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彦含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作为现实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社会组织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也是我们党凝聚力量的社会载体与执政的重要社会基础。笔者认为,建立健全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建社会组织的复合型发展模式
实践中,社会组织存在边缘模式与合作模式两种类型。边缘模式是指由民间自下而上发起的依靠社会力量运行而与政府不存在依附关系的社会组织。边缘模式的社会组织主要是基于社会公益或互益需求而自发成立的,志愿和公益精神是维系边缘模式社会组织的纽带,该模式社会组织的民间性与独立性较强,活动集中在社会基层,大多直接从事公益活动或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涉及国家权力不及、政策失灵或政府默许的边缘地带。合作模式则是国家与社会实现双赢的一种有效模式,是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在某种需求上达成的共识。将边缘模式与合作模式进行有机结合,积极探索集合作、边缘于一体的复合型发展模式,能够有效地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合作共治的良性发展格局,推进社会组织发挥作用。
二、推进社会组织的功能性建设
多元化、整合性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功能特征。社会组织的功能主要集中在四大领域,即政府力量不及的领域、政府改革中职能转移或退出的领域、社会变革中的新生需求领域,以及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的领域。根据社会组织作用的不同领域,实现并强化社会组织“黏合剂”、“瘦身剂”、“减震器”与“保护伞”的多元功能,是发展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应有之义。社会组织的“黏合剂”功能,旨在加强社会组织在利益协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增强社会组织在组织与整合基层力量方面的能力;“瘦身剂”功能旨在完善社会组织通过非强制的方式动员社会资源,为公众提供社会服务,缓解政府管理压力,精简政府管理职能;“减震器”功能旨在促进社会组织通过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种社会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需求,推进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共存相容,增大社会容忍度;“保护伞”功能旨在明确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特别是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与保护,以社会需要为导向,推动社会组织的科学发展。
三、建立三位一体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构建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与自我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是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应当实施多向制衡、动态发展的基本范式,将规范发展的外部约束与社会组织的自律要求相结合,通过社会组织之间的联合行动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进而影响社会组织整体的生态系统。加大公众监督力度,实现公众监督从边缘到常态的转变,使公众成为社会组织的监督者与积极参与者,营造公开、透明的良性运作环境。
四、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
应当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协同原则的指导下以互相促进、合作共赢为原则,坚持伙伴关系式的和谐、有序互动。良性互动关系具体表现为积极推进社会协商对话机制、重大决策参与机制、分工合作机制与利益冲突协调机制。要推进社会协商对话机制的建设,畅通和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民众诉求表达机制,保证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在社会管理中交流信息、协商意见、协调步骤;要推进重大决策参与机制的建立,明确社会组织参与决策的方式,凡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决策都要吸收社会组织参加,进行专家咨询、举办听证,充分听取社会组织的意见;推进分工合作机制的建立,从制度上明确划分和规定二者的职能界限、合作事项、方式、原则与条件等,保证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真正实现政府主导和社会协同;推进利益冲突协调机制的确立,始终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制定社会领域的相关政策,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调节各方利益关系。
五、推进服务型社会组织的构建
建立服务型社会组织是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定位体现。社会组织应该坚持自助、互助、助人的原则和自主解决社会问题的精神,整合公众离散化的利益表达与诉求。要坚持公众的公共利益导向,突出公众的公共利益;要关注公民的公共利益诉求,专注公众的期望和意愿;要以公众的需要为出发点,以满足公众的需要为归宿。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