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信行于天下
——“信”观念的伦理实践价值*

2014-04-17 06:04孙文静
关键词:忠信

孙文静

(安徽大学 哲学系,安徽 合肥 230039)

一、历史文化背景

人的社会性是形成道德规范的前提,当然,“信”这一道德范畴也不例外。社会交往是人的本质的内在需求。人区别于动物的最根本特征是劳动,劳动使人脱离了动物界。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也互相影响。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并互相交换其活动,就不能进行生产。人类的生产劳动是一种群体性活动,在长期的劳动合作中,如果个人经常采取欺诈、说谎、盗窃等手段牟取私利,就会遭到他人的唾弃,甚至会被排除出生活共同体。试想如果人人都采取欺诈、说谎、盗窃等手段牟取私利,那么必然“人类关系就将为猜疑所支配。每一个人都将把任何其他人作为一个潜在的敌人。……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注定要过一种孤独、贫困的生活,因为不会有任何的合作。没有人会想要与其他任何人发生关系,因此根本不会有生活存在”[1]44。显然,只有对他人以诚相待才符合每个人的根本利益。如果人们之间没有信任,那么他们就无法共同生活,信任是社会生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由此,“信”的观念从中诞生了。

语言是人类特有的最基本的交流交往的媒介工具。“信”字从人从言。一个人所说是真是假,尤其是他许下的诺言能否兑现,是人们对这个人是否可信进行判断的基本标尺。在人类先祖对自然和自身只有浅薄有限的认识这一前提下,神秘的语言现象本身就使他们感到了某种令人敬畏的力量。他们认为任何形状、图画、声音都拥有神秘的力量,那么这些形状、图画、声音的头表现也就必然拥有同样神秘的力量。“言语中有魔力的影响,因此,对待言语必须小心谨慎。”[2]171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思想,尤其是对于语言的神秘力量的敬畏,正是“信”观念产生的一个重要根源。

二、“信”观念的演变和涵义

(一) “信”观念的演变——从神到人

“信”观念起源于人们对神灵的一种态度。季梁曰:“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左传·桓公六年》)“信者,言之瑞也,行之主也,是故临之。”(《左传·襄公九年》)“信”最初体现的是人神关系中所具备的一种态度或状态。那时的人们更多地是受到神灵威力的约束和对神的警惧,而不是已经自觉地意识到人与人之间应该需要以诚信相待。

盟誓是人类表示信约的原始形态。《礼记·曲礼下》有云:“约信曰‘誓’,莅牲曰‘盟’。”《说文》:“誓,约束也。”《左传·隐公元年》记载:“杀牲歃血,告誓神明,若有背违,欲令神加殃咎,使如此牲。”由此可见,以言语约束行动是“誓”的本质特征。盟誓者希望借助神明的力量给盟者造成无形的约束力和心理压力,使得道德力量和宗教力量有效地结合起来以达到目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生存能力的逐步提高,人们对自然和自身的认识也在不断扩展和深化。人类认识的扩展和深化、自主意识的觉醒就意味着神明地位的动摇。殷人“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商纣更是笃信上天佑商,最终却被周取而代之。神并未保佑事事以他为尊的殷人大王,由此周人认识到了“天命无常”,对于人神之间关系也有了自己的新的理解,即“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事开始被摆在了第一的位置上。至此,在中国历史上出现了纯粹建立在道德基础上达成约定的“信”——胥命。杜预在《春秋·左传集解》中注曰:“申约,言以相命而不歃血也。”胥命就是双方仅凭口头承诺而不举行歃血莅牲仪式而达成某项约定。胥命是人们讲信修睦的产物,它符合大同社会“天下为公”的理想。

人们对盟誓和胥命的价值判断是截然不同的:“不足于行者,说过;不足于信者,诚言。故《春秋》善胥命,而《诗》非屡盟,其心一也。”《荀子》、《春秋》与《诗经》都高举人性的旗帜,它们贬斥借助鬼神成信的盟誓活动,把人格置于神格之上,把建立在道德自律基础上的胥命看做“近正”,把鬼神对人类道德自律的干预视作“非正”。这正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人本主义思潮的反映。这种以人的内在自觉为基础的“信”,才是中国传统“信”观念的正宗和主流,也是最能体现中国传统道德精神特质的核心意识。

(二) “信”的涵义

信的本意是指“人言”,《说文》将信列入“言”部,“信,诚也,从人从言”,即所谓“人言为信”。人言为信,最初是指人们在神明面前祷告和盟誓、祭祀上天和先祖时的诚实不欺之语。《尚书·康王之诰》王若曰:“昔君文武丕平富,不务咎,厎至齐信,用昭明于天下。” 《左传·宣公二年》:“弃君之命,不信。”《大学》:“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信”的第一层涵义即真实无妄,既不自欺,也不欺人。

《尚书·吕刑》载:“民兴胥渐,泯泯棼棼,罔中于信,以覆诅盟。虐威庶戮,方告无辜于上。”《释名》载:“信,申也,相申述使不相违也。”人们的行为就应该是他们所说言语的相应延伸。如果人们言行不一,互相欺诈,不守信用,随时推翻盟誓,那么这将给社会带来灾难。《墨子经》:“信,言合于意也。”《墨子·兼爱》记载:“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无言而不行也。”墨子认为只有具备言行合一这种品质的人,才可真正具备兼爱天下的伟大胸襟,并有为万民兴利除害的决心。《荀子·不苟》云:“庸言必信之,庸行必慎之,畏法流俗,而不敢以其所独是,若是则可谓士矣。”在此,荀子将是否信守诺言作为标准区分士和小人。由此可见,“信”不仅要求人们言行一致,同时也要求人们不轻许诺言,尤其是无法兑现的诺言。“信”的第二层涵义就是信守诺言,这要求人们不轻易许诺,一旦许诺就应该践行诺言,言行合一。

《尚书·商书》中记载了商汤伐桀时的誓词:“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尚书·君奭》:“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尚书·牧誓》:“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论语·颜渊》载:“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杨泉在《物理论》中说:“以信接人,天下信之;不以信接人,妻子疑之。”在此,“信”有了第三层涵义:相信、信任。

三、“信”的伦理价值及其实践意义

《论语》:“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悔,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孔子认为“信”是“四教”之一,与“忠”一起指导着“文”与“行”,并且也是“五德”之一,成为了“仁”的一个重要内容。孟子则认为“信”为“五伦”之一。至汉代,信被列入三纲五常之中。这些都日益凸显出了“信”在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 立身之本

孔子曰:“人所以立,信、知、勇也。”“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刘昼在《刘子卷二·履信章八》中说道:“欲立行而不知立信,犹无楫而行舟也。”信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基本条件,人不守信用就如同车子没有车轴,行舟没有楫一样,这是不行的。朱熹在《朱子全书》中云:“人道惟在忠信……人若不忠信,如木之无本,水之无源,更有甚的一身都空了。”陆九渊的《主忠信》载:“人而不忠信,何以异于禽兽者乎?”从这些思想家的著作言语中就可看出,他们都认为信是人格的一个重要构成因素。人无信则不为人,重提“信”对于我们如何为人、如何处事都有现实意义。

(二) 齐家之源

“信”是中华传统美德之一,是塑造和培养个人道德品质的主要内容和实践方式之一,而讲信修睦在亲情浓郁的家庭内部更显重要。在一个家庭中,最基本的关系就是夫妻关系,其后还有父子、兄弟关系。傅玄在《傅子·义信》中说:“父不以信教子,子不信以事父;夫不信以遇妇,妇不信以承夫”,则“父子相疑于家,夫妇相疑于室。大小混然而怀奸谋,上下纷然而竟相欺,人伦于是亡矣”。《荀子·强国》:“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陆九渊集·拾遗》记载:“夫妇不立于忠信则乖。”“兄弟而不主忠信则伤。”反观现今社会,离婚率上升、“小三”日益普遍、子女不赡养老人、兄弟反目等现象数不胜数。而“信”则是避免这些现象的法宝,我们应该“言恒患不能信,行恒患不能善”(方孝孺《幼仪杂箴》)。因此,重提“信”这一传统美德,对于家庭和睦具有借鉴意义。

(三) 兴业之基

《尚书》载:“允哉允哉,以言非言则百事不满也。”如不讲信则会百业不兴。以“信”为基才会促使商业的兴旺发达,徽商则是最好的例子。《婺源县采辑·义行》提到徽商以“信义服人”,正是这种以信为本的经商方式使得“商贾之称雄者,江南则称徽州”(谢肇淛《五杂俎》)。近年来的“3·15”晚会屡屡曝光商业失信事件:面包新语等烘焙企业被曝用过期食品原料;尼康相机拍照出现黑斑点,企业却推责给雾霾;大唐电信旗下高鸿股份利用手机内置软件泄露个人隐私;山东企业违规生产四轮代步车,等等,由此不难想到这些企业未来将会陷入怎样的局面。中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中大部分交易都是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因此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灵魂,是经济生活中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前提。而失信则会使社会契约关系遭到破坏,致使社会经济关系紊乱失调甚至断裂;失信会使市场交易成本升高,交易效率降低,市场机制的基础性配置资源作用的阻碍被阻碍,将极大地影响市场体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警惕“信”危机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具有现实价值。

(四) 治国之宝

《春秋左传》有言:“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在春秋战国时期,天下纷争、礼乐崩坏,在这个急需讲信修睦重新整顿社会秩序的时代,“信”被统治者们采用,成为了治国法宝之一。《论语·子路》载:“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反之如周幽王、齐襄王之辈因诈伪失信而国破人亡亦有之。“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3]202总而言之,取信于民则国安,反之则衰败甚至灭亡。正如《荀子·王霸》指出:“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信”对于国家政权稳定和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归根结底在于国家政权是建立在民众支持的基础之上的,所以统治者要尊重民意并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以取信于民。

四、结语

“信”是立身、齐家、兴业、治国之本,失信则使己不立,使家不睦,使业不兴,使国不稳。《礼记》有云:“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贞观政要》中唐太宗说:“朕欲使大信行于天下,不欲以诈道训俗。”这些都是古人对天下大同、信行天下的一种美好愿望和意志,也应成为当前我们前行道路上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A·J·M·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M].夏勇,张志铭,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

[2] 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M].丁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 陈波.墨子:注释本[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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