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迪晨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不断推进,学生对大学的期待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高校如何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不败的地位,如何在赢得学生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办学水平成为摆在每一位高等教育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作为全世界高等教育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的高等教育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从质量上来讲都是世界一流的。这样一个庞大的系统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不断地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对于师资队伍的合理建设及有效管理功不可没。因此,研究美国高校的师资管理制度对我国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州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定高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管理政策,因此美国高校师资管理没有全国统一的制度。但就总体而言,美国高校师资队伍的管理已经形成了一套被大家广泛认同、大同小异的管理制度,例如公开招聘制、兼职教师制、非升即走制、终身教授制等。这些制度共同作用,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1.公开招聘制。在教师的选拔上美国高校采用的是公开招聘制度,即要求高校在招聘教师时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只要符合条件,任何人都可以应聘。这不但充分体现了公开与公平的原则,也从源头上保障了教师的质量。
2.不留本校应届毕业生任教。美国大学的惯例是不留本校应届毕业生做教师。这一制度最开始实施的时候遇到很大的阻力,有些人会认为让自己培养的一流人才流向其他大学会削弱自己的实力而助长他人力量。但长远看来,这种做法有效地避免了近亲繁殖,有利于开阔视野、增强交流、提高研究水平。
3.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聘任兼职教师可以适当减轻学校的经济压力,节约社会资源。同时,聘任兼职教师也为教师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加强了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但值得注意的是,过多的兼职教师会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因此美国规定兼职教师的比例不得超过全体教师的50%。
4.教师任期制。美国高校教师聘任期限分为终身聘任和非终身聘任两类。终身教授制源于20世纪初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教授亚瑟·洛夫乔伊成立的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开始是为了保障教师表达自己异端观点而免受政治报复的,如今已经成了美国高校的制度。终身教授并非轻易可以获得,需要经过多项复杂的筛选程序。获得终身教授资格的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遭到校方的随意解聘,除非本人辞职或退休。终身教授制保障了学术自由权,为追求真正学术研究的学者扫清了障碍。美国高校较低职务的教师多实行的是短期合同制,推行“非升即走”的政策,即教师在受聘期满后如不能获得晋升就必须离开。
美国知名大学各类教师的聘任标准基本相同:对教授的要求是高深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社会服务能力也是考察的范围;对副教授的要求是较高的学术能力和教学水平;对助教的要求是一定的学术能力和教学水平。聘任期限除教授实行终身制外,其他各类教师有所不同。例如,耶鲁大学的非终身副教授任期总共不能超过10年,因为某些原因(生育、病假)可延长3年;助教任期1~5年不等,总共不能超过10年,因为某些原因(生育、病假)可延长3年。斯坦福大学的副教授任期一般为6年,可续聘;助教任期不超过5年,一般为3年,但是任期期限不能超过7年。普林斯顿大学副教授和助教的任期均为3年,总和不能超过6年。西北大学副教授的任期为6年,不能超过6年;助教的任期根据教师个人表现而定,一般为3年,没有最长任期。麻省理工大学的副教授和助教都实行部分非终身制,任期不超过5年,任期期限总和不能超过8年。
美国高校对教师的筛选是很严格的,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在进入教学岗位之前多数已具备了很高的学术水平,所以美国高校的教师培训重点在于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提高。许多大学都制定了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教师培训方面的规定。例如,哈佛大学规定所有学院必须对教师进行教学技能的培训;纽约大学在教师中开展“教学咨询”活动。在对教师进行教学方法培训的同时,美国高校也不断重视对教师的教育技术培训,从而保障教师及时掌握各种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并鼓励他们在日常教学过程中使用这些手段。
教师评价是对教师工作的考评或考核,是对教师是否按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的评定。美国高校几乎都建立了完善的教师评价体系并制定了详细的教师评价政策。在制定这些政策的同时,评价的方法也日趋多样化,包括系主任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以及自我评价等。多元化的教师评价方法有效避免了评价的片面性,能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评价对象的真实情况。
美国高校的教师评价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年度评价、晋升评价以及终身聘任和终身职后评价。年度评价是指每年进行的对教师本年度工作质量的评价,是教师能否继续留任以及工资增减的依据。年度评价指标分为教学、科研以及为社会服务三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面又设立了若干个二级指标。晋升的评价标准与年度评价标准比较类似,也是制定一个包括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的评价体系,最终由校长与教师评议会协商决定。在美国的多数高校里,晋升与获得终身聘任的过程几乎相同,只是晋升标准重视的是教师的学术贡献,而终身聘任标准更加强调教师的长远价值。终身职后评审的目的在于帮助教师寻找差距,明确研究方向。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终身教授的评审不是对其终身教授资格的再评审,而是以保障教育质量为目的的评审。
教师激励制度是美国高校教师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其中灵活的工资激励制度是首先要提到的。在美国高校中工资是教师的主要分配方式,因此工资制度对于教师队伍的建设以及对教师的激励起着关键作用。美国高校普遍采用年薪制,一般来说教师的工资每一两年就会增加一次,这种增加可分为自动增加和奖励性增加。自动增加人人有份,奖励性增加是对教师教学及科研成绩的鼓励。因此,通过工资对教师的激励主要体现在奖励性增加上面。除了物质激励以外,对教师的激励还体现在精神方面,例如突出贡献制。许多高校在经过评选之后,对有突出贡献的教授授予“突出贡献教授”的称号,还有些州把学术贡献大的教授命名为“州教授”。此外,为了防止学术思想陷入狭窄,许多大学还鼓励教师从事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并实行学术休假制度。这些措施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美国高校师资管理注入了新的能量。
美国高校师资管理体系经过长时间发展已具备了相当的经验,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取其所长、弃其所短,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体系。
我国高校的用人机制目前还有一定的不完善之处,如人才引进渠道单一、教师录用标准不够细化、教师录用程序性不强等,因此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
首先,要拓宽人才引进的渠道,采用公开化、竞争化的招聘机制。当今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教师不但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而且要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因此不能仅仅单一地引进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还需要更多地引进具有丰富研究与教学经验的教师。在引进人才时要把目光放宽些,虽然现阶段可能还做不到不留本校应届毕业生任教,但是至少可以不把教师队伍的来源仅仅局限在本校或少数几个高校上。我们应当更多地吸收新鲜的血液,面向全国甚至是全球,进行公开的、广泛的人才招聘。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并细化教师录用标准,并严格按照标准来进行教师的录用。虽然在《教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都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求有相关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还不够具体或明确。这就要求各高校在招聘教师时要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出一套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师录用标准,从而确保在录用过程中有标准可依,并严格按标准行事,有效地避免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最后,要注重在教师录用过程中的程序性建设。长期以来,在我国的许多领域都存在重实质轻程序的现象,高校教师录用也不例外。美国高校教师的录用程序虽然普遍比较复杂,但程序的遵守实际上是公平性的最佳保障。因此,我们应借鉴美国经验,在招聘形式上公开发布招聘广告,面向全社会公开竞争,从而吸引校内外、国内外各种人才。在录用上由院系把关,成立专家考评小组,经过考核书面材料、笔试、面试、试讲等程序,由考评小组投票决定是否录用,并将结果报学校核定。与此同时,在选举考评小组成员时还应采取回避制度,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教师录用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高校教师应站在某一学科的前沿,这就决定了其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因此,对于高校管理者来说,加强教师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新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因此要对其进行业务培训,使之能更好地将自己学到的最新知识应用到教学实践中。老教师也同样需要进行培训,一是由于知识的不断更新,他们原有的知识势必会陈旧、老化;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他们原有的教学方法及手段也存在能否能适应新形势的问题。
借鉴美国的经验,高校教师培训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教师培训计划,对各高校教师有针对性地轮流进行培训;其次,各学校应成立一个专门的学术委员会来指导教师提高和发展;再次,各学校在针对性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教师进行培训,根据实际需要,帮助全体教师及时更新知识和改良教学手段;最后,各学校应鼓励并支持教师到实际部门进行走访、调查,这不仅可以积累实际经验,而且可以更好地调整教师的知识研究方向,从而达到科研为实践服务的目的。
就我国的现状来看,教师评价制度主要体现在考核制度上。虽然多数高校实施了岗位津贴制度并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指标,但是考核评价指标的设置却不尽合理,有些要求过分机械,影响了教师积极性的发挥。因此,改革教师考核内容及方法,建立起适应时代发展的教师评价制度刻不容缓。
首先,要结合实际明确考核方向。如前所述,美国高校把教师职责主要划分为教学、科研与为社会服务三个方面。在我国,由于类型与定位不同,每个高校都各有侧重。有的主要考核教师的科研能力与水平,有的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水平与效果,有的则两者兼顾。各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教师进行考核,但是要特别注意科研与教学的共同发展。仅重科研而不发展教学将会背离大学教书育人的宗旨,仅教学而不搞科研又会使高等教育无异于基础教育。其次,要采取多种形式的评价方法,如教师自身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校外专家评价等。不同的评价方式保障教师评价制度的多元化,从而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出教师的真实水平。再次,要保障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在评价的过程中适当淡化行政色彩。对高校教师的考核应注重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分别由学校不同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部分教师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最后,对教师的考评除了科研及教学以外,还应注重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与业务能力一样,这些也是同等重要的。
教师激励制度是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核心,美国高校从不同方面来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在借鉴其经验的基础上,我国高校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措施来促进教师的积极性:首先,提高高校教师的行业整体待遇。现在很多高校教师的待遇大大低于同地区的中小学教师,这样的现实使得一部分高校教师对本职工作并不太热心,反而转向一些收入较高的培训机构上去。这样的现象不但对教师个人的职业发展不利而且也会影响整个学校的发展。其次,把教师的收入与科研、教学相结合。现在许多高校当中仍然存在只要职称相同,所教课程数目一致收入就相同的现象。对于科研成果显著、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虽然有所奖励但是十分有限。这样也不利于教师积极性的调动。再次,对于不同学科的专业人才,可以根据专业紧缺情况给予额外补偿,按照教师的贡献进行分配。这样有利于吸引大量优秀人才,使教师队伍整体保持高质量。同时,还应充分保障教师的学术自由,推行学术休假制度。最后,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对教师进行精神鼓励,使之树立崇高的职业自豪感等,也是对其科研与教学工作的激励。
综上所述,美国高校在教师选择、教师培训、教师评价及教师激励方面已经形成了贯穿于整个师资管理过程的完善制度。我们可以吸收其中的一些先进经验,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新时期特色的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方案,从而使正处于繁荣发展时期的中国高等教育走得更快、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