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灰色收入?

2014-04-18 14:05王小鲁
中国房地产业 2014年4期
关键词:灰色收入国民收入合法

什么是灰色收入?

当社会出现大量灰色收入的时候,说明存在严重的制度不健全或漏洞。这是一个危险信号。

在国际通行的语汇中,“灰色收入”通常指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或者无法确认其合法性的收入。灰色收入在各个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是一种具有国际共性的社会现象。但一般而言,凡是法治比较健全的国家,灰色收入都相对较少,而法治越不健全,灰色收入现象也会愈加严重。一个社会存在大量灰色收入,不仅意味着分配有失公平,同时也必然损害经济效率,成为导致社会冲突、加剧不安定的因素。

在当前条件下,灰色收入表现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现实生活中有某些收入,由于在制度上或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因此处在合法与非法的中间地带。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老百姓举行婚礼,收受亲朋好友馈赠的礼物、礼金,既是民风民俗,也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有些官员借子女、亲属婚礼的名义收受重金,聚敛财富,动辄以数十万、数百万计,实质上可能是变相的索贿、受贿。但由于法律法规没有针对此类情况规定明确的界限,这类无法界定其合法性的收入,只能算做灰色收入。

又如,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在工资之外,给雇员提供某些奖励和福利,一般而言是正常、合法的行为。但有些政府机关或具有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慷公共资金之慨,以种种名义给官员、企业管理层或职工提供远高于市场常规的福利或额外给付,常常也逃避了纳税,实际上侵害了公众利益。

第二种,某些收入有理由怀疑为非法,但是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为非法的情况下,也只能作为灰色收入来看待。例如频繁出现的通过内幕交易、虚假拍卖获得的地产收益,通过内线消息、散布虚假信息、操纵市场而在股票市场、期货市场上获得的暴利以及政府官员以权谋私,通过幕后交易获得的利益等等。但如果仅仅是公众或有关人士怀疑存在上述情节,而拿不到确凿证据,也无法作为非法收入来对待。因此,实际上灰色收入必然包含很多事实上的非法收入(或者称为“黑色收入”)。在一些情况下,某些收入虽然违法,但执法机关并没有认真对待,以致成为社会通行的潜规则。

王小鲁著名经济学家现任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曾任国家体改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研究室主任

第三种,某些收入具有合法来源,但所得者为逃避纳税而不愿公开,也成为灰色收入。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非劳动收入的领域,因为一般而言劳动报酬的税收管理相对比较规范,逃避纳税的可能性不大。而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和一些其他类别的收入,则因为认定、计算和征收比较复杂,特别是在税收征管不善的情况下,比较容易逃税。

具体到三种灰色收入的形成原因来看:

第一种情况,是由于法律法规对某些情况缺乏严格明确的界定,导致收入分配的许多环节存在模糊区间和漏洞,形成某些灰色地带。这是法律和制度体系不健全的结果;

第二种情况,说明现行体制对一些经济活动的重要领域以及对公务人员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这些现象通常与腐败有关。在一个经济体中,常常存在大量法律能够明确界定、但在实践中无法具体认定非法的收入,是由于某些法律形同虚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法律框架本身与法律的实施、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执法之间存在严重脱节;

而第三种情况,同样也涉及在立法、执法与监督之间的脱节,主要涉及税收征管的有效性。

在有些情况下,制度不够合理也会促使灰色收入增加。例如某些公务员和医生的法定工资太低,常常会强化官员收受贿赂或医生拿药费提成的动机。

这几种情况都会导致国民收入分配发生扭曲。

当社会出现大量灰色收入的时候,说明存在严重的制度不健全或漏洞。这是一个危险信号,说明国民收入分配脱离常轨。因此,要解决灰色收入和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推进制度改革、加强法治建设,理顺国民收入分配体制。特别在涉及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及公权力的行使方面,要靠推进体制改革建立一套公开透明、严格的管理与监督制度,使国民收入分配得到有效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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