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东,曹均学
(西华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谈及中国历史的几个转折点,辛亥革命肯定是其中之一,它对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这种影响简单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辛亥革命是近代一次伟大的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它推翻了统治中国260多年的清王朝;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人民获得一些民主权利;让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辛亥革命推动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辛亥革命是“亚洲的觉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辛亥革命的历史价值和历史意义当然是毋庸置疑的,但辛亥革命是否使民主共和深入人心,却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辛亥革命并没能使民主共和的观念在广大群众中传播,只是在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还有知识分子中传播而已。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大国,农民是最主要的生产者,辛亥革命时期的中国也不例外。所以,对于当时民主观念是否深入人心这一问题,最主要的是看民主共和的观念是否深入到最广大的农民心中。
武昌起义之前,孙中山策划和领导了十次革命起义,包括1895年10月的广州起义、1900年10月的惠州三洲田起义、1907年5月的潮州黄冈起义、1907年6月的惠州七女湖起义、1907年9月的钦廉防城起义、1907年12月的镇南关起义、1908年3月的钦康上思起义、1908年4月的河口起义和1910年2月的黄花岗起义。这十次起义的主要力量为当地旧式会党、买通的清政府官兵和新兵。其中十次起义全部有会党(哥老会)参加,并且多数都是主力军。例如1907年的潮州黄冈起义和惠州七女湖起义,这两次起义完全依靠当地旧式会党三合会、天地会的力量。1908年以后新军开始成为起义的主力军。之后的武昌起义即主要依靠新兵的力量。在1905年同盟会成立时,关于革命靠什么力量的问题,革命派内部至少有两种观点。汪东说:“革命之主动,皆中等社会而无乱民也。”“法之乱也,自下而上,今乃反之,则秩序可保。”[1]645由此看出革命派中的右翼对下层群众革命行动的恐惧。孙中山说:“我们定要由平民革命,建国民政府,这不止是我们革命之目的,并且是我们革命的时候所万不可少的。”[2]328《民报》一个署名“扑满”的作者写到:“中国之革命军则与欧洲殊,非市民的革命,乃一般人民的革命也。”[3]384这是比较激进的革命派的观点。虽然“平民革命”“一般人民的革命”是很模糊的概念,但他们至少在主观上要求发动下层群众的力量。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1907年9月的钦廉防城起义中,孙中山并没有把自发起来进行反抗斗争的农民,包括刘思裕的万人会组织起来,而是更看重清朝军队中郭人漳和赵正声的“反正”。由此可以看出,在辛亥革命前和辛亥革命时期,革命党人就从未真的想联系和发动农民群众。直到大革命时期,孙中山才意识到革命必须唤醒群众。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农民不但是同封建势力斗争的主要力量,而且还是同帝国主义斗争的强大力量。农民中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的无穷无尽的力量,只有在历史上最先进的阶级领导下才能够充分地发挥出来。资产阶级革命派作为当时最为先进的阶级,由于它具有种种弱点,因而不能成为农民革命的领导者。作为一个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民阶级力量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惧怕农民力量的阶级,是不可能在农民中认真宣传民主共和思想的。民主思想的传播仅仅发生在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还有知识分子中而已。
1905年8月20日,孙中山把原有的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带有地方性的小团体联合起来,成立了一个全国性的组织——中国同盟会,并决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宗旨开展革命活动。同盟会虽然以“三民主义”作为自己的纲领,但是这并不代表同盟会内部对这一纲领完全理解和完全认同。同盟会的成员内部既有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革命派,也有很多人出身于地主家庭。他们对于革命的目的以及革命所采取的方法等问题,是抱有不同观点的。他们为了适应革命发展的需要,暂时承认一个统一的资产阶级民主纲领。后来以章太炎为首的光复会与同盟会分裂就说明了这一问题。另一方面,虽然同盟会内部对“三民主义”不是真的完全赞同,但是他们无不把“反满”放在首位。这是同盟会内部成员合作的基础和前提。“反满”的口号是当时广大群众共同的心声,所以同盟会能最大限度地将各种力量吸附在革命旗下。至于同盟会对于民权、民生的宣传呐喊则是苍白无力的。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新纪元。客观上来讲,当时广大群众注意到了中华民国的建立所带来的变化,但是对于“民主共和”是不了解的,在思想上更谈不上接受。黄兴就表述了当时人们对于共和的理解:“我国革命甚速,惟其速也,即有多数人不识共和本旨。有谓化除南北意见为共和者,有谓南北休战为共和者,有谓自由行动,随便作事,毫无范围即为共和者,此极端的错误,无国家思想而致也。”[4]272孙中山也说:“现在改为共和政体,国人多有不解‘共和’二字之意义者。”[5]478可见民国建立之初,人民对于“共和”概念并不十分理解。中国广大群众受两千多年封建思想的影响之深,不是一时可以改变的。从某种程度上说,当时群众对于中华民国成立的认识不过是“改朝换代”,至于“中国新的历史、时代的起点”这样的认识是谈不上的。据当时在南京的外国人说:“此地的下层人士中,通常谈到孙文博士是新皇帝,他们不了解总统这个专门名词,认为它只不过是更高头衔的一个委婉的说法。”[6]450南京城市之内的情形尚且如此,对于当时国内其他地方就可想而知了。辛亥革命在思想上反封建的任务远没有完成。在民国初年,剪掉辫子成为人们与封建朝廷决裂的象征,但是在当时“剪辫子”在农村进行得非常困难。中华民国的成立也未能彻底涤荡封建皇权主义。当时相对于“民主共和”而言,“皇帝”的概念是根深蒂固的。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各地致来的贺电、函札中,“或称大总统陛下,或书恭请圣安等字样”。事实上,后来的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与当时封建主义君主观念的大量存在是分不开的。《戴季陶集》记载:民国初年戴季陶在某次旅途中遇到一老农,交谈中戴发现老农“似绝不解中华民国为何物者”。当戴氏告诉老农你就是中华民国人也,老农“茫然惶然,连声曰:我非革命党,我非中华民国人”。戴季陶不禁大为感慨:“中华民国成立已三年矣,而人民智识尚有若是者,则袁世凯之举动,真无足怪矣。”[7]
1912年3月11日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它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权的组织形式,以及人民的民主权利。但是由于其局限性和时代背影,《临时约法》从未真正实施过。《临时约法》没有涉及到反帝反封建,也没有涉及到关系“民主”的土地问题。约法规定人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政治自由,但是却没有规定如何保障人民享有这些权利和自由。另外,农民对国会的选举是十分漠然的。据当时《独立周报》记载:“与农夫田父谈于树林之下, 语以代议制度之善, 及国会选举之不宜草率投票, 则皆瞠目而不解, 叩其故, 则曰: 吾人困土匪军队之不暇,何暇及其他。”后来的选举法又对选民资格作了性别、年龄、财产等种种条件限制,使妇女、贫苦群众和一部分资产阶级丧失了选举权。人民对选举的漠然和后来选举权的丧失,都说明民主共和对广大群众来说是很遥远的事情。此外,《临时约法》的内容没有一项是针对农民土地要求的。与之相反的是由于强调保护私有财产,在农村,地主的土地被保留了下来。同时,革命派为了团结地方地主,对他们实行“保护主义”,依靠他们来维护当地的秩序,致使全国很多地方出现地主镇压农民斗争的事件。
这些都说明虽然《临时约法》体现出了民主共和,但是由于《临时约法》在实践中毫无约束力,民主共和只是形式,谈不上深入人心。
武昌起义后,革命派于1911年12月讨论共和政权的组织形式。在这一问题上,孙中山和宋教仁产生了巨大分歧。孙中山认为应采用总统制,而宋教仁则希望采用内阁制。最后,1911年12月3日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南京临时政府采用总统制。总统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拥有很大的权力。后来,为了遏制袁世凯专权,《临时约法》规定政府采用内阁制。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后为了实现独裁,通过修改《临时约法》于1914年通过《中华民国约法》,从而极大地增加了总统权力。袁世凯死后,段祺瑞任国务总理,为了削弱总统权力,又恢复了《临时约法》,行内阁制。总统制和内阁制这两种民主制来回置换,难以掩藏其权力争斗之本质。
民国初年成立的政党约三百个,党政在所难免,矛盾集中在国民党与进步党之间。国民党主张宪法由国会制定、重民权、行地方分权、先定宪法,而进步党则主张宪法由政府起草、重国权、行中央集权、先选总统。党争的错综复杂,使许多公共场合都弥漫着敌视的气氛,甚至还有暴力冲突和暗杀行为。人民对这一时期的政党是大为失望的。
民国初年,除了人们口头上的“民主”“共和”外,实在看不到民主的痕迹。
参考文献:
[1]汪东.正明夷《法国革命史论》[M]//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下册.北京:三联出版社,1960.
[2]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孙中山全集:第1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1.
[3]扑满.发难篇[M]//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上册.北京:三联出版社,1960.
[4]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黄兴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5]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孙中山全集:第2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1.
[6]胡滨.英国蓝皮书有关辛亥革命资料选译: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4.
[7]高伟.民主共和观念没有深入农民之心——辛亥革命影响再思考[J].社会科学论坛,2007(12):14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