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金奎
摘要: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中音准是声乐教学的重点和难点,音准偏差是部分声乐学生在演唱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影响音准的主要因素是缺乏严格的听音、视唱训练,对旋律中体现的调性把握不到位,同时也受演唱者心理素质的影响等,纠正音准应坚持“五多”原则。
关键词:音准;调式;调性;十二平均律
音准在音乐表现中十分重要,它連同节奏是音乐最基本、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对于声乐学生,音准时刻都在伴随着他们的演唱过程,并左右着演唱质量。在教学中,一些学生在演唱时常常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音准偏差问题。可又不知从哪里入手能更快地解决。因此,解决学生在演唱过程中出现的音准偏差至关重要。分析起来,造成音准偏差往往有以下几种原因:1、对于调式、调性缺乏深入理解,过于依赖钢琴这种以十二平均定音的乐器。2、在演唱时心里因素不稳定,气息控制不好。3、一定数量的学生缺乏严格的听音和视唱训练。
一、调式、调性和律制对音准的影响
我们演唱的每一首歌曲的音高,都是以一个调式为基础的,如A调的、D调的等等,但重要是调性在整个演唱旋律中的体现。只有调性在旋律中充分的体现,人们听到的歌曲才是准确的,歌曲的旋律才能更加突出。学生们在演唱歌曲前,都是根据钢琴上的某一个音作为一首歌曲的基础音,然后就随着钢琴弹奏的旋律唱起来,这样做并不错,而且声乐学生基本上都是这样。但这种做法对于声乐基础较弱的学生有些不妥,因为作为声乐学生所依赖的最基础的练声乐器——钢琴,它的标准音律是十二平均律。十二平均律它虽有许多优点,可是对于学习声乐的学生来讲,它又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因为十二平均律对于演奏音乐时的转调十分方便,对于合唱的伴奏也得心应手,但在表现单旋律的个性与色彩上都不明显。关键的问题钢琴演奏的单旋律没有调性中的倾向音的体现,所以听起来有不点准确的感觉。钢琴这些不足之处,对于声乐基础较弱的学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李重光先生在《音乐理论基础》第四章调式总论中说:“按照一定关系连结在一起的许多音(一般不超过七个),组成一个体系,并以一个音为中心(主音),这个体系就叫调式。”他又说:“调式音级和乐音体系中的音级不同,乐音体系中的音级只是音高的物理关系,是静止的,不带倾向性的。而调式音级则不同,它们是按一定的关系结合在一起的,每一个音都具有特定的调式意义。”演唱歌曲的音准,是体现在歌曲的旋律中,也就是调式体系中,调式体系中的音准是有一定倾向性的,这种倾向性是调性体现歌曲音准偏差的主要方面。也就在稳定音和不稳定音的关系上,最稳定音在旋律进行中起到中心作用,不稳定音具有进行到稳定音的特性,而稳定音的稳定程度也有一些差别,不稳定音的不稳定程度也不完全一样。调性的不稳定音主要在歌曲以首调为基础的3一4的4和7一i的7上,4和7在旋律的行进中都有较强的倾向性,只是根据旋律的上行与下行的行进方向而倾向于不同的稳定音。歌曲旋律中的稳定音与不稳定音的相互组合变化,产生的这种倾向性,才能使旋律的感觉更加突出,欣赏起来有色彩,没有音准偏差的感觉。
我们学习音乐常用的律制有纯律、五度相生律和十二平均律三种。十二平均律它是人工律制,是为了转调方便而用数学方法把十二个半音平均起来的音律。每个半音之间是均等的,没有稳定音和不稳定音之分,没有调性的倾向性,这些现象如果体现在学生们的演唱过程中,就会出现音准偏差,歌曲平淡,风格不突出,。中央音乐学院著名的小提琴教育家林耀基先生在谈到音准与律制时曾说过:“要用‘综合平衡律来教学生演奏小提琴曲。”按照他的解释:“当演奏以旋律为主的时候,要照顾旋律,偏向五度相生律一点;如果以和弦或分解和弦为主的时候,就要照顾和声,偏向纯律一点;如果与钢琴是八度关系,则自然要跟钢琴一致,用十二平均律。这叫‘集各律为我所用。”这些关于弦乐在演奏中的音准律制的教学方法也适合声乐。声乐学生在演唱过程中也可借鉴它;例如独唱,根据歌曲情况,用五度相生律,因为五度相生律多用在单旋律上,尤其在一些民族歌曲的旋律上,它高亢、明亮能使歌曲更有感染力;在合唱时,要照顾合声,偏向纯律一些,因为纯律是自然纯正的乐律,它发声自然、和谐,最能体现自然美,用纯律唱出的和声在听觉上是最和谐的。
钢琴作为声乐学生的主要练声乐器,是任何乐器乐不可替代的,同学们只是在演唱歌曲的过程中多加注意。比较实用和方便的方法,多听CD中高水平的原唱,模仿歌唱家的演唱风格及调性的展现。另外在唱大三度时可唱宽点,小三度可唱窄点,大小六度也同样采取这种方法。这样不仅不会使人感到音不准,反而能增强旋律的表现力。但是,在音准的问题上,最关健的是要有必须唱准的观念。
二、心理因素、呼吸、节奏与培养音准的关系
在演唱前要有一个心理准备,“我是最好的”这种想法首先要占据自己的心理,克服胆怯现象,如能做到这一点演唱就成功了一半。另外头脑一定清醒,清醒了就能发现问题,并能及时纠正。在演唱的过程中,发觉有不准的音出现,最有效的纠正方法就是缩小音量。因为用较轻的音响,听觉注意力最容易集中,听得最清楚,纠正起来也最有效。声音一大,支持声音的用气量也大,听觉也容易受干扰,往往由于技术的不成熟而让音不准的现象继续下去。
节奏是音乐的骨架,节奏不好的演唱就如同人得了软骨病,走不稳,站不直,提不起来。节奏对培养音准也有很大的辅助作用,多数歌曲一般都采用2/4、3/4、4/4、6/8节拍,我们应注意在小节与小节的强拍之间一般都会形成三度、四度、五度的旋律音程,而演唱三、四、五度的音程,音准是很容易掌握的。在演唱歌曲的过程中要与伴奏合作,同学们应注意到无论是伴奏带还是与乐队合作,或是钢琴伴奏,为增加节奏感,一般低音部都是演奏每小节的第一个音,这个音基本上是这首曲子主和弦的三个音,所以在演唱旋律的同时多注意听一下低音,可根据这个低音能比较准确地唱出旋律,它对节奏和音准的培养会有很大帮助。
三、建立良好的音乐听觉对于纠正音准偏差至关重要
音的准确与否就是音乐听觉问题。人的听觉与音乐听觉是有一定区别的。听觉是一个正常人所固有的,而音乐听觉是学习音乐的人经过长期的、系统的学习训练及实践,在正常听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对音乐全方位的感受能力。只有具备了这样的音乐听觉,才能敏锐地察觉出音准细微的差别与变化,并能及时准确地纠正它。
在音乐听觉的问题上可分三个层面,第一、消极听觉。人们在平日的生活中看电视等经常听到音乐,时间一长,音乐听觉就初步形成。许多学生在学习声乐过程中,歌是唱会了,但对歌曲处理要求不高,不认真去辨别,这都属于消极听觉,这种听觉对学习是不利的。第二、积极听觉。在演唱时,当听到自己发出的声音后,能立即检查音准、节奏是否符合歌曲的具体要求,并进行纠正。积极听觉在音准培养的过程中是起监听作用的,是每一位学习音乐的同学所必需的。它对音准的培养是积极的。第三、预先听觉。是音乐听觉的最高层面。它要求在演唱每一句旋律出口之前,这句旋律的音准就要通过预听的监测,不让不准确的音出口。因为音乐是瞬间艺术,音乐在前进的时间中表现自己,又消失在时间的过去里。在舞台上演唱,音乐一旦奏起,就不能停下来,当不准的音一旦发出,再想纠正为时已晚。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培养学生们的预先听觉。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准确的熟练的音乐旋律的记忆。
四、纠正学生音准偏差要坚持以下“五多”原则
(一)多记。要更多地背唱中外优秀歌曲,记住作品中的主要旋律。通过这样长期不懈地学习积累,不但能提高对歌曲音乐的欣赏能力,训练预听,而且整体演唱水平会得到提升。
(二)多听。音乐是听觉艺术,听音乐是进行音准训练的重要途径。除了音乐课上进行的听唱、听辨、听记、听写、听析、听赏、听评等听觉训练外,课外还可以通过录音广播、MP3等对优秀作品反复地听。这样平时不断地感受音乐,日积月累,就能培养出良好的音准。音准的训练还可参考钢琴调律的方法,调律师在调同度音或八度音时,相差一个音分都能调准,原因只有一点,就是有一個同音高的音与它作了比较,在两音相差一个音分时(小二度的百分之一),它们之间产生了每秒钟一个拍音的振动,调律师只需把这个拍音消除,音调就准了。这种拍音,学生只要认真学一下,就可掌握。
(三)多唱。在多听的基础上,多唱些基本练习,注意音高的准确性,这样听唱结合,效果会更好。如用“互帮法”来矫正音准,经常唱给班上音准好的同学听,让他们帮助纠正;还可以“一音辅助法”进行训练,就是定上一音,然后找上、下相邻的音唱准其高度,首先是级进练习,再到跳进,即从易到难进行训练。
(四)多奏。学会一门乐器演奏。特别是弦乐,小提琴,大提琴,二胡等,则更有助于音准的训练。音准好,歌曲就好听。大家都知道“共振现象”,例如:拉小提琴的第四弦G音,放到一旁的大提琴低八度的G弦只要与小提琴的G音成准确八度的倍频关系,那么大提琴的G弦就会跟着振动,并能发出较弱的G音。因为它与小提琴的G音产生了共振,十分好听,同时小提琴的G音也罢有声音增大和音域扩展的感觉。我们演唱歌曲只要把旋律唱准,歌唱者自己也会有一种共振感,这种共振的感觉来自音乐的拌奏,有时也来自我们自身,因为长时间的音准训练,在我们头脑中就会存入准确的音准序列,并以脑电波的形式出现,当我们唱准旋律时就会感觉轻松、省力、愉快。
(五)多找。找出自己歌唱时音准发生偏差的主要原因。没有音准就没有音乐,音不准的任何演唱都会显得苍白!让学生对音准有一个追求,要时刻的加以重视,就一定能克服音准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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