,或者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在7%及以上,该人口群体就属于老年型人口[5]。

(一)老年人口的增长

首先讨论老年人口的增长,据普查,1990年全国总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近9670万人,到2000年增加为近1.3亿,2010年达1.77亿以上;其中汉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1990年9068万人,2000年为1.21亿,2010年达1.66亿;少数民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1990年为629万人,2000年增加为902万人,2010年达到1175万人以上。从增长率看,1990~2000年60岁及以上人口的年均增长率:全国为2.97%,汉族为2.92%,少数民族为3.66%;2000~2010年60岁及以上人口的年均增长率:全国为3.17%,汉族为3.20%,少数民族人口为2.69%;1990~2010年60岁及以上人口的年均增长率:全国为3.07%,汉族为3.06%,少数民族为3.17%。

从65岁及以上人口的增长看,1990年全国总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6299万人,2000年增加为8827万人,2010年达到119亿,其中汉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1990年为5894万人,2000年为8241万人,2010年达到1.11亿,少数民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1990年405万人,2000年增加为587万,2010年增加到783万人。增长率方面,1990~2000年65岁及以上人口年均增长率:全国为3.43%,汉族3.41%,少数民族3.78%;2000~2010年65岁及以上人口年均增长率:全国为3.03%,汉族3.03%,少数民族2.93%;1990~2010年65岁及以上人口年均增长率:全国为3.23%,汉族3.22%,少数民族3.35%。表1老年人口的增长(年均%)

(二)人口类型

按照国际人口年龄结构类型标准,根据普查数据,中国总人口在2000年就已经是老年型人口了,该年总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0.46%,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10%,其中汉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0.64%,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7.25%,显然属于老年型人口,少数民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8.57%,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5.58,因此,少数民族人口作为整体尚未进入老年型人口。到了2010年,总人口老年化程度进一步上升,少数民族人口已进入老年型人口时代。2010年全国总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3%,达到13.32%,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8.92%,汉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3.58%,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9.10%,少数民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0.50%,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6.99%(表2)。

(三)老年人口的构成

按照60~74岁为年轻老年人、75~89岁为老年人、90岁及以上为长寿老人的划分,表3给出了全国总人口、汉族人口和少数民族人口60岁及以上人口的构成。可以看出,从2000年到2010年,60岁及以上人口中,无论从全国总人口看,还是分汉族人口和少数民族人口看,年轻老年人占比下降,75~89岁的老年人占比上升,90岁及以上的长寿老人的比重上升。特别指出的是少数民族人口中,长寿老人的比重比汉族人口和全国人口都高。

二、少数民族人口老龄化的族际差异中国少数民族由55个民族构成,不同民族人口老年化程度差异较大。按照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在4%以下属于年轻型人口,4%~7%属成年型人口,7%以上属老年型人口的划分标准,2010年55个少数民族中,朝鲜族、纳西族、壮族、土家族、侗族、毛南族、畲族、俄罗斯族、布依族、白族、京族、仫佬族、仡佬族、回族、水族、羌族、苗族等17个民族属于老年型人口,哈萨克族、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属年轻型人口,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均不足4%,其他35个少数民族属于成年型人口。

从比较静态角度看,2000年只有畲族、京族和朝鲜族3个民族人口属于老年型,2010年增加到17个;2000年属于年轻型人口的有12个少数民族,他们是乌孜别克族、蒙古族、佤族、门巴族、景颇族、赫哲族、土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哈萨克族、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2010年就只有3个少数民族属于年轻型人口;2000年有40个少数民族属于成年型人口,而2010年属成年型人口的少数民族有35个(表5),所以从2000年到2010年,各少数民族人口的老年化程度均在提高。

20001年轻型1成年型1老年型年轻型13个:哈萨克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19个:乌孜别克族、蒙古族、佤族、门巴族、景颇族、赫哲族、土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1成年型1126个:瑶族、裕固族、满族、怒族、高山族、基诺族、东乡族、锡伯族、哈尼族、乌孜别克族、普米族、藏族、彝族、黎族、保安族、傈僳族、拉祜族、撒拉族、独龙族、布朗族、柯尔克孜族、维吾尔族、塔吉克族、阿昌族、德昂族、珞巴族114个:纳西族、壮族、土家族、侗族、毛南族、俄罗斯族、布依族、白族、仫佬族、仡佬族、回族、水族、羌族、苗族老年型1113个:畲族、京族、朝鲜族资料来源:作者根据人口普查数据计算绘制。图2绘出了2000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和2010年65岁以上人口占比间的关系,发现它们间具有很好的拟合关系,说明2000年老年人口系数越高,2010年老年人口系数也越高。另一方面,把2000年老年人口系数和2000~2010年老年人口增长率进行拟合,发现这两者间存在明显的负相关关系,说明各民族老年人口的占比存在收敛关系(图3)。

三、人口老龄化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上文的分析表明,我国各少数民族人口随全国人口一起,共同进入了持续老年化的状态,且表现为“二高三大”(高速、高龄、老年人口规模大、老年抚养比大、族际差异大)的特征:首先是老年人口高速增长,其占总人口的比例大幅度提升;其次是75~89岁的老年人和90岁及以上的长寿老人的增速快于60岁(65)岁以上老人的增速,结果75~89岁的老年人和90岁及以上的长寿老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大幅增长,2000~2010年,60~74岁年轻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增长率:总人口为-4.78%,汉族为-4.86%,少数民族为-3.62%;75~89岁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比例增长率:总人口为16.43%,汉族为16.49%,少数民族为14.45%;90岁及以上长寿老人占老年人口比例的增长率:总人口49.89%,汉族51.20%,少数民族54.58%。第三,考虑到我国各民族人口的绝对规模,老年人口数量大;第四,老年抚养比大;第五,人口老年化程度在各民族间的族际差异大。

根据人口普查资料,在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老年化趋势将会持续下去,人口老年化程度会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我国少数民族集聚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在这一背景下步入老龄化社会,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6],这将从多方面影响着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①。

(一)供给面

人口老龄化从供给方面看,最直接的影响是劳动力供给。与2000年比较,2010年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老年负担系数均大幅度上升。例如,2010年与2000年比较,老年负担系数(1)(65岁及以上人口/15~64岁人口的比例),总人口从10.15%上升到11.98%,汉族人口从10.31%上升到12.16%,少数民族人口从8.35%上升到9.91%;老年负担系数(2)(60岁及以上人口/15~59岁人口的比例),总人口从15.70%上升到19.01%,汉族人口从15.90%上升到19.31%,少数民族人口从13.43%上升到15.65%。各少数民族老年负担系数的变化见图4。老年人口比重的快速上升,老年负担系数的增加,加重了劳动力人口的负担,在中国人口超低生育率的背景下,劳动人口的供给将较慢甚至减少,工资成本将会上升。

其次是人口老龄化会影响资本供给和资本形成。老年人口占比上升,老年抚养比上升,会抑制居民储蓄,从而影响资本的形成,弱化了人口红利对经济发展的促动作用。

再者,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快,与养老相关的社会保障支出及政府支付的退休金也逐年增加,这对于主要依靠政府投资驱动发展的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将会影响与政府投资相关的资本形成。

总之,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将缩短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红利”期,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利益。

(二)需求面

首先,人口的老龄化将影响消费模式。人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不同年龄的人群,有不同的消费偏好。因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会引起社会消费与储蓄比例的波动,从而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按照生命周期理论,人口老龄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会使得整个社会的消费倾向增加,储蓄倾向降低[6]。这种转变的后果会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社会消费需求,包括用于老年人的公共支出将会增加,社会消费模式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二是个人和家庭储蓄减少。

其次是社会文化福利事业的发展与人口老龄化不适应。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不发达的基础上,社会福利及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完善,社会事业特别是养老事业滞后,远远不能满足老龄化社会中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是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是养老保险制度。推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般地,用于老年人口的养老支出,与老年人口规模及比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收入水平的变动有密切关系。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造成巨大压力。

第三,口老龄化催生较为迫切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主要是家庭养老。但随着生育率的下降,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及家庭少子化,再加上年轻人外出打工,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削弱,社会养老没有建立起来,或者很不完善,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老年贫困问题。今后,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高龄老人、孤寡老人,空巢家庭不断增多,将出现爆发性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第四,人口老龄化的不断演进将凸显出对老年健康保障的强烈需求。据2010年普查,60岁及以上人口中,从全国看,健康的占43.82%,基本健康的占39.33%,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的占13.90%,生活不能自理的占2.95%。从民族八省区看,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图5),例如,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比:内蒙古分别为16.40%、3.53%;贵州分别为15.93%、3.40%;云南分别为13.52%和3.90%;西藏分别为21.5%和5.45%;青海分别为16.24%和3.68%;宁夏分别为15.46%、3.30%,新疆为14.98%和3.18%。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老年人中,发病率高、生活不能自理的比重高,老年病又多为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老年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花费大,消耗卫生资源多,对地区和家庭构成极大的负担。而少数民族地区又是医疗卫生发展滞后的区域。图5中国各地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比较(2010)

资料来源: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四、结论性评论和政策建议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中国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还很低,人均收入不高的欠发达状态下进入老年社会的,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重视人口的老龄化问题。

(一)尽快调整人口政策,以积极的人口对策化解深度人口老龄化进程中的社会压力与经济负担

中国总人口和少数民族人口的老龄化的主要因素是生育水平的持续下降和平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一方面历经30多年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实施,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已经处于超低生育率水平[7],结果少儿人口持续减少导致少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降低;另一方面,得益于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不断发展,城乡养老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老年人口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人口预期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口绝对数增加,人口年龄金字塔呈现中间突出的缩减型特征。依据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的客观情况和现实,应尽快进一步放宽甚至取消计划生育政策。

(二)转方式,调结构,切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经济发展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物质基础。充分和有保障的现代养老体系需要以雄厚的经济基础为支撑。民族地区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走包容式发展之路[8],大力加强人力资本投资和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民族地区较之于全国和发达省份更长周期的人口红利,使其充分转化为经济效率;大力实施产业结构升级战略,延伸农牧业产业链,大力发展以农业资源为基础的加工工业;在资源型工业的发展中,特别注意资源型工业的深加工,加强与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建立工业园区,加快制造业的发展;要特别重视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的产业关联效应和乘数效应,提升产业集聚力。通过实现经济的基础广泛的高速增长,提高国民收入、积累养老资源、改善社会养老条件。

(三)充分开发和利用“银色人力资源”,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

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状况有了巨大的改善,预期寿命不断延长。虽然民族地区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比高于全国水平,但健康和基本健康的老年人占比在70%~85%,这些老龄人的身体比较健康,智慧和经验也正处于成熟期,他们有参与社会发展的热情和愿望,如果退休以后只让他们待在家中,颐养天年,将是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应当积极发展老年产业。

(四)以健康老龄化为中心构建全民敬老爱老社会服务机制,广泛动员和吸纳社会中介组织、志愿者与社会资源参与

针对民族地区的区情,在养老模式上探索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老年人福利和社会服务体系为依托、以老年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养老安居模式。在农村,动员那些未外出打工的妇女,发展农村社区要老,这样既解决了农村留守妇女的就业问题,更解决了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一举多得。

注释:

①考虑到分民族的统计数据的不可得,这里的分析主要是从地区角度展开。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2.

[2]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中国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

[3]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4]世界卫生组织确定新的年龄分段.(2013-05-21)[2013-06-10].http://finance.chinanews.com/life/2013/05-21/4838966.shtml.

[5]刘洪康,吴忠观.人口手册[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88:461.

[6]David E. Bloom, David Canning, and Günther Fink ,Implications of Population Aging for Economic Growth,2011, PGDA Working Paper No. 64 http://www.hsph.harvard.edu/pgda/working.htm

[7]易富贤.大国空巢:反思中国计划生育政策[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3:141.

[8]郑长德.基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的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研究[Z],2013年研究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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