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娟娟
摘要:根据近年来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来看,事业单位职务犯罪案件越来越多,甚至涉及基层、医疗、文化、公益机构 、教育等众多领域,事业单位职务犯罪情势严峻,通过了解事业单位的内涵、性质、分类,以及认识职务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来分析事业单位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及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对策和一些建议。
关键词: 事业单位; 职务犯罪;特点;原因;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是刑事犯罪分论的主要内容,也是法学界研究的主要方向。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不断出现职务犯罪案件,这在很大的程度上都违背了事业单位的基本性质的。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的表现,是一种很严重腐败的集中体现。职务犯罪严重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了国家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破坏了种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公共利益,败坏政府的威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一、事业单位概述
根据我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我们可以概括地讲事业单位(英文称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以国家全额拨款、自收自支、财政补贴为自己的资产,由国家机关或其他授权组织举办的,主要从事社会文化事业、科学研究事业、教育事业、医疗卫生事业等社会公益服务性事业的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的基本性质是相对于企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有法律明确规定其基本分类的,社会事业型单位,其中包括一部分国家机构的下属组织,还包括一些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的单位,如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事业单位主要是聘用编制的,是需要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在人事仲裁机构解决劳动争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要受到其上级领导部门和法律的约束和监督,也受人们监督,其做出的决定在一定法律授权和形成授权范围内有强制力。
二、职务犯罪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一)职务犯罪的含义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拥有的公权力或职位的便利条件,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且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职务犯罪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为谋取私利而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的犯罪行为,其本質特征是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主要犯罪种类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渎职侵权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政治权利等犯罪罪名。
(二)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
第一,职务犯罪主体。根据我国最新的《刑法》规定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从事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第二,职务犯罪的主观心理。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对此持故意犯罪的心理状态。
第三,职务犯罪的客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司法等方面的管理职能。
第四,职务犯罪的客观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的职务犯罪的客观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严重不负责任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三种。
三、事业单位职务犯罪的案件特点
(一)在犯罪主体方面
主要是指在事业单位担任组长或科室主任以上的领导人和主要负责人,这些人员在职务犯罪占很大的比例,这是因为一方面由于职务犯罪的特殊主体要求,另一方面是因为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的人员掌握了一定的权力、事业单位的资产,是职务犯罪的高发人群,是职务犯罪侦查的重点人员,事业单位应当向上级领导及时定期报告对这些人群的日常行为。
(二)在犯罪涉及的行业领域
事业单位职务犯罪涉及的行业领较广泛,已经涉及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国有事业单位和国有控制的其他非国有事业单位。这些领域是在我国经济体制中占据主导地位。
(三)犯罪的手段方法层出不穷,更加隐蔽性和多样性
与以往的传统的直接侵占、截留、侵吞等方式相比,现在的犯罪方法更加欺骗性,例如虚开发票和虚构合同 等来骗取国家财政拨款和补贴,另外采取把账款漂白,转移到国外去,企图逃避监察机构对巨额来历不明的个人资产的检查。
(四)在触犯的罪名罪数
不仅是一个单位内部人员相勾结职务犯罪,更有对事业单位相勾结共同犯罪,而且不仅触犯贪污、贿赂等犯罪。同时还犯数罪,如还触犯徇私舞弊、非法拘禁等罪名,可以实行从一重罪处罚或数罪并罚。
(五)在犯罪后同时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例如,我国国务院机制实行的“双轨”和“双开”体制,这使得事业单位在犯罪后不仅单位要接受刑事处罚罚金,而且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和主要负责人都必须承担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处罚。
四、事业单位职务犯罪案件产生的原因
事业单位职务犯罪现象非常严重,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事业单位权力监管体制方面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力度
没有制约的权力容易被滥用,在权力失控和约束不力的情况下,个人的意志会更加薄弱,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能力减弱,往往会由于没有被约束而不行使或不认真行使职权和权力,使得法律丧失应有的权威和严肃性,进而使得人民的权利得不到真正的保障。如果权力被滥用而又得不到制止,往往就会出现更严重的腐败现象,因而权力越大就越应当予以加强规范和约束的力度,然而在事业单位权力监管体重中却是一个人的权力地位越高,反而受到的制约和监督却越弱,这是因为事业单位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不力,才使得一些工作人员无视法律,藐视法律而肆意妄为。
(二)事业单位干部的法律意识不高
第一,工作人员非法的占有心理和不良的自私自利心理逐渐扩大化,在这两种不良心理支配下,诱发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第二, 由于市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促使工作人员对金钱产生了顶礼膜拜的心理,逐渐形成贪婪的金钱主义价值观,沉溺于权钱交易行为带来的巨额收益。另外市场经济的开放性、竞争性,以及法律赋予的在商品交易和流通领域中的的平等地位,这些虽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消极的负面作用,如一些人不择手段地追求金钱和权力。第三,社会法制监管和法制教育宣传力度不够,使得一些工作人员产生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诱发职务犯罪行为。
(三)社会分配结构不合理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初级阶段,经济水平还未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标准,而且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因而社会的分配制度显得不公,贫富差异大,使得一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本身的工资收入不高,无法满足需要,这就诱发这些人员心理不满情趣高涨,无视法律而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活动。
(四)事业单位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度不够
一些事业单位为了维护单位的良好形象,或者为了隐瞒不法行为的揭露,对权力的运行操作信息不公开或公开的透明度不高,而且事业单位中的的重点人群不正确行使或不认真行使公权力,使得检察机关对事业单位的监察工作很难进行,事业单位内部的监管出现漏洞,而一些工作人员就趁机作乱,以权谋私,使得职务犯罪案件越来越多。
(五)事业单位对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落实好
由于在事业单位中,干部是党员廉政建设的主要对象,是国家进行各项管理的领导力量,在事业单位中处于领导地位。国家积极倡导对党员、对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政建设,这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长期的政策和工作内容。然而,一些事业单位尤其是基层事业单位没有落实好国家的这项政策,而是与国家的号召脱节,出现漏洞,这就为职务犯罪活动提供了方便,出现腐败。
五、探析事业单位职务犯罪案件的预防对策及建议
(一)逐渐完善事业单位监管体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力度
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是对权力监督的有效途径,能够保证权力得到更好地行使,实践证明了权力过分集中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和严重的腐败,诱发职务犯罪。因而,必须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如司法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人大的监督、大众舆论媒体的监督,更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监督权力。
(二)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和纪检监管的监察作用
加大对职务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让其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可以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另外要扩大检察机关的监察范围,从中央到地方的事业单位都要认真监察,而且要对科学、文化、卫生、教育等各个领域的事业单位进行监管。
(三)建立健全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体系
预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不能仅靠检察院的惩处打击,而应该建立事业单位内部网络防范系统,利用信息网络化,并与检察院监督系统联合起来,共同监管,共同预防。
(四)加强權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度,优化权力配置
保证公权力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事业单位必须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内容、权力来源,使得权、责相适应。
(五)加强检察机关的监察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的职能
监察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做好检察建议的工作,建立于事业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系统,及时监察,对职务犯罪案件要结合实际办理和审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高办案效率,另外,检察机关建立健全职务犯罪举报系统,及时存档,而且要保证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不私自泄露举报线索和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案件特殊、重大、疑难的,及时向上级报告,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和通报案件审查情况。
(六)加强事业单位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廉洁性
根据事业单位职务犯罪主体的组成部分予以指导,干部是职务犯罪的高发人群,因而要重视对干部的党风党纪考核,应该落实好党风廉洁建设的国家政策,保持干部的廉洁、清明,遏制腐败。
六、结论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都是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要对人民负责,自动接受人民监督。由于职务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事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已经成为国家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因而为了防止职务犯罪现象的不断发生和蔓延,不仅事业单位而且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单位在内,都必须在不断加大惩处打击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更要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工作。
参考文献:
[1]扈坤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职务犯罪问题的分析与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2(08).
[2]王辉.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预防职务犯罪[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2(06).
[3]常青,张磊.近年来国有事业单位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原因和预防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2(18).
[4]刘海渤.论职务犯罪的防范与惩治[J].学术交流,2004(08).
[5]张斌.打造“六个一”预防职务犯罪体系[J].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专刊,2013(01).
[6]李鹏宇.文化领域职务犯罪情况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2(28).
[7]刘洪亮.浅论如何预防赈灾捐献中的职务犯罪[J].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专刊,2013 (06).
(作者单位: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