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何说起呢?一时间我还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你太走运了,签了这么好的一笔合同,天上掉馅饼了——我知道有人会这么说。但我不这么看。这是狗屎运。无论从哪方面看,这都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为了说清楚事情的缘由,我必须从两个星期以前讲起。那是在一个周末的早上,我去济州人民医院探望应物兄,他已经昏迷多日了。他的脑部遭到了撞击,外面的伤口已经长好了,但里面却是一塌糊涂。
没有人知道他还能不能醒过来。主治医生王省新说,就是醒过来,也会跟没醒一样;如果醒不过来,也不会立即死掉。也就是说,他已经无限接近一个植物人了,会呼吸,会咳嗽,会尿,偶尔还要拉上一泡带着浓烈药味的稀屎,但对外部世界却没有什么感知了。当然啦,准确地说,应物兄到底有没有感知,我们是无法知道的,医生其实也说不清楚。王省新大夫给我解释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就像电脑正上网呢,突然中毒了,死机了,虽然你还能看到页面,但你却无法移动鼠标了,只好拔掉电源,关机重来。但是,人却是不能关机的,关机就意味着一命呜呼。
因为刚下过一场雨,每个人的脚底都不干净,所以电梯门口的大理石地面很快被弄成了大花脸。电梯口的人越聚越多,有医生、护士、患者亲属,还有一位刚锯掉了半条腿的姑娘。那姑娘脸色惨白,如同一张复印纸。她平躺着,仅存的那只玉足伸在被单之外,趾甲上还涂着鲜艳的蔻丹。她好像正从麻醉中醒来,眉头紧蹙,鼻翼抽搐。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了一段对话。这段对话要是放在别处,或许称得上平淡无奇,但在这个场合却显得如此突兀。先是一个男人说:“您改变了人们的阅读习惯,功莫大焉。”这男人的声音,显然是经过认真修饰的,很低沉,低沉中又有一种柔美。然后是一个哑嗓子的人说:“哪里哟,过誉喽,愧不敢当哦。”柔美嗓音又说:“阅读习惯的改变,有可能改变我们时代的审美趣味,我们的语言,我们的思想倾向。”哑嗓子说:“哦,我有这么厉害?不就是出了几本书嘛。还不是我自个儿写的,是别人的书。”柔美嗓音说:“因为你扭转了当代的出版倾向。改变了语言,就是改变了世界。不行,今天我无论如何要敬您两杯。平时想见您,多难啊。”哑嗓子说:“真他妈不巧,晚上我已经安排好了,一喝就不知道喝到什么时候了。”柔美嗓音立即接了一句:“这样吧,我去饭店接您,接您到一个地方醒醒酒。”
这实在不是一个讨论语言、审美趣味和思想倾向的地方。连我这么脸皮厚的人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我的目光躲向了别处。隔着一扇玻璃门,我看见外面有一条坡度很陡的水泥路,通向一个灰色大楼的地下室,那是医院的停尸房。有两只野猫弓着腰从水泥路上盘桓而上,一只漆黑,一只花白,然后它们又拐了回去,向地下室走去:在停尸房和蒙蒙春雨之间,它们竟然选择了前者。不不不,它们很快又露面了,并且开始互相追逐。哦,原来它们选择的是情欲。怎么说呢,如果你在此讨论死亡问题,或者野猫的爱情问题,那倒是适得其所。当然严格说来,这样说也不够合适,因为等候在电梯门口的人当中,有些人正为亲属的病情忧心忡忡,你不应该往他们的伤口上撒盐。至于讨论醒酒问题,那就更混账了。只要对济州人的语言切口稍有了解,你就会知道所谓的醒酒其实跟酒没什么关系。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山水之间也。山水在哪儿?在洗浴中心。所谓的醒酒,其实是到洗浴中心逍遥:蜂蜜,浴盐,牛奶,女人,茶道,如此而已。
这两个家伙是谁呢?
我当然听出他们是谁了,尤其是那个哑嗓子的人。
他们就站在我的前面,与我隔着一位少妇,还有少妇的保姆。我看不到他们的脸,但我能够看到他们的肩膀和脑袋。那个有着柔美嗓音的人是个瘦子,形销骨立,脖子很长;而哑嗓子的人却是个胖子,好像没有脖子,那个被称为后颈的地方现在是肉浪滚滚。屠夫把那个地方的肉称作槽头肉,那是做肉包子的好料。他们站在一起,就像相声演员中的捧哏和逗哏。最先对他们的谈话公开表示异议的——当然也可能是赞同,就看你怎么理解了——并不是我,而是那个少妇怀里的那只狗。少妇怀里有两样东西:一样是狗,吉娃娃狗;一样是玫瑰,白玫瑰。小保姆怀里也有一枝玫瑰,那枝玫瑰是别在一把军刀的刀鞘上面的。现在我发现,除了医生、护士,几乎所有人都捧着鲜花,鲜花中自然少不了玫瑰。那句老话是怎么说的?物以稀为贵。但是,当玫瑰泛滥成灾的时候,它就跟狗尾巴花差不多了。现在,与那些狗尾巴花相映成趣的,就是那只吉娃娃狗了。但它不像狗,倒像是一只刚拱出蛋壳的小恐龙,只是没长翅膀而已。它是一条公狗,玫瑰花香也未能抵消它的腥气,那种类似于男人下体的气味。瞧它的模样,穿着红色的皮背心,项圈是犀牛皮做的。还是那句话,它简直不像一条狗,更像一位正要奔赴盛宴的公子哥。它的叫声是这样的:
叽叽叽
鸠鸠鸠
咻咻咻
像鸡,像蛐蛐,像斯皮尔伯格电影中的小恐龙,唯独不像狗。但它确实是一条狗,也是从狼变来的。连狗带人,这一家三口要去的是三楼。少妇的丈夫,一位参加过万里长征的将军,咽气之前希望再看看这两样东西:军刀和吉娃娃狗。前者代表着他往昔的杀伐和荣耀,后者代表着他如今的安逸和享乐。现在,听到前面那两个人的谈话,那只吉娃娃狗率先发表了意见。它先是叽扭扭叽扭扭地叫,然后突然伸出两只前爪,分别朝两个人的脑袋拍去。它还要伸出舌尖舔他们呢。它的舌尖形如初春的嫩芽,只是有些暗红。那两个人赶快把头扭了过来。当然,对那个胖子来说,单独扭头是比较困难的,所以他同时把身子也转过来了。哦,我沒有听错,他们果然是我的熟人。尤其是那个胖子,他不仅是我的熟人,还是我的朋友,而且还差一点成为我的同事,他就是著名的出版人季宗慈。几天前,我还在医院旁边的书店里看到他推出的一部名叫《国学辞典》的书。所有跟国学有关的知识都收集进去了,但是最重要的一个词却没有收进去,那个词就是“国学”。据说,这是因为谁都说不清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现在,跟他站在一起的那个瘦子,则是济州大学的美学史教授丁宁。
“你怎么来了?”丁宁把狗爪拨到一边,歪着脑袋问我。
“这医院又不是你办的,我怎么就不能来?”我一听就来气。
“给您介绍一下,他叫费鸣,应物兄的得意弟子。”
“费鸣?”季宗慈说。
“他哥你肯定知道,费边,曾是个三流诗人,有些小名气的。费鸣以前是写小说的。我认识几个写过诗的人,不过他们现在都不写诗了,改写小说了。他们说,诗写不出来的时候,可以去写小说。”
“哦,费鸣,费鸣。想起来了,久仰久仰!”季宗慈的表演非常逼真,又夸张又逼真,好像我们真的是初次见面。当然了,他也偷偷地朝我眨了眨眼睛。
“你没去本草吗?你要去了,应物兄可能就不会出事了。”丁宁说。
应物兄是在从本草返回济州的高速公路上出的事。当时我确实不在现场。丁宁说得对,如果我在现场,应物兄就可能不会出事了。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我和他一样变成现在这副不死不活的样子。
我以前跟姓丁的闹过一些不愉快。那是在应物兄最好的朋友芸娘的家里。应物兄作为知名学者和太和研究院的创立者及负责人,身边自然多文化人。芸娘是个富婆,却喜欢收藏些艺术品,家里的每面墙上都挂满了她购买的或者艺术家朋友送给她的字画。其中有一幅画,画的是钟馗。画面上的钟馗豹头环眼,铁面虬髯,手中舞着一把剑,正要去捉鬼。丁宁说,他正在写一本书叫《儒美学》,想用这幅画作为插图。他让芸娘转告作者,说只要他用了这幅画,这个作者就算是进入中国美学史了。我当时插了一句话,说儒家是不谈鬼的,子不语怪力乱神嘛,而且钟馗与儒学一点关系都没有。我还开玩笑说,孔子地下有灵,肯定会生气的,或许会气得从墓堆里爬出来找你算账的。我当然知道姓丁的是什么意思,他无非是想让那个作者送他一幅画。我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爱占便宜的家伙。丁宁立即说:“怎么没有关系?钟馗的妹夫就是个儒生,你知道吗?”我说我还真不知道,我只知道钟馗是个传说中的人物,不知道竟然他还有个妹夫。接下来,丁宁又来了一句:“连这个都不知道,还搞什么儒学研究?孔子要是知道你在太和研究院工作,吃的是儒学这碗饭,也会气歪鼻子的。”知识分子的一个臭毛病就是爱逞口舌之快,我自己当然也未能免俗。不过,事情过去了也就算了,没必要往心里去。可我没想到,事后他竟然会对应物兄说,你找了个对儒学一窍不通的人待在儒学院,就不怕别人笑话吗?再后来,我就听说,他也想到太和研究院兼职,在应物兄的领导下继续研究儒美学。是我劝说应物教授,不要放他进来的。
我确实瞧不上这个人。眼下,他就又给我提供了一个瞧不上他的机会。他为什么要恭维季宗慈,并且还要请季宗慈到洗浴中心醒酒呢?不用说,他肯定又在炮制新的美学史。可以想象他的写字台上同时摊着一本又一本的美学史,中国的,德国的,意大利的,日本的,老版本的,最老版本的,新版本的,最新版本的,还有一本是他自己的,分别用镇纸压着,然后他就开始拼凑、炮制自己最新的美学史了。他每年都要出一本书。他的每本书都在四百页左右,厚如秦砖,卖废品的时候很压秤的。他一定是想让季宗慈替他出书。看得出来,他跟季宗慈也是偶然相遇。他来医院干什么?我知道他结婚多年,仍然没有孩子,想孩子都想疯了。用应物兄的话说,人是精英,睾丸里却没有精子,如之奈何?他是来医院解决精子问题的吗?
季宗慈后退一步,跟我站到了一起,向我伸出了手。说实话,虽然我跟季宗慈称得上是朋友,但是我们正儿八经握手还是头一遭。他的手又肥又厚,好听一点的说法是婴儿肥,手背上还有深深的小坑呢;难听一点的说法就是蹄髈,煺了毛的蹄髈。但现在,那只蹄髈只是跟我的手碰了一下,就迅速收了回去。他的这个动作,可以做出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意思到了就行了,反正只是在丁宁面前演戏的;还有一种解释是,当着丁宁的面,他要摆谱摆到底,他必须摆出一副高不可攀的架势,也就是说,他是在模仿大人物。据我所知,有些大人物或者自认为是大人物的家伙,就是这样假模假式地握手的,那是一个标志。应物兄的老朋友栾庭玉副省长,曾经半真半假地向我们透露过一个秘密:大人物都戴着无形的手套,那是一种喷剂或者说涂料,喷到手上就可以有效地隔断皮肉的接触,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挥发。但如果与别人握手时间过长,它就可能提前挥发了。很多人总是热情地紧握着大人物的手,以示尊重和崇敬,大人物虽然需要你的尊重和崇敬,但又害怕你过于热情。哦,你以为你握到了大人物的手,其实你握到的只是一种化学涂料。季宗慈虽然还没有混到用化学涂料保护他的“蹄髈”的份儿上,但架子已经端起来了,形式上已经很接近了。
“问你哥哥好!”季宗慈说。
“谢谢,我会转告他的。”我说。
“我会在适当的时候给你打电话的。”季宗慈说。
季宗慈还问我要到几楼,我说九楼。他“哦”了一声。我以为他们也是要到九楼去的,因为应物兄的病房就在九楼。可是他们要去的却是八楼,看望的是哲学系的一个女教授。他提到那个女教授的名字时,忍不住笑了一下。我也笑了一下。那个女教授,我当然也是认识的。在中国哲学界她可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人,终身未嫁,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哲学。她是“国际中国哲学学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Chinese Philosophy)的创始人之一。关于其终身未嫁的原因,也是众说纷纭的。
季宗慈看看我,又看着丁宁,说,他打心眼里敬佩这个老太太,终生守身如玉,宁愿把贞操带进火化炉,也绝不献给臭男人。
医生正在查房,任何人不能进去。等待是最难熬的,尤其是毫无意义的等待。我躲到洗手间抽烟的时候,心里想,多来一趟还是少来一趟,多等一会儿还是少等一会儿,又有什么区别呢?应物兄又不会知道。不过,既然来了,还是耐心等一会儿吧。我想,这就像喂孩子吃感冒药。你明明知道,吃也好,不吃也好,到一定时候高烧就会自动退去,但你还是要按时哄着他把药吃下去。瞧,我已经尽到了父亲的责任,给他吃过药了。说到底,这药与其说是给孩子吃了,不如说是给自己吃了。
就在这时候,季宗慈打来了电话。他说他就不上来了,因为前几天他看望过应物兄。“一会儿,我再给你打电话。”他说。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当我从应物兄的病房里出来准备下楼的时候,他又打来了电话。他上来就問,下午能不能到他那里去一趟。“我有要事和你谈,”他说,“真的,无论对你,还是对应物兄,都非常重要。”他很严肃。他还把艾伦抬了出来,艾伦是他的同居女友,跟我也很熟。他说:“艾伦也说了,好久没有看到你了。她想你了。我这里新进了一批明前茶,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就在冰柜里放着。”然后他就问我是否需要派车来接。他有一辆奥迪A6,虽然比不上应物兄平时开的那辆奥迪A8,但在济州已经算是顶级坐骑了。那是他的贵宾车。我太知道他的习惯了,每当他派奥迪A6接人的时候,那就表明他其实有求于那个“贵宾”。他有什么事需要求我吗?没有啊,反正我想不起来。
“办公室说话不方便,还是到我的别墅去吧。”季宗慈说。
我最烦别人在我面前提什么别墅。离婚的时候,我是净身出户,后来只好住在一间只有20平方米左右的老房子里,没有厕所,没有厨房。我是与一窝老鼠同居一室。每天早上醒来,我都要摸摸耳朵,看是不是被老鼠咬出了一个豁口。我对季宗慈说:“太远了,我就不去了。”季宗慈说:“我不是说了吗,派车去接你。”我说:“下午,我还有点事。”季宗慈说:“只要找你,你就有事。没事也说有事。”一般情况下,遇到此种,我就会把女友的家人抬出来抵抗一阵,这会儿我就对季宗慈说:“我的女友她妈,你知道的,那是个母老虎,跟老头子打架,把老头子给咬伤了——”季宗慈说:“没咬你就行。两点钟,司机去接你。我有话对你说。”我确实不想去。除了不愿去他的别墅,还因为他的所作所为让我有些寒心。说起来,他也是应物兄的朋友,应物兄现在的结局应该说跟他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应物兄出事之后他却很少露面,完全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我真的不想见他。但是,当我听他说,他要谈的事与应物兄有关的时候,我就动摇了。我记得当时他竟然还倒打一耙,把我数落了一通:“怎么,应物兄的事,难道你就一点也不关心吗?”
艾伦开车来接我了。让自己的女朋友开车去接你,这可是个过于隆重的礼遇,更何况她还不是一般的女人,而是济州最为有名的女人之一,走到哪里都需要戴上墨镜的。当艾伦摘下墨镜,朝我嫣然一笑,然后拉开车门,请我上车的时候,我的第一个感觉是,糟了,等待我的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我后来想,那天,如果开车来接我的不是艾伦,而是季宗慈的某个司机,或者是季宗慈本人,我可能真的就不会去了。果真如此,也可能就没有这部书了。应物兄曾经说过一句话:你可以不给朋友面子,但是朋友的妻子或女朋友的面子你却不能不给。
如果你到过济州,看到过喷刷在济州市公交车屁股上的艾伦照片,你肯定会把艾伦看成是绝色佳人。那是她为洗发用品做的广告。我印象比较深的有两张照片。一张照片上,艾伦穿着露背的晚礼服,背对着我们,屁股撅得很高,但脸却扭了过来,整个身体扭成了S形。另一张照片上,她却是用傲慢的乳房朝我们的视觉发起冲击。她模仿的是新古典主义大师安格尔的那张名画《泉》,区别只在于安格尔画中的少女赤身裸體,手托水罐,而艾伦身上却裹了一层轻纱,手中玩弄着秀发。当然了,那其实不是她的秀发,或者是别人的,或者是别的动物的,或者是人造纤维,反正那是假发。她的双膝紧紧夹在一起,以示羞怯。她的嘴巴很大,如果你认为鲶鱼或者青蛙的嘴巴是美的,那你就必须承认她的嘴巴也是美的。她原来在一所民办高校读书,读的是新闻专业,后来又考上了济州大学哲学专业的硕士。至于她为什么要考哲学,她的解释是,反正哲学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能够说清楚的是一种存在,说不清楚的就更是一种存在了。嘴是圆的,舌头是扁的,就看你怎么说了,刚好可以滥竽充数。她没想到的是,她那个竽吹奏出来的曲子,最后竟然得到了最高分。举个例子,她的硕士复试题是这样的:
色诺芬在《回忆苏格拉底》中,引用了苏格拉底的一句话:“一个好人在一个时候是好的,而在另外一个时候却是坏的。”请你用最简单的一句话,说出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艾伦听说过苏格拉底的名字,因为她的哥哥是个球迷,而原来的巴西国家队里有一个人就叫苏格拉底。她没想到硕士试题当中竟然会出现一个足球明星的名字。让她感到陌生的是色诺芬。应该是个女的,如果不出意外,她应该是球星苏格拉底的情人,每次都会到现场看球,记者们的长枪短炮总是耐心地捕捉着她的每一个表情,艾伦想。对足球略有了解的艾伦,本来想以苏格拉底踢球的例子来解释这句话的,比如说苏格拉底在踢前锋的时候是好的,进球有如探囊取物,但踢后卫的时候却是坏的,偶尔还会弄进一些乌龙球,但她不知道苏格拉底擅长的位置到底是不是前锋。为了稳妥起见,她没有这么说。她只是把那道题又重复了一下,只是将个别词语的顺序作了调整。哦,这确实是最简洁的解释,完全符合色诺芬和苏格拉底的原意。色诺芬和苏格拉底若是主考官,也会毫不犹豫地给她打高分:
一个坏人在一个时候是坏的,而在另外一个时候却是好的。
有人认为,艾伦之所以能够考上研究生,是应物兄在后面帮的忙。我可以用人格担保,这种说法完全不能成立。因为那个时候,艾伦跟应物兄并不认识。艾伦考上研究生之后,当时正在攻读在职博士学位的季宗慈瞄上了她,虽然季宗慈已经知道艾伦是他们的导师的情人,但他还是迎难而上,横刀夺爱了。亚里士多德说,我爱导师,但我更爱真理。亚里士多德的这句名言到了季宗慈这里,有了新的发展:我爱导师,我更爱真理,但我最爱的是导师的情人。就我所知,直到这个时候,应物兄才认识了艾伦。这是因为应物兄同时是季宗慈和那位教授的朋友,他应双方的邀请参与了调解工作。具体的调解过程我并不清楚,我只知道在应物兄的调解之下,那位教授最后忍痛割爱了。我后来倒是问过应物兄,他是怎么说服那个教授退出的。我觉得这个事情难度很大,比动物园的饲养员说服猴王放弃一只母猴的难度还要大:饲养员手里还有苹果、花生、瓜子、香蕉、桃子,必要时还可以从别的猴群里临时抓来一只母猴以充后宫,而应物兄却只有一张嘴。对于这个调解过程,应物兄一直讳莫如深,从未向人透露过。我所知道的只是,后来应物兄曾经多次劝过季宗慈与艾伦,劝他们赶紧结婚,好像只有他们结婚了,应物兄才能够对得起那位教授:瞧,你只是把艾伦当成情人,而季宗慈先生却是一片冰心在玉壶,要娶人家当老婆的。但季宗慈和艾伦却一点不给应物兄面子,至今都没有结婚。对于他们没有结婚的原因,双方出示的版本差异甚巨:季宗慈的版本是,他压根就不愿结婚的,想结婚的是艾伦,女人嘛,天生就是家庭动物。艾伦提供的版本则是,既然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为什么还要找死呢?季宗慈想早点结婚,不过是想用婚姻把她给套牢。根据我对季宗慈的了解,根据我对离过婚的男人的了解,我倾向于认为,季宗慈所提供版本的真实性更可靠一点。为什么?因为季宗慈的版本是个哲学版本。他曾经引用康德的话来解释他为什么不愿意结婚:婚姻的意义就在于合法使用对方的性器官。
这句话的具体出处,我没有考证过,但我相信这应该是康德的原話,康德本人就是在这个理论指导下终身未娶的。就像季宗慈曾经发展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那样,对于康德的这个理论季宗慈也有发展。季宗慈是这么说的: 当你在合法地使用对方的性器官的时候,你所能获得的却只能是体制性阳痿。
季宗慈先生不想阳痿,所以他不愿结婚。
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跟艾伦面对面谈话的情形。虽然我曾多次在济州大学校园里与她擦肩而过,虽然公交车所到之处都有她的照片,但面对面地与艾伦坐在一起,那还是第一次。就是那一次,我认识到艾伦身上确实有一种节目主持人的潜力。主持人必须对整个场面有调控能力,眼看着嘉宾们吹胡子瞪眼睛要吵起来,要拍屁股走掉的时候,你必须有一种和稀泥的本事,用你的眼神、手势、语言、微笑,去安慰他们,让他们老老实实待着,不要胡说乱动。而当场面过于沉闷,嘉宾们之间形不成话语交锋,有些无精打采的时候,你又必须能够挑起他们的情绪,让他们在台上吵起来,让他们狗咬狗,但是又不能伤及皮毛,更不能伤筋动骨。这里面的分寸感,很难掌握的。据说中国的中庸哲学研究的就是这种分寸感问题,但我见过的一个能把《中庸》倒背如流的教授,无论说话还是做事,却都谈不上起码的分寸感:那位教授为了晋升二级教授,又是哭又是闹,又要跳河又要上吊,但是到了河边却嫌水太凉,真递给他一条绳子他又不敢要。与他相比,从来没有读过《中庸》的艾伦,却无师自通地掌握了中庸哲学的精髓。哦,那天,如果不是她在场,场合肯定会失控的。那是在季宗慈的出版公司。我是陪着应物兄一起去的。乘坐电梯上楼的时候,应物兄还是气鼓鼓的。他是来找季宗慈算账的。我知道,他甚至已经做好了跟老朋友撕破脸的准备。应物兄与人为善,性格温柔敦厚,能惹他生气的事情还真是不多,但是兔子急了也是会咬人的,当时应物兄的眼睛就像愤怒的兔子,是红的,有如火焰。但是,因为艾伦的调解,他们两个吵归吵,却没有撕破脸皮,而且在分别的时候,应物兄竟然还向季宗慈道歉了,请他谅解。
应物兄当时找季宗慈算账,是因为那本后来畅销全国的《孔子是条丧家狗》一书的出版和宣传问题。没错,它就是季宗慈的公司出版的。它原来的书名是《〈论语〉的现代阐释》。当应物兄拿到样书的时候,它却成了《孔子是条丧家狗》。后来他又发现,围绕着这本书,报纸上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最多的一个说法是,应物兄在书中逐条反驳了于丹女士所著的《于丹〈论语〉心得》,于丹女士已经通过她和应物兄共同的朋友捎话,要跟应物兄面谈一次,好当面向他请教云云。我怎么可能反驳于丹呢?于丹的书我从来就没有看过,只是偶尔在电视上看到过她的讲座,我怎么可能去反驳人家呢?应物兄说。更重要的是,他的书很早就完成了,那个时候,于丹还没有在电视上开坛布道,《于丹〈论语〉心得》还没有动笔呢,所谓的逐条反驳又从何谈起呢?莫非他未卜先知,事先就知道于丹的书将错误百出?应物兄气坏了。他当然知道报纸上的这些消息都是季宗慈散发的。如果任其胡来,说不定哪一天,季宗慈就敢在媒体上宣布,他跟于丹女士已经共进晚餐,共商儒学复兴大计了。或许某一天,季宗慈还会在媒体上暗示,他跟于丹女士产生了什么感情上的纠葛呢。所以,他必须阻止季宗慈。而他之所以拉上我一同前往,那是因为我是他们共同的朋友。几年前,我与季宗慈有过一次合作,他出版过我的一部小说集,后来也偶有交往。
奇怪得很,我上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瘦子,体重跟我差不多,不时地还会忧郁起来,可他现在却变成了个快乐的胖子。就像我在前面提到的那样,发胖后的季宗慈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有脖子,脑袋直接过渡到了身体上,令人想到蛙类、鱼类,想到北极的白熊或者南极的帝企鹅。当他转过身来迎接我们的时候,他就像围绕着一个轴心转动的圆柱体。艾伦当时就站在那个圆柱体旁边。艾伦显然从应物兄的脸上看到了某种不良情绪,并且意识到我们来者不善,立即找到了化解之策。我们还是听听她是怎么说的吧。她先把应物兄埋怨一通:“大教授,你总算来了。你把我交给了季胖子,就再也不管了是不是?他经常欺负我耶。您可是我的娘家人。”她拉住了应物兄的手晃来晃去,就像小女孩在大人面前撒娇那样。应物兄只好接了一句:“胖子怎么欺负你了?告诉我,我替你出气。”而艾伦的回答则是:“算了,还是我来收拾他吧。我不能给娘家人丢脸啊。”娘家人?这话说得真是动听,这等于说,季宗慈可是你的妹夫。仁者爱人,首先要从家人爱起,从妹妹爱起,从妹夫爱起。你就别跟你的妹夫一般见识了。哦,应物兄顿时就没脾气了。
那个时候,艾伦虽然已经到电视台上班,但还不属于正式编制,还是个跑龙套的角色。她做梦都想当主持人,她的偶像是美国的脱口秀明星奥普拉。那一天,还没等应物兄开口谈论那本书的宣传问题,艾伦就把那本书从自己的包里拿出来了,请应物兄给她签名。
“季胖子说,还要在北京搞一个这本书的新闻发布会。”艾伦说。
“是吗?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些小事,就不劳你费心了。你尽管交给他办。还有,我已经答应了他,我会亲赴北京,主持这个新闻发布会。”
应物兄被她搞得一愣一愣的。应物兄接下来的话,只好有点顾左右而言他了。他说:“和一个胖子在一起,却越来越苗条了,不容易啊。看来‘近墨者黑这句话得改一下了,改成‘近墨者白。”艾伦说,这得感谢季宗慈这个反面教材,还说她要继续减肥,争取在进入正式编制之前再减掉几公斤。应物兄就问,什么时候能够进入编制呢?他肯定没有想到,自己话音刚落,两行晶莹的泪珠就从艾伦脸上滚滚而下。
“还在跑。”季宗慈说。
“跑?”应物兄问。
“一个‘足字,一个‘包字,合在一起,不就是‘跑嘛。最近一段时间,我除了为你这本书忙活,就是夹着个包到处送礼。”
“要是大教授出面给某个人打个招呼,事情就好办了。”艾伦说。
她的眼中还含着两泡热泪呢,她就用那双泪眼盯着应物兄。我看到应物兄突然有点尴尬了。当他想掩饰尴尬的时候,他的一个标准动作就是用中指去挠自己的鼻沟,似乎那里埋伏着某根敏感的神经,隔着肉皮挠一挠就可以缓解他的尴尬。他挠啊挠的,悄声问道:“某个人?谁啊?”
“您的一个朋友。”艾伦说。
“到底是谁啊?我怎么听糊涂了。”
“栾——”艾伦说。
“栾庭玉?”
“你看,我还没说呢,你就知道我说的是谁了。只要栾庭玉省长给台长打个招呼,事情就OK了。”艾伦说。
“我不觉得电视台是什么好地方。那些主持人,一点隐私都没有。比如你的偶像奥普拉,全世界人民都知道,她在九岁的时候就被表哥强奸了,十四岁就生过孩子,吸过毒,跟母亲的情人乱伦过,喜欢在马槽里做爱。昨天我还看到一份报纸,说的是中央电视台的一个女主持人患上了肾积水。還引用医生的话,说她尿路狭窄,尿路神经肌肉功能紊乱,还计算出了她每天排尿多少次,每次排尿耗时多久。这不等于在全国人民面前脱掉裤子吗?”
“这可蒙不了我。奥普拉主持的所有节目我都看过。我知道那些隐私都是她自己在节目中说出来的,为的是增加收视率。至于你说的那个央视主持人,我知道她出来辟谣了,还聘请了律师,要打官司了。我们季胖子已经跟她联系了,她就这个官司出一本书,稿费从优。不过,我已经知道你的意思。你是碍于面子,不愿意向姓栾的张口。这样吧,你在这本书上签个名,写明是赠送给栾庭玉的,再盖上你的章,我替你送给他。我就说是你让我送的。这样总行了吧?”
“可我忘记带章了。”
“哈,我已经替你准备好了。”季宗慈说。
就像变戏法似的,季宗慈突然拿出一枚已经刻好的章。他说那是真正象牙印章,不是中国的象牙,也不是泰国的象牙,而是南非的象牙。哦,如果月亮上也有大象,季宗慈肯定会说那是月亮上的象牙。除了感谢季宗慈考虑周详,除了乖乖地签上大名盖上印章,他还真的没有别的选择。
后来,还是艾伦主动提到于丹的。她说,她也不同意季胖子拿于丹炒作。她突然板起脸来,勒令季宗慈向应物兄道歉。季宗慈也就乖乖地站了起来,向应物兄鞠了一躬。请你想象一下,一个没有脖子的人是如何躹躬的,那几乎像是嘴里含着豆子,使劲咬了一下,下巴随之向下锄了那么一下,但身体没动。接下来,艾伦说:“咱先撇开这本书,谈谈你是怎么看于丹的。”架不住艾伦的好学和热情,应物兄就说,他只看过一期还是两期于丹的节目,说实话,他很不喜欢于丹,倒不是因为于丹的知识性错误过于扎眼,而是不喜欢于丹夸夸其谈的风格。电视上的于丹,电脑视频中的于丹,钢发,浓眉,眼神凌厉,既像个女拳击手,又像个大学生辩手。众所周知,所有的拳击手都把对方看成敌人,都是在用拳头教育对方,比的是谁的胳膊粗,谁的拳头硬。而所有的辩手,都是通过抽签来确定自己的文化立场的。如果一场辩论赛的直播时间是40分钟,那么,他保持那个立场的时间就是40分钟。你认为同性恋者可以结婚吗?正方是可以结婚,反方是不可以结婚,请抽签。如果你抽中的是正方,即便你在生活中,一看见同性恋者身上就起鸡皮疙瘩,你也必须引经据典,认为他们或者她们应该结婚,《圣经》和《论语》中并没有反对同性恋婚姻嘛。古今中外很多伟大的诗人、伟大的艺术家当中,不乏同性恋者。我们之所以能够享受那些伟大的艺术成果,就是因为他们和她们是同性恋者。他们和她们用语言和身体表达了人性的丰富性,等等等等。可是,如果你现在属于反方,即便你本人就是同性恋者,即便你在走进辩论赛直播厅的时候,刚给自己的同性恋人打过电话,试图通过那些绵绵情话来缓解自己的紧张,此时你也必须对那些同性恋者横眉冷对,并一口咬定那是一种变态行为。《圣经》或者《论语》从来都没有说过同性恋是可以容忍的。古今中外的艺术家当中,确实不乏同性恋者,但他们创造出来的艺术总是带着病态。什么人类情感的丰富性?完全是一派胡言。当杀人犯举起刀子的时候,刀锋上同样闪烁着人性的丰富性,但只要我们在场,我们就有必要扑上前去,夺走刀子,等等等等。他说,如果于丹讲的不是《论语》,而是《墨子》,她一定还是这个腔调,还是这个眼神,还是这个发型,直播间的灯光不会有什么变化,现场观众的表情也不会有什么变化,虽然孔子和墨子,在很多方面都是针尖对麦芒的。然后,应物兄得出了一个结论:只有在一个平庸的年代里,于丹这样的人才有机会浮出水面。
哦,事情就怪在这里,虽然应物兄看不惯于丹,也看不惯季宗慈,但正是因为于丹和季宗慈,他的书才能够在畅销书排行榜上徘徊不去——我记得应物兄的导师乔木先生曾就此开过一个玩笑,说它都有点像自己的高血压了,高压总是居高不下。
“您讲得太好了。”艾伦说,“从此以后,于丹就在我心中OUT了。我要崇拜您了。我要是当上了主持人,一定请你去讲《论语》。”随后,她又搬出了一摞《孔子是条丧家狗》,让应物兄签名赠书。在她开列的赠书名单中,有电视台台长,有电视台总编,还有省广电厅的厅长。她站起来拥抱了一下应物兄,还踮起脚尖与应物兄行了贴面礼,以示对应物兄的感谢。我看见她露出了一截肚皮。我发现她肚脐上镶着脐钉,那脐钉上镶着宝石,闪闪发光。
就在那次见面之后的第二天还是第三天,应物兄接到了栾庭玉的电话。栾庭玉首先感谢他的赠书,说他要好好拜读,然后就把话题扯到了艾伦身上。栾庭玉说,他发现艾伦是人才呢,电视台需要的就是这种人才。他说他已经给电视台的台长和总编打过招呼了,提醒他们一定要爱惜人才。栾庭玉还说,他发现艾伦与央视的王小丫既形似又神似,就是嘴巴大了点。栾庭玉接下来还有一句话,听起来有些不雅:“据说有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叫嘴大屄大。应物兄,你觉得这个理论用到艾伦身上是不是依然有效?”应物兄当时的回答非常巧妙,他说:“我对此没有发言权,你应该去问季宗慈。”当然了,据我所知,他也顺便夸奖一下栾庭玉,夸他慧眼识珠,一眼就看出艾伦非等闲之辈。
艾伦很快就进入了正式编制,并且直接被任命为文化娱乐节目的主持人兼制片人。根据栾庭玉的建议——它最早当然源于艾伦的提议,电视台决定借鉴奥普拉主持的“奥普拉秀”的制作方式,由主持人全面掌控整个制作流程,从采编、录制到广告投放,都由主持人说了算。艾伦投桃报李,执意邀请应物兄担任嘉宾,艾伦同时邀请一位善于插科打诨的相声演员与应物兄一起出镜。这个栏目新起了个名字,名字很大,叫作“半部《论语》看中国”。在艾伦的调度下,两位嘉宾一庄一谐,说精英说大众,说庙堂说市井,说宗教说私情,煞是好看,收视率竟然超过了艾伦原来主持的那个栏目。每一次的对谈,都是从《论语》开始的。那个相声演员虽然从未读过《论语》,但谈起《论语》竟然也头头是道,有时候谈得比应物兄还要出彩。你当然可以想象,他谈话的底本是应物兄提供的。不管怎么说,应物兄迅速成了电视上的学术明星。
关于应物兄成为电视明星之后的事,我以后再说。现在我得赶紧说说艾伦接我去季宗慈别墅的事。
季宗慈的别墅位于济州市的西开发区。三年前,那里还是一片沙地,主要种的是土豆、红薯和花生。还有一条河,它大概是黄河最小的支流,一条狗就可能从河的这一岸跳到另一岸。河水永远是臭的,因为它的上游和城市的排污口连在一起。河边有些野芦苇,东一撮,西一撮,就像一个邋遢鬼没把胡子剃干净。只有最能胡扯的人,才能把它和“蒹葭苍苍,白露茫茫”这样的诗句联系起来。这个时代最能胡扯的人当中,岂能少了房地产商人?在房地产商人发布的广告中,一个香港武打明星正站在蒹葭深处,手搭凉篷,向“在水一方”的“伊人”深情眺望。时间是深秋,露水正浓,“伊人”的身体却是光的,至少后背是光的。我还记得,这个广告曾引起人们的广泛嘲笑:不过是一条臭水沟而已,不过是蚊虫的乐园而已,只有傻瓜才会在河边买房置地。
但季宗慈却率先在那里买了别墅,而且一买就是五套。他说,是他的潜意识告诉他,要买,而且要多买。“潜意识”是这个学哲学的人经常挂在嘴上的一个词。他认为,我们人类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靠的就是潜意识。他曾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说有两个山顶洞人,一个善于理性分析,一个则靠潜意识做事。善于理性分析的山顶洞人,一听见虎啸,就开始分析,老虎离我们还有多远,老虎是不是吃饱了,老虎今天是想吃半个人呢,还是吃一个人,还是吃两个人?是想吃我呢还是吃他?等这个山顶洞人算清楚了,他已经进了老虎的肚子了。而另外一个山顶洞人呢,一听见虎啸,潜意识就告诉他必须马上撤退,或者上树,或者进洞,或者钻进草丛中装死。季宗慈认为,我们这些人就是那个活下来的山顶洞人的后裔,所以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老祖宗传下来的这个潜意识传统。不管怎么说,他的“潜意识”确实帮了他的大忙。仅仅过了一年,那里的房价就噌噌地往上翻了两番,季宗慈将其中的四幢卖掉,然后在市中心买了一幢六层的写字楼,然后又将写字楼租了出去,按月收取高额租金,总之他是赚了个盆满钵满。现在看来,他也是在这个过程中吃胖的,在钱袋子吃胖的同时,身体也吃胖了。他的体重与国内GDP相同的增速——应物兄曾称之为“和谐共振”。
那天艾伦把我交给季宗慈一个助手就走了。助手把我领到二楼的会客厅的时候,季宗慈正在打电话,最后几句是安排晚上的饭局。放下电话,季宗慈先骂了一通。“什么东西!蹬鼻子上脸了!狗杂种。”原来与他通电话的人是负责图书审查的。季宗慈说,这个人啊,眼光毒得很,鸡蛋里面都能挑出骨头,就像鲁迅说的,甚至不能看见孕妇,因为看见孕妇就想起床上运动。又说,不把他打发好了,你的任何一部书都能成为禁书。就在这个时候,他的电话又响了,是那个人又把电话打过来了。季宗慈赶紧站了起来,问对方还有什么吩咐,然后说:“一定,一定!当然,当然!五点钟一定到府上接您。”放下电话,季宗慈好像还有些心有余悸,又盯着电话看了一会儿,好像那是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引爆。从电话上收回目光之后,他先扔给我一支烟,然后递给我一份从网上下载的资料,那是一篇报道:记者从资深出版人季宗慈先生处获悉,应物兄教授的文集正在紧张有序地整理当中,不日将和读者见面。应物兄是当代杰出的儒学家,对中国当代的儒学研究有着重要的贡献。这套文集将收录应物兄的主要学术著作,讲稿、读书笔记、学术访谈录以及应物兄的部分日记。应物兄的著述,深刻地触动了当代中国社会的神经,是理解中国当代知识分子、当代中国精神状况的一条重要文献。
这些天来他一直在忙这个?莫非我冤枉他了?这倒符合他的出版商的身份。在出版商看来,那些英年早逝者的著作是最能赚钱的。人们对死者的怜悯之情,构成了热销的平台。如果一个人活到晚年,那么他的逐渐衰老的过程,会让他自己也让别人做好充分的准备,但对英年早逝的人,尤其是那些有所成就但英年早逝的人,就要另当别论了:人们对他们的死有多少惊讶,就会有多少怜悯。死者为大,在人们的追忆和怀念当中,死者的成就被放大,死者生前的每一个生活细节都显得楚楚动人。季宗慈对此显然深有体会。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他也是个诗人——我的兄长费边对他的诗有个评价,说他是马雅可夫斯基的徒孙,因为他最喜欢写的是阶梯诗,但马雅可夫斯基只是三流诗人。季宗慈的一首诗曾经发表在内蒙古的一份刊物上面,与海子的一首诗是同时发表的,所以他最喜欢举海子的例子来说明诗人之死对诗人地位的影响。他会用缅怀的口吻讲起他跟海子交往的一些细节,比如他们曾一起走进理发店,海子理发的钱还是他墊的。他还准备在海子去世二十周年之际,到山海关凭吊海子。作为出版人,他还将出版海子的一套纪念文集。他认为,运气好的话他可能会赚上一笔。但是紧接着,他会话锋一转,说,如果海子不死的话,恐怕连海子的父母也想不起来儿子是个诗人。他喜欢举的另外一个例子是徐志摩。徐志摩如果不是因为飞机失事而死,现在又有多少人知道他呢?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哦,这也算诗?要算诗,也只能算作打油诗。他认为,这样的诗,他的左脚的脚趾头都能写出来。所以,如果徐志摩不死,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起码要打五点五折扣。至于这个折扣为什么有零有整,是五点五折,而不是五折,不是六折,那是因为季宗慈出版的书,都是以五点五折批发给零售商的。
问题是,应物兄还没死呢。
一个人将死未死,莫非也能成为一个炒点?
莫非又是他的“潜意识”告诉他,应该赌上一把?我想他接下来要和我谈论的事,肯定跟这套书有关。先看看这位老兄是如何切入话题的吧。季宗慈有个习惯,当他要说服你接受他的某个动议的时候,他会先扯上一通,绕上一个十万八千里的大圈子,你会被他绕得晕头转向,你会不由自主地沉堕在他营造的那个氛围当中,被他深深地感染,稀里糊涂地就接受了他的某个动议。如果你没被他感染,那么你可能会产生一种压迫感,觉得自己对不起他,让你碍于情面不得不接受他的动议。他这套招数,我实在是太了解了。我呷着他亲手为我冲泡的绿茶,将漂到唇边的茶叶吹开,等着他的独角戏开演。果然,他很快就开始胡扯了,话题竟然一下子跑到了英国。他说他刚从英国探亲归来。他的姐姐在英国留学,嫁给了一个英国人,他特意赶去参加了姐姐在伦敦的海德公园举行的婚礼。他顺便强调了一下,他的这位第二任姐夫是个纯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隆鼻蓝目,色浅唇薄,但最喜欢喝的却是苏格兰威士忌,一点不好喝,有点像兑了酒精的童子尿。然后,他由新郎官陪同,怀着朝圣般的心情去参观了大不列颠图书馆。“应物兄出事之前曾建议我,到了英国,别的地方可以不去,但一定要去大不列颠图书馆。他说了,如果我出版的图书,能够被翻译成英文,并且能够成为大不列颠图书馆的藏书,那么我作为一个出版家才可以说是成功的。”他说。然后他又提到,他特意参观了一下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用过的那个阅览室,一间古老的圆形阅览室。他用英语说出了那个单词,Reading Room。他最感兴趣的当然是传说中的那个脚印,也就是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在地板上磨出来的那个脚印。有人说,一共有两个脚印,因为马克思也是两只脚嘛。但也有人说,只有一个脚印,因为马克思写作的时候喜欢跷着二郎腿。当他问到那个著名的脚印的时候,管理人员笑了,说你肯定是中国人,因为只有俄国人、中国人才会问到那个脚印。戈尔巴乔夫下台之前也来参观过那个脚印但却什么也没有看到,连随行的比警犬都要灵敏的克格勃人员也找不到。季宗慈说,他看过一份材料,说马克思是坐在七号的位置上写作的。他就要管理人员帮他找一找七号座位。别说,还真找到了。座位上坐的是一个年轻人,留着莫希干发型,胳膊上有一块刺青,图案是一朵祥云。那个人是曼联球迷,尤其是贝克汉姆的球迷,而贝克汉姆在曼联的球衣号码就是七号。阅览室里有一段文字,这段文字却常常被中国人和俄国人忽略:这间阅览室为众多的政治流亡者和学生提供了避难所和精神的源泉。季宗慈说,后来他想通了,怎么会磨出脚印呢?那又不是中国的豆腐渣工程。再说了,马克思为什么一定要磨脚呢,莫非马克思也有脚气病?哦,没有任何证据说明,马克思有脚气病。但季宗慈有脚气病确是真的。跟我说话的时候,他就把食指塞进脚趾头缝,像拉锯那样拉个不停,并且咝咝倒吸着凉气,很有快感的样子。
“但是,这个脚印的故事编得多好啊!你说呢?”季宗慈说。
“是啊,是精彩的小说细节。”我说。
“但它却让多少人信以为真,让多少人油然而生敬意,又让多少小说家自愧弗如。哦,对了,好长时间没有看到你的小说了。”季宗慈说。
“我已经很多天没写了,就忙着给应物兄当差了。”我说,“但是,小说家捕捉细节的能力,虚构细节的能力,是不会丢掉的。这就像游泳和骑自行车,学会了就忘不掉了。你说是吧?”
“编出这个细节的人,或许受过小说写作的训练。”
“最重要的是,你还必须对所写的人和事有着强烈的爱。这就是爱的对象化。”
在小说家面前,每个财大气粗的出版商都好为人师。季宗慈当然也未能免俗。你就权当风过耳,听听算了,我对自己说。接下来,他又说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我的院子里有一条草狗。我知道他养了一条黑背,养了一条藏獒,但我不知道他养了一条草狗。经他这么一提醒,狗叫声就立即传入了我的耳朵。但那是黑背叫的,还是藏獒叫的,我分辨不出来,只是觉得那声音很浑厚,有点像牛犊,但比牛犊的叫声要傲慢。我还知道他喜欢教黑背和藏獒做游戏,一种藏猫猫的游戏。他躲到一个地方,然后让它们楼上楼下地找。教学相长,季宗慈身上的那种时不时流露出来的傲慢劲儿,除了资本的力量作怪之外,莫非还受到了黑背和藏獒的影响?想起来了,他还曾经养过一条爱斯基摩狗,狗脸很像狐狸,毛色浅灰,但眼圈是黑的,耳朵像个等边三角形。它整天卧着,肚皮贴着地,把脖子尽量伸长,颌部也贴着地,连舌头也要拖到地上,以尽量增加身体与大地的接触面积。这当然不是因为它热爱这片土地。它只是为了散热——但它后来还是热死了。突然,隔着巨大的落地窗,我看到了季宗慈说的那条草狗,那是一条黄狗,与旁边的黑背比起来,它显得那么瘦小。你真的会怀疑,它们都曾拥有共同的祖先。我都有点不忍心看它了。
“你肯定见过它。它虽然其貌不扬,出身贫贱,但却拥有最尊贵的名字。”
“莫非它就是——”
“对,应物兄给它起名叫草偃。”
他这么一说,我就想起来了,我确实曾在应物兄家里见过它。它是应物兄从棍棒下面救出来的。哦,不不不,还不是棍棒,是屠刀。在应物兄所住的北辰小区的东边有一个农贸市场,出售水果、蔬菜、冒牌服装、全自动麻将桌,当然还有各种肉类。其中肉食区又分为四类:牛羊肉区、大肉区、水产区和禽类区。应物兄所以很少光顾牛羊肉区,想吃牛羊肉他就去吃火锅,或者到某个街角去吃烤串——他最喜欢烤腰子,内腰(羊肾)或外腰(羊睾丸)都喜欢,那微妙的臊味总是能把他撩拨得垂涎欲滴。他经常光顾的是禽类区,有人专门在那里宰杀活禽:鸡、鸭、鸽子和鹌鹑。在去美国访学之前,有一次他来买鸭子的时候,刚好遇到了令他吃惊的一幕。当时有一条大狗,当然是草狗,卧在主人的摊位前,不时地伸出舌头舔着主人的高筒胶鞋,有一只小狗在那条大狗跟前来回兜着圈子:它很快乐,不时地用一只前爪掏着自己的耳朵,它发出的声音有如婴儿的呢喃。主人此时正在宰杀鹌鹑,把一只只鹌鹑从麻袋里掏出来,像拧麻花似的把它的脑袋朝着相反的方向轻轻一拧,然后猛地一拽,鹌鹑就身首分离了。有几只脑袋被扔到了大狗的旁邊,大狗用自己的舌头轻轻一卷,就把鹌鹑的脑袋卷入了口中。它一边细嚼慢咽,一边将鹌鹑毛徐徐吐出。应物兄后来告诉我,这个场景让他想起济州大学的一位教授,那位教授吃瓜子的时候,嘴巴就像一台微型的脱粒机,通过舌头和牙齿的巧妙配合,瓜子仁粒粒进肚,瓜子皮却片片出。他实在没有想到,一个教授可以做到的事,一只狗也可以做到。这时候来了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头,胸前挂着一个牌子,是友谊宾馆的牌子,上来就问:“东西呢?”
“下雪了,吃家多,没了。”
“一只没留?”
“明儿给你留两只。”
“这不有现成的吗?”那老头看着狗。应物兄才知道他们说的是狗。
“这是儿子养的。”
“宰了。”
“没法给儿子交代啊。”
“宰了。”老头打了一个响指,“钱嘛,好说。”
宰杀者眯缝着眼,看着那条大狗。他还用手摸了摸狗头。狗伸出舌头,愉快地舔着他的手指。狗这时候是跪在他面前的,狗一边舔他,一边眺望着棚外纷飞的大雪。它不知道恐惧,它不知道主人马上就会要了它的狗命。应物兄说,宰杀者当时好像还犹豫了片刻,但在接过老头递过来的一支烟之后,立即从案板下面抽出一把刀,然后蹲到了狗的面前。他抚摸着狗头,狗伸出舌头再去舔他的时候,那把刀突然变短了,然后又变长了,再变长的时候刀刃上已经开始滴血。那只狗挨了一刀,迅速蹿到装鹌鹑的麻袋后面,但它的脑袋已经抬不起来了,只能歪着头朝这边看着。它甚至都没有叫唤,只是呼呼地喘气。宰杀者朝它招了招手,那只狗就又艰难地爬了过来,然后靠着宰杀者的高筒胶鞋好像是要休息。宰杀者的刀于是再次刺入了狗脖子,这次狗的脑袋就像折断的树枝似的拖到地上了,但它还是慢慢爬开了。这次宰杀者没有再招手,只是吹了一声口哨,那只狗就慢慢地掉转身体,又爬了回来。应物兄说,这时候他看见那只小狗非常兴奋,兴奋得直打喷嚏,并且围着那只大狗又蹦又跳,尾巴也高高卷起,但后来它终于感到了迷惑,因为转眼之间它的母亲就变成了一堆肉,一张可以折叠起来的狗皮。它终于狂叫起来了,娇嫩的嗓子又尖又细。应物兄后来对我说,这个场景你可以写进一部小说。他说,他看到那只小狗一跳一跳的,想抓住那张吊在肉钩上的狗皮。宰杀者这个时候正跟老头讨价还价呢。老头说,是只母狗啊,不好吃啊,所以只能原价支付。宰杀者说,做成酸汤狗肉,谁知道它是公狗还是母狗?但老头就是不松口。宰杀者说,再搭上这只小狗怎么样?这可是一条公狗。当宰杀者去抓那只小狗的时候,小狗一下子躲到了应物兄的两脚之间,不停在他的腿上蹭来蹭去。就在那一瞬间,应物兄决定买下这只小狗。
应物兄给我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小狗已经有茶几那么高了。应物兄给它起了名字,叫草偃,小名叫偃儿。为什么叫这么个名字呢?他把它抱回来的那天,他正备课,要讲到孔子与季康子的一段对话。孔子对季康子说:搞政治,为什么要用杀人的办法呢?你要做好人,老百姓也会跟着做好人。君子的道德就像风,老百姓的道德就像草,风吹草偃。
应物兄灵机一动,既然它是一条草狗,那就叫它“草偃”算了,于是它就有了这么一个带着儒学背景的尊贵的名字。那么,草偃后来怎么跑到了季宗慈这里呢?季宗慈解释说,这是因为北辰小区属于高档社区,不能养大狗,只能养那种娇小的宠物狗,城管去检查的时候,发现了它,要求应物兄必须把它处理掉。应物兄知道这里可以养狗,就把它送来躲躲风头。可是没多久,应物兄就出事了。
“你知道,养狗的人是很讲究狗的血统的。我是绝对不会养草狗的,丢不起那人。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事,差点要了我的命。”
“此话怎讲?”
“你这朋友是怎么当的?老子差点命丧黄泉,你竟然一点都不关心?”
他告诉我,就在一个星期以前,这个别墅区发生了几起盗窃案。其中有一户最为倒霉,不光被盗了,而且一家三口,连厨师带保姆全都给宰了。说到那个“宰”字,季宗慈的声音变成了重音,眼睛也睜大了,额头的抬头纹也突然增多了。他说,出事的那几家都是开煤矿的。但还有一个开煤矿的,却平安无事。
“知道为什么吗?”他问。
“盗贼是不是知道他的煤矿倒闭了,没钱可偷了?”
“给你三次机会。提醒一下,这一家也养着狗。”
“莫非也是黑背、藏獒?它们可以看家护院嘛。”
“再提醒你一遍,只有免遭毒手的那家人养了一条草狗。”
“莫非他们由此认为,那家人其实没有钱?有钱人,谁养草狗啊。”
“还有最后一次机会。”
“知道了,知道了,那家人其实就是凶手。”
他哈哈大笑,说我的智商跟警察差不多,因为警察就是这么认为的。他说警察第二天就把那家人全都抓起来了。好一阵威逼利诱,好一阵严刑拷打——季宗慈原话如此——就差上老虎凳了,就差灌辣椒水了。屁股都打肿了,肿得都没有缝了。那家人最后只好招了,但就在移送到检察院准备起诉的时候,在济州市的东开发区又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种种迹象表明是同一伙人干的,这才知道抓错了。
“没有看到报道啊?这么多好的新闻,怎么给漏了?”我说。
“当然不能见诸报端。会影响到济州市招商引资的,影响到济州市的GDP的。套用康德的话说,GDP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道德律令。”
“可这件事跟狗有什么关系呢?”
他摆够了谱,最后终于说出了事情的真相。他说,主犯后来在供词中承认,他们作案的时候担心的不是人,而是狗,狗会叫嘛。不过他们最担心的不是黑背,也不是藏獒。黑背和藏獒虽然忠诚,但它们忠诚的对象却存在着变数。它们本来忠诚于张三,可如果李四掏钱买了它们,那它们就会忠诚于李四,如果王麻子又从李四手里把它们买了过来,那么它们同样会忠诚于王麻子。它们太聪明了。它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哲学,有了一种深刻的自我意识,知道自己从生下来的那天起,就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狗了,而是一种名叫狗的商品了,注定要被人买来卖去的。主犯说,你只要想办法让它们知道,你已经把它们买下来了,成了它们的新主子,剩下的事情就水到渠成了。他们的办法是用竹竿去敲拴狗的链子。第一次敲,它们会叫,第二次它们还会叫,第三次它们就不叫了,因为它们已经意识到,主人已经把它们卖了,卖给敲链子的这个人了,这个人就是它的新主子。所以当你破门而入的时候,黑背们不仅一声不吭,还会把前爪搭在窗棂上,下巴抵着窗台,津津有味地看戏。闻到那股子血腥味,它还会兴奋得直打喷嚏,还会吧嗒吧嗒地流口水。但是草狗就不同了,只要你没有捅死它,只要它还有一口气,它就要一直叫,汪汪汪,汪汪汪。那天晚上,他就听到了狗叫,是自己的草狗的叫声。叫得很瘆人,好像有人要宰它似的,嗓子都叫哑了。第二天早上起来,他才知道出事了。所以他后来经常想,如果不是草偃,盗贼们很可能就杀进来了。这并非耸人听闻,因为警察在他的墙外也提取到了那些人的脚印。
“想不到吧?”他问我。
他很得意,为这个出人意料的答案而得意。他的得意主要表现在他脸上的每个麻坑都闪烁着奇异的光彩。不是我成心开他的玩笑,他脸上确实有几个麻坑,只不过那不是天花留下的,那是青春痘的遗产。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这条命,是应物兄给我的。”说这话的时候,他拍着自己的胸脯。因为胖,他好像长着一对乳房,那对乳房在他的拍打下起伏不定。看得出来,他是诚恳的。为了感谢那只狗,他给它买了一堆玩具。考虑到它的健康问题,他买的玩具可不是塑料做成的,而是用牛皮压缩而成的,其中还有一个是用野牛的蹄骨做成的,是真正的绿色玩具。而对于应物兄,他更得感谢,把应物兄当成救命恩人。后来看到应物兄遭此横祸,他非常痛苦,想起来就流泪不止。最近一段时间,他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可以为应物兄做点什么。后来还是艾伦提醒了他,何不出版应物兄的文集?
“文集我会出的,砸锅卖铁也要出的。”他说。
“应物兄如果还有感知,他会感谢你的。”
“但还有一件事,我想你来做比较合适。艾伦也认为你最合适。”
“你知道的,应物兄出事以后,有很多事需要我去应付。忙得很哪。应物兄以前常说心亡为忙——”
“谁不忙?在偌大的中国,除了死去的,除了尚未出生的,谁不忙啊。这些天我就忙着找你。这倒好,蓦然回首,你就在电梯门口。”
“是挺巧的。”
“巧什么巧?看似偶然,实属必然。”
“莫非是想让我来编辑他的文集?我编不了。我又不是儒学家。”
“文集是个大工程,可以先放一放。有件事比这还急,就是先出版一部他的传记,名字我都替你起好了,就叫《应物兄》。就由你来写,怎么样?”
“传记?太急了吧。他还没死呢,还没到盖棺论定的时候。再说了,由我来写,好像有些不合适。”
“就你最合适。最近一年你们不是形影不离吗?丁宁今天还对我说,他曾怀疑你们是同性恋,因为他曾看见你们抵足而眠。”
“我或许应该找他老婆告诉他,我不是同性恋。”
“据我所知,应物兄把你引进太和研究院,交给你的任务就是写传记。”
“他只是提议我参与《孔子传》的写作计划。”
“《孔子传》都写了,写《应物兄》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他提到的写《孔子传》的事,倒是实情。在应物兄所规划的雄伟蓝图中,那本书将吸收孔子研究、儒学研究甚至包括考古学的最新成果,成为国际儒学研究界集体智慧的结晶,它将作为一块礁石永远屹立于时间之流。因为我有写作小说的经验,所以应物兄交给我的任务,就是将所有的研究资料妥善地安排到各个叙事环节当中。也就是说,计划中的那本《孔子传》实际上属于集体写作,我只是众多参与者之一。这与季宗慈所说的由我单独来完成的应物兄的传记,完全是两码事。
这个活儿,我可不能接。
就是刀子架在我的脖子上,我也不能接。
这是往火坑里跳啊。
我想起福楼拜的一句名言:传记写作的基本原则,就是你必须写得好像跟传主有仇似的。这个时代的审美趣味,决定了我们的语言总是具有一种反讽的效果。只要你写的是真人真事,那么你越是歌颂他,别人越是会觉得你是反话正说,是骂人不带脏字,是杀人不见血。你想表达的是尊敬,别人却读出了你的不敬。这不是自讨苦吃吗?这不是往火坑里跳又是什么?
“经济问题你不要考虑。”季宗慈说。
“我知道你有的是银子。”
“有银子也不能乱花,好钢得用到刀刃上。”
他故作神秘地向我透露,已经有几个自认为才高八斗的家伙,其中不乏国家级文学大奖的获得者,毛遂自荐,主动要求来写这份传记。但他不放心啊。一来他们不熟悉应物兄的生活,免不了道听途说,添油加醋。添油加醋倒没有什么,如果能够编造出类似于马克思脚印的那种细节,出多少钱他都愿意,但他不相信他们能编出来。二来,他们对应物兄都没有感情,没有同情之理解。他又一次提到“爱的对象化”这个词语,说:“他们无法实现‘爱的对象化。”人无完人,即便是孔夫子那样的圣人,如果你存心抓他的小辫子,那也是一抓一大把。如果应物兄的弱点被他们给抓住了,他们就会像野狗和土鳖,咬住就不松口了,那样一来,应物兄就很可能被写成一个丑角,一个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季宗慈由此得出一个结论,还是应该由自己人来写。他打了一个不伦不类的比方,草狗如果咬了主人,那肯定不是草狗的错,而是主人的错。如果你写出了他的弱点,那就肯定是他的弱点。
“宗慈兄,这活儿我不合适啊。”
“还有比你更合适的人吗?”
“崇拜应物兄的人多的是,你应该让他们来写。”
我想起了应物兄的一个女弟子,此人是应物兄的第一个博士生,现在已经分配到上海的一个高校。此人对应物兄崇拜之极。如果不是因为她长得太丑——她的嘴巴有点前突,牙也有点外挑,给人的感觉好像在人类进化史上慢了半拍——应物兄或许会为她离婚的。应物兄一切的一切,在她看来都是完美无缺的。应物兄因为抽烟过多,所以总是有痰,说起话来嗓音有点不对头,咕噜咕噜的,这本来是个毛病,但她却不这样看,她觉得他带着痰音的声音不仅好听,而且还象征着深沉;因为长期伏案,应物兄有些微微驼背,但在她看来,这也是美的,她觉得那象征着谦恭,所谓谦谦君子,蔼蔼吉人,令人见而生欢喜心。我把她的情况介绍给了季宗慈,并且特意强调了一句:她的文笔很好,曾获得过“建党九十周年征文比赛”的大奖。
季宗慈接下来说的一句话,非常有趣。是他听别人讲的,还是他自己想起来的,我不知道,但我觉得它与福楼拜的那句话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值得一记:传记最忌讳由崇拜者来写,因为每一个崇拜者身上,都有一个诋毁者;即便他本人没有诋毁,也会招来别人的诋毁。
我不得不承认这句话很有道理,即便是像我这样对应物兄十分尊重的人,在听到那个女弟子对他的赞语的时候,也会产生一些逆反心理。
“总比你写小说容易吧?写小说还得生编乱造,这个呢,一切都是现成的。”
“恰恰相反,我认为难度更大。”
没有比给画家、作家、学者写传更困难的事了。因为这些人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于他画了一幅画,写出了一部书,或者研究了一个问题。他们不是凭借具体的行动来展示自己的意义和价值的。或者说,他们的意义不在于他们在世界上扮演了什么角色。如果哪个剧院老板想把他们的生平事迹搬上舞台,那么他事先必须做好从剧院楼顶跳下来的准备,因为他不仅赚不了钱,还可能赔个倾家荡产。画家和作家的传记,其实还好写一点,因为你可以写出他和他的作品中的人物的关系。最困难的就是给学者写传了,尤其是给一个研究儒学的学者写传。想想看,你又该如何描述,一个人是如何研究“有朋自远方来”这句话的?
“别诉苦了。我给你一周时间考虑。”他说。
“我对他并不了解。我了解的只是他最后一年的生活。”
“这就足够了。一岁等于一生。”季宗慈说。
当面拒绝一个人,对我来说是比较困难的事。我答应他回去想想。我没让他再送我。我不愿欠他的人情,一丝一毫都不愿意。
两天以后,就在我横下心来,准备谢绝季宗慈的邀请的时候,我接听了一个电话。是《济州晚报》娱乐版的一个女记者打来的。她跟应物兄的一个女弟子易艺艺很熟,易艺艺是应氏弟子当中唯一从事艺术活动的,跟媒体的联系非常广泛,这名记者曾多次报道过易艺艺从事的一些跟儒学有关的艺术活动——这一点,我在本书中还会提到。这位记者问我,听说应物兄有个私生子?她想就此做一期专版。我当时已经服下了两粒利眠宁,药效正在缓缓发作。听她这么一说,我立即坐了起来。
“你从哪儿听到的?”
“网上啊。”
“网上的话你也敢信?”
“这不是问你来了嘛。”
她说她知道我与应物兄来往甚多,特意来向我求证。她说:“有大V发了微博,一个小时内就已转发了二百多次。”我的录音电话,清晰地录下了她当时说的一段话:要是真有个私生子,我反而可能就不做了。反正有私生子的人多了。说不定哪天姑奶奶我也生一个玩玩。要是没有这回事,只是别人乱传,我们却可能要做一期。实话告诉你,我们头儿很烦那个“大V”,恨不得捅了他。他專挑我们的不是,从错别字到虚假广告,没有他不关心的。他曾发过多篇微博骂我们头儿,一会儿说头儿是民粹主义者、爱国贼、马屁精、舔菊高手,一会儿又说我们头儿长有反骨、二尾子、基友。实话告诉你,我们的头儿早就想收拾他了。
我当然认识她说的那个头儿,还有那个所谓的“大V”。都不是什么好鸟。如果他们是你的家人,你是会以他们为耻的。他们早年好得如胶似漆,还东拼西凑合著过一本书名叫《天黑以前不分手》的书。而他们之所以分手,并且在网上闹得鸡飞狗跳,并不是因为天亮了,而是因为分赃不均。不过,在电话中我可没有这么说。我只是替应物兄辩护了几句。我坦率地告诉她,我从未听说过应物兄有什么私生子。我当然也说了谎,我说你别信这一套,应物兄与夫人乔姗姗恩爱有加,应物兄不可能背着夫人做出此等事来。我一边央求记者千万不要仓促行事,一边在想:莫非应物兄真的瞒天过海,弄出了个私生子?
可能吗?
不可能啊。
应物兄与女人的关系,我还是略知一二的。在这方面,他不瞒我,因为有时候他还得让我给他拿主意。他曾对我说过,女人是天底下最让人迷惑不解的动物,有时你会感觉到她们好像是来自火星。所以我们有时候就像天文学家那样,会在一起谈论这些火星人。我们谈得相当深入,他与“火星人”的交往,我差不多都是知道的。我不仅知道他跟“火星人”的关系,而且知道他前列腺肥大,不过做爱时不需要伟哥。但我从来不知道他有一个私生子。当然,我不知道,不能证明他没有。如果他有,那么最可能知道的,就是生物学家、生命科学院的院长华学明教授。他们两个的关系很铁,用济州话说,是狗皮袜子不分反正。应物兄还是华学明教授儿子的干爹。以前,应物兄的一个女朋友——恕我不能在此提到她的名字——来济州的时候,因为住在酒店不方便,应物兄常安排她住在华学明的生命科学院,那里有幾套客房,是按四星级标准配置的。如果应物兄在外面有什么花花事,那么最可能知道的就是华学明教授。第二天一早,我就给华学明教授打了个电话。
“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女朋友查房的。”
“外面风传应物兄有个私生子,你听说了吧?”
“就为这屁大一点小事,一大早把我吵醒?”
“这还是小事啊?”
“我倒希望他有。最好是个男孩。”
“哦?什么意思?”
“如果有个私生子,还是个男孩,那么三十年以后就又是一个应物兄。”
“到底有还是没有?”
“前半夜有个记者来过电话了。我告诉她,不可能有。我说的是真的。我倒希望他有。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我总不能把他的精子冷冻起来,再找个人替他生个儿子吧。”
华学明教授没有必要瞒我。我能够从他说话的口气判断出来,他跟我一样,也真的认为应物兄不可能有什么私生子。
转眼间,季宗慈与我约定的一周的期限到了。那一天,我再次被艾伦接到了季宗慈的别墅。季宗慈先问我,是否听说应物兄有个私生子?他说他已经打电话给《济州晚报》的老总,不要听信此类谣言,更不要报道此事。“我请他吃了一顿饭,又请他去一个私人会所逍遥了一番,总算把此事给压下了。”他说。我说,应物兄的婚外情,我是知道的,但要说他有什么私生子,我还真是不敢相信。
季宗慈面带忧虑,似乎心事重重。他先打了个电话,吩咐他的管家,不要让任何人上楼,然后他让我听了一段录音。他说,这些天来,每当他想念应物兄的时候,他就会听一下这段录音。只要听到这个录音,应物兄的音容笑貌就会映现在眼前。他说,《应物兄传》出版之后,他会在发布会上放一下这段录音。
那段录音把我带到了前年的一个冬夜。
那一天大雪纷飞,是济州市几年来下的最大一场雪,所以我印象极深。雪越下越大,越下越紧,很快就把整个济州城弄得圆咕隆咚,继之又闹出了多起车祸。那天晚上,我刚好有个饭局:我的一个朋友,刚离了婚,为了祝贺自己重获自由,一定请朋友们喝酒。他本是个小气鬼,但那天却非常大方地拿出来了两瓶茅台,那还是他结婚的时候岳父送给他的。他生怕别人多喝,自己足足灌下去了一瓶。我们谁都没有想到,那竟然是两瓶假酒,而且假得离谱:众所周知,正宗茅台的字母是MOUTAI,制假者竟然自作主张地写成了MAOTAI。结果可想而知,最后喝得烂醉如泥的是他,躺在桌子下面怎么也拽不出来。不知不觉的,就已经是深夜了。当我走出饭店的时候,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个惨剧:一辆车撞到了路边的护栏上,将一个骑自行车的妇女撞翻了,血流了一地,原来那是个孕妇。路被堵死了,当我赶过去的时候,我隐隐约约听见应物兄在说话。他的声音是从哪里传过来的呢?我四下望去,却见不到他的人影。难道是从天上传过来的吗?我抬头望天,看到的只是那些斜着飞舞的雪花。在那一刻,我还以为我出现了幻觉。后来,当我坐上一辆出租车的时候,我又清晰地听到了他的声音。
那只能是他,而不可能是别人。
他的声音与一般人略有不同,好听一点的说法是带有某种磁性,尾音略带一点本草镇的口音,仔细分辨还能听到某种痰音。他抽烟很多,一天两包,所以有痰音是难免的,听上去有些类似于动画片里的唐老鸭的声音。我前面提到,应物兄的一个弟子,说她最喜欢这种声音,认为那种声音很深沉,很有文化品位。其实,他发出的这种声音跟文化品位的高下没有必然关系,而是跟他鼻子的内部构造有关。他有鼻中隔弯曲的毛病,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声音会受到挤压,显得鼻音很重,都有点像男低音了。这种效果可不是哪个人想有就能有的。我立即扭脸去看司机,并疑心那个司机就是应物兄假扮的。但司机的嘴巴分明没动啊,司机长着一副雷公嘴,动与不动一目了然。怎么回事?难道我也喝高了?过了一会儿,我才迷瞪过来,原来应物兄的声音是从出租车的收音机里发出来的。
他正做客交通台的“午夜情话”栏目。
跟他对谈的,是一位娇滴滴的女主持人。是艾伦吗?听着不像。
有趣的是,他谈的竟然是中国古代的房中术。
我听他在谈道教的“阴阳五行说”与房中术的关系。因为他研究的是儒学,所以他三句话不离本行,把房中术与儒学联系到了一起。从“关关雎鸠”谈到“食色,性也”。女主持人说,《诗经》里的那首诗,肯定是男人写的。在古代,女的应该不会去谈论这些东西,说不出口啊。应物兄说,谬也!你知道班昭吗?就是班彪之女,班固、班超之妹,她曾著有《女诫》一书,其中专门说道,夫妇之道,参配阴阳,通达神明,信天之地之弘义,人伦之大节也。夫不贤无以御妇,妇不贤无以事夫,等等,等等。大概担心他的长篇大论会影响收听率,那个主持人赶紧插播了一条新闻,是交通事故的新闻,说是一辆拉炭的毛驴车与一辆林肯牌轿车在北环的一座立交桥下相撞了,赶毛驴车的车夫当场昏迷过去了,现在已经送去了医院,生死未卜。
“但愿他平安无事,以后还能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她说,“好了,让我们来看看事发时的具体情况……”如果你在此打开收音机,你或许会认为她正在向赛车迷转播一场赛事,因为她非常详细地讲到当时林肯的车速是100码,毛驴车的车速是25码,林肯车和毛驴车分别走的是哪个弯道,谁率先撞了谁,等等。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记得她还把林肯、宝马、奥迪、凯迪拉克的安全系数作了一番对比。一连串的数据报完之后,她提到了毛驴。我本以为她会说到毛驴奔跑的速度呢,或许还会提到毛驴的祖先野驴呢。
“毛驴哭了。”
这是她的原话。她好像又变成了动画片的导演。她的角色变化太快了,转眼间又变成了一个诗人:毛驴的悲鸣像咏叹调一般响彻夜空,使树枝上的雪团纷纷落地。与此同时,毛驴轰然倒地,四脚朝天,和这个世界拜拜了。接下来,她给观众出了一道选择题:
毛驴的蹄子分为几瓣?
两瓣,三瓣,四瓣,还是不分瓣?
请打电话或发送短信,把你选中的答案告诉我们。
您将有机会领取应物兄亲自签名送给您的《孔子是条丧家狗》。
我当然已经猜到,这是季宗慈为那本书安排的一个广告促销活动。我跟应物兄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见面了。这期间季宗慈一直拽着他游走于大江南北签名售书。我只能从报纸、微博上知道他的行踪。我记得,我当时最感兴趣的就是应物兄的表情。如果他听到那个不幸的消息,会有怎样的表情呢?一个车夫和一头毛驴的死亡,竟然成了他卖书的契机?他会为此感到不安吗?依我对他的了解,我想他肯定会倒吸一口凉气,同时嘴巴里发出咝咝咝的声音——与季宗慈搓脚时发出的声音非常相似,只是他要表达的是怜悯,而季宗慈却是舒服地解痒。这道题对城市听众来说,难度有些大。不过,正待在直播间的应物兄对此应该了如指掌。在他的童年时代,他跟牛啊,猪啊,驴啊,羊啊,没少打交道。他甚至能准确地区分出它们粪便的形状和味道。他肯定知道毛驴是单蹄目动物,驴蹄子是不分瓣的,走在雪地上就像盖邮戳似的。哦,我突然想到,莫非这道题就是他提供给主持人的?
广告之后,应物兄的声音再次响起。应物兄又谈起了儒学与女人的关系,谈到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孔子所说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他说,有人出于对孔子的尊重,解释说孔子这里所说的“女子”指的并不是女人。这个“女”是“汝”的意思,所以这句话是说,你们这些臭小子啊,和小人一样都是很难伺候的,跟你们套近乎吧,你们就会无礼;不搭理你们吧,你们又会抱怨。应物兄说,他觉得这种解释有些牵强,他认为孔子所说的“女子”就是女人。他说,我们必须历史地看待这个问题。历史上有很多哲学家,其实与孔子持相同的观点,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伟大。比如尼采,尼采说过对待女人一定举起你的鞭子。比如叔本华,他甚至挥拳暴揍女人。与他们相比,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已经够含蓄了,只是抱怨两句罢了,他并不是在声讨女人,他只是有些无奈,有些沮丧。这种无奈和沮丧,其实也可以作出另外一种理解,那就是他曾经把女人看待得太好了,后来在认识上有了些落差,于是就不免有些感慨,有些牢骚。
说到这里,他对女主持人开了个玩笑说:“如果孔子遇到了你,我想他老人家或许会说,唯女子与君子值得尊重啊。”
女主持人说:“我想很多女性读者,看过你的书,听过你对孔子的解释,可能都想穿越一下,来到孔子身边,看孔子到底会发出何种感慨。”
听到这里,季宗慈把碟子取了出来。
“这女人你见过吗?”季宗慈问。
“没有。”
“她是艾伦的朋友。”
“嗓音真是好听。”
“嗓音好,形象也好的,都去电视台了。”
“你是說她长得很难看?”
“我可没这么说。我是想问你,知道那天还发生了什么事吗?”
“什么事?”
“我可对谁都没说过。”
接下来他讲述的事情,不由得让我吃了一惊。按照他的说法,那天做完节目之后,应物兄并没有立即回家。他跟那个女主持人又冒着大雪去了酒吧一条街喝了两杯。在酒吧里他们是否又接着讨论了房中术与道教、儒学的关系,季宗慈说他就不知道了。但他们后来又一起去了女主持人的公寓却是有案可查的。凌晨三点多钟,应物兄才离开主持人的家。当他一个人离开的时候,他本人感受到的是孤独,是大雪纷飞中的形单影只。他或许还会感到对不起乔姗姗,虽然他们早已分居。儒家讲究“吾日三省吾身”,所以他或许还会有深深的自责。但他的这些情绪,已经无法影响到那些被他射出来的精子了。那些精子们,此刻正因为过分拥挤而痛苦。这么说吧,当他从楼道里出来,双脚还没有踩到雪地上,那两亿多粒精子已经在那个女人的体内游完了第一圈。那些精子们一个个争先恐后,狼奔豕突,相处得一点也不和谐。季宗慈还别出心裁地给那些精子们另外起了个名字:鞭毛。意思是说,那些精子们本来状如蝌蚪,可因为跑得太快了,都不像蝌蚪了,因为它们都被拉成了一条线,拉成了一根毛。跑得较快的鞭毛们组成了第一方队,它们的数目大约有几百个,已经接近了输卵管深处的一个卵子。其中有一个精子跑得最快,上去就跟一个卵子咬到了一起。季宗慈说,谢天谢地,那个女人当时只排了一个卵子,要是两个三个,那问题就大了。于是,九个月之后,应物兄的儿子就呱呱坠地了,成为亿万婴儿中的一个。
“瞧,在这儿呢。”他翻开手机让我看。
“果真有这么回事?”
“小东西,倒是活泼可爱。”季宗慈噘起嘴巴,似乎想亲他,要逗他玩。
手机上的照片不够清晰,不过大致能看得出来是个男孩。我极力想从孩子的眉眼上找到应物兄的影子,但是说实话我没有看出来。我隐约觉得,孩子的耳朵与应物有点相似,耳轮较小,耳垂倒是很大,据说长着这种耳垂的人是有福气的。孩子的脸蛋有如满月,胳膊有如藕节,蹬向镜头的两只脚丫子就像糯米团子。
“做过DAN鉴定了吗?”
“还用得着花那个闲钱吗?你再看这一张。这眉眼,这天生的抬头纹,活脱脱的应物兄二世。”
“乔姗姗知道了吗?”
“知道了又能怎么样?一来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二来应物兄已经是个废人了,能不能活过来,只有天知道。她总不能跟一个废人一般见识吧。更何况,他们已经离了婚。”
“应物兄知道吗?”
“改天你问他去。我的意思是,作为应物兄的朋友,现在我们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可以坦率地告诉你,这本书如果你真的不愿意写,那我就只好找别人来写了。反正这书我是出定了。赔钱是肯定的。就是赚钱了,我也是赔的,因为我会把这本书的所有收益都捐给这个孩子。孩子的母亲已经见过我了。她说可以去做鉴定,她不怕丢丑。丑闻在这个时代往往意味着经济利益。她说了,她为自己能够生下应物兄的孩子而自豪。这个臭娘儿们。好,不说她了。但你知道,儒家是最讲究血缘的,亲亲为大嘛。我想,应物兄现在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个儿子。他之所以一直不闭眼,一直有那么一口气撑着,就是在为这个孩子担忧。”
“這跟应物兄的传记,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的故事,就是他留给孩子的遗产。所以这本书的所有收益,都将捐给那个孩子。我们与应物兄,朋友一场,兄弟一场,也算是缘分。我觉得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说呢?”
“这——”我不免为难起来。
这确实是个尴尬的时刻。在这种时刻,是不能缺了主持人的。果然,她适时地冒了出来。她是从楼上下来的。她似乎刚洗了澡,穿了一套白色的睡衣,湿漉漉的头发裹着白色的毛巾。要想俏,三分孝。那样的一身白,使她显得格外优雅。她一坐下就说:“季胖子,我都被你感动了。可惜我的文笔不够好,不然我就写了。”我当然知道,她是在替季宗慈敲边鼓。
“宗慈兄,你说,这件事能写进去吗?”
“哪件事?”
“就是这件风流韵事。”
“当然可以。你不写,早晚也有人会写。与其让别人写,不如我们自己来写。据说人在昏迷状态的时候,往往会神游八极。此时此刻,应物兄可能会想到,我们两个正在谈话,而且谈的就是他,谈的就是他的儿子。我有这种预感。就在昨天,我又去看望了一次应物兄。我俯在他的床头,告诉他,我正找人给你写传记呢。我还问他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猜怎么着?他的眼帘突然动了一下,还使劲闭了闭眼睛。我对此是这么理解的,他已经不会点头了,只能通过使劲闭眼的方式,表达他已经首肯了。”季宗慈的声音突然降低了,显得非常伤感。他讲述的这个场景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我一时无法判断,但他的伤感却是真实的。他的眼睛都发潮了。
“你就忍心让应物兄失望吗?有一件事你可能知道,应物兄曾经想在太和研究院成立一个出版部,这个部门就交给我负责。他不是想组织编辑历代大儒的传记吗?编辑是你们的事,出版是我的事。我最想出版的就是你们撰写的《孔子传》。如果你有兴趣,我们照样可以组织人马,来完成这项未竟的事业。”
“宗慈兄,我真的没想到,你对孔子对儒学竟然如此热爱。”
“有一个矛盾是我非常感兴趣的,当然它也是市场上的卖点。从孔子开始,历代思想家几乎都在从事同一个工作,那就是试图挽救中国人的道德颓势。但是奇怪了,越是要挽救,我们在下坡路上出溜得越快。出溜得越快我们就越是想挽救。怎么挽救?还不是一次次地回到孔子这里?世道越坏,孔子越好。世道越是臭不可闻,孔子越是香气扑鼻。当然,我最想出的,还是应物兄这类人的书。因为他们身上,积聚了这个时代的很多主题。应物兄没出事的时候,我就鼓励他写传记。但他说,还是等他快死的时候再写吧。他还说,我恭祝你,恭祝你一定要死在我后面。你看,他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他其实已经把出版传记的事提前交给我了。我是责无旁贷。”
“这是个大事,我得再好好想想。”
“喏,这是合同,你要想好了,可以直接在上面签字。”
他拉过一把椅子坐到了我面前,把那张合同就放在我的腿上,然后他就盯着我看。他的那张胖脸几乎没毛,不光没有胡子,而且眉毛也很淡,很有些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意思。我被他那张没毛的脸弄得心里直发毛。合同倒是诱人的,开机十万册,版税百分之十二。我以前的小说还从来没有拿到过这么高的版税呢。我立马想到,如果我拿到这笔钱,一套房子的首付差不多就够了。我看合同的时候,他站起身来,圆柱子的身体向一排植物移去。他的房间里摆着的植物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叶片巨大:龟背竹、橡皮树、发财树,等等。一株龟背竹后面是个博古架,上面摆放着我与应物兄还有季宗慈、华学明的合影,那是我们在新落成的太和研究院的院子里的合影。它放在一只陶罐和一只木碗之间。那只木碗是艾伦从日本带回来的,由一块完整的木头挖成,上面雕着一个穿和服的女人。她的和服被风吹开了,她摆放双腿的姿势刚好有助于她暴露出自己的下体,而且简直是要把阴户撑开了。那个阴户并不是人工挖出来的,它本来就是树上的疤痕,它可能是来自风刀霜剑的作用,也可能先被虫子所蛀,然后又被啄木鸟的尖喙所掏空。我想起应物兄曾给它起了个俏皮的名字:天人合一。
也就是在那一天,我在应物兄的病房里,签下了那份合同。
那时候应物兄的气管已经被切开了,插上了胃管,只能注射流质食物。应物兄与平常一样,依然昏迷不醒。对我们的所作所为,他有感知吗?季宗慈当然装模作样地把此事向应物兄作了汇报,还伏到应物兄的脑袋上方,询问他对此有什么意见。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奇迹发生了。应物兄突然打了一个喷嚏。季宗慈被吓得连连后退,好像应物兄诈尸了。不过,他反应灵敏,立即又回到了应物兄的病床前,握着应物兄的手,对我和艾伦说:
“怎么样?我没说错吧?应物兄在感谢我们呢。”
那是午后。病房里虽然洁净,但还是可以看到有尘埃飘浮在午后的光线中,并且闪着微光。照顾应物兄的护工,就是他原来用过的小时工。她原是纺织厂的女工,工厂倒闭之后开始做家政。她应该喜欢这份工作,因为活儿很少。几天时间,她竟然长胖了。艾伦说她身上的香水味道很好。她说,是乔木先生的夫人巫桃送给她的。
“哦,原来是应物兄的丈母娘送给你的。”艾倫说。
护工笑了笑,没有接话,只是说她出去给大家借个凳子。她刚出去,艾伦就说,怪不得那香水有一种桃花的味道,俗不可耐,还有一种桃仁的苦味。护工再回来时,把主治医生王省新也叫来了。王省新见到艾伦,愣了一下,说:“我没认错人吧?我常看你的节目。你比电视上还好看。”
“谢谢!辛苦您了。”
“应物兄有你们这些朋友,也该知足了。”王省新说。
“您看还得救吗?刚才听他打了个喷嚏。他是不是正在恢复?”
王省新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说,不不不,这是一种本能性的神经反射,并不表明他恢复了认知能力。他说,如果你们在这里再多待一会儿,你们不光会听到打喷嚔,还会听到他打哈欠、打鼾、咳嗽、放屁。
“咳嗽?他还会咳嗽?”艾伦问。
“犬吠样咳嗽。”
“犬吠样——?”
“这是个专用名词。通俗地说,就像狗叫。”
突然地,我想起应物兄曾跟我说过的一番话:“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胸怀大志,小人苟且偷生。我不坦荡,但我却是君子。我胸怀大志,却苟且偷生。”
眼看着近前的应物兄横陈于床,连苟且的能力也失去了,想到应物兄曾一直很想做些事情的,胸口就有些堵得慌。可又能怎样呢?记得当时应物兄说完了那番话,眼睛竟潮湿了。而我此刻的心里,也感觉到了沉重,明白接下来的活可不轻松,不知道给应物兄的那部传记,该怎样拿捏。
原载《莽原》2014年第5期
原刊责编 安 萍
本刊责编 黑 丰
作者简介: 李洱,男,1966年生于河南济源。曾在高校任教多年。河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曾任 《莽原》杂志社副主编。现任中国现代文学馆研究部主任。著有 《饶舌的哑巴》《遗忘》 等小说集多部,长篇小说 《花腔》《石榴树上结樱桃》。曾获第三届、第四届“《大家》文学奖”(荣誉奖),首届“21世纪鼎钧文学奖”,第十届“庄重文文学奖”。长篇小说《花腔》 被认为是2001- 2002年度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入围第六届“茅盾文学奖”。作品被译成德、意、法、英等多种文字。被视为中国先锋文学运动之后最重要的代表作家之一。
创作谈
李洱
《从何说起呢》是我的一部长篇小说中的一章。这部长篇写了几年,一直未能写完。没有写完的原因,一是太懒,二是太难。懒就不说了,这毛病养成容易,改起来不容易。而说到难,我得由衷地感叹一声:当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实在是太难写了。
写小说,最重要的是要能够“入乎其内,出乎其外”。这不仅是一种美学要求,也指作者与他所表达的生活保持一定距离的必要性。但是我却身陷其中,难以自拔。这样一种写作,要是打个比方,那就类似于你眼睁眼地看着一个人在做手术,做的是自己,被做的也是自己,最担心做坏的当然还是自己。
我也实在不愿意将未完成的小说拿出去发表。记得当年写《花腔》的时候,因为一写就是很多年,欠了很多债。有朋友来约稿的时候,我就从当中抽出来两节当短篇小说发了。虽然编辑认为写得不错,后来它们也单独翻译成了多种文字,但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头。它迫使我随后就对《花腔》的相关章节作了些调整。这次抽出来一段文字交给《莽原》发表,原因只有一个:我在《莽原》工作多年,对《莽原》的要求很难拒绝。只是现在这部分文字当成中篇一发,我就又得对原来的章节进行调整了。
感谢《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记得当年它曾选发过我的小说《石榴树上结樱桃》。多少年过去了,我一直记得这份情谊。我也要感谢阅读这篇小说的读者朋友。你们的厚爱,将促使我改掉懒惰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