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志华 田甜
[摘 要]学会组织多为学术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随着当前政府改革和职能转移的不断深入,政府向学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领域和内容正在不断扩大。本文旨在就政府向学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内容,学会组织的功能和政府的购买方式和学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可行性及突破口等方面略作探讨和思考。
[关键词]学会组织 职能转移 公共服务
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并将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作为实现“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随后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二五”时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在各地逐步推开。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当前,政府职能转变已然成为全社会的焦点和共识,政府职能转变为学会组织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空间,不仅为学会组织发展提供了更多资源,而且各级政府在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等方面的深入改革,也为学会组织参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了更多机会。本文旨在对协同创新下政府向学会组织特别是科技期刊(编辑)学会购买公共服务的可行性略作思考。
一、政府向学会组织可购买公共服务的内容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是指政府将原来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直接拨款或公开招标的方式交给有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来完成,最后根据择定者或中标者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来支付服务费用。这是一种“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1998年,上海先行试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随后在南京、宁波、深圳、北京、温州等城市试点。
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探索已开展了10多年,但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标准,只是各地政府通过出台地方性的指导意见或实施办法。如2012年,广东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规定为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服务事项两大类,特别是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中有: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处理行业投诉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和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社会审计与资产评估、检验、检疫、检测等技术服务事项;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服务事项中有: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政策(立法)草拟、决策(立法)论证、监督评估、绩效评价、材料整理、会务服务等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粤府办〔2012〕48号)。如北京市通过社会组织以“整体打包”的方式,在2010年投入2000余万元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了近300多项公共服务项目,支持其开展本领域的社会组织工作[1]。
从近几年各地政府出台的有关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意见中来看,其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公共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法律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养老服务及其它如公共设施维护、环境维护等。政府向学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1)科技成果评定、科技人才评价和科技奖励评选等;(2)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和标准,开展科学论证、课题研究和科技咨询服务;(3)开展科技人员继续教育;(4)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处理行业投诉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5)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等技术服务;(6)政策调研、决策论证;(7)承办科技活动、会务服务等。
二、学会组织的功能和政府购买的方式
(一)学会组织的属性和功能
国内学会组织大多是由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旨在为学术交流、科技服务、科学普及、培训咨询、权益维护等方面开展工作。学会组织具有组织上的中立性、权威性、诚信性,拥有科学性、专业性、志愿性的组织优势与聚合能力及根植于科技工作者社会基础上的沟通能力,这种独特的性质、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使其在承担政府公共服务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正是这种属性和特点,随着当前政府改革和职能转移的不断深入,政府向学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领域和内容正在不断扩大。学会组织依托其自身的优势和智力资源参与社会公共服务活动也日益活跃,并呈现出成效逐渐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和参与方式多样化的趋势。
(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
国内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主要有直接购买和间接购买。直接购买,指政府与社会组织以授权委托、合同外包的方式确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合同外包根据竞争程度又可分为竞争性购买、谈判式购买及指定性购买;间接购买,主要是政府对公共服务消费者或公共服务生产者进行补贴,如温州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分为四种类型。(1)功能型购买。功能型购买是一种相对固定的形式,是通过社会组织在某个领域的特定功能定位来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仅仅是购买“服务的效果”。(2)项目型购买。项目型购买就是政府主动在众多社会组织中寻找自己需要的公共服务,然后出钱以项目或者以团购的形式购买使用。(3)补缺型购买。通常这些商品政府是没有的,自己生产成本不合算,或者质量和效果差强人意。(4)期许型购买。这类购买服务不是即现的,而是一种不确定的预期,它是构筑在政府无需考虑自身功能的建设上,租用社会组织的功能来实现[2]。
三、政府向学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可行性
(一)基于学会组织的性质和任务
如“长三角科技期刊发展联盟”所属的浙江、江苏和上海科技期刊学会,其性质就是以推进科技期刊发展为宗旨,由科技期刊自愿结合的区域性学术性团体、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促进长三角地区科技与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集聚创新资源,加强合作交流,联合培养人才,提升科技期刊整体竞争力,从而促进创新型省市建设的重要平台。
学会的主要职责是立足于科技期刊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以提升科技期刊品质与竞争力为目标,坚持期刊主体、政府导向、市场引导作用,形成合作交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科技期刊合作方式,推动科技期刊的创新、改革与发展。主要任务有:(1)开展学术交流、经验交流、人员培训和交流考察活动;(2)共同组织与期刊有关的联合行动;(3)组建联盟网站与创新平台;(4)开展合作研究与共同开发;(5)推广应用科技期刊相关的新技术、新成果;(6)组建部分行业(专业)期刊联盟;(7)组织进行集团化合作出版的探索及试验;(8)接受政府委托,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协助政府开展相关工作;(9)组织开展科技期刊界的民间国际交流与合作;(10)联盟成员提出需要联合进行的带共同性、方向性、公益性的任务[3]。
从上述学会的性质、职责和任务来看,完全可以列入政府向学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特别是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各种服务事项。
(二)基于社会管理的新格局和政策支撑
2005年,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
2006年,中央有关领导在中国科协“七大”上指出: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社团承担有关社会职能,特别是要重视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科技人员评价和科技奖励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2007年,中组部、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中科协以《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对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社团承担政府转移的有关社会职能以文件的形式作了政策性规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快社会体制改革,并做出了工作部署,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其中社会协同就是要发挥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推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法制化。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其中政社分开就是要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4]。
正是基于上述政策导向,近几年各省市地方政府都不断出台了有关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意见和暂行办法。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成为各级政府努力破解的重大课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这种以政府为主导和第三部门等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正在形成,社会治理模式也正从单一的政府治理向适合国情的“政府主导-社会合作型”的“一主多元”复合治理模式转型。社会团体、民间组织这些第三部门正在成为政府职能转移的载体,学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或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正在成为一项科技社团的重要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政府部门可以创新管理方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型管理能力。学会组织则可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拓展活动空间,调动学会整体协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学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三)基于学会组织的现有工作[5-7]
学会由于是非营利组织,又有“非分配约束”的特征和优势,使得政府公共服务的某些特定活动只能由非营利组织来承担。非营利组织运营上比较灵活,可以获得廉价、有时是志愿的免费劳动力,因此成为政府部门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合作伙伴。
1、学术交流,会务活动。如由地方科协资助、浙江、江苏、上海两省一市科技期刊学会共同主办、轮流承办的“长三角科技期刊发展论坛”,从2004年开始至目前已经成为长三角区域性的科技期刊创新协同发展的交流平台。除了这一常规性的交流平台外,浙江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向中国科协承办了2007年、2013年的“中国科技期刊发展论坛”;以项目申报的方式向浙江省科协承办了2012年的“浙江省科技期刊发展论坛”。上海市科技期刊学会2012年组织了“技术创新助力科技期刊发展变革”交流活动;“科技期刊与学术道德建设”学术讲座;“PubMed及SCI国际检索系统沙龙”。江苏科技期刊学会2011年举办了“首届江苏省科技期刊研究与发展论坛”;2012年举办了“科技期刊服务科技创新高端沙龙”。江苏的中国药科大学生物医学期刊群面向生物医药专业领域、面向行业企业发展所举办的各种论坛、峰会、沙龙已经形成行业学术交流品牌。这些学术交流活动,大大促进了长三角区域许多科技期刊的发展,提升了科技期刊的影响力。
2、课题研究,决策论证。2008年,浙江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通过招投标方式向中国科协承接了“省级科协科技期刊的创新与发展”课题,其成果被写入《中国科协科技期刊发展报告(2009)》。近年来,每年向浙江省科协申报承接省科协系统立项的软科学研究课题,如“浙江省学会科技期刊基本状况及发展模式研究”、“浙江省科技期刊分类改革的思路和对策研究”、“浙江省科技期刊竞争力提升对策研究”、“创建长三角科技期刊发展联盟实施方案研究和论证”、“国际著名学术期刊国际化产业化调研及上海市学术期刊国际化产业化发展战略研究”、“上海市科技期刊数字出版现状与发展研究”和《科技伦理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研究》等。江苏省科技期刊学会在承接江苏省科协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中,申报了综合能力示范学会、协同创新基地、科技思想库基地、科普创新基地、科技期刊思想库建设,将会员单位科技期刊的学术资源、人力资源、科技资源、出版资源转化为服务政府科学决策的智力资源,现已收集调研报告26份。有的会员单位还参加了农业部“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调研起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论证和起草[8]。江苏省科技期刊学会还设立了江苏省科技期刊研究基金,通过课题立项,对江苏科技期刊出版学术研究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3、科技咨询,协同创新。当前,围绕政府决策开展的各种咨询已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据调查每年中国科协各级学会依托技术优势与智力资源参与社会活动日益活跃,规模不断扩大,约60%的学会开展过科技咨询与技术服务活动,近1/3的学会承接了科技奖励、科技评价、行业标准制定等社会功能[9]。“联盟”所属各学会如江苏科技期刊学会正拟出版“决策咨询参考-江苏科技期刊思想库”内刊,其推荐的“关于构建江苏秸杆高效综合利用体系的建议”获该省副省长的批示。为了充分发挥学会的协同创新机制进行科技服务、决策咨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该学会还在农、林、医药、电力安全方面成立了4个科技服务站、派出3个首席科学家。中国药科大学期刊编辑部与校科协在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成立了“生物医药协同创新基地”与“科技服务站”,派出“首席科学家”协助园区进行战略规划、科技咨询、招才引智、技术评估、成果转化。在“科技介质与医药创新体系论坛”上组织推介医药转让项目29个,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8]。浙江省科协及下属各学会在2006-2011年的5年中报送的建议和调研专报获省领导批示的就有50多人次。该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为服务“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两创战略,召集有关期刊编辑部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专家,对科技期刊如何与省内50多个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对接,参与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进行了专题研讨,进一步加强了科技期刊与创新平台的交流和合作。上海市科技期刊学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进科技期刊数字出版协同创新并富有成效。如中国激光杂志社历经11年的规划建设,中国光学期刊网已经成为国内顶尖的光学期刊集群数字出版平台,网站加盟期刊从最初的4种发展到现在的47种,涵盖了国内95%的重要光学期刊,并在光电行业门户网站方面进行拓展,整合汇聚企业信息,定期更新与发布最新的行业资讯与动态。目前,网站平台收录企业300余家,其中收费会员50余家,所有企业累计发布产品信息超过3000条,这些产品数据成为企业和光电行业用户又一重要的资源库,使网站成为光学行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4、业务培训,奖励评选。据调查,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最多的项目可能是科技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参与技术鉴定和科技评奖、参与重大项目论证和科技评估及参与技术标准制定。如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共有32家独立或参与设立了78个科技奖项,至少有10家学会受政府委托承担和参与了数百项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工作;有25家受委托承担继续教育和培训及认证工作;有11家学会参与了重大科技进展发布;有12家学会开展成果评定、技术鉴定工作;有10余家学会开展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工作[10]。“联盟”所属浙江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每两年举办一次浙江省优秀科技期刊评比和优秀论文评比活动,还参与了《浙江树人出版奖·期刊双年奖评选办法》的制定工作。上海市期刊协会举办的“上海市期刊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江苏中国激光杂志社举办的“2013中国光学重要成果及优秀产品”评选活动,设年度创新产品、年度风云企业家、实验室推荐品牌和最佳代理商等奖项。培训方面,如2012年,上海市科技期刊学会举办了“英文编辑国际化培训、医学论文写作与编辑培训班”;2013年举办了“科技期刊编辑业务培训”;2014年举办了江苏省科技期刊“渔业生态环境修复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等。这些评比和培训,提高了长三角地区科技期刊在国内的影响力,增长了学员们在渔业生态环境修复、水产品质量的安全知识,对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水产健康养殖,全面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四、结语
从长三角的浙江、江苏、上海两省一市科技期刊学会所作的工作看,学会组织已有能力协助政府部门承担相应的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服务事项。目前,当务之急一是应尽快按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根据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择类进行“直接登记”,并进一步完善学会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模式,加强自身能力和提高管理水平,树立学会组织的权威性、独立性和社会性;二是要积极开拓与政府相应部门职能转移的对接渠道,如科技期刊学会纵向的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科协,联盟所属省市的科协、科技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相应处室的对接渠道,与政府职能部门加强联系,获得政府部门的认可,通过委托授权的方式、契约方式和招标方式,提高购买服务的成功率;横向的通过社会上同行认可、社团认可,与不同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商会和中介机构加强联合,在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发挥综合优势,扩大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范围。可以预见,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在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中,学会一定会与其它科技社团一样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更好地发挥出自身的优势和作用。
参考文献
[1]陆海燕,等.政府向支持型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为例[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2,33(3):22-26.
[2]蔡建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温州经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特色、形式以及成效分析 [N].温州日报,2012-11-19.
[3]长三角科技期刊发展联盟章程[A]//长三角科技期刊发展论坛10周年纪念册,2013.
[4]本书编写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M].北京:学习出版社、红旗出版社,2012.
[5]浙江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网站,http://www.zessp.org.cn/
[6]江苏省科技期刊学会网站,http://www.jsessp.org.cn/
[7]上海市科技期刊学会网站,http://www.journal.sh.cn/
[8]郑晓南,李娜.科技期刊在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功能作用与协同机制[A]//第九届中国科技期刊发展论坛论文集[C].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
[9]张举,胡志强.我国科技社团参与决策咨询的作用分析[J].科学管理研究,2014,32(1):117-120.
[10]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科技发展研究会.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地方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相关政策研究——以杭州市为例[A]//2011年浙江省科协软科学研究报告(能力提升与社会管理篇)[R],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