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慧
浅谈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问题及对策
●周 慧
乡镇是我国五级政府体系的基层组织,是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环节,是国家财政支农政策贯彻落实的末端,是财政服务“三农”、落实惠民政策的窗口。如何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使公共财政的阳光洒向最广大农村,是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一是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不规范,涉农资金不能及时发放。县级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对涉农专项资金以及村级财务监管滞后,导致出现乡镇财政资金使用上的监管漏洞,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工作流程设置不科学。部分乡镇财政工作制度脱离实际,流于形式,执行时随意性很大,缺少科学性;三是资金使用反馈机制不健全和不完善。对每年安排用于乡镇的大量“三农”资金使用情况和效益如何,缺少追踪问效和信息反馈;四是乡镇财政人员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专业知识缺乏,业务素质良莠不齐,与新形势下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不相适应。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度不到位
一是乡镇财政对大量的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监管措施不到位;补贴的发放只是根据农民的土地面积进行补贴,对在实际种植过程中具体是否种粮以及实际种了多少亩,由于核实工作难度较大而导致监管乏力;二是对项目资金无法监督,一些涉及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等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实施单位只对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作为项目实施地的乡镇财政无权过问,有些项目甚至不知情,无法发挥就近熟悉情况监督的作用;三是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监管方式粗放,在管理意识上存在“重项目申报、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轻绩效评价”的观念。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跑、冒、漏、滴”现象,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三)乡镇财政资金信息传达不及时
一是由于客观上财政下拨到乡镇的资金审核、拨付需要一定的时间,县、乡、村三级落实有关政策需要时间,使得从乡村采集初始补贴信息到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手里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距;二是划拨资金信息滞后。市县乡信息数据沟通不畅,乡镇财政对某些资金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影响了资金执行和政策落实进度;三是公开公示、抽查巡查情况没有制度化规范化,记录不完整,不符合信息收集、整理、归档要求。
(四)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会计岗位设置随意性大,岗位不明责任不清;二是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业务处理能力较低,不能较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乡村两级财务管理要求;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做账不及时、不规范,或无经手人;四是票据管理不规范、支出不合理。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不完整、不合规,存在白条抵库现象等;五是资产管理存在漏洞。大部分乡镇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没有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许多乡镇产生了资产账实不符的现象,容易造成乡镇国有资产的流失。
(一)推进“两基”建设,强化乡镇财政职能
做好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要明确职能划分。一是强化乡镇财政所职能,明确负责编制所在乡镇财政预决算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的具体工作;负责乡镇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管理;负责乡镇政府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负责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负责村级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二是强化乡财县管中心(办)职能,明确负责核定县对乡镇的预算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县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核汇总乡镇政府上报备案的预决算;监督乡镇政府的预算执行,监缴乡镇预算收入,核拨乡镇预算资金;指导乡镇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导乡镇监督管理村级财务;负责乡镇财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监管制度
为了加强乡镇财政监管,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充分发挥乡镇监督管理支农资金作用的意见》等文件,各地结合本地实际也制定了具体监管办法,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加强乡镇财政监管起到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监管制度体系,为乡镇财政监管提供依据,有效规范各项监管措施。
(三)进一步加大乡镇财政监督力度
一是因地制宜推进“乡财县管”。在坚持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政府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不变、财政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乡镇财政与县级财政“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管理方式,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二是推进“村财乡管村用”财政改革。逐步建立乡村债务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全面地掌握乡村债务变化情况,建立健全债务控制和化债工作制度。乡镇财政既要尊重村级组织资金安排使用的自主权,也要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的管理。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专项工作经费进行专账核算。加强对乡村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乡村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三是通过财政网、农联网等网络平台,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的财政监管网络体系,将信息化技术更多地运用到乡镇财政监督工作中,实现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全面监管。四是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目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财政收支、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内部监管、党风廉政建设、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重大资金审批、资金使用公示、项目验收结算、资金监管绩效考评等内容。对目标考核优胜的乡镇财政进行奖励,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县乡财政部门各类综合考评和单项考评的主要依据,奖惩并举,推动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四)建立并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实施“阳光工程”
一是加大县局各股室与财政所的沟通与联系,搭建乡镇财政资金信息沟通渠道。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及乡镇所在地的县级报账项目时,明确乡镇财政所的监管职责。二是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信息,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三是认真核实补助信息。对比较容易发生变化的在校学生人数、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补助人数、五保户供养人数、优抚对象人数、低保救助人数、补贴面积等,乡镇财政要有重点地派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报告。四是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做好本乡镇范围内补助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五)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
一是要按照乡镇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二是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要按规定参加财政部门的后续教育与培训;三是加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使其了解会计工作规范化要求,掌握会计业务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推动了村务公开工作;四是要依法建立会计核算制度,制定会计核算流程,实施会计电算化;五是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权限和责任;六是建立财产清查处理制度,确保财产的完整性。
(六)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素质
加强乡镇财政人员培训工作,制订乡镇财政人员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分级培训机制。要按照财政部“每三年将所有的乡镇财政干部轮训一次”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乡镇财政干部进行培训,对他们进行业务技能、窗口形象、网络平台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建立起有财政特色、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同时,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做法,多与兄弟单位联系,多向外省市先进单位学习先进经验,引进先进做法。通过培训与交流,逐步优化乡镇财政干部的知识结构,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财政主动理财和服务水平,近年来,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财政局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与部门单位的会商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第一,构建五大会商平台体系。一是区域政策研讨层次构建五个平台,即财税政策解读、招商引资服务、总部经济探索、金融政策对接、惠民政策落实等平台。二是部门合作会商层次构建三个平台,即部门改革创新、农业项目发展、政府采购协调平台。三是党务政务信息层次构建四个平台。即预算编审研讨、预算执行监控、部门决算审查、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四是业务技能交流层次构建四个平台。即业务展评交流、信息技术处理、财税库行交流、工资政策落实平台。五是目标考核责任层次构建五个平台。即教育督导、科技投入、计生监管、政法维稳保障、节能环保安全平台。
第二,构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体系。一是紧扣制度,狠抓落实。2012年颍州区出台了《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的通知》,细化监管程序,提高监管方法的可行性。二是强化措施,把握关键。细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要求,规定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及资金上报程序,对每项资金的“收、拨、用”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同时推行信息通达机制,要求财政资金信息要在相关业务股室、农村局和财政所之间迅速传递。三是抽查巡查,建档入库。推行抽查巡查机制,对补助性资金的发放和工程项目资金落实进度、验收等内容进行抽查巡查。并对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基础资料进行汇总归档管理。(苑文龙)
去年以来,湖北省应城市狠抓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督工作,目前已完成30家预算单位检查阶段的工作,在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的同时,绩效评价功能初步显现。
据了解,该市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督工作,成立了由一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督领导小组,印发了《应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制定了《应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乡镇机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督;同时抽调纪检、审计、财政部门的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开展绩效评价监督工作。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性资金使用部门的支出行为,促进财政性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真正为民办实事。通过对资金使用单位财务收支的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单位的财务管理。通过对财政支出资金、部门或项目绩效目标的综合评价,加强成果利用共享,促进了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规范了预算分配,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降低了政府运行成本,提高了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方应凯 陈应峰)
山西省泽州县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每年对各乡镇实行预决算检查,对县直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等,2010—2013年共检查各类资金近10亿元。通过财政监督,纠偏补缺,实现了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信息质量双提升,有效预防了源头腐败。
开展法制宣传,促进观念改变。在检查过程中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明确财务监督是《会计法》赋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要求他们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理直气壮地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其次,提高单位负责人对财务监督的正确认识,对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起责,切实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体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规范财务收支,完善制度建设。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重点突出整改效果,要求各单位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易于出现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融入财务制度化建设之中,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预防和制约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预决算管理,坚决杜绝 “小金库”,防止资金的 “体外循环”;强化财务核算,避免坐收坐支、隐瞒收入、私费公报、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资金等现象的产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制约腐败行为。
推崇职业道德,强化监督执行。每年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知法、守法的职业道德。要求会计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财政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新标准和新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自觉执行财务监督,自觉接受财务监督,如实记录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相关会计资料,切实成为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守护神”。
(邓瑞峰 何万昆)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湖南省新化县财政局四措并举加强对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
据了解,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具体监督本系统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同时,该局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将规定印制成小册子,分发给每个干部职工。要求干部职工遇有婚丧事宜要严格做到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为加强对婚丧事宜的有效监督,该局在电视台、局域网站和宣传栏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同时,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通过受理举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干部职工在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婚丧喜庆事宜纪律一经查实,严格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对干部职工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制止、不监督和不报告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新化县财政局行政问责制》予以追究领导责任。
(龚永红 陈晓斌)
为确保乡镇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日前推行“六制”,确保乡镇财政资金使用规范。
一是建立健全分类监督机制。按照财政资金的不同类型,将乡镇财政资金分为补助性资金、项目资金和村级组织运转资金。根据不同类型的资金,采用不同的监督方法。对补助性资金和村级组织运转资金采取公开公示为主、抽查巡查为辅的方式;对项目性资金采用全程跟踪、多部门联合监督的方式。
二是建立健全联动监督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区乡联动资金监督模式,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近就地监督的作用,将各级财政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包括村级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督范围。
三是建立健全指导监督机制。明确乡镇财政监督范围,量化监督任务,细化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区财政部门通过信息交流、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镇财政监督业务工作的指导;同时区级财政部门强化自身监督能力建设,加强对所辖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的督导、巡查和抽查,督促乡镇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督。
四是建立健全奖励考核机制。建立相应的财政奖励政策和约束机制,强化对乡镇财政监督目标责任的考核,根据考核和监督检查的结果,对监督工作开展较好、工作业绩突出、实际效果显著的乡镇财政所给予以奖代补,对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乡镇财政所给予批评;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区财政监督科加强财政局科室、二级机构和部门之间的协调,同时注重与审计、纪检监察、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建立了联系会商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注重建立好与乡镇党委政府之间的沟通机制,将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梳理,形成总结,报送乡镇党委政府,并通过乡镇党委政府加大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的力度。
六是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内部控制机制。乡镇财政所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控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各项财政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制约,细化并合理安排岗位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重点抓好办事流程、各项基础数据资料、档案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加强会计核算,严格审批程序。
(赵长宝)
湖北省枣阳市注重内控与外管紧密衔接,建立五项制度,防止因管理链条断裂导致权力失控。
一是账户管理制度。实行账户统设、资金统管,消除了科室各自为政带来的资金管理隐患。二是规范岗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设置及职责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岗位权限制度、考评制度等。设计制度时,充分考虑岗位的互相牵制,对不相容岗位进行分设与监督。三是完善资金收付制度。在市、镇两级建立了规范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单一账户管理。四是建立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明确各种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严禁一个人保管拨款所需的全部印章。五是严格对账制度。财政内部预算、国库机构分别与业务管理机构核对预算指标和资金账,上下级财政部门核对资金往来账,财政与本级各预算单位核对预算指标和资金账、与同级人行国库核对资金账、与开户行通过后台对账核对专户资金账,确保了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唐汉东 牛保群)■
(本栏目责任编辑: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