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崟梯
【摘要】在近期的一次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首次提出,下一步将推进银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意味着银行业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式破题,今年下半年或明年上半年将会有实质性动作。目前,国家有关部门等正在积极研究深化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其内部治理机制的可行方案,以推动银行改革的深化。本文对有关银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银行业 混合所有制 改革
一、混合所有制的含义
所谓混合所有制,既是一种社会经济成分,又是一种企业资本组织形式。它是股份制的一种形式,既包括公有制经济,又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行为,是适应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的特殊形态的股份制,是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早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时,中央就提出要探索基本经济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而且,十五大提倡国有企業实行股份制改造、发展不同经济成分交叉持股的股份制企业,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以及主导作用,提高国有经济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能力。在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作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定,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并且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也有利于各类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激发国有经济潜力、增强其控制作用和影响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这些政策,都是同十五大的精神一致的。
二、银行业的混合所有制
对银行而言,进行混合所有制改制本身就是对现代银行制度的一种完善与提升。所谓现代银行制度,是以现代产权理论为依据,以公有制为基本形式的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和金融资源配置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法人制度。其主要特征为产权的股份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业务回归于自然的无界限性以及资产负债、表内表外风险与收益的对立统一等,其核心是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注重协调推进战略规划、组织机构、业务流程、激励约束、风险管理等方面改革,提升银行的服务能力和竞争能力。
实际上,追溯300多年西方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建立历史,由于各国的工业化经历时间和发展程度不同,以及商业银行产生和发展所处的宏观体制和微观运行基础的差异,在业务范围和特点上存在着多种银行制度,但无论哪种制度,其治理结构都必须健全和规范。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自2003年底才正式启动,核心是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至今,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相继完成财务重组,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和现代银行制度,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了“三会一层”内部制衡机制的有效运转,并先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价值创造力都有了质的提升。
不过,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行业准入放开、引入的外资金融机构增多以及互联网金融崛起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已经并将持续面临存款增长放缓、利差进一步收窄、风险压力上升、资本补充压力加大等挑战和冲击。要应对这些挑战和冲击,就必须通过进一步加大金融业改革力度,使大型银行尤其是国有股份制银行在现代银行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升级和规范,而重点就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尽管目前国内的上市银行在股权结构上已有混合所有制之“名”,但尚未达到混合所有制之“实”,离充分市场化尚有较大差距。在公司治理上,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董事会的决策功能不足、内部制衡机制不够健全。而且,除已上市银行、券商外,金融国资深化改革相对滞后,这都需要通过改革加以完善。
相比较,混合所有制实现了公有和私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所有制的优势嫁接,同时抵消了各自的劣势,是一种优势互补的最适宜市场经济发展的银行制度。在混合所有制条件下,国家可依据具体情况控股经营或参股经营,国家与普通投资人可享受平等的权利,真正实现了财产组织社会化、产权结构多元化、银行财产法人化、出资者责权有限化、管理制度科学化。这些都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能给现代银行带来的质变。
三、银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对我国银行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需要着力研究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探索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在充分保证国有资本对国有股份制银行控股权和控制力的前提下,探索引入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资本及其他投资主体,形成更加灵活和多元的股权结构。需注意的是,在多元的股权结构中,要逐步降低国有股的持股比例,改变国有股份一股独大问题,保持股权结构均衡,但还要坚持国有控股地位。二是稳步推进员工持股计划。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上市银行特别是国有股份制银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在政策上已无障碍。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探索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适时推出或持续完善员工持股计划,一方面使员工分享国有银行改革的成果,另一方面发挥员工股东的监督和制衡作用。三是应该加大对金融国资改革的重视程度,通过把中央汇金办成金融控股公司的办法,实现对金融国资的市场化运作。或是通过建立人民信托基金的办法,强化所有者的权利,弱化出资人代表的权利。在监管方面,由央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资产规模庞大的金融国资的市场监管。
参考文献
[1]年志远,王相东.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研究[J].理论探讨,2014,02:93-96.
[2]梁法院.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如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J].企业研究,2014,03: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