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积极推动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转型
——解读2013年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
●本刊编辑部
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构建科学财税体制的基本框架下,财政监督与专员办转型的方向也逐渐明确。日前召开的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上,关于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转型的部署成为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也是最大亮点。
会议首先对2013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进行了简要的回顾,肯定了财政监督和专员办所取得的显著成绩。2013年财政监督工作的亮点主要体现在:围绕重大财税改革,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增强;聚焦民生政策和资金,财政监督保障作用充分显现;强化预算日常监管,财政管理特色更加突显;着眼整顿财经秩序,市场监管影响不断扩大。
同时,会议还对2014年的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2014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中央重大决策和重大财税政策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做好民生政策落实和重大专项资金监管工作。三是优化会计监督和金融监督。
作为财政监督和专员办的一项重大改革,专员办工作转型的基本方向在此次会议上得到明确:根据财政部党组指示并综合各方意见,将专员办定位为财政部整体工作在地方的延伸,核心是体现专员办工作的财政管理特色。
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刘昆指出,专员办工作转型是财政部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一年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所进行的大量基础性工作,专员办转型的初步方案已研究制定,并提交财政部办公会等待决策。
从近年来的各大经济、财税会议上,不难发现对预算监督的要求在不断加强。相对于预决算的审批,预算执行过程更难以实现有效监督。这一层面的监督有望在转型后的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职能中得到加强。
刘昆强调,在研究专员办工作转型过程中,应着重关注以下三点:重点研究将专员办工作嵌入财政部主体业务;重点研究预算执行控制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重点研究从事后检查为主逐步向事前事中控制为主转变。
会议对专员办转型后的主要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预算支出监管、预算收入监管、监督检查三个方面。并进一步指出,预算支出监管是此次专员办职能转变的主体内容,也是专员办工作转型成功与否的关键。
从转型后财政监督与专员办的工作内容来看,其重点转向了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实际上,这也正是实现“专员办作为财政部整体工作在地方的延伸”这一职能定位的突破口,能有效弥补当前对预算执行监督的不足,顺应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针对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出的“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会议坚定指出,必须突出预算执行这个关键环节,对中央财政资金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具体方案中,重点加强了对预算执行过程监控的研究与设计,明确了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实施综合监管、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实施过程监控、对中央在地方的重大项目进行财务监管和绩效评价等主体内容。
对于如何开展专员办转型工作,财政部党组明确指示,专员办工作转型采取先试点再推进的方式进行,并要求三年内基本到位。根据这一指示,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将按照“先行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稳步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
这意味着,各专员办先结合实际研究提出适合本办开展的试点任务,由财政部综合平衡后确定。财政部将动态跟踪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研究改进试点工作,将条件成熟的试点项目在全国专员办推开。
为了更好地推动专员办工作转型,刘昆在会上强调,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要高度重视和珍惜专员办过去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并进一步发扬光大,积极运用到当前推动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转型发展的实践中去。
二是要处理好稳中求进与改革创新的关系。专员办工作转型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牵扯中央、地方、部门等多方面工作格局和利益。要从全局上进行把握,协调推进转型,注重推进转型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力争最大综合效益。同时,要善于把自觉维护转型的统一性和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将有益的探索成果及时转化为有利于专员办长远发展的职责设计。
三是要处理好履行现有职责和开展转型试点的关系。刘昆在会上强调,在试点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持原有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确保工作不乱、思想不乱、队伍不乱。监督检查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加强与相关司局的沟通协调,研究配置与专员办工作转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手段,为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有关司也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支持专员办转型工作,结合本司业务研究提出专员办工作嵌入主体业务的重要节点、关键环节以及嵌入方式,再造工作流程。
会议对2014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与控制,逐步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有序而有成效地推动专员办工作转型。
为切实推进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转型,会议要求从五个方面予以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与钻研,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干部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不断地自我更新。一方面,原汁原味、逐字逐句地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指导、推动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另一方面,适应时代和形势的要求,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干部职工要及时了解新理论、掌握新政策、熟悉新知识、操控新技能,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能。此外,监督检查局、人事教育司、干部教育中心以及各业务司,也要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尽可能多地提供和创造机会,加强对专员办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加强统筹。针对目前专员办人少事多、任务繁杂的情况,特别是工作转型试点期间,刘昆强调要更加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的综合运用:一方面突出重点。在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财税政策贯彻落实的同时,更加突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央在地方重大项目资金、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重大项目资金的监督与控制。另一方面,加强统筹。专员办人少事多状况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财政部、专员办必须加强计划统筹、力量统筹、时间统筹,保障专员办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反馈机制、与被查单位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与相关执法单位协同执法机制、案件移送工作协调机制,提高财政综合监管成效。
三是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专员办要结合检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查找本办在业务和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与制约,切实提高专员办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作风,严明纪律。要结合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适时组织专门力量,对专员办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开展抽查和“回头看”的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各地专员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五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凝聚力量,共促发展。要继续深化专员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专员办党组和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努力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