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励行
(南京财经大学团委,南京210023)
新时期大学生事务管理的探索与思考
张励行
(南京财经大学团委,南京210023)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文章提出树立“生本位”服务理念、构建综合服务型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加强学工队伍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等举措,以期提升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水平与效率。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探索
自1999年以来,伴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大幅度提升,中国高等教育正逐步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这种转变要求学生事务与学术事务逐渐融合,并使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成为高等教育进一步优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大学事务管理源于欧美,是高校学生专业学习以外所有事务的计划、组织和领导的总称[1]。我国高校在学生事务管理研究方面的认知和接受大约始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但对其内涵的界定还尚待完善。应当注意的是,“学生事务管理”和“学生工作”是两个概念,两者在内容上虽有交叉,但内涵并不一致。高校学生工作是对学生在课外进行的非学术教育管理活动的总称。学生工作是直接作用于学生,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从事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提高学生政治、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以及指导学生正确行为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活动。学生工作中的教育主要是指通过日常思想教育、学生党团组织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等途径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塑造。学生事务管理是通过规章制约,引导学生行为,并促进学生行为向社会规范认可的方向发展。主要包括学籍管理、行为管理、奖惩、评价等。服务是通过创造一定的条件,来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帮助学生成长成才[2]。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新时期学生工作发展到了一个崭新阶段,这一阶段的管理工作逐步由集中管理转向综合式管理,学生管理工作从管学生向引导学生转变,同时服务的功用日趋突出。总体上看,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是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线,以辅导员为管理者主体,工作过程强调主动干预学生活动,强化学生思想管理,及时对学生进行引导和教育。发展至今,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已呈现出由单一的教育向教育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趋势发展,学生事务管理的内涵日益丰富。
在机构改置方面,我国高校建立了专门的学生工作机构,成立校级学生工作委员会,通常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副校长任主任或组长,以党委学生工作部或学生处工作职能为主,相应职能部门协同参与,包括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后勤处(集团)、总务处、保卫部(处)、科研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研究生院(处)、团委等。除成绩、课务与学籍管理由教务处相对独立承担外,其它管理工作一般由多部门共同合作完成[3]。在学院(系)这一层面则成立对应的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分党委(党总支)负责领导,学生工作干部组织实施。
(一)秉承学生发展原则,树立“生本位”服务理念。“生本位”简单地说就是以学生为本,让教育和管理从学生的发展出发,使学生获得全面、主动、有个性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注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重现教育的社会功能[4]。以学生为本是学生事务管理的核心和动力,强调对学生的尊重和关注,把维护学生的利益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放在首位。应当尊重学生,给予学生参加学校事务讨论的机会,鼓励学生提合理化建议。同时,学校的教育理念和目标也应融入到日常的学生事务管理活动中去,使之最大程度地发挥管理工作的育人功能。树立“生本位”的服务理念,也是摒弃官僚主义作风的有效举措,更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学生事务管理者必须由“官僚”转变为“管理服务员”,强调“管理”和“服务”意识,由传统的“行政”向“管理”和“服务”转变,促进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质量的提升。尤其是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型,国家不再承担学生的全部学费以及毕业后分配,而由学生向所在学校缴纳学费以期获得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买卖关系”,学生需要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购买教育服务和资源,成为学校资源和服务的消费者,而学校也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帮助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所以说,“生本位”就是要确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使学生事务管理的一切工作围绕满足学生社会化需要和自我发展的合理要求来开展。
(二)以“大学生事务中心”为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学生事务管理组织架构。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组织结构以条块结合为主,单纯的条块结合型结构并不能让相关职能部门有机地进行协同合作,在一些工作内容存在交叉或者盲区的情况下,甚至会出现推诿塞责的现象。而且学生事务管理的层级偏多,由校、院、班、学生组成的管理梯次架构直接导致信息传达的反应时间减慢,反馈效率降低,管理和服务水平难以提升。基于此,高校应效仿很多地方政府采取的公共服务机构扁平化理念,在原有学生事务管理组织架构的基础上设立“大学生事务中心”,让相关职能部门在事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为学生提供一站式的事务办理平台。大学生事务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几个功能:1.一般性事务功能。这要求学校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党校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集团、总务处、研究生处、保卫部、团委、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图书馆、医院、各学院(系)和学生会等部门在中心内开设服务窗口,为学生提供缴费、出具证明等一般性事务;2.咨询服务功能。这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一般性事务的基础上,提供多方面的咨询向导服务,较为常见的有:心理咨询中心为学生提供心理方面的咨询和干预疏导;教务部门帮助指导学生选修适合学生专业需求、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相关课程等。近年来,随着高校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际合作交流部门在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为有需求的学生度身定做国(境)外留学计划、申请入学以及奖助学金申请等。此外,由学生处牵头的创业实践教育导师团也会针对有创业热情和意向的学生进行指导,为他们出谋划策,待时机成熟时还可将相关学生创业团队引荐至创业孵化苗圃进一步发展。3.建议和意见双向沟通。中心设校学生会窗口,负责收集学生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进行汇总和报送。定期组织“我与校领导面对面”等活动,一方面有力地促进学校在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上向着更高的层面迈进,另一方面也鼓励学生参与到学校的各项建设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中去,更好地诠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实践意义。
(三)完善制度建设,保障学生事务管理队伍长效稳定发展。学生事务管理队伍是一个较为宽泛的称谓,它包含了职能部门和院系中与学生事务相关联的所有工作人员,笔者试图着重阐述的是这其中的辅导员群体。辅导员是平日里与学生接触最多、联系最紧密的学工第一线工作同志。同时,他们还承载了实施各级各部门布置的相关任务之重任,可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所以,辅导员队伍的长效稳定发展直接关系到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质量与水平。在实践举措上,人事管理方面的机制完善,应当是使辅导员队伍在个人规划和事业发展上取得保障的基础条件,具体体现在职务职称晋升上实行“双轨制”[5]。在职称评定方面,允许辅导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思想政治教师序列或者教育管理岗序列,在满足相应条件和要求后,依级晋升讲师、副教授、教授或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在行政职务方面,允许辅导员不仅可以参加一般中层干部选聘,还可以申报专门为辅导员队伍设置的非领导职务职员岗位,根据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晋升科级及以下职务以及处(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职员,并享受同级岗位津贴和其它补助。机制的完善可以让辅导员将本岗位工作作为终身事业来看待,同时明确辅导员事业的远景规划,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其在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中发挥主动作用提供政策保障。
[1]刘晓燕.大学生事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2):97.
[2]宋红丽,迟沂军.基于生本理念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创新实践[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2011,(1):99.
[3]董文强.高等学校学生事务管理改革刍议[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5,(12):51.
[4]刘可风.以学生为本: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新理念[J].中国地质教育,2007,(3):18.
[5]江本智.浅谈高校辅导员职称评聘现状及对策[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11):64-65.
(责任编辑朱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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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418(2014)04-0133-02
张励行(1980—),男,江苏启东人,南京财经大学团委副书记、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