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林
摘要:基于多年的中国音乐史教学实践,结合教学中的心得体会,文章提出了以律、调、谱、器这四条主线来开展中国音乐史教学的方法,并就为什么要以律、调、谱、器为线索展开教学、如何以律、调、谱、器为线索展开教学以及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关键词:中国音乐史教学 律、调、谱、器 审美 文化
项阳先生指出,“任何一种音乐文化,总有其本体的中心特征,即律、调、谱、器诸方面”。在笔者多年的音乐史教学实践中体会到,对于中国音乐史的教学,如果以这四个方面作为主线来展开,可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一、为什么要以律、调、谱、器为线索展开教学
现有的中国音乐史教材大多是以朝代更迭划分音乐形态特点和性质,也即以“编年”的体系进行编排。这样编排的好处在于能清晰的展示音乐事件的历史背景,发现音乐形态与历史事件之间的联系。但在教学中,如果一味地采用这种编年叙述的方式来讲解音乐史,对各朝代的音乐形态罗列阐述,则容易流于各朝代音乐成果的展览,而忽略了同一形态音乐文化发展的内在逻辑性与连贯性。不利于学生从整体上把握中国音乐史发展的脉络和内在联系。从古至今,音乐的发展有其自身一以贯之的内在规律,虽受历史时代背景的影响,但与朝代的更迭并无完全吻合之处,教学中又怎可以朝代作为音乐发展的界限呢?当今音乐史教学中“三分”(古代史、近现代、当代)的做法,其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居其宏先生(2011)曾撰文批判了这种古今割裂的做法,认为其危害在于“因缺乏历史观照的整一性和相互衔接的有机性,学生因无法触摸到中国音乐血脉的整体跳动而常怀瞎子摸象之憾”。
笔者认为,如果将中国音乐发展各个阶段的特点进行单独的陈列和展示,则我们看到的只能是一个静态的博物馆式的中国音乐史,只有对其各部分特征的发展沿革进行整体的历时的把握,我们才可见一部全面的鲜活生动的中国音乐发展史。因此,笔者在教学中将项阳先生提出的音乐文化中心特征的四个方面——律、调、谱、器——作为音乐史发展的四条主线,纵述律、调、谱、器的产生渊源,侧重于阐述它们的发展轨迹,配合不同的教学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如何以律、调、谱、器为线索展开教学
笔者在教学中对此进行了积极探索,主要有以下几条心得:
(一)使学生明确树立律、调、谱、器的主题线索
如前所述,现有中国音乐史教材大多以朝代的更迭为界,在这样的体例下,教学中首先需要向学生阐明的是音乐的发展具有其自身的规律,使学生明确树立律、调、谱、器的主题线索。
以律的教学为例。律学是人们对乐音结构数理关系的理论探索,自管子的三分损益法,至明代朱载堉的新法密率,这一探索历程长达两千年。新律制的出现可以说是贯穿了各个历史时期:春秋时期“三分损益律”、汉代“京房六十律”、南北朝时期“钱乐之三百六十律”与“何承天新律”、五代“王朴律”等等。在学生头脑中树立“律”的发展史观,可以使学生在学习每一个新的律制时,都能将之与前一个律制联系起来,进而举一反三。
(二)编年讲解与專题讲解相结合
为了将音乐发展的线索贯穿起来,教学中应适当补充律、调、谱、器等方面的专题内容,帮助学生构建完善的音乐史知识体系。
以谱的教学为例。在学生零散学习了各朝代的记谱法之后,可以对记谱法的历史发展进行一次综合的专题讲授。从汉代投壶鼓谱始,至南北朝时期的古琴文字谱,再到隋唐时期的古琴减字谱、燕乐半字谱,宋代工尺谱、俗字谱,明清工尺谱等,系统透彻的讲述更有利于学生理解中国音乐的发展历程,体会独特的中国音乐文化。
(三)采取不同的教学原则
针对不同的音乐文化特征,笔者在教学中采取了相应的教学原则:律重在理解,调重在欣赏,谱重在分析,器重在实践。律制产生的原理是教学的难点,需要向学生详细阐释,使学生理解;调的教学可以融入在传统音乐的欣赏之中;通过对乐谱的实际分析使学生直观了解记谱法的发展;乐器与器乐部分的教学则可以结合具体的实践教学来开展,指导和组织同学排练不同时期的中国传统音乐中的代表性器乐作品,并上台表演、展示,在这一过程中让学生深刻理解中国器乐的历史与发展。此外,还可组织学生参观有关的博物馆、进行实地的田野调查等等。
(四)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
为了激活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主动性,笔者在教学中打破了教师“一言堂”的传统教学模式,配合采用以学生为主体的多种教学手段,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包括:
1.让学生走上讲台。在完整讲授了一个阶段的音乐文化特征之后,可以就其中的某一点设置一个专题,让学生搜集综合相关材料,制作课件,自己到讲台上来讲解,然后教师再组织学生讨论,进行点评。实践证明,这样的活动能极大地提高学生的自主性,既加深了学生对于教师所授知识的理解,又提高了学生综合分析材料的能力、制作课件的能力,以及讲解知识的能力,可谓一举多得。
2.加强学生对于传统音乐名曲的演训。2006年以后,高校《中国音乐史》课程与《音乐欣赏》课程进行了整合。加强在《中国音乐史》课堂教学中对于传统音乐名曲的演训,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的兴趣,另一方面也是《音乐欣赏》课程的需要,可以增强学生对于音乐作品的感悟和理解能力。
3.加强课堂教学中的讨论环节。传统课堂多是教师的“一言堂”,而现代教学理念更提倡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在学生讨论这一环节中,如何让学生大胆开口是组织教学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讨论题的选择很重要,而且要提前告知学生本节课将要进行讨论的题目,让学生有所准备,也有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和信心。
4.组织学生申报相关课题,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结合学校的“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学生结合本土音乐资源实施申报,既提高了学生的科研兴趣,又加强了学生对所学音乐理论的实际运用能力。
三、以律、调、谱、器为线索展开教学应注意些什么
律、调、谱、器是音乐史理论知识的四条主线,但我们必须明确的是,《中国音乐史》课程同时担负着人文素质教育的重任。中国音乐史课程兼具的音乐与史学的双重性质,使得这门课本身便同时具有审美教育和文化教育的双重功能。因此,在教学中必须兼顾体现这两方面的教育功能。
(一)注重审美教育功能
中国传统音乐体现了中国传统的美学思想和审美理念。如老子“大音希声”的音乐美学观点充满了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对中国传统美学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嵇康《声无哀乐论》中提出的“和”的思想,是评价中国传统音乐的一个重要标准。同时,“和”也向来被认为是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其它的艺术门类,如绘画、建筑等也无不体现了“和”的原则。再如中国传统音乐以旋律为主的特点,显示了中国传统艺术,包括绘画、书法、建筑等,所共同体现的“游目”式的线条美。这一方面的教学可以用专题的方式来进行拓展。通过加強审美教育,打通传统音乐与其他传统艺术门类之间的界限,全面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
(二)注重文化教育功能
中国传统音乐显示并表达了传统文化的精髓。以乐器为例,战国时期楚国的虎座鸟架鼓便体现了浓厚的楚文化特色。鼓的两边各立着一只长腿昂首引吭高歌的鸣凤,鸣凤脚下各踩一只昂首卷尾、四肢屈伏的卧虎。这一凤与虎的组合造型生动地反映了楚人崇拜鸣凤、征服猛兽的文化思想。琵琶、唢呐等民族乐器包含了民族文化融合的特征,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深厚的包容性。
一般认为,中国音乐从周代就出现了七声音阶,但重点在五声中发展音乐。这也与中国文化传统有关。由于五声音阶与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五行相配,故地位较高。唐君毅先生曾指出,“世界之民族,皆有音乐,而音乐之意趣,能与其文化之各方面,皆息息相关者,盖莫如昔之中国。”从西周建立礼乐制度始,中国传统音乐便担负着教化民风、考察政治得失、协调社会伦理秩序的作用,音乐既是调适情感、修养品性的文化手段,又是与人的社会行为有直接关系的文化现象。从这一角度而言,传统音乐与古代文化的密切关系是中国音乐史教学中必须要关注的内容。
基于多年的中国音乐史教学实践,结合教学中的心得体会,笔者提出了以律、调、谱、器这四条主线来开展中国音乐史教学的方法,以求教于同行专家学者。
参考文献:
[1]项阳.论制度与传统音乐文化的关系——兼论中国古代音乐史的研究[J].音乐研究,2004,(01).
[2]居其宏.不敬父兄 遑尊乃祖——论中国音乐史教学的古今贯通与厚今薄古[J].音乐探索,2011,(02).
[3]唐君毅.中华人文与当今世界[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