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影杰
(河南大学 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论圣经《创世记》中的兄弟之争主题
——以雅各和约瑟故事为例
王影杰
(河南大学 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圣经《创世记》中有大量兄弟相争的故事,雅各与以扫、约瑟与众哥哥们的故事尤其具有代表性。《创世记》的编纂者在叙述兄弟之争事件时几乎以相同的模式展开:权力的偏袒→兄弟斗争→流放→受难→回归,这是由失衡到平衡的一个过程。兄弟之争的主题有其深刻的意蕴:既暗示了古代不同部落、民族之间的关系,又体现了上帝的拣选和恩泽,同时还隐含了幼子继承制和长子继承制两种制度的嬗变,更是为大卫-所罗门时代的统治提供了历史铺垫和宗教基础。
《创世记》;兄弟之争;雅各;约瑟
圣经(1)《创世记》对希伯来民族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有很大影响。兄弟之间的关系是圣经故事的重要主题,兄弟之争又是兄弟关系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理解《创世记》中的“兄弟之争”对于更深一步理解圣经具有重要意义。《创世记》中的兄弟之争肇始于该隐杀弟。该隐与亚伯是亚当的第一代孩子,该隐种地亚伯放牧,这是人类最早的生产分工活动。二人献祭时耶和华喜悦亚伯的供物,该隐一怒之下将亚伯杀死,揭开了兄弟之争的序幕。这种争斗在雅各和哥哥以扫之间得到进一步体现。他们还在母亲腹中的时候已经开始争斗,耶和华就预言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创世记》25:23)[1]。果不其然,次子雅各巧设计谋骗取了哥哥以扫的长子名分和象征着神意的父亲的祝福。“雅各与其孪生兄弟以扫的冲突,只是亚伯与其兄该隐之间,乃至任何一个神的恩宠者与另一个被忽视的嫉妒者之间的古老敌对的翻版。这种冲突,这一‘由前辈建立的神话模式’在雅各之子约瑟(他本人也属于受恩的种族)的命运中找到了它新的变形。”[2]13雅各被赐名“以色列”后住在迦南地,他生了十二个儿子,约瑟是其中较小的,“以色列原来爱约瑟过于爱他的众子,因为约瑟是他年老生的”(《创世记》37:3),这就为约瑟和哥哥的斗争埋下了伏笔。
《创世记》中“兄弟之争”事件几乎以一种相同的模式展开:权力的偏袒→兄弟斗争→流放→受难→回归,这是由失衡到平衡的一个过程。雅各与以扫的斗争源于亚伯拉罕对长子的偏袒,二人的冲突因雅各逃亡得到缓解。雅各逃到舅舅拉班那里,为了娶妻他服侍舅舅十四年,为了得到羊群他又苦干六年,还被拉班十次改了工价,差一点空手而归。雅各在舅舅家的二十年可以说是被流放的二十年、受难的二十年,他用二十年的时间和一大批财产换来与哥哥重归于好。约瑟的流放也是起因于父亲雅各的偏爱,象征着恩宠的彩衣也成为他受难的肇事者。在埃及为奴的时候,约瑟拒绝女主人的引诱而反被诬陷入狱,后来凭借着奇异的解梦才能被法老任为宰相。他治理有方,天下闹饥荒只有埃及有粮,这才有了日后约瑟与哥哥团圆的故事。
海德格尔说过“诸神就这样终于离去,留下的空白被神话的历史学与心理学的探险填补。”[2]9从历史学的角度来看,《创世记》中的兄弟之争主题有着深厚的内涵和丰富的意义。首先兄弟之争的文化原型模式隐含了古代不同部落之间的斗争。希伯来人是闪米特人的一个部落,曾深受美索不达米亚文化的熏陶,约在公元前1800年左右因不堪巴比伦的宗教压迫,在族长亚伯拉罕的带领下离开吾珥进入商业城市哈兰,最后跟随约书亚进入迦南。希伯来人侵入迦南时已不是原始的沙漠游牧部落,而是过着半农半牧的氏族社会生活。希伯来人居住的西亚地区是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干湿季分明。每逢旱季一些强悍的牧民都会经常闯入农民居住区掠夺粮食,因此时常出现部族之间的斗争。“该隐杀弟的故事,以神话的形式解释了上古时代部族之间的流血斗争。”[3]该隐是种地的,代表了农耕部落;亚伯是牧羊的,代表了游牧部落,二人的仇杀反映了历史时期两种不同生产方式之间的冲突。犹太民族没有自己的领地,“希伯来人”的意思是“越河而来的人”,他们穿过幼发拉底河进入迦南地区,认为迦南是上帝应许的“流奶与蜜的地方”,在征服这片土地的过程中不可避免要与土著部落发生战争。《约书亚记》《士师记》等详细记载了以色列人击杀基遍人、亚摩利人、亚衲族人等,抢占了歌珊全地、亚拉巴、以色列的山地和高原等大片领土。除了拓展疆土时的斗争,希伯来人因保卫家园也不得不与周边民族发生摩擦。《士师记》第六章说:“以色列人每逢撒种之后,米甸人、亚玛力人和东方人都上来攻打他们,对着他们安营,毁坏土产,直到萨迦,没有给以色列人留下食物,牛、羊、驴也没有留下。因为那些人带着牲畜帐棚进来,像蝗虫那样多,人和骆驼无数,都进入国内,毁坏全地。”(《士师记》6:1~5)为此基甸带领三百犹太勇士和前来骚扰的两万多牧民激战,“他的英雄事迹已不是游牧民族在开拓疆土,而是用武力保卫农业生产的成果了。”[4]兄弟之间的斗争还表现了同一原始部落内部的争斗。雅各骗取了原本属于以扫的祝福后,以扫非常气愤,就暗自说:“为我父亲居丧的日子近了,到那时候,我要杀我的兄弟雅各”(《创世记》27:41)。这一个事例从表层来说描绘了两人之间的矛盾,从深层来说则代表了两个民族之间的角逐。雅各和以扫不只是单独的两个个体,更是以他们的名字来命名的以色列民族和以东民族的祖先。雅各在以色列成为一个国族,并且在巴勒斯坦定居下来以后,与居住在从亚拉巴到外约旦高原的以东人比邻而居。两个族人之间存在的惨痛倾轧因他们同文同种这个事实而加剧。“《创世记》的故事把这种倾轧追溯到以撒的双胞胎儿子之间甚至在母腹里就已经开始的同胞倾轧。这一倾轧的结果是雅各获胜。这是以色列人对于他们优越于以东人所给出的解释”,而脱胎于雅各传统的圣经中的诸多故事,“明显地张扬聪明的雅各、贬抑愚蠢的以撒,表达的是以色列人对待以东人的大众心态”[5]。以撒错把祝福赐给雅各之后,对以扫说:“我已立他为你的王,使他的弟兄都给他作仆人”(《创世记》27:37),这句话反映了大卫时代的史实。从大卫时代开始,以东人就受制于以色列,“大卫在以东全地设立防营,以东人就都归服大卫”(《撒母耳记下》8:14)。《士师记》中也有大量兄弟相煎、同室操戈的故事。以色列人就曾残杀便雅悯人,因为基比亚地区的人对利未人的妾行恶,这次冲突使得以色列人死亡四万多拿刀的战士,便雅悯人伤亡近三万。圣经中也有诸多子孙后代争战的事例。在亚伯拉罕生以撒之前,他的妾夏甲给他生了一子取名为“以实玛利”,但以实玛利被认为不是神应许的孩子,而撒拉百岁之后所生的儿子以撒被认为是神祝福的孩子。以实玛利的后代为阿拉伯民族,与以撒的后代犹太民族有着千年的世仇。同出一族的两个民族历经各种冲突和战争,直至现在依然摩擦不断。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雅各和以扫、约瑟和哥哥们最终重归于好,如果将其与该隐和亚伯的关系作对比,后者的兄弟阋墙和前者的兄弟容纳呈现了截然不同的态势。正如刘洪一所说,“兄弟容纳的故事无疑呈现了一种区别于兄弟阋墙的理想化的族际关系模式。”[6]雅各和以扫、约瑟和众哥哥们的关系在圣经中以团圆收尾,这也是不同部落、民族之间关系既有紧张又有和缓的写照。
兄弟之争体现了古希伯来民族原始表象的遗留和集体记忆的建构。摩西律法实行的是长子继承制,《申命记》第21章15至17节明确规定了长子的继承权,家长不能凭借自己的主观意志改变,可是希伯来圣经中存在“弟胜于兄”的潜在主题。《创世记》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先贤们对头生子优越权的不满或者说质疑。雅各的父亲以撒是小儿子,他取代了哥哥以实玛利从父亲亚伯拉罕那里获得了继承权。雅各本人又取代了哥哥以扫从父亲那里获得了象征着继承权的祝福。雅各的儿子约瑟被父亲偏向,受到迥别于其他兄弟的厚待,被称为“以色列的牧者”、“以色列的磐石”、“雅各的大能者”(《创世记》49:24)。雅各临终前给约瑟的儿子赐福,约瑟分别把长子玛拿西放在雅各的右手边,把次子以法莲放在雅各的左手边,可是雅各却剪搭着双手把右手按在了以法莲的头上。朱维之先生认为“这当中反映了古代社会长子承继制和幼子承继制之间的斗争,说明了长子承继权在父系氏族社会中已受到挑战,其他儿子特别是幼子也有继承财产的权利,这是兄弟间平等意识的觉醒。”[7]或许亦如弗雷泽所说:“在以色列,长子继承的习俗,或称偏袒年长儿子的习俗之前有一种更为古老的幼子继承习俗,或称偏向由年幼的儿子作为其父亲继承人的习俗。”[8]弗雷泽考证了欧洲、南亚、东北亚和非洲诸部落的幼子继承制,以此推断当希伯来人还是在沙漠中流浪的牧羊人时,由于土地多人口少,年长的儿子成人之后需要外出开拓新草地,家里只剩幼子与年迈的父母居住,幼子担负起照顾和供养父母的责任,继承权自然落在了他们的身上。而随着人口增长和土地资源的有限开拓,年长的儿子很难从家庭共同畜群里分出牲畜以带到远方广阔的草地上,这时幼子继承权就受到了长兄们的质疑。希伯来人定居迦南地之后,这个民族的生活模式由流动的游牧业转向稳定的农耕业,幼子继承财产的传统逐渐被长子继承取代。朱维之先生从人类思想进化的角度,认为幼子继承制的萌芽冲击了先于其而存在的长子继承制;而弗雷泽从社会发展进化的角度,认为长子继承制挑战了幼子继承制。根据希伯来圣经成书的“底本说”,我们或许可以大胆推测,在族长时期希伯来民族盛行长子继承制,而在《创世记》成书时期社会中盛行的则是幼子继承制,这就出现了一块由历史史实与文学史实之间的出入所构成的“空白地段”。当下流行的马克思主义圣经批评的方法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两种“史实”之间的裂隙。族长时期的历史在先贤们的笔下变为《创世记》中的文字,这一过程渗透了执笔人的意识形态。我们从《创世记》的文本中可以透视出两种史实——进而是两种继承制——之间的斗争。虽然两种制度在历史舞台上的出场孰先孰后尚有待考证,但“兄弟之争”事件隐含了这两种继承制的嬗变是毋庸置疑的。
《创世记》中的“兄弟之争”主题蕴含了希伯来民族对强者精神和信者精神这两种集体记忆的建构。雅各作为形成犹太部落十二支派的民族之父,“代表着犹太民族中的强者精神”[9]。他与以扫较量取得继承权,与天使摔跤获得“以色列”的名号,这无不体现了雅各的强者风范。犹太民族由一个弱小的部落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强大精神的民族,崇尚强者精神起到必不可少的作用。犹太人具有强烈的英雄崇拜情结,雅各、摩西、约书亚、力士参孙、大卫等都是作为民族英雄而备受后人推崇,他们建构了犹太民族的集体记忆,使后代在艰难困苦中百折不挠。强者精神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就是信者精神,强者与信者是互成的,只有笃定地信仰上帝才能成为强者。约瑟就是耶和华的忠实信者。他因兄长而遭受苦难,但他却劝慰兄长不要因为害他而自责,因为万事都在上帝的掌控之中,都是互相效力以成全上帝的旨意,一切人一切事都是上帝成就其工作的工具。约瑟认为是上帝差遣他来到埃及施行拯救并保全大家性命的,也正是因为如此,约瑟才被诸多解经者认为是耶稣基督的预表。犹太人正是将强者精神与信者精神交融在一起,才能始终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备受瞩目。
兄弟之间的争夺还有一个深刻的宗教价值:强调以色列祖先与神之间密切的关系。希伯来民族诞生于两河流域,在他们进入历史之前,生活在这片沃土上的“苏美尔、阿卡德、古巴比伦人文化早已超出了原始阶段。原来从事耕耘的农村,这时已发展成为商业繁荣、手工业发达的城邦”[10]。从社会环境方面来看,以色列民族没有埃及、亚述、巴比伦等国强大的政治、经济、军事实力;从自然环境方面来看,以色列没有来自于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尼罗河等流域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水源。以色列在它所诞生和成长的那片土地上是一个弱小的民族,可是正如加里A.伦茨伯格(Gary A.Rendsburg)所说,上帝“没有选择世界上任何一个早生民族作为自己的子民,而是选择了以色列这样一个卑贱的、后生的民族作为自己的子民”[11],并且昭告世人“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出埃及记》4:22)。陈贻绎对此评价说“以色列在古代近东的各个强大势力中,比起埃及和巴比伦是个‘幼小’的民族,生存在自然条件十分贫瘠的巴勒斯坦地区,在强大民族的夹缝间挣扎求生。……神将弱小的‘儿子’变成了神自己的‘长子’。”[12]这体现了神对以色列民族的扶持和护佑,基于这种选民观以色列民族始终相信自己是上帝派来拯救世界的使者,是“新天新地”的王。这体现了犹太人的优越感和自豪感,使得他们在诸多灾难面前高度凝聚、众志成城。在拣选受恩者时上帝青睐弱小的希伯来民族,在为希伯来人拣选管理者时上帝也倾向于幼子。《创世记》中的兄弟之争多以弟弟的获胜告终,“在圣经律法精神上,为无权无势的人伸冤辩屈,是比任何人间法律明显,且为优越的。为这原因,整个《创世记》的人间故事,给我们看到的,不但是把亚伯放在该隐之上,也把以撒放在以实玛利之上,雅各放在以扫之上,拉结放在利亚之上,约瑟放在众兄长之上,并在承接‘亚伯拉罕的后裔’之特殊应许之上,犹大在三位兄长之上。这,固然是显出上帝拣选的恩典,却也表明上帝是看顾那受人欺压者的主。”[13]雅各和约瑟的故事集中体现了神的拣选和看顾。雅各还在母腹中时就被耶和华赐福,可是以撒偏爱以扫,并且他的祝福又代表了耶和华的应许。“利百加和雅各让耶和华的祝福不以以撒的主观愿望为转移,以撒眼睛昏花而错把雅各当以扫,让耶和华的祝福正确地落在雅各身上。圣经的启示是:上帝的拣选通过人的缺陷和疏忽而实现。”[14]104解经者对雅各的传统看法是谲诈、狡猾,其实从宗教学的意义上来说,雅各是机智且勤奋的,他确保了耶和华的意志不以人的主观意愿而改变。约瑟可以说是上帝的宠儿。众哥哥原本是要害死约瑟,流便和犹大为其求情他才免于一死。在监狱里“耶和华与他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狱的眼前蒙恩”,“耶和华与约瑟同在,耶和华使他所作的尽都顺利”(《创世记》39:21,23)。在兄弟相认之后约瑟看到哥哥们因曾经对弟弟有罪而自忧自恨,就说:“差我到这里来的不是你们,乃是神。他又使我如法老的父,作他全家的主,并埃及全地的宰相”(《创世记》45:8)。约瑟意识到自己深受上帝眷顾,所以他坦然接受磨难并且宽恕哥哥的罪行,“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创世记》50:19~20)。“意思”在希伯来文中的确切含义是“计划”,“约瑟宽恕哥哥们罪行的根本原因在于,在他理解了上帝拯救的计划。”[14]109南希·M·蒂施勒(Nancy M.Tishler)认为,对于雅各和约瑟来说,他们的人生“个人意志和上帝安排各占一半”[15],“当他们意识到上帝在自己生命中的作用时,雅各和约瑟发现命运原来是早就注定的”[14]207他们都是上帝的拣选。
希伯来圣经的作者凸显兄弟之争中“弟胜于兄”这一主题有着明确的社会政治目的。《创世记》第一次编订成书约于大卫-所罗门统治时期,当时以色列正处于鼎盛时期,社会稳定,经济繁荣,他们以重温先贤记载的方式弘扬正在形成中的民族精神。据西方学者研究,公元前1000年左右,一位南方史学家第一次把当时已经存在的各种历史材料筛选、加工后编纂成书,辛普生在《六经之成书》中说这位史家的目的是“把流行于巴勒斯坦各圣所的地方性传奇故事有秩序地联结起来,将它们与以色列从旷野带来的传统合并在一起”,“然后记录几位英雄的丰功伟绩,进而一步步引到君王制度之兴起及大卫登上君王的宝座”[16]194,从而彰显大卫和耶路撒冷的荣耀。“弟胜于兄”的潜在主题一方面是为了正犹大部族的统治地位——犹大是雅各的幼子之一,但是他却发展成为最大的部落,成了后来以色列王国王室家族的祖先;另一方面就是为希伯来圣经成书时期的大卫-所罗门王朝的统治进行合理的历史性铺垫。大卫本人是他父亲耶西的小儿子,因为撒母耳偏爱他胜过爱其他的大儿子所以故意立他为王。顺着历史的流脉由大卫向前推,他的直接祖先法勒斯也是他玛的小儿子;由大卫向后推,他自己也对声称理应继承王位的年长儿子亚多尼雅视而不见,而是把皇权交给了最小的儿子所罗门,“为避免有人批评君王的这项决定,作者提醒读者们,上帝常常喜欢较小或最小的儿子们:以撒、雅各、约瑟、法勒斯、以法莲如此,所罗门同样如此。”[11]109由此可见《创世记》为大卫王和所罗门统治提供了强有力的历史支持。除了这一政治目的之外,加里A.伦茨伯格认为《创世记》的形成直接关联于公元前10世纪以色列发生的诸多重要变革,如君主制的建立、耶路撒冷中心地位的确立、国际性大帝国的形成等。圣经的作者为了使臣民适应这些变革才讲述了早期族长的故事,以预示和映射公元前10世纪的以色列社会、宗教以及实质上的政治状况。《创世记》中一次次重复的兄弟之争主题其实是对大卫家庭里两大冲突的映射:一个发生在暗嫩与押沙龙之间,另一个发生在亚多尼雅和所罗门之间。这两个冲突都以暴力解决:押沙龙杀死了暗嫩,所罗门杀死了亚多尼雅,这两桩流血事件不由得让人想起该隐杀害亚伯的故事。伦茨伯格进而指出了该隐杀死亚伯的地方与押沙龙杀死暗嫩的地方竟然惊人的一致[11]109,这不得不让人对圣经作者的创作意图进行更深一步的思考。
希伯来圣经是一部“史实与传说彼此交融、历史与文学并重的文献,”[17]就叙事方法来说,编年历史叙事和文学式叙事交相辉映。《创世记》中族长时期的故事是否属实尚待考证,将历史问题放置一边,我们还可以从文学的角度来欣赏他们的故事,各兄弟之间的斗争有着不可小觑的文学价值。任何一种叙事艺术都离不开冲突,冲突是叙事艺术的基础和动力,是塑造人物的主要手段之一。编纂者对《创世记》中兄弟之争的叙述颇具节奏感。故事的开始就设定一个导致冲突的情景,如亚伯与该隐的故事开门见山曰“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雅各和以扫的故事,开头就借耶和华之口告诉读者两个即将诞生的民族一强一弱,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约瑟故事更是一语中的,“以色列原来爱约瑟过于爱他的众子”。在这个合适的起点里人物之间的摩擦尽管没有爆发,但已显露出不协调的端倪。随着故事的发展矛盾得到进一步酝酿,但并没有完全展露。雅各获得长子名分,约瑟异梦遭哥哥嫉恨,这将冲突推进了一步。在这还算舒缓的叙事节奏中,我们隐约察觉兄弟之间的不和谐将要导致更大的矛盾。接下来笔锋一转,情节变得紧张起来,雅各设计骗取父亲祝福,遭到以扫怨恨;约瑟虽然险逃一死,但被哥哥们卖到埃及为奴。编纂者深知过于紧张的节奏不符合读者的审美心理,于是皆以逃亡搁置故事发展的速度,延迟悬念解开的时间,蓄势待发。待到读者的神经松弛下来,雅各要返乡见以扫,约瑟要考验众哥哥,叙事节奏又由缓变快。最终一切矛盾都化解在大团圆的喜悦祥和之中。就在这一张一弛的叙述里兄弟之间的冲突由和缓变为紧张再变为白热化最后归于平静。作者避开一马平川式的常规叙事,运用兄弟之间的关系制造波澜起伏、迂回曲折的气势,设置悬念引人入胜,使得文本充满戏剧性,从中能看出编纂者精心的布局和娴熟的叙事技艺。
注释:
(1)文中所引《圣经》皆出此本,后只标篇名.
[1] 圣经(和合本)[Z].南京:中国基督教两会,2002.
[2] 米兰·昆德拉.被背叛的遗嘱[M].余中先,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
[3] 朱维之.希伯来文化[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41.
[4] 陈超南.犹太的技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59.
[5] 王新生.《圣经》精读[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58.
[6] 刘洪一.犹太文化要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04.
[7] 朱维之,韩可胜.古犹太文化史[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7:96.
[8] 弗雷泽.《旧约》中的民俗[M].童炜钢,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209.
[9] 潘光,陈超南,余建华.犹太文明[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179.
[10] 阿巴·埃班.犹太史[M].阎瑞松,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4.
[11] 加里A.伦茨伯格.圣经的《创世记》[M]//邱业祥,译.梁工.圣经文学研究:第五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108.
[12] 陈贻绎.希伯来语《圣经》导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46.
[13] 丘恩处.中文圣经注释·创世记[M].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2:153.
[14] 赵敦华.圣经历史哲学:上卷[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
[15] 南希·M·蒂施勒.圣经文学主题指引(英文)[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205.
[16] Cuthbert A.Simpson.The Growth of The Hexateuch[M]//George Arthur Buttrick.The Interpreter’s Bible:Vol.1.New York:Abingdon Press,1952:194.
[17] 张倩红.以色列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2.
[责任编辑:王乐]
2014-04-01
王影杰(1989-),女,河南周口人,河南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B971.1;I106.99
A
1008-4657(2014)03-0047-05