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焕峰
摘要: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在丰富食品供给的品种及数量的同时,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涌现,成为经济增长的副产品。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应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确保消费者用到安全的食品。
关键词:食;食品;问题;对策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近年来,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在丰富食品供给的品种及数量的同时,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涌现,成为经济增长的副产品。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是我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一项神圣而又十分艰巨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同时我们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确保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使消费者用到安全的食品。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检测手册》中明确提出,国家公布的通过计量认证的即能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仅仅176家,占全国食品检测机构的3.13%,远远不能满足日常食品监管的需要。
从我国食品监督检测机构的分布情况看,在北京、上海、吉林、云南等地,食品监督检测机构分布较多,在我国发达地区对食品的监督检验检测水平也较完善,仅一个地区就有十几个监督检测机构,基础设施重复投资现象较为严重,而高精尖的监督检验检测设备无钱购置,缺乏互补性。即使是在同一个地区也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情况。而省级、地市级食品监督检测机构设备相对先进,技术能力强,检测效率和水平相对较高,而县级检测机构设备老化,专业人才匮乏,直接导致开展的项目少,范围窄,检测水平低,检测的结果只能作为参考数据,缺乏法定性和权威性。
食品监督检验检测机构按检测方向分类可以看出,现行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部门有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由于分属于不同的监管部门,不同监管部门的食品监督检测机构往往按照本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造成检验结果比较独立,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共享和互补机制。重复检验检测造成了检验资源的浪费,也给生产企业带来一定的负担。
二、完善食品监督检验工作是重点
检验检测作为食品安全控制和监督检查的途径和手段,直接影响到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随着食品安全标准的不断升级和食品工业的革新,急需更加可靠、快速、便携、精确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发展食品生产、加工、储藏、包装、运输过程的安全性控制技术,建立起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安全检测机构,提高食品安全检测能力。食品安全标准和监测体系的统一完整,将为我国大力发展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目前,以《食品卫生法》为主导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已不能适应现代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强调和重申了监督管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具有一定的可操控性,但仍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食品安全监管法制化建是仍待加强。
加强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次法律体系建设,尽快纠正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不规范、不够严密的缺陷,加速建立食品安全按前监管法制体系,从食品安全的全程监控着眼,把标准和规程落实到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努力消费食品安全监管中“无人管、无力管、无法管、不会管”等问题。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提高食品声场企业入市门槛,制定食品质量市场准入标准,从源头上减少食品不安全隐患。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可相互追溯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经营登记制度。在食品安全监管的任一环节,一经发现食品未能达到质量承诺和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商家应立即将该食品下架退市并召回所销售的食品,实行行业自律。尽快建立独立的、公正的、权威的食品安全公共实验室,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的、严谨的技术支撑,并通过建立警示制度,及时将食品安全问题的细细向社会公布。
三、“三抓”助推食品监督工作发展
1.抓源头,将食品质量安全第一道防线筑牢筑实。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涉及食品生产的企业每年都向县质监部门签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和质量保证承诺书,公开承诺的内容包括: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使用回收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超出限制销售范围、不违反预包装限制要求等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同时明确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并要求所有涉及食品生产的企业必须持证经营,实行严格的年审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一是严格做好发证的服务工作。要坚持不随意降低标准,不搞地方保护,不照顾人情,达不到准入条件的绝不允许准入,确保发证质量,确保市场准入工作的严肃性、有效性和公正性。二是严格强制检验,落实企业责任。凡是获得市场准入的企业,出厂食品必须强制检验,检验合格的才能加贴QS标识;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对不执行强制检验的,要作为不良记录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要采取停产整顿、强制召回、吊销生产许可证等手段予以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市场退出机制。三是严格后续监管。后续监管是食品监管工作中需要特别加强的一个关键环节。
2.抓环节,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整个流程。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查、回访、监督检查,强制检验,是专项整治检查的基本方式和监管措施。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整治检查力度,组织开展生产企业的整治检查,对生产企业原材料质量控制(包括进货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关键工序质量控制,不合格品控制,产品检验控制,销售记录、安全卫生基本条件都要有具体要求,并对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等工作实施检查。小作坊监管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难点和重点,根据质检总局有关对小作坊状况再统计、再摸底,全面排查,将食品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的文件精神,对辖区内小作坊底数,已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作坊数量和名单要进一步清理核实,督促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证照齐全,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从业者有意愿提高生产条件的小作坊,要进行积极服务指导,督促其对基本安全卫生条件进行改造,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到要求的与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即证照不齐的)或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者,按规定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或取缔。
3.抓宣传,将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县级及县级以上的质量监督部门要定期向企业、群众发放《购买食品认准QS标志》、《生活小常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定期设立食品安全咨询台和投诉台,为百姓排忧解难;定期在人员密集的广场展览、悬挂宣传牌,对群众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与此同时,还可以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开辟食品安全专栏,宣传政策、法规,开展警示教育,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氛围。
食品安全的保障来自于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来自于产品质量的保证,来自于生产企业的诚信,来自于政府的监管。只有我们以《食品安全法》为准则,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全方位构筑食品安全法律屏障,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才能为我们构筑一个和谐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