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深入,关系到改善农民生活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经成为了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本文以陇南市为例,旨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思考的基础上,对陇南市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农村信用体系 建设情况 加快完善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人民银行和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开展的系列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农村经济主体的真实情况,减少农村经济主体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奠定基础;有利于降低农村经济主体贷款成本,扩大农村信贷投入,提高农贷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农民扩大再生产,改善农民生活。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助于提升农户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落实相关支农惠农政策,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本文对陇南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陇南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一)积极准备,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近年来,陇南市辖内农村合作银行及信用联社加大支农力度,努力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同时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形势下,认真开展“走百村、进千户、暖万人”的信用村镇创建活动。全市农村合作银行及信用联社自2003年以来按照人民银行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以信用村(镇)建设为依托,加快农村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组织成立了以各基层信用社主任、乡政府有关人员以及当地较有威望的社员为主要成员的农户信用评定领导小组,向农户进行了宣传、教育。
(二)突出特色,重点推动“三个一工程”信用建设
陇南市以西和县为试点,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个一工程”,即组织开展每个乡镇创建设立一个“农村征信工作站”、评定一个信用示范行政村、每个行政村评定一批农村青年致富信用示范户为主要内容的信用建设“三个一工程”,逐步建立起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平台为主导,“农村征信工作站”农户信用信息评定为载体,信用村(镇)、农村青年典型信用示范户评选为主体,涉农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为中心的“四位一体”新型农村信用服务体系,有效解决了银农信息不对称及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扶持和帮助更多的农村青年成为了创业致富的带头人,助推了农村信用经济的发展。
(三)金融机构总体情况
就陇南市2014年三季度末的情况来看,全市辖内农村金融机构(联社统计到各县分社一级)主要有267户农村信用社,一家村镇银行,其中各县、区农村信用联社均已建立了一套标准的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去年我市各县、区已陆续挂牌成立了邮政储蓄银行,目前全市邮政储蓄银行(统计到基层网点)共计45家。
(四)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户情况
自农户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截止2014年三季度末,陇南市各县农村信用社共信用村448个,并由信用社和当地乡政府进行了统一挂牌,在全市农户中共建立了555952个农户信用档案,并评定信用农户509966户,对已建立信用档案农户中的360049户发放了贷款,累计发放贷款1026890万元,余额866181万元。其中产生不良贷款的农户数为36340户,不良贷款余额为9067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缺少法律政策支持
《征信管理条例》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于2013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但从条例公布的内容看,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农村经济体的征信活动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对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加工和处理也没有明确的行为规范,使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采集信息时难以获得全面的信用信息。目前,各级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虽然在实践过程中,摸索建立了农户信用评定的制度和办法,采集了农户信用信息,对农户做了信用评级,但其由于受对采集应用对象的单一和应用范围的局限,农户信用评级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仍然需要推广应用的验证。
(二)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更新困难
一是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户搬迁和外出打工人员日益增多,使部分农户始终游离于信用体系之外。二是由于农户的家庭收入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在采集农户的收入和支出时无法核实其提供信息的准确度。同时大部分农户对涉及自身隐私的项目比较敏感,如健康状况,民间借贷情况等,大多不愿提供。三是未贷款或暂无贷款需求的农户,不愿透露其相关信息,以至于相当一部分非存量客户信息无法采集。
(三)诚信宣传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由于人员及资金的限制,诚信宣传教育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深入开展力度不够。一是宣传形式僵化。每年响应上级部门的号召开展几次信用宣传活动,一般均采用摆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咨询点的形式,这些宣传形式千篇一律,社会大众对此反应麻木。二是宣传内容格式化。每次的宣传资料都是人总行统一印制的,内容用词标准统一,但缺乏生动性,没有针对当地农村、农户的特点进行宣传,无法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因此,多数农户对此项工作了解不深,进而主动参与意识不强。
三、相关建议
(一)加快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提供法律政策支持
加快制订出台农村信用体系实施细则,明确农村信用信息征集主体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规范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的方法,建立并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监督管理制度,从制度、用户、安全等方面入手,规范农户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保障农户信用信息的安全与合法使用,维护农户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有制可循。
(二)强化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建设
农村合作银行、信用联社在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中发挥着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多年来其成绩和贡献有目共睹。但在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要遵循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機制以及考核评价制度;要广泛开展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真正掌握客户信息,对客户进行筛选,有效防范风险和为推动社会诚信环境做出努力,促进农村经济和金融实现良性互动的局面。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
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采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增强农户的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让广大农民认识理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其生产经营、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及至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密切联系,真正意识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和失信违约的得不偿失,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思维理念,自觉自愿地参与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来。
参考文献
[1]王双正.我国农村信用社问题讨论综述[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5年04期.
[2]吴敬.我国农户信用评级历史现状、问题及建议[J].华北金融,2012年04期.
作者简介:吕娜(1989-),女,汉族,甘肃景泰人,助理经济师,研究方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