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王珂,男,汉族,山东聊城人,聊城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向。
摘要:在列宁所生活的年代,世界形势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都发生了较之马克思恩格斯生活时期的巨大变化。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东方社会理论的精髓和核心要义,又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新观点和新看法,回答了马克思恩格斯受制于历史条件没有或未及回答的一系列问题,在某些方面实现了理论的升华和超越。
关键词:东方社会理论;列宁;一国胜利论;无产阶级政权列宁的东方社会理论,是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和建设以及指导东方其他落后国家革命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以俄国、印度、中国等为代表的东方落后国家为研究对象,探索这些国家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特殊规律的理论概括和总结。它不仅是列宁理论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而且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东方社会理论,并对马恩的东方社会理论进行了创新发展。
列宁对东方社会理论的创新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一国胜利论”
“一国胜利论”即社会主义可以在一个国或数个国取得胜利的理论。列宁在他1915年所写的《论欧洲联邦口号》这篇文章中第一次提出:“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由此就应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或者甚至在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列宁选集》第2卷第709页)后来又在1916年的《无产阶级革命的军事纲领》一文中作了进一步阐述。在20世纪初期,此时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但这个时期的资本主义世界政治经济发展还很不平衡,并且各国之间的经济和军事力量发生了很大变化。后起的帝国主义国家开始了跃进式的迅速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赶上或者超过了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定然会引起帝国主义国家之间进行重新分割世界的战争。此时的战争使得帝国主义阵线开始分裂,力量遭到极大削弱,从而造成帝国主义链条上的薄弱环节。在这个薄弱环节上,如果有的国家无产阶级力量较强,人民觉悟程度较高,再加上无产阶级政党的正确领导,国内阶级矛盾尖锐,那么无产阶级就可以在一个国家或者数个国家先发动革命,并最终取得胜利。在这一历史条件下,列宁的这个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为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做了充分的理论准备。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及其后中国等一系列国家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更是直接证明了“一国胜利论”的正确性。
二、列宁说,社会东方国家可率先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并展开社会主义建设
列宁说,社会主义有可能在一个国家实现,这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是列宁根据国际形式和俄国形式,以及一切落后的被压迫国家的基本情况,做出的科学、睿智的结论。苏联布尔什维克主义的胜利,就是最好的证明。尽管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在表面上失败了,但是这种失败,并不是社会主义本身的失败,而是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机会分子的失败,它其实更是从反面证明了:在一个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正是因为在苏联以戈尔巴乔夫为首的机会主义者,放弃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精髓,忘记了阶级斗争的复杂性,忘记了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的艰巨性,从而使社会主义事业在苏联遭到了暂时的失败。苏联的教训可谓惨痛,这就进一步告诉我们,在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列宁说:“专政是凭着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
分析列宁的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得出的关于专政的定义,我们可以发现,无产阶级专政的最大特点有二:一是使用暴力,二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这两个最主要的特点,是无产阶级专政和其他一切阶级专政的基本相同点。但是,这里无产阶级使用暴力的对象,是一切反对社会主义的剥削分子,是一切用暴力来镇压无产阶级反抗的反动派,这就使无产阶级所使用的暴力充满了崇高的精神和偉大的献身精神。而认识无产阶级专政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特点,则需要我们把无产阶级专政的不需要法律约束和剥削阶级的专政的不受法律约束要严格的区分开来。无产阶级专政之所以不受法律的约束,首先是指不受资产阶级法律的约束,资产阶级法律的实质是为了更好的镇压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而存在,因此,这样的法律就不能约束无产阶级的革命和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对一切反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人的革命专政。其次,在无产阶级实行专政的过程中,我们要牢记马克思的话,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既然整个过渡时期都需要无产阶级实行革命的专政,那么无产阶级在实行专政过程中制订的任何法律如果给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造成了损害,在客观上帮助了资产阶级和一切反对无产阶级的反动剥削分子,那受这样的法律约束,就是违背了无产阶级革命专政的宗旨,就是背叛了人民的利益。因此,不受任何法律约束,是无产阶级专政应有的内容,它为无产阶级更好的实现自己的使命,为了更快的建成共产主义社会提供了强大的力量保障,使无产阶级可以在任何情况下,不受约束的、尽情的使用无产阶级的暴力来反对一切敢于批评社会主义、敢于反抗社会主义的反动派。
在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要实行无产阶级革命的专政。明白了无产阶级专政的这两个基本特点:一要使用暴力;二是要不受法律约束,并结合落后国家的实际,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落后的国家必须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目标。考茨基之流,虽然看出了专政就是意味着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但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在落后的国家实现社会主义必须要依靠无产阶级专政,考茨基作为口头上的马克思主义者,其实是阉割了歪曲了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同时,也根本不懂得和不掌握、不能实际运用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解决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精髓。
三、世界社会主义的胜利取决于东方人民的斗争
社会主义最终胜利取决于东方人民革命斗争的发展。列宁在去世之前曾经预言,西方国家在将来很难发生革命。在东方社会理论指导下,东方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无产阶级领导人民群众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探索。并且这种探索取得了极大进展,进一步解决了这一历史课题。例如,在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和列宁“一国胜利论”的指导下,东方社会先后发生了俄国“十月革命”和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进一步产生了以苏联为首的15个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打破了帝国主义统一天下的局面,促进了社会主义运动的兴起。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方社会主义国家由原来苏联一个国家发展成为为一系列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些国家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都形成了很大规模并对世界造成了重大影响。在政治上,这些意识形态相同的社会主义国家结成同盟,形成了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在军事上,它们通过签订双边条约和华沙条约组成共同防御同盟来抵御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对他们造成的威胁;在经济上,通过签订双边条约和经互会组织加强互助合作,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建立了社会主义世界市场。这些政治、经济和军事举措,在加强了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联系、促进社会主义阵营发展的同时,也为抵御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经过这些事实证明,在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进程,不是按照马克思的西方社会理论,反而是按照其东方社会理论发展的,因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几乎都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并且它们胜利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全体人民。(作者单位:聊城大学)
参考文献:
[1]《列宁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79页。
[2]《列宁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22页。
[3]夏银平.列宁的探索与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一脉相承[J],华中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01期。
[4]徐卫国.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构想及其在后世的发展[J],社会科学战线,2003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