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赖广昌/文
谈起酒,总有一种恨之甚深、爱之更切的感觉。
和朋友喝酒,大体都是一些高兴之事。那时候虽然比较穷,但几个同学朋友三五成群,买一点花生瓜子,好的时候也弄些卤菜,就可以喝得十分尽兴。印象中只有几次,是不太高兴的。一次便是当时有位同学,喝醉后发酒疯差点从十几米高的地方跳下去。那次教训之后,我发誓绝不与酒品差的人同桌喝酒。还有一次是在千禧年,我们全班集资包了一个迪吧,但到了那里才发现老板居然同时包给了另外一个班,大家因此而起了一些争执。酒后闹事是寻常事,但酒前闹事,实在有些影响喝酒的心情。
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一个人一辈子可以喝很多酒,说很多话。但对于我而言,令我感觉值得和他喝第二次酒、进而深交的人却是不多的。尤其是当你需要有个人陪你喝酒时,那个和你举杯、听你倾诉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古人才有“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感叹。
爱喝酒的人很多,真正懂酒的人很少。昨天在微博上看到一个故事,说的是国内一考察团到巴黎一个高级酒吧,点了最好的红酒。在座的估计都是好酒之人,即便不怎么喝酒的,按照国人的心态,好奇之心人皆有,如此好酒,品尝一下又何妨。更何况,回国后可以作为吹嘘的资本,于是乎,这几位央央大中华的领导在法兰西一口气喝掉四瓶红酒后,觉得不过瘾,还想再点几瓶。这时候,酒店老板出来说话了,这是我们店的珍藏,各位这个喝法,实在有点玷污我的酒,我不卖了。对于一个喝酒的人来说,应该懂得对酒的尊重与珍惜。
当然,不同的酒,有不同的喝法。像上述的好酒当然应该有个真正懂酒的人去品她,去鉴赏她。这就好比,一个美女需要嫁给真正懂得欣赏她,珍惜她的人一样。然而,并非所有酒都应该采取“品”的姿态。在古代的文学作品里,江湖好汉都讲究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是一种范儿——江湖范儿。
中国作为一个文明的古国,喝酒的方式和品行本应该是多元化的。但是到了现代,好像唯一主流的就是梁山好汉似的喝酒作风了。大家不是觉得自己是武松,就是觉得同桌喝酒的人都是武松,一上酒桌,端上酒杯,自己就不是自己了,别人也不能再做别人。尤其是在工作当中,常常会有上述的情况。但其实,有可能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双方本来都不想喝酒,但碍于餐桌上的礼仪而不得不喝酒。结果,大家都喝了不情愿的酒。
所以既然是和谐社会,就应该尊重各自的意愿。中国已经过了物资贫乏的年代了,大可不必像歌里面唱的那样“客人来了有好酒”,自己想喝酒的话随时可以到超市去买,在酒桌上还是应倡导平等自愿原则。非在必要情况下,还是少劝酒为好。
若想让自己不再酗酒的,我有个小窍门,那就是你不要喝酒,去陪一堆酒鬼喝酒聊天。我通常在有了一次这样的经验后,连续几天都不想喝酒。原因如下:一是你在一堆酒鬼里面随时会闻到别人嘴里喷出的酒臭味儿,而且他们会缠着你说话,一说就是几小时;二是除了几个了不起的文人之外,大多数人喝酒后说的话在清醒的人听来很无语,甚至于忍无可忍;三是你喝酒后和他们是一样一样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