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国外经验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问题探析

2014-04-29 11:04程松杰
安徽农业科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新型农民家庭农场

程松杰

摘要 家庭农场是近年来中国新型农业的经营模式,这对农业的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发展家庭农场背景下,对于如何提高农民素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应借鉴国外有益的成功经验。本文对此进行若干问题的探析。

关键词 家庭农场;新型农民;美国经验

中图分类号 S-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4)03-00953-04

1 中国式家庭农场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明确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继续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而在2013年1月份,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关注“三农”问题,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折射出的深刻内涵是转变传统的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因此,深入研究家庭农场的发展历史背景及家庭农场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趋势,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

从全国范围看,近年来,在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场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 670多个。尤其是上海松江,坚持五大原则,即农民自愿有偿原则、经营者自耕原则、适度规模经营原则、土地流转费合理适度原则、经营者择优原则,被称为“松江模式”,且有望得到推广。

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在建设中原经济区,在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形势下,尤其是在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如何发展家庭农场,更应结合河南省实际,走在沪、鄂、吉、浙、皖等省前列。以河南农村劳动力转移市民化趋势分析,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一些农村已开始出现农忙季节缺人手、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和农业兼业化副业化现象。这对农业的粮食“十连增”以及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预警的信号。“谁来种地”、“以怎样的方式种地”就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因此家庭农场的新的运作模式可以助推新型农业转型发展[2-3]。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的组织形式,是举家迁往城市的农户或缺乏劳动力的农户,将承包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或经营能手;种植大戶或经营能手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家庭适度规模经营。运行机制是种植大户或经营能手利用自身劳动力、资金、技术等优势,开展标准化规模化经营。因此,在各家各户传统的生产模式已没有多少活力,当中国的农业改革处于十字路口,可以说,发展“家庭农场”是一个正确的改革方向,其可以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释放农业的潜力。家庭农场主按照企业管理模式来核算成本、加强管理、追逐利润,就必须适应市场开拓市场。深入研究河南城镇化的建设和发展,对吸引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因素影响,对农业粮食增收的影响,尤其是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家庭农场发展及其相互关系更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 中国式的新型职业农民

2013年9月河南省夏邑县出台了《蔬菜产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最终在100名自愿报名的学员中认定了52名符合标准的农民,即新型职业农民。

2010年在夏邑县政府组织下,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夏邑分校在该县4个村招生,免费培养200名具有农业院校中专学历的农民,培训期2年,因夏邑县是全省有名的蔬菜种植基地,培训主要讲授各种蔬菜种植技术和知识。他们就是河南省首批获得认证的新型职业农民的一部分。有文化、有道德、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成为他们的共同特点。对他们来说,“农民”一词已从身份变为职业,同时也为河南省破解“谁来种地难题”探索道路。

夏邑县认定首批新型职业农民是在学历上要求至少是农业中专学历或从事蔬菜生产经营满3年。户年人均纯收入是当地的3倍以上,并具有蔬菜生产技能和规模化经营管理能力,其单位亩产面积产量、产值、效益均高于当地水平。认定程序相当严格,村民需先自愿申报,然后经村委会推荐、乡镇审核、系统培训后进行评审。

近年来,由于农业劳动力数量减少、素质降低,已成为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因素。据统计,河南省农村务农劳动力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90.1%,接受过系统培训的仅占务农农民总量的5.0%。

2013年10月29日在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现场交流会上,选择粮食生产类和菜篮子产品类产业,培养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成为河南破解“谁来种地难题”的重要举措。除夏邑等4个国家级试点外,河南省又确认固始县等15个县作为县级试点。国家级试点县每县培养认定500~1 000名、省级试点县每县培养认定300~500名新型职业农民。

河南省农业厅还要求试点县重点培养认定生产型职业农民,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以及回乡务农创业的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选择主导产业分产业分批培养认定新型职业农民。

以河南夏邑县为例,培养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多数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村合作社带头人,他们以农业为职业、有资源和专业技能、善于管理农田的农业劳动力,具有较高的农业素质,并能取得理想收益。

农业部曾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构建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认证管理制度和制定政策扶持制度。河南夏邑县现在也正在筹划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和奖励,包括免费技术培训、优先享受国家惠农政策等,因为没有先例,扶持细节还在商榷中。2013年11月,第2批报名学员也是100名,如果拿了证,将来还能享受到各种优惠政策。

新型职业农民是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基础,农业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有效载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发展现代农业的驱动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既是一项基础性战略工程,又是一项创新性工程。

3 美国农业教育模式的借鉴

FFA(Future Famers of America)称为美国未来农民组织,至今已有84年的历史,是主要针对中等教育阶段青少年的农业教育非政府组织,旨在通过农业科学技术教育向学生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及与人类生存、生活密切相关的所有使用知识和技能。作为成功的农业教育输出组织,FFA不仅具有明确的教育宗旨与独特的管理理念,而且在教育内容与方法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3.1 FFA农业教育的组织目标与教育理念

FFA组织是公益性的非盈利组织,具有很强的服务意识,是一个真正的“想其成员所想、急其成员所急”的组织。因此,FFA不仅关注农业知识与技能的培养,而是着眼于人生职业规划,激发其对生活的热爱与从事农业职业的信心,开发其果断进取的农业领导能力增强全球意识及农业对福利的促进,强化农业学生对自己及工作的信心,促进明智的选择与农业职业生涯的开拓。

3.2 教育内容与实现途径

FFA组织确定了完善的教育内容与通达有效的教育途径。在教育内容方面,课程是主要载体。FFA凝聚了许多基层教师的经验和大学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组织编写了《农业教师手册》,并配有教育项目指南,为教师提供基本的思想、思路和内容框架,同时为学生开发一套农业科学技术和农业生活的系列教材。

为培养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沟通能力,联邦教育部、联邦农业部等行政管理部门为学校提供必要的机会和支持,设置各种农业项目作为落实教育教学目标的主渠道,地方政府支持学校提供各种场所与条件,设立诸如养殖与园林项目。所有项目必须保证清晰、可持续,并动员社区广泛参与。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课程项目,完成规定的学分和达到一定的技能水平,并在农业职业领域进行广泛交流。与其他课程模式不同,FFA把理论和实践融入课程,使学生采用最适合自己能力的学习方式获得全面发展。

FFA组织用质量标准评价项目和毕业生。作为全面农业教育策略和课程的一部分,FFA一般使用教什么、怎么教和为什么教去衡量。

FFA组织是美国农业教育系统中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其自身功能最优的同时,注重与其他农业教育模式的协同。其他2种模式分别是课堂与实验教学模式和农业管理经验模式。FFA综合了二者特征,包括课堂教学、职业发展、领导能力训练项目等,直接导向职业成功,是与社区联系最紧密的经验学习模式。3种模式的项目互有交叉,但不能替代,只有明确各自定位,加强要素协同,才能够发挥一体化功效。FFA模式通过明确定位与项目兼容最大限度地在系統内发挥作用,体现了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意识。

FFA模式虽不能简单移植,但其理念、制度、方法层面的诸多要素值得学习。21世纪以来,我国不断强化农业的战略地位,但是仍难以解决社会认同度较低、人才培养体制相对隔离、重知识轻技能公民素养与职业生涯规划等问题。在2010年我国颁布了第1个农村农业人才的中长期规划、在明确内容、目标、工作机制与人才工程的同时,提出了政府主导、强调服务、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对实现人才强农战略具有重大意义。认真借鉴FFA模式的可取之处,不仅可助推规划内容的实施与落实,增强后续发展动力,还对构建科学有效的教育模式,树立大农业教育观念,超越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单一框架,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

4 美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政策的借鉴

根据2012年美国农业法草案,美国将对2008年农业法案进行调整、改革和完善,采取扩大能力培养、发展特色农业、乡村发展、农业补贴和信贷倾斜等政策措施加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着力解决未来5~10年美国农业所面对的问题。我国正在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着力培育农业新型主体。了解美国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对我国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4.1 美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意义

根据美国农业部的定义,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时间不超过10年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美国关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旨在培养新型农业接班人,应对农民老龄化,发挥农业的经济社会作用,保障美国农业继续保持世界领先地位。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有助于缓解日益严重的农民老龄化问题。根据可查阅到的最近统计数据,2007年美国农民平均年龄为57岁,期中55岁以上农民占57%,45岁以下的青壮年农民比例不足17%。2002~2007年,25岁以下的年轻农民减少了30个百分点,75岁以上的农民增加了20%,缺乏足够的新型职业农民的输入,势必影响美国农业的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可以更好地发挥农业促进就业的作用。目前,美国农业每增加10亿美元的农产品销售能吸纳8 400人就业。美国每12个就业人口中有1人在农业及其关联产业就业。

支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让年轻一代留在农村、创办家庭农场、有助于促进乡村的发展和繁荣。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农业呈现专业化和规模化趋势,农场数量不断减少,许多小农场被大农场兼并或购买。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有助于美国农业继续保持优势地位。高效农业使美国在国际上一直保持农业强国地位。

4.2 美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措施

美国针对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结合过去实施的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措施及其成效,2012年农业法草案系统地提出了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提高从业能力、支持发展相关农业、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及调整农业补贴政策、发放专项贷款。每项政策措施尽管实施主体不同,但都有一定的财政支持。

4.3 发展农业教育和加强培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从业能力

与法国农民资格证和韩国农民接班人申请选拔制度不同,美国农民没有资格限制,是否从事农业生产取决于个人职业选择意愿,美国在吸引新型主体进入农业生产领域方面更具有灵活性和开放性。根据最新的统计,在美国新型职业农民的构成中,年龄在35~54岁的占53%,35岁以下的占14%,3/4新型职业农民不是来自农民家庭或不具有农业生产背景。为此,2012年农业法草案提出了新型职业农民能力培养的多种措施,旨在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技能、现代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风险控制能力。

美国鼓励农场主和政府机构向大学生提供农业学徒和实习机会。农场主向学生提供兼职和学徒机会可以获得一定的政府补助,包括美国农业部等机构向大学生提供各种实习机会,助推大学生农业从业能力培养。继续保留2008年农业法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的相关规定。2008年美国农业法案批准了农场主和牧场主发展计划。根据该计划,2009~2012年政府每年提供7 500万美元的法定资金用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和农业经营管理能力培训。

4.4 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相关农业

美国虽然没有专门针对新型职业农民从事农业而实施有差别的政策,但是根据新型职业农民面临资源条件和市场限制等实际困难而可能从事相对较多的农业领域,支持特色农作物生产,鼓励发展有机农业,从而让新型职业农民从中受益。

(1)实施特色农作物计划,让新型职业农民有条件发展蔬菜和水果等生产。新型职业农民由于不具有土地、资金等优势,选择从事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大宗农作物比较少,一般选择从事蔬菜、水果等特色作物种植。

(2)鼓励发展有机农业,让新型职业农民有机会获得更高回报。美国有机农业的市场利润较高并且对土地规模的要求不高,使得有机农业成为很多年轻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首选。

4.5 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对新型职业农民吸引力

尽管美国式世界头号经济大国,农业现代化程度也很高,但是美国城乡基础设施差距也明显。在一些农村地区存在住房危房化、道路交通落后,电力供应短缺、卫生条件差等问题。要吸引和留住年轻一代到农村和在农村创业,必须优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2002年以来,美国共向农村地区投入资金1 700亿美元用于建设住房、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2012年新农村法草案修改了农村电气化法案只对建设农村电气化提供贷款的规定,加入了电气化建设的政府资助,将政府资助于贷款结合起来改善农村用电、建设农村高速宽带。建设的重点地区主要是面对大量农村人口外流的地区。

4.6 调整农业补贴政策,让更多新型职业农民受惠

对农业补助政策的调整时美国新农业法案最有影响的改革之一。长期以来,美国政府通过各种补贴制度安排帮助农业抵御自然和市场的风险,成为美国农业的安全网。但是美国农业补贴的最大受益者是发展成熟的农场主。

4.7 增加农业专项贷款,满足新兴职业农民资金需求

美国对农业的专项贷款开始于1990年农业法案,农业专项贷款不是2012年农业法草案的新内容,但是贷款规模和力度都进一步加大。农业专项贷款时一种临时性、过渡性的资金援助。

农业专项信贷包括农场所有权,农业生产经营的直接贷款和担保贷款。只要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且满足担保条件的农民,就能获市场服务局发放的最高额度为30万美元的直接贷款。

5 国外经验对我国培训职业农民的启示

随着我国城镇化加速推进,青壮年农民工市民化,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出现了农业劳动力不断减少和老龄化趋势。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着力培育农业新型主体。借鉴美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做法,在我国继续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同时,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意义重大,特别让一些年轻高素质农民留在农村发展现代农业,通过土地流转和参政金融支持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必将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实现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

5.1 大力推进农业教育改革发展

要深化农业教育改革,在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素质的基础上,在进一步完善国家农民培训政策的同时,建议国家设立专门财政资助项目,在农村选拔一批年轻并具备一定素质条件的农民进入相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接受高等教育或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鼓励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生到农村去创业、发展现代农业。

5.2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为了吸引和留住年轻高素质有专业背景的职业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继续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在农业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带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中优先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中心,社区教育中心和信息中心建设。

5.3 完善财政金融支农政策

国家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要充分兼顾新型职业农民,安排财政支农项目和向农民发放农业补贴,可适当对新型职业农民创办的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给予倾斜,公共财政提供的社会保障要让新型职业农民充分享受。

在国家不断扩大金融支农贷款规模时,要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建立农业创业小额信贷和贴息贷款。要扩大贷款抵押品范围,更加注重解决新兴职业农民贷款担保抵押品不足的问题。探索利用农作物种植预期收成,畜禽养殖预期收入,购买农机具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预期收益等作为贷款担保抵押品。发挥和提高政府相关部门在金融支农中的服务功能,可考虑对实施的财政支农项目和金融支农项目进行适当整合,探索将农作物保险、农业补贴和贷款担保抵押相结合。可探索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基金,建立国家财政资助的农业专项贷款体系。

5.4 鼓励发展优质特色高附加值农业

优势特色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市场空间大、汇报高,对新型职业农民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优质特色高附加值农业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要引导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发展优质特色農业,鼓励发展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并注重发挥农业多功能性,发展休闲观光体验农业,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实现较快增收、降低风险、健康成长。

6 结语

培训农民是增加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办法。农民教育培训的对象是生产一线农民,他们在教育培训中获取知识技能,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他们个人和家庭的生活状况。“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就业解决得如何,是衡量一个执政党,一个政府的执政水平和治国水平的重要标志。”

农民教育培训不仅要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而且要有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不少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农民职业道德教育,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获取了丰厚的持续的回报,降低了行政成本,形成了包括农民在内的多赢的利益格局。

参考文献

[1] 刘向荣,伏纲举. 美国FFA农业教育配送模式研究[J].中国职业教育,2012(24):50-53.

[2] 严蓉,李红兵.农民教育培训与关注民生[J].中国职业教育,2012(24):58-62.

[3] 李国祥,杨正周.美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政策及启示[J].农业经济问题,2013(5):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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