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
摘 要:我国网络游戏产业从诞生至今仅仅十六年,短短时间却取得了惊人成绩。无论是从对经济增长的直接推动、还是对相关产业的间接带动,甚至对于社会文化的影响力上,都已成为一个不容文化产业界忽视的领域。在我国网络游戏迅猛的发展势头之下,网络游戏企业的运营却始终具有高风险性,由于网络游戏产品在投入市场运营之前,企业需要付出巨大的营销成本,网游行业市场营销也就备受瞩目。本文从网络游戏的概念与起源、网络游戏的市场价值与网络游戏营销与传统文化产品营销的异同三个方面入手,为探索网络游戏策略的制定夯实基础。
关键词:网络;产品;游戏;营销
一、网络游戏的概念与起源
不同学科从不同角度定义游戏。概括来说,生物学家和生理学家认为游戏是生物和人生来的本能,其主要功能是锻炼和培养技能;人类学家倾向于把游戏看成幼儿学习求生本领的过程;社会学家往往把游戏看成是幼儿社会化的必备条件;历史学家容易把游戏看文化发展的动因。
(一)网络游戏的概念
历史学家约翰·赫伊津哈认为,“游戏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中开展的活动,游戏呈现明显的秩序,遵循广泛接受的规则,没有时事的必需和物质的功利①。”在他看来“游戏即文明”,游戏是文化本质的、固有的、不可或缺的成分。媒介理论家马歇尔·麦克卢汉在其著作《理解媒介》中有一章节讨专门论“游戏”,他认为人类在游戏中追求和补足“人性的整全”,所以游戏是“人性的延伸”,就如武器是人体的延伸一样。一切媒介均是人的感觉延伸。具有希望、动机属性的“货币”和内心生活属性的“游戏”与心理的整体延伸相关联。哲学家伯纳德·苏茨对游戏下的定义最为言简意赅:玩游戏,就是自愿尝试克服种种不必要的障碍。本文认为此定义最为本质、全面的概括了游戏的特征。
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网络游戏应运而生。一般采用的定义有两种,一种是基于行业内部游戏设计性的:网络游戏是发掘、调动并满足目标玩家精神欲望的网络互动型精神产品。另一种定义是技术描述性的:网络游戏又称 “在线游戏”,简称“网游”,指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以游戏运营商服务器和用户计算机为处理终端,以游戏客户端软件为信息交互窗口的旨在实现娱乐、休闲、交流和取得虛拟成就的具有相当可持续性的个体性多人在线游戏。此定义主要针对PC网游,是区别与单机游戏的联机而言的,强调玩家必须通过互联网连接来进行多人游戏。本文比较倾向的网络游戏概念是基于市场经济的视角而提出的,网络游戏是指为满足广大网络游戏玩家精神娱乐需求而开发、运营的一类文化产品。
(二)网络游戏的起源
毋庸讳言,游戏的产生与发展有其必然性,并且不同阶段的游戏均有时代烙印。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游戏占有很大比重,每个人在一生中必可避免地不同程度上参与游戏。许多西方学者认为,游戏与文明一起诞生。最初,游戏的内容基本上是对现实生活的模拟、对生产技能的训练。原始社会中,人类为了生存而进行必要的跑跳运动与逃避野兽的追踪,或捕猎野兽,于是就产生了以跑、跳、投为内容的各种游戏,并最终发展为体育运动。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网络游戏是目前最风靡的新颖游戏种类。许多玩家误认为网络游戏的兴起起源于1994年,但事实并非如此,网络游戏的兴起可以一直追溯到上世纪的60年代末。1969年,一名叫瑞克·布罗米的美国人编写了一款名为《Space War》的游戏。可以说,此游戏是现在所有形形色色、品种繁多的网络游戏的鼻祖和雏形。进入21世纪信息时代与数字时代,游戏逐步褪去最初的生存用途与功利色彩,基本上成为一种纯粹的休闲娱乐手段。
二、网络游戏的市场价值
毋庸置疑网络游戏的出现,改变了人类的思维方式、丰富了人类的精神世界。暂且不谈其负面因素,网络游戏可以激励人的想象力,催生创新能力,正日益改变人类的生活状态、提高人类的生活品质。并且其一经出现,迅速为网游行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财富,各大文化公司相继投入到“虚拟世界”的打造中。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网络游戏开发、运营、服务的网络游戏公司。盛大游戏、巨人网络、第九城市(简称)三家公司是当前境外上市网游企业中的佼佼者,三家游戏公司收入的绝大部分来自MMORPG(均占95%以上),2012年度财报显示其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6.8亿元、21.3亿元、1.6亿元。一些互联网科技服务公司瞄准机会,也参与到网游产品开发或运营中来,并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腾讯与网易借助其平台、资源优势和雄厚的经济、技术实力,成功的占据较大网游市场份额,分别排在前两位。
2013年中国网络游戏玩家总数将突破1亿,其中付费玩家占六成比例②。然而形势并不容乐观,我国客户端游戏市场近两年的增长空间相对有限,已然成为“红海”市场。据GPC 和IDC 近期所做调查显示,2010年最受网络玩家欢迎的三大游戏类型分别是第一人称射击(FPS)游戏、赛车类游戏、MMORPG。其中,恰恰是企业“吸金”支柱的MMORPG游戏的受欢迎度正逐步下降。面对网络游戏种类日益繁多、数量逐渐庞大的局势,如何在竞争激烈的网络游戏市场中继续牢牢占据原有的市场份额,甚至抢到别人的“一杯羹”,将是网络游戏公司的营销部门的最大压力来源。
三、网络游戏产品营销与传统文化产品营销的异同
网游产品营销和传统文化产品营销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创造、传播文化产品价值给顾客,及经营顾客关系,包括文化市场调研、选择目标市场、文化产品开发、文化产品促销等一系列与文化市场有关的经营活动。不同于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等实物文化产品,网络游戏产品是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以游戏运营商服务器和用户计算机为处理终端,以游戏客户端软件为信息交互窗口的科技产品。不同于电影、电视节目等文化产品,网络游戏重在互动体验,不仅仅包含视觉、听觉享受,而是自己参与生产快乐。不论是生产、销售、消费等环节都与传统文化产品有很大不同,因此网游营销必然与传统文化产品营销有所区别。
(一)网络游戏营销与传统文化产品营销的相同点
1.营销目的相同
网游产品营销与传统文化产品营销的目的都是为了及时掌握消费者动态,创造迎合消费者需求的文化产品,宣传与销售企业产品与服务,听取消费者回馈,做好商品售后服务,最终实现企业最小投入、最大盈利的目标。电影公司制作发行了一部商业大片,这部影片在各大电影院上映之前,一定有精密的营销计划。在制作影片环节之前就精选剧本、调查影迷喜好,选择最佳演员阵容。影片制作完成后开始采用各种包装、宣传手段以求票房大卖。网络游戏亦是同样道理,在游戏制作、游戏测试、游戏宣传、游戏发布环节都会利用各种有效营销策略为企业谋得最大化利益。
2.部分营销手段相同
随着近些年网络、通信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普及,互联网为提升经济运行效率提供新途径,网络营销开始盛行。从狭义上来讲,网络营销是指以互联网为媒体从事的营销活动强调互联网在整合营销中的商业价值;从广义上来看,网络营销是市场营销的一种新的营销方式,它是企业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③。大多数传统文化产品直接运用网络营销手段参与电子商务活动,或者选择采用O2O营销模式带动线下文化产品营销。相比前者,网游产品更加依赖于网络营销手段,不仅仅是出于网络营销决策便利、强大互动、成本低廉、周期缩短、服务高效等优势,更是基于网游与网络的“同根性”,它们都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手段开展产品服务的新兴产物。
3.均需要营销组合发挥作用
网游产品营销和传统文化产品营销不是仅靠某一种策略来实现营销目的,而是通过整合企业各种资源、采取多种营销策略、营销手段,开展各种营销活动最终实现企业营销预期目标。比如图书营销,可以采用广告宣传、品牌营销、E-mail网络营销、口碑营销等方式把这本书具有规模的推广给读者。而一款网络游戏即将上市,所采用的广告宣传策略也有不同,在热门网站、热门视频或者网吧、电视等地方插播广告是比较常见的做法。
(二)网络游戏营销与传统文化产品营销的不同点
网游产品与传统文化产品各层面的不同之处决定了营销战略、方式、模式的不同。因此,不能用传统营销的眼光来衡量和决策网络游戏产品的市场营销。
1.产品形式不同
网络游戏产品是虚拟产品,与传统文化实物产品明显不同。它所占据的空间是虚拟的,不与使出产品争夺无存空间。在购买行为发生之前,消费者可以通过观看和触摸了解实物产品。而在消费者消费一款网络游戏前,甚至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仍然对网络游戏虚拟产品的未知数产生好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节目、甚至传统游戏产品是以实物为载体的,例如利用电子游戏机打游戏,或者单机游戏,均可在不连接互联网的状态下正常工作,而网络游戏完全依赖互联网,一旦“断网”,将无法获取。
2.成本和定价不同
虚拟产品的特点就是比实物产品原材料成本低,但科技研发产品的前期投入均比一般低技术产品高。按专业人士的说法,经营一套在线游戏至少要花费五千万元,包括人事、代理签约金、机房设备、带宽租用、营销通路、游戏内容与技术研发、更新设备、产品上架、授权厂商权利金等费用④。网络游戏盈利模式有发展历程时间短、更新快的特点,譬如从点卡销售、包月消费、虚拟道具销售、销售实物版游戏道具到现在的“免费游戏”等。游戏收费模式大致包含以时间为基础的模式和以项目为基础的两种模式。时间模式是过去大部分MMORPG采用的旧模式,按照玩游戏时间通过点卡、月卡收取玩家的费用,据统计,平均1小时收取0.4元人民币。现在盛大游戏等公司几乎所有的MMORPG和高级休闲游戏,均采用以项目为基础的盈利模式。让玩家免费玩游戏,收入来自于虚拟游戏物品出售(游戏玩家往往会选择购买虚拟装备、武器、服装、配件和宠物等物品,来提高游戏等级和提升游戏体验)。
3.真正实现绿色营销
传统文化产品依靠实体物质生产,图书、杂志、报纸印刷产生大量污染物质,并且浪费有限物质资源。虚拟文化产品的研发采用电脑操作,研發设备是可以循环使用的。电视剧拍摄、电影放映、演出活动、音乐会演奏要依靠装修豪华的电影院和剧场等实在空间完成,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不可避免的制造出一些生活垃圾,而网络游戏基本上依赖个人PC和互联网虚拟空间完成,多次消费重复使用,真正达到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现代社会所大力提倡的绿色消费。
4.消费形式不同
玩网游与观赏一部电影、听一场音乐会一样,消费过程伴随着体验行为。然而它的互动特性又与电影、音乐会又有所不同,网络游戏所创造的文化体验同时也是由玩家自己通过“敲键盘”这个动作生产出来的。电影、音乐会、舞台剧等给消费者带来的精神文化消费完全是演员、导演、影片后期制作、音乐演奏家和舞蹈表演家们集体创造出的,观众是吸收别人创造的文化体验,有一定被动性(不排除二次文化体验)。网络游戏玩家在打游戏时的“喜怒哀乐”是基于操作技术、经验和等级,完全由玩家自己一手打造。
四、结论
如今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越来越大,玩家数量庞大、游戏产量骤增、平台复杂多变、营销费用增加使得网游行业竞争异常激烈。一款网络游戏从研发到最终投放市场,营销耗费已从前几年的300—500万元不等,到现在千万营销费用的行业标杆。营销费用的增加并不能够提高游戏产品的成功几率。高额的研发和营销费用是否能够物有所值?新款游戏是否能留住玩家?已成为网络游戏开发、运营商的最大困扰。
网络游戏营销策略花样百出,如网络游戏市场定位策略,如何准确定位网络游戏市场,实现精准营销?网络游戏玩家可以根据不同属性划分不同种类,根据性别可以划分为女性玩家和男性玩家,两者对游戏的喜好度有所不同。除此之外,还有网络游戏价格营销策略、网络游戏促销策略、网络游戏的品牌传播策略、网络游戏的广告营销策略、社交式营销策略、跨行业合作营销策略和反“私服外挂”策略等。(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参考文献:
[1] Jane McGonigal: 《游戏改变世界》,浙江人民出版社,2012年9月.
[2] Johan Huizinga,何道宽译:《游戏的人:文化中游戏成分的研究》,花城出版社,2007年9月.
[3] Jon Radoff:《游戏经济:以社交媒体游戏促进业务增长》,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年6月.
[4] 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商务印书馆,2000年10月.
[5] 曹修源、林豪锵:《网络营销与案例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
注解
① [荷]Johan Huizinga(著),何道宽(译):《游戏的人:文化中游戏成分的研究》,花城出版社,2007年9月.
② 市场研究公司RNCOS:《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分析》报告,2013
③ 刘芸:网络营销与策划,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
④ 曹修源、林豪锵:网络营销与案例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