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

2014-04-17 05:37张祖冲
关键词:康德意志价值观

张祖冲

(上海大学 社会科学学院,上海 200444)

自由意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

张祖冲

(上海大学 社会科学学院,上海 200444)

康德通过先验性阐释道德和自由的关系,表达了意志自由与否是检验行为是否理性的重要标准。这种思想对于当前主流价值观的确立有着深刻的方法论启示。自由的意志能够抛开各种教条式的价值体系,自由、自律的选择自己所倾向的价值观念,破除了当前价值相对主义的瓶颈,是人们内心认同的重要标准,是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的重要前提。

自由意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

一、价值相对主义与当前价值观的危机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的“三形态说”,我国正由自然经济社会形态逐步迈入商品经济社会形态。自然经济形态建立在“人的依赖性”之上,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关系成为了衡量人的价值标准,容易形成权力拜物教;商品经济社会形态建立在“物的依赖性”之上,物的交换价值成为了衡量人的价值标准,容易形成货币拜物教。[1]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社会形态两种价值标准交织在一起,并相互作用,这必然导致价值导向的多元化。

价值导向的多元化一方面意味着个人有权在不受他人干预的情况下随意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表现出了一种对传统价值绝对主义的批判和否定,强调了个人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另一方面,价值导向的多元化容易陷入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法当中。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价值世界发生了巨大的裂变,表现为国人的价值观具有明显的边际性,传统的、现代的价值观在边际寻求界定,却又难以准确界定,造成了人们有关核心价值标准的模糊和不确定,导致价值相对主义的出现。

当前,我国的主流价值观表现为“由党和国家倡导与执行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价值相对主义的出现,给我国的主流价值观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冲击。从主观方面来说,“主流价值”本身的弱化使得社会上其他多元价值观有了一定的活动范围;从客观方面来说,价值导向的功利化与当前社会形态的契合带来的价值多元化,满足了一部分人的价值需求。马克思对价值相对主义有过深刻的分析,他认为价值相对主义的出现主要是因为资本对劳动,即对人的现实的感性生命的奴役统治。马克思认为,要克服价值相对主义,关键在于拯救人自由自觉的本性,摆脱资本对劳动的奴役,才能实现“劳动的解放”,才能真正的确立自由、本真的价值观。然而,人总是以自由为最终追求的目标,而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人们对价值观的选择始终离不开社会形态中社会关系的建构,因此,如何在社会转型的大环境下,摆脱当前价值相对主义的困境,是当今我们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从马克思的视角看待这一现象,已有过相关论述。德国古典哲学的另一重量级人物康德从自由、道德这两个命题对于价值的选择有着另辟蹊径的阐述,所以笔者试图从康德“自由意志”的观点来透视价值相对主义,进而深化对这一问题的探讨。

二、康德“自由意志”的基本观点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及其他著作中详细地阐述了自由、道德的相互关系。他通过对自由意志的理性的阐释,表达了自由意志是理性价值取向的核心组成部分的基本思想。这些基本思想对于我们当前如何摆脱主流价值观边缘化的危机,有着极大的参考价值。

康德关于“自由意志”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如下三方面的哲学判断中:

(一)自由必须被设定为一切有理性东西的意志所固有的性质[2]

这条哲学判断有着浓厚的唯心主义的意味,但是康德是从先验性意义上对“自由”予以阐释的,而不是作为一个社会学或心理学的概念。如果单纯从经验的角度来阐释“自由”,则就无法解答道德规律何以可能这样一个问题。康德认为,道德既然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规律,那么它对“一切有理性的东西都是有效的”[2]80,并且因为道德是从自由引申出来的固有的性质,所以“自由是一切有理性的东西所固有的性质”[2]80。根据这条哲学判断,我们可以认为,人作为一种理性的动物,道德的规律是限制我们行动的条件,我们赋予自身以意志自由来服从道德规律,而不是被非理性所左右。以这样的方式进行价值取向,既体现了意志的自由性,又保证了行动结果的理性化。

(二)人,在他的一切行为中,不论对自己还是其他有理性的东西,任何时候都必须被当做目的

康德认为,人作为一种理性的载体,是我们“行为结果的实存,只有为我们的价值”[2]102,他认为“人是目的”贯穿于人的一切行为当中,人自己实现自己的终极目的,人不能简简单单地沦为一种手段。当前商品经济社会形态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资本的文明化。资本的文明化一方面为克服人的自然局限性而创造了现代文明,但是另一方面又造成了人的社会局限性,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物化,物的交换价值成为人的价值取向的标准,使得本来是手段的东西被提升为目的,而人被贬低为手段。康德从理论视阈的角度指出了人与人应当怎样进行价值取向,对破除当前社会关系的物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你要如此行动,仿佛你是目的王国中通过自己的准则制定规律的一个成员[2]146

康德认为,一切理性的东西把自己的自由意志当做立足点,从这个立足点来评价自身的价值和行为,就会形成“目的王国”。在目的王国当中,立法者制定的法则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个人的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达到高度统一。目的王国中的一切有着“价值”或“尊严”的特性。当一个有价值的东西能够易物的话,即为等价;当超越一切价值之上,不能易物时,即为尊严,而“自律”就是人和理性本性尊严的根据。以往的道德学说多为强调“他律”,把人置于自由规律之上,“他律”由其他外在因素所决定,从道德以外的原则引出道德,因而不是道德的。

三、“自由意志”的选择与价值相对主义

“自由意志”原则之于价值取向的预设主要体现在道德律的权威、人是目的、行为的自律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为衡量各种相对的价值树立了一杆标尺,为人们的价值取向提供了确定的尺度。

(一)道德律是价值观选择的基石

当前社会,价值相对主义虽然承认道德本身的正当性,但否认统一的、恒定的道德标准。道德的标准、价值的内涵在价值相对主义看来是可变通的、权益性的。对于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善与恶、美与丑这一系列的道德问题的价值标准模糊不清,导致了价值“虚无主义的幽谷”。康德曾经说过:“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3]他在阐述道德律时认为人的行动应该把“行为准则通过你的意志变为普遍的自然规律”,他在这里用了“自然规律”一词。这意味着在康德看来,道德律应该像自然规律那样具有确定性和普遍性,并通过自由意志所选择的行为准则表现出来。所以说,人们在进行价值取向之时,应该把道德律作为行为准则的基石,以自由意志选择正确的价值观,用以指导现实中的学习和生活。

(二)人的全面发展是价值观选择的核心

我国正经历由自然经济社会形态逐步迈入商品经济社会形态的转型时期,权力拜物教和货币拜物教交织在一起,人的依赖关系和物的交换价值成为了人生产生活的目的,而人被贬低成了手段。由于拜物教的作用,资本的权力必然会向社会生活包括政治领域在内的其他领域渗透,形成政治、经济、道德方面的腐败,造成了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弱化和价值观的紊乱,从而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丑恶现象,并呈愈演愈烈的趋势。康德认为,人的行动应该在任何时候都把人的自由发展看成是目的,而人总是以自由为最终追求目标的,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人们对价值观的选择始终离不开社会形态中社会关系的建构,只有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关系建构的最终目标,才能实现人的自由发展,才能真正实现“自由意志”。由此类推,人们进行价值取向之时,应该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价值观选择的核心,以正确的价值观来对社会关系进行构建。

(三)自律是价值观选择的前提

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人的价值观发生很大变化,改革开放解放了人性,追求个性与多元化变成了当今社会很多人的一种常态。人是一个各种目的和价值之间相互发生作用的共同体,由于市场经济的刺激,人们在行为价值导向上以功利为基本原则。而以利己主义为起点,按照功利原则去行事,并以之为终极的价值标准,由此导致的冲突层出不穷,而人的欲望又是无止境的,由此形成一个恶性循环,陷入价值相对主义的泥潭。康德认为,人的存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感性存在,一种是理性存在。人作为感性的存在,按照自然的本性追求幸福快乐是人的一种存在形式;另一方面,人还是一种理性的存在,其行为必须要建立在以道德律为基础的行为准则上,只有“自律”,才能得到本真的幸福。所以,只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律,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才能得到本真上的幸福快乐,这才是价值观选择的目的。

四、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意志

历史的事实表明,一种价值观只有为大多数人民普遍自愿接受,才能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才能在生活实践中切实地发挥主导作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所倡导和内化的主流价值观,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政府和人民共同为之努力奋斗的价值取向,也就是共同理想。在已有的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凝练,将过去较长的表述精简为24个字。这个表述是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进行的,分别从不同视角彰显了国家和民众的“自由意志”。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重要论述真切地表达了大多数人民真实的价值利益需求,是人民生存和发展的选择和追求所在,是我党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践做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的最新认识,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理论自觉和文化自觉。

(一)国家层面的论述强调了国家主体的现代性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样的表述,分别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个角度体现了民众“自由意志”的本质。“富强”是“自由意志”在经济领域的体现,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目的是满足民众对物质层面的价值追求,包含了个体幸福和国家强盛两层涵义;“民主”是“自由意志”在政治领域的体现,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国家的根本,目的是保障民众个体全面发展的价值要求,即建立人人相互尊重,每个人都得到全面发展的社会;“文明”是“自由意志”在文化领域的体现,目的是为了解决民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根柢在于发展社会的思想道德和人文自然科学文化;“和谐”是“自由意志”在社会关系领域的体现,目的是映照人类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自身之间全面和谐的状态的价值理想,需要民众沟通传统与现代、历史与现实,重塑当代价值。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个领域体现了国家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指向,标志着我国公民社会建设的进步状态。“富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根本的内容,建设现代化国家,发展政治、文化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和国际社会接轨,需要物质条件的基础支撑,没有经济的发展,一切只能流于空谈;“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内涵,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实质应当是广大民众共同决定、共同受益,没有形式和实体上的民主,公民社会就有名无实;“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作为国家的现实价值目标,是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基本价值诉求;“和谐”是社会领域发展的目标和追求,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先决要求,没有社会环境的和谐,社会发展不可能进步。

由此可见,中央提出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的要求,强调了国家主体的现代性指向,体现了民众对国家的诉求。

(二)社会层面的论述凸显了道德律视野下的“公共理性”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广大民众的民主法治意识越来越强,自由平等观念深入人心,对于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正是适应广大人民群众这种新期待、新要求,中央把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等理念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论述体现到党的各项理论和实践之中。

自由是社会主义确凿无疑的核心价值观。平等作为社会主义最有魅力的一个价值观,表现在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自由与民主相连,如果说自由是民主的基础,那么民主就是自由的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团结和谐”。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公平正义就是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调节,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团结和谐,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基础上加强全党的团结、党和人民的团结,努力营造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中央对于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论述,充分尊重了社会发展的规律,适应了广大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是民众“自由意志”的充分体现。

(三)个人层面论述的终极目的指向个人全面发展

社会的核心价值维度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人的发展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人类对于个体发展的关切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强烈。历史证明,人的发展,关键点在于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只有民众实现了个体解放,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自然天赋,才能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然而,实现民众的自我解放,不是毫无限制的无意义的自由。康德认为,无法律的自由和盲目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它扼制了人的自然天赋,只有依靠联合的意志(即自由意志)和合法决议,才能让自身的安全和权利获得保障,从而得到真正的自由。这些层面的提高,需要全面发展加强对全体公民的价值观、道德观教育。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从公众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三个层面阐述了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爱国”体现了对祖国的情感认同和对民族大家庭的归属认同,包括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拥护和行为准则的遵守,这是作为共和国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敬业”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是公民的职业道德要求,敬业有着精神态度和务实工作两个层面,热爱自己的工作,并将这种自豪转化为对自身的肯定,这是精神层面的追求;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这不仅关系到单位的发展,也关系到自己的生存与发展,这是务实层面的需要。“诚信”是中华民族的立身之本和道德品质。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指出无信的人是没有原则和信仰之人,提醒民众要以诚恳待人,靠诚取信于人。之于当代社会,民众需要正确处理好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重利不轻义、勤劳谋利益,做到言出必行、表里如一、勇于担责任,真正的保护诚信守法者,维护社会的道德秩序。“友善”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生态关系,包含了善待亲友、他人、社会、自然等四个层面,囊括了我们当今这个时代迫切需要的道德规范和理性心态。在思想上,要理性平和、包容多元,尊重社会多元文化差异;在行为上,要互帮互助、见义勇为,为他人积极提供帮助;在生活上,要自尊自信、积极向上、维护社会的爱心与和谐,让生活中充满爱。苏联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没有任何东西能比人类的爱更富有智慧、更加美丽。它是花丛中最娇嫩的而又是最质朴、最美丽和最平凡的花朵,这个花朵的名字叫道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发扬友善互助的精神,人间才能有更多的真情,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多元文化和价值观相互交融,中央提出个人层面的价值观,从理想价值属性为民众现实价值目标和道德价值提出了要求,能够维护公民的道德理想和价值方向,体现个人的“自由意志”,为个人的全面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927.

[2]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80.

[3]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199.

[4]陈新汉.坚持核心价值体系的人民主体性——关于克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边缘化危机”思考[M].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1:125.

[5]李德顺.当前的价值冲突与主导价值观到位——从“主流价值边缘化”的危机谈起[EB/OL].(2010-03-30)[2014-06-15]http://theory.pepole.com.cn/GB/11253082.html.

[6]张耀灿.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范式的人学转换[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0(7):3-6.

[责任编辑 冯立荣]

D64;G412

A

1007-5674(2014)05-0096-04

10.3969/j.issn.1007-5674.2014.05.021

2014-06-15

上海市学校德育实践课题“大学生先进典型培育研究”(编号:2013-D-032);“2012-2013上海市大文科学术新人培育计划”(编号:B.16-0116-12-014)

张祖冲(1986—),男,湖南益阳人,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转型期的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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