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翠仙
“不能因为你一个孩子影响全班80位学生的学习”,班主任的一句貌似合情合理的劝退词,让无奈的家长张口结舌,泪流满面。
这是12岁的七年级学生琪琪第二次被“赶”出校门了。
学校有苛刻的系列规定,班级制定了5条高压线,凡入校的学生一进校门就必须签订守纪承诺书,学生和家长一起签字承诺。该承诺明确规定学生第一次犯错,黄牌警告;第二次,劝退处理。
军训期间,自控力较差的琪琪因为说脏话,被班主任黄牌警告,闷闷不乐了好几天;开学一个月左右时,体育课上因为争球与王刚大打出手,当时班主任就暴跳如雷,声嘶力竭地把家长叫来,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话里话外只有一个意思:坚决开除!家长赔尽了笑脸,说足了好话,又通过中间人一再求情,最后得到“停课一周,回家反省,在全班检讨”的处理结果。
万没有想到,期中考试后的数学讲评课上,琪琪又犯了错。原因是琪琪考得不好,数学老师语带讽刺,“你不是平时怪厉害吗?怎么考试就不行了?”说着,把琪琪的试卷扔到地上。
看到老师的行为,琪琪勃然大怒:“你有什么权力扔我的试卷?捡起来!”这下事情闹大了,课上不下去了。
班主任闻讯后,立即赶到教室,把琪琪一把拎到办公室,说道:“不要多说,不要怨老师没给你机会,按规定执行,走人。”班主任说得斩钉截铁。
琪琪被当做害群之“马”,第二次被“赶”出校门。因为“不影响大多数孩子,显然更重要”。班主任说的理由似乎很“充分”。
动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开除表现较差学生的行为,折射出学校管理简单粗暴,老师教育缺乏爱心耐心。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曾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确实,对学生的本质不应有优差之评价,因每个学生的优势智力区域和劣势智力区域是不一样的,即使所谓“差生”,也只是在某方面相对较弱。学习成绩不应是评价优差的唯一标准,害群之“马”的标签也不能随意地贴到一个孩子身上。
中小學生都是未成年人,如果犯了错误,应该重在教育帮助,而不是将其开除就万事大吉。把学生无情地推出校门,班主任确实轻松了,学校看似解脱了,但是也粗暴地剥夺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事实上,中小学“开除学籍”的处分早在10年前就被教育主管部门取消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对学生的惩戒,应该以爱和尊重为前提。每位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而他们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在处分学生时应该多从教育的使命和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来考虑,多给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而不是把犯错误的学生当成包袱,将其推出校门。随意开除会让他们产生被抛弃感,进而流浪街头,滋生危害同学、学校甚至社会的动机,这就将他们推向了教育的对立面,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