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海燕
高等学校的法人教学管理者支配和引导学校中各个群体的行为,他们是否具有创新素质,将直接影响高等学校的发展和走向。系(院)级教学管理者连接教师和学生两大教育主体,是最基层的管理人员,也是教学管理的最终执行者,他们对教学管理创新的理解将直接影响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成败。
由于当前高等音乐院校的编制特点,教学管理基本按校、系两级运行。学校主要通过教务部门以宏观管理的方式,行使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指挥权和调度权。系作为二级教学管理机构,是教学管理的第一线,其主要职能是:根据学校制定的总体培养目标和教改思路,立足于本学科专业建设,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并据此进行具体的专业教学与组织管理。系级教学管理不仅包括制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涉及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任务分配,以及学生的资格审查与注册、教学组织与管理、成绩考核与归档、学位评定与授予,还涉及与其他部门的交流、协调等保障教学的各个具体环节。音乐院校由于其自身教学特点的要求,专业设置差异较大,专业门类划分较细。系级教学管理还包含各种教学基本单位,如艺术中心、专业教研室、乐团、工作室、校外实践基地、研究所等。各系是音乐院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特定的职责和目标,直接影响学院的整体教学管理水平。
随着市场对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化,音乐院校的专业设置也随之进行调整,专业教学计划修订、教学方式改革、艺术实践活动组织等相关管理工作日渐增多,诸多与高等音乐教育不相适应的新情况、新问题也随之而来。一是管理人员管理观念落后,无法体现艺术专业特色。某些系的教学管理工作以该系正常运转为目标,管理人员缺乏现代管理意识和思维方式,管理方法沿用老一套的方式,经验主义、教务主义依然盛行。由于忽视音乐院校教学对学生的创造性、感受性、审美性的培养,系级管理机械化、统一化,没有体现音乐院校的多元化、多样性特色,抑制了师生的主动性、创造性,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二是教学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缺乏规范性。系级教学管理工作直接服务于师生,最应体现灵活多样的特点,但部分院校的系级教学管理制度或照搬学院的管理制度,造成管理工作效率低下;或根本无规章制度,造成管理随意混乱。此外,部分院校的系级管理还存在工作分工不细致、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被动、缺乏统筹规划、互相推诿等情况。系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的岗位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三是教学管理队伍不稳定,干部素质不高。系级教学管理的负责人大多是教学和艺术表演或创作的一线专家,肩负着繁重的教学、创作和演出任务,容易重教学、轻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教学秘书就成为全权处理全系教学管理工作的人选。有些教学秘书还要兼任辅导员、行政秘书,工作强度较大。大多数音乐院校系级教学管理人员为年轻的艺术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欠缺。此外,由于工作压力较大、职务晋升困难,系级教学管理人员在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与专业教师存在较大差距,容易出现管理人员心态不平衡、不安心工作的情况。管理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不高,已成为影响系级教学管理的一大问题。
1.更新教学管理理念,根据艺术教育教学的特点进行人性化管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推进,高等音乐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学科专业设置、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结构、教学方式和方法、教学评估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和调整,这也为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积极进行教学管理的创新研究,是提升音乐院校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紧迫任务。创新是社会发展的源泉。高校教学管理的创新是指管理者能够主动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对高等人才的需要。教学管理人员要将管理理念、管理资源和管理手段进行有机结合,审时度势,突破常规,转变观念,以教学管理创新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大胆探索和实践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质量工程”的全面深入开展,以适应快速更新的艺术创作理念和表演方式。同时,教学管理人员还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管理育人、服务育人。音乐院校的师生大多具有情感丰富、思维敏锐活跃、标新立异等个性特征,这使得艺术教学也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和多样化、个性化的特点。教学模式不局限于大班课堂讲解,更多的是在专业琴房进行一对一的单兵训练。此外,还有演出、音乐会、艺术观摩、比赛、大师班讲座、音乐节、田野采风等多种艺术实践活动。教学管理人员应充分了解音乐院校师生的个性特征和教学特点,遵守艺术教育的规律,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进行人性化、弹性化管理,为师生创造宽松和谐的教学环境,激发师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完善系内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进行规范化管理。完备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应包括必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必备的教学基本文件、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及符合本专业特点的学生管理办法等。音乐院校的规模虽小,但各系的专业种类和教学形式多种多样,管理上也呈现出对象单一、内容繁杂的特点。音乐院校的专业课程以技法课为主,采用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小班授课模式;必修课以艺术实践课程为主,在课堂教学以外发挥了重要作用;主科考试的形式比较特殊,以舞台表演为主。音乐艺术类的教学档案,如音乐文献、乐谱、乐器、音响等都有其特殊的存留方式。因此,各系应根据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适应本系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从而便于操作,易于实施。系级管理应依据各项管理制度,对系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等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和权限范围进行细化,使系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分工明确,从而提高教学管理效率。总之,建立健全系级教学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实现对教学质量的监控,保证教学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地开展。
3.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秘书的作用。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学管理队伍,是实现系级教学管理规范化的前提和基础。在系级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中,系主任是龙头。系主任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精通教学业务,还应有较强的管理和领导才能,能够爱岗敬业、吃苦奉献,带领教师搞好教学工作。教学秘书是教学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对于提高系级教学管理水平尤为重要。首先,要注重教学秘书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教学秘书除了要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语言素质和科研素质,以及较强的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外,还应针对音乐专业教学过程、教学管理模式的特殊性,掌握相应的音乐专业知识,这样才能更好地熟悉本单位的专业特色、教学规律、培养目标和培养路径,从全局上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其次,提高教学秘书的待遇。在职称评定时,对工作量大的教学秘书予以政策上的倾斜;在岗位晋升上,将业务水平高、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学秘书提拔到院级教学管理队伍中;允许教学秘书承担少量的教学任务,使其更好地领会教学与管理之间的关系;拿出专门的培养经费,有计划地选送教学秘书接受先进管理思想和现代化管理技术方面的培训,为他们提供进修交流、学习考察的机会。这些措施都可以很好地激发教学秘书的工作热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系作为基层教学单位,在实现办学目标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系级教学管理面临的实际问题,不断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促进管理模式的优化,从而有效保证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