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建职能现状及创新思考

2014-04-29 00:44刘永强
企业文化·下旬刊 2014年3期
关键词:党建国有企业创新

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代,国家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各国的经济实力,而国家经济实力主要通过其本土主导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表现出来。对于中国来说,大中型国有企业一直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力量。中国国有企业确具有中国的特色,包括党建组织的领导、国有企业的多样形式和广泛分布。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决定的,但是,随着近几年来国有企业的壮大,共产党的组织建设的职能在国有企业中却越来越不占主导地位。因此本文就党建的职能在国有企业的现状进行分析,若果要经營好中国的国有企业,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国家优势,就必须结合公司治理的普适价值观和其理论,以及中国特色的要求。党建组织政治核心的作用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中国元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国有企业制度上的重要体现。对于我国党建组织在国有企业的地位逐渐衰落的现状,就必须对国有企业的治理进行创新的尝试,使得我国的国有企业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具有国有企业的基本的治理的原则。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建;政治核心;创新

发挥国有企业党建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国有企业制度上的重要体现,是根据国有企业性质、经济地位、历史特点及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发展中的影响等要素做出的一种制度性设计;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这种领导制度对国有企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对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大局,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起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对于国有企业党建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大关系,各方面的看法与理解也不完全一致。不同的国企由于规模。历史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同,导致这些企业的党建组织的具体运作方式也存在不同。在继续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过程中,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对国有企业发挥党建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认识,进一步界定其职责。明确内涵、清晰路径。

1.党建组织在国有企业中发挥核心作用的要求

1.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这是国有企业党建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总要求和总原则。它是要求国有企业党建组织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在上级党建组织的领导下,通过充分发挥党建组织的作用,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这种政治核心作用主要是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执政党基层组织的角度,通过参与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党的建设等政治优势的形式充分体现出来。

1.2支持各个治理机构依法行使执职权

搞好国有企业既是国有企业自身利益的需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任务。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企业的基本要求。国有企业党建组织直接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通过党的组织体系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给予行政管理工作具体的支持,有利于国有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各种权利有效落实,并通过优势互补,转化为国有企业的竞争优势,使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1.3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既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方针,又是企业改革发展实践的结论。随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涉及的各种经济体系关系比过去复杂得多。股东、经营者和广大员工这三者之间的利益既是一致的,又容易产生矛盾。处理好是一种动力,处理不好可能会演化为为一种冲突。保持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是国有企业党建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保证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妥善处理经营者与一般员工的关系;通过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和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办好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助于达到社会、资本、企业、员工各种利益关系方面的协调和统一。此外,从表1可以看出,对国企党建建设满意度调查中,非常满意有142人,约占40.7%;满意有153人,约占43.8%;不满意的有42人,约占12.1%;非常不满意的有12人,约占3.4%;对国企党建建设满意度还是较高。

表1国企党建建设满意度

国企党建建设满意度 频数 百分比

非常满意 142 40.7%

满意 153 43.8%

不满意 42 12.1%

非常不满意 12 3.4%

1.4加强党建组织的自身利益

国有企业有相当数量的共产党员,他们是企业的骨干,又是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一员。按照党的章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持基层党建组织的有效运作,不断提高党基层组织的战斗力;通过及时地传递党和国家的路线政策主张,增强广大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党性意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内民主和各项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尊重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发展党的组织,保持国有企业党建组织活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是执政党建设的题中之意。

2.国有企业的共产党建设职能现状

首先,目前有相当数量国企党建工作陷入活动难开展,党员难管理,党建工作难规范的困难境地。在我国,有很多的国企已经在发展的潮流中逐渐削弱了党建的地位,越来越片面的经济增长,这也就使得党建在国企中的地位逐渐被架空。同事在党建的内部组织中,也有很多的党员很难管理,身为党员,因为自我满足感越来越强烈,不仅国企架空了其某些方面的权利,并且自己也忽略了自己身为党员的责任,并且开展一般的党建工作时,并没有认真地规范进行处理,正是因为的原因,也就使得党建组织在国企中的职能和地位越来越没有想象中的比重大。

其次,国企党建组织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一些关键性环节和具体途径上,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和保证。虽说,党建组织在国企中起着政治核心的作用,但是在很多方面都没有一些具体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党建组织的职能,同时党建组织在向国企传达一些党的最新的方针和政策时,并且开展一些宣传的活动时,都是采取一些形式上的措施,很难真正打入企业内部,并且这些政治的实践情况与国企的一些企业文化和思想是自相矛盾,因此在企业里很少有人是完全听从于党建组织的领导,仍然只追求于国企的利益和经济价值。

最后,认识上的不统一和思想观念的陈旧导致国企党建工作处在落后与停滞的状态。在国企的各大部门中,其思想与党建组织建设部门的思想在认知上是有一定的差距的,例如,国企的行政部门,其思想主要是国企内部的正常运作与经济效应的提高;市场部门主要负责开拓市场和进行更有利的市场营销方案等。而党建组织建设监督部门其主要思想是带有政治色彩的,其主要研究的是国家的政治改革、方针、策略等和国企之间的联系,而不是直接的经济价值与国企的联系。因此,由于各部门思想观念的差异,以及党建组织建设部门自己内部观念的落后,也就使得党建组织建设部门在国企中所进行的活动处于严重滞后与无法前进的地步。

3.黨建组织在国企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创新实施途径

3.1党建组织参与决策的途径和方法

3.1.1落实参与决策的组织保证

国有企业党建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有组织保证,这就需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书记与党委其他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可以依照有有关程序进入党委会。

此外,为了便于党建组织参与决策,也便于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党建组织职能机构设置上可采取与行政职能机构合署办公的做法,这样既有利于克服党政“两张皮”现象,又有利于减少企业的机构设置,提高人力资源使用率,培养复合型人才,降低成本管理,但注意不能削弱党的工作及地位。

3.1.2健全参与决策的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党建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要有制度保证,因此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应当对党建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做出明确规定,是党建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时能进入管理流程。

3.1.3提升参与决策的实务能力

首先是提高党建组织参与决策的能力。党建组织在参与决策是要真正做到“有效、规范”,除需要一定客观条件支撑外,很重要的是党建组织自身参与决策的能力需大力提高。其次是提高党委成员参与决策的能力。企业党委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副书记要提高参与决策的能力,要懂政治,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懂经济和企业管理,具备市场经济意识,熟悉领导科学、战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熟悉本行业生产技术情况;懂哲学,对复杂问题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需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党员、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再次是提高为董事会决策服务的职能部门人员的能力,使他们的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国有企业意识有明显提高,能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与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3.2党建组织带头执行的途径

带头执行是国有企业党建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也是履行政治责任的具体形式。只有带头执行,才能推进企业重大决策的贯彻,保证有效监督的落实。

3.2.1把握带头执行的内容

对带头执行的狭义理解是发动党员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实施董事会做出的决策,促进企业科学发展。这无疑是不够的,要从广义上去理解,它包括四个层面的内容:①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进行保证监督;②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给予有力支持;③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进行积极参与④对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会组织进行正确领导。上述四方面实际上是党建组织发挥保证监督作用、支持作用、参与作用和领导作用,这正是在国企公司治理中党建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具体体现。

3.2.2抓住带头执行的关键

国有企业党建组织能否带头执行,关键在于自身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与影响力。因此,要按照“全覆盖、正常化、有成效”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组织的自身建设。首先,要做到组织的全覆盖。在国有企业调整和改革中,党员和党建组织的变化比较多,要适应这种变化,及时调整。建立党建组织,不让一个党员脱离党建组织。其次,要做到正常开展党建组织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的基本制度,确保党建组织活动的正常化。第三,更重要的是做到党建组织活动有成效,使党的各项工作成为水平高、效果好、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工作。

3.3党建组织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有效监督是国有企业党建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体现,也是履行政治责任的必然要求。只有按照中央的要求与国家方针政策进行监督,才能确保国有企业科学、持续、稳健地发展。

3.3.1领会有效监督的内容和要求

监督的内容可以说是有许多方面。一般来说,凡属党建组织要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都是监督的内容,从企业目前经济状况出发,要监督的重点是科学决策、资金运作和用人问题,以及职工合法权益。

在监督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明确监督目的,要推动和促进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中正确贯彻落实,支持和帮助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避免与减少失误;二是要把企业改革调整与生产经营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党建组织监督的重点,并把监督融入企业改革调整、生产经验的全过程。

3.3.2要培育廉洁文化,形成自我监督约束的道德规范

从更高的层次上实现有效监督,就要促进反腐倡廉与企业文化的深度融合,实现廉洁理念与企业文化的对接,使监督监督建立在企业各级领导人员严格自律、加强自我约束和控制的道德规范基础上。因此,要大力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文化,努力培育廉洁从业、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文化理念,使廉洁理念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推动监督工作的良好开展。

3.3.3建立有效的监督工作格局

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既要保证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内部制衡监督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党建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履行有效监督的职能。强化党委的监督职能,就要根据实施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有效监督的工作格局。

4.总结

国有企业党建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原则是明确的,但在实践中,对国有企业党建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理解上并不完全一致。当然,其中既有传统观念的影响,也有一些误读和片面的理解,因此,要对现有的党建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与职能进行创新的思考与分析,找出一条途径能够使党建组织在国有企业中既能全面、深刻的发展,又不与其本身的经济价值相驳斥,并使得这条道路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参考文献:

[1]陈玉琴.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拓宽国企党建工作渠道[J].东方企业文化,2011,(1)

[2]朱新爱.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探析[J].改革与开放,2010,(2)

[3]刘宏江.新起点上的国企党建工作研究[J].政府法制,2010,(16)

[4]王宏艳.建设学习型组织 推进国企党建工作[J].新长征,2010,(7)

[5]张建平.浅谈如何创新国企改制后的党建工作[J].职业技术,2010,(5)

作者简介:刘永强(1985-),男,汉族,专科,内蒙古准格尔旗人,神华准能集团公司公用事业公司党委工作部,主要研究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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